供應鏈議合是什麼?

供應鏈議合:幫供應商減碳,其實就是在幫自己減碳

公司減碳不單只是自己的事,而是會跟其他公司、供應鏈或國家一起算總帳。你的上游供應商的排放量,會計入成你的類別四排放;因此如果能幫上游供應商減碳,就等於幫自己減碳。

以臺灣的優勢產業—ICT產業為例,其類別一及類別二的排放量僅約占30%,有65%~70%的排放量來自於上下游的間接排放。也因此,除了專心減少自身生產過程中的排放之外,近期產業降低盤查排放量的重要策略之一,即是與供應商合作,更高效地生產、或共同開發能夠在客戶使用和丟棄時消耗較少能源的產品和服務,如此將反過來減少其排放量。

而品牌商為什麼壓力最大,一直要求他的供應商減碳呢?因為品牌商位於最下游,他的供應商全部都是他的上游,所以要透過企業與供應商共同合作—即常聽到的供應鏈議合(engagement)。

隨著世界各國允諾淨零時間表、品牌商與大廠建置綠色供應鏈,企業持續要求供應鏈透明揭露,供應商落實減碳已迫在眉睫,然而,企業減碳進度卻遠遠落後於預期!

中小企業必須將資源放在最有利、最關鍵的地方,發揮事半功倍的效益。對焦減碳議題時,建議率先針對所處的產業、客戶與產品進行自我盤點,了解最切身相關的國內外法規(例如我國的溫管法),並檢視現有客戶的合作規範,是否要求ISO、綠電、直接材料……等細節,提前做好準備、避免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