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4時段月結制」10月上路

為提升綠電媒合效率,台電宣布10月起「綠電市場彈性分配計畫」將從現行的15分鐘匹配,大幅簡化為尖峰、離峰等4個時段的月結制。

台電持續優化綠電轉供機制,10月將恢復時間電價同時段月結制,電量資料處理頻率將簡化為尖峰等4個時段媒合,使每個電號的月處理量由2880筆降至4筆,可大幅減輕企業作業負擔並提升綠電媒合效率。

台電自2023年10月試辦「轉供電量彈性分配試行計畫」(沙盒計畫),讓同一法人企業不同廠區,可依各廠需求自行分配轉供的綠電比例,滿足RE要求,並於2025年9月更名為「綠電市場彈性分配試行計畫」,制度由時間電價同時段月結制調整為15分鐘匹配,並開放售電業參與。

為降低作業複雜度、提升媒合效率,台電將於今年10月恢復時間電價同時段月結制,並將電量資料處理頻率將由原15分鐘簡化為尖峰、半尖峰、離峰、週六半尖峰4個時段值。

該計劃開放單一法人及再生能源售電業聚合不同用戶與再生能源發電資源,將多個獨立契約組合成單一用戶群,並在相同的時間電價時段下,由單一法人或售電業自由分配各發、用電端轉供量。

台電說明,以同一企業擁有多個廠區為例,該法人可將所有發電端在尖峰、半尖峰、離峰、週六半尖峰時間電價4個時段的發電量,依據各電號的實際用電需求,自行主導將電量分配至指定的用電端電號。

據台電計算,每15分鐘發、用電量媒合綠電轉供量,會使一筆電號每月需處理2880筆的15分鐘電量資料,改採時間電價的4個時段進行發用電組合媒合,每戶電號每月縮減至僅需處理4筆電量資料,預期可減輕業者內部作業負擔及須繳交的作業服務費。

若仍有無法媒合的餘電,會依業者與台電簽訂的餘電契約辦理餘電收購併入市電銷售,有助降低全民用電排碳係數。另外,有關餘電憑證取得及跨時段餘電去化,相關制度刻正由主管機關研議中,台電將配合政策方向,持續評估可行的技術與作業方式。

該計劃自2023年10月試辦以來,隨參與計畫的轉供度數逐年增加,2025年已達17.6億度,年成長約27%,已占整體轉供量約30%,顯示彈性分配機制已實質帶動綠電轉供量成長。未來配合同時段月結制推動,預期可提高業者參與意願,並進一步擴大綠電轉供量。

IFRS永續揭露鬆綁,適用企業減少7成!中小企業「非永久豁免」

金管會調整 IFRS 永續揭露接軌規劃後,超過七成上市櫃公司將從強制接軌轉為自願揭露,企業的永續節奏也開始出現分流。然而,法規門檻降低,不代表供應鏈、客戶與資本市場的要求同步消失。本文解析台灣永續監管走向「分級治理」後的四大轉折,並從法規要求與市場期待兩個面向,提出企業判斷自身行動速度與資源配置的因應策略。

2026年8月28日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召開了一場舉足輕重的諮詢小組會議,並於9月23日正式宣布將針對國內上市櫃公司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及永續發展路徑圖,推行大幅度的「簡化與鬆綁方案」。

這項政策最震撼市場的調整莫過於:原先全體約1,970家上市櫃公司強制接軌的規劃,在最新方案中被大幅限縮至資本額20億元以上(約535家)及環境部指定之特定對象(約25家),總計560家。換言之,超過7成(約1,410家)的中小型上市櫃公司將免除強制接軌IFRS,改為自願揭露;而資本額20億元以下之公司,則僅揭露氣候基本資訊,並以市場誘因引導自願揭露。

同時,針對保留在「強制揭露」的企業,金管會亦釋出了包括「過渡期永續專章與年報申報延至股東會前 14 日」、「第三階段暫緩強制範疇三(Scope 3)揭露與氣候以外資訊(IFRS S1)」以及「免除第二、三階段母公司個體層級確信」等多項「減負措施」。然而,若將這次政策調整單純解讀為「永續要求降低」,恐怕過於簡化。

這次調整最大的意義,不在於少了哪些揭露要求,而在於台灣的永續監管正式從「全面接軌」走向「分級治理(Tiered Governance)」。

過去,企業組織普遍習慣以法規要求作為永續推動的主要依據;未來,真正決定企業前進速度的,將不再只是主管機關,而是市場期待、供應鏈要求、資本需求以及企業自身的競爭定位。

然而,當法規的重壓驟然放緩,企業組織該如何解讀這場政策轉折?這究竟是一場讓中小企業「鬆一口氣」的政策及時雨,還是一場將企業拉回商業市場本質、考驗實質永續競爭力的洗牌戰?

法規鬆綁背後的真正訊號:「務實轉向」成全球永續治理主導風向

要理解金管會本次的政策調整,不能僅從國內法規的角度孤立看待,而必須放在全球永續監管「務實化(Pragmatism)」與「反過度負擔(Anti-burdensome)」的總體脈絡中。

過往幾年,全球永續揭露準則經歷了一段爆發式的「合規競賽」。然而,過於繁複且高昂的揭露成本,逐漸對中小型企業的營運造成「資源排擠效應」。歐盟作為全球永續法規的領航者,更於2026年2月公布(3月生效)CSRD Omnibus 簡化指令(Directive (EU) 2026/470),成為促進這波轉向的指標性事件。

歐盟不僅將 CSRD 的員工人數適用門檻大幅提高至 1,000 人以上、營收門檻調升至 4.5 億歐元,更直接刪除了上市中小企業(Wave 3)的強制適用條款,進一步引入重要的「供應鏈保護原則(Value-Chain Cap)」。明令禁止強制適用公司向「員工數低於 1,000 人」的供應鏈夥伴,索取超出自願性中小企業揭露標準(Voluntary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 for Non-Listed SMEs, VSME)的數據,保障中小企業享有法定拒絕權。

觀察美國 SEC、澳洲、新加坡與韓國等主要市場,對於規模最小層級的上市公司,亦多採取完全豁免、大幅延後或改為自願揭露的態度。金管會本次的修正,正是在「國家永續目標不變」的前提下,對齊國際趨勢、解決資訊品質與企業組織負擔能力之間的失衡問題。更重要的是,它也代表臺灣永續監管階段正式從「全面接軌」走向「分級治理」。

拆解四大鬆綁重點與策略剖析:從全面接軌到分級治理的四個關鍵轉折

金管會本次提出的簡化方案,核心精神在於「聚焦資源、務實推進」。為了讓企業組織能一目瞭然掌握本次政策調整的核心轉折,致德顧問團隊將修正前後的關鍵差異整理如下:

評估面向 原現行規定 2026/09/23

公告最新簡化方案

顧問觀點

對企業的實質影響與效益

強制適用對象 全體上市櫃公司(約 1,970 家)強制接軌 實收資本額 20 億元以上(約535家)及未達20億元但仍屬環境部指定應公告盤查登錄與查驗對象(約25家) 接軌家數大幅縮減 7 成,資本額未達 20 億元者改為自願揭露
永續專章申報時點 須與財務報告同時於3月底前申報 首次適用前2年,永續專章得依年報時限(股東會前14日,約5月底)申報,第3年起仍應與財務報告同時申報 解除財報結算期與永續盤查同時擠壓的重疊高壓
氣候以外資訊
(IFRS S1)
第三階段公司僅首次適用第 1 年得豁免,第2年應揭露氣候以外的永續資訊 第三階段公司(資本額20-50億元):放寬至前2個會計年度皆可豁免,第3年(2030年)起需納入揭露氣候以外永續資訊 給予企業更充裕的準備時間,先聚焦氣候議題(S2)
範疇三 (Scope 3) 排放 第三階段首次適用前3個會計年度豁免,第4年度起強制揭露 改為完全自願揭露,俟 2030年再行檢討評估 大幅降低中小企業向外索取複雜供應鏈碳數據的成本
溫室氣體(Scope1&2)
確信範圍
母公司個體及合併層級均須取得第三方有限確信 免除「母公司個體層級確信」,僅需取得合併報表確信 減少重疊的第三方查驗費用與稽核對接人力成本
[註] 以上簡化放寬措施,金融保險業依金管會綠色及轉型金融行動方案及其主管業務局規劃辦理;鋼鐵、水泥業之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仍依原路徑圖辦理。

 

這項轉折,我們可從以下4個方向深入剖析,解讀政策調整對企業組織發出的實質訊號:

1. 門檻大幅調整:70%中小企業退居自願區,啟動「需求導向防守戰」

金管會將強制適用範圍聚焦於資本額20億元以上企業組織,代表監管資源開始採取風險導向配置。對中小企業而言,核心課題已不再是全面合規,而是如何以有限資源回應客戶、銀行與供應鏈真正需要的資訊。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項調整象徵主管機關不再以單一標準要求所有企業組 織同步接軌,轉而承認不同規模的企業組織在資源、能力與市場壓力上的差異。因此,台灣永續治理正式宣告從「齊頭式接軌」走向「分級治理」。

2. 申報時程放寬:過渡期延至股東會前 14 日,推動「永續與財會深度整合」

過去企業組織最困擾的痛點之一,莫過於永續專章必須在3月底前與財務報告「同時申報」。最新方案放寬並首次適用前2個會計年度,得依年報時限(股東會前14日,約5月底)補行申報,多出來的2個月爭取到了關鍵的數據核實緩衝期。第一階段大型企業(資本額超過100億元以上)與第二階段企業(資本額50~100 億元)應利用這段過渡期,優化內部稽核流程與數據管理系統,解決過去財會與永續部門溝通斷層的問題,為未來第三年恢復「財報同步申報」做足準備。

3. 第三階段負擔減輕:延後IFRS S1 與 Scope 3 自願揭露期,把握 2 年「內控黃金期」

針對第三階段(資本額20-50 億元)的企業組織,金管會提供了「氣候以外資訊(IFRS S1)延至第 3 年(2030年)揭露」,以及「 Scope 3 轉為完全自願揭露」等多重減壓。獲得緩衝的企業組織無法「停擺」,應將 2028、2029 年視為企業組織集中精力處理氣候風險評估(IFRS S2)、建立溫室氣體盤查(Scope 1 & 2)內部控制制度的黃金窗口期。真正具有競爭力的企業,不會把緩衝時間用來延後準備,而會用來補強治理、資料與決策能力。

4. 確信層級與供應鏈保護:免除「母公司個體層級確信」,轉向「高品質價值傳達」

金管會免除了第二、三階段公司過往「母公司個體」與「合併層級」均需獨立確信的要求,此方向亦對齊歐盟禁止向中小供應商過度索取數據的保護精神(Value-Chain Cap)。

對第一階段大型企業(資本額超過100億元以上)而言,這意味著不能再將合規壓力簡單粗暴地向下轉嫁給中小型供應商。大型企業的永續揭露焦點應從「數據堆疊」轉向「供應鏈賦能與自願標準導入(如 VSME)」,以品質優先的永續溝通建立市場信任。

決定企業速度的,不再只是法規:企業因應矩陣解析

面對IFRS永續揭露簡化的討論,企業組織最直覺的判斷方式,通常是先確認自己的資本額是否仍落在強制適用範圍內。許多企業組織容易出現三種誤判:

(1)法規不用做=市場不用做

(2)Scope 3延後=供應鏈不用管理

(3)永續揭露延後=永續轉型延後

然而,這些判斷都可能讓企業組織錯失建立競爭優勢的時機。資本額主要反映法規適用門檻,未必能完整呈現企業組織面臨的市場壓力。

主管機關調整的是揭露節奏,而非市場競爭規則。即使是兩家資本額相近的公司,一家可能以國內市場為主,短期內來自客戶與金融機構的永續要求有限;另一家則可能是國際品牌的關鍵供應商,必須持續提供碳排放、產品碳足跡、減碳目標及供應鏈管理資訊。兩者面對的法規時程或許相同,實際應採取的行動速度卻可能完全不同。

「決定企業行動速度的,不只是法規門檻,而是市場壓力與競爭定位。」

同樣是資本額20億元以下企業組織,有些公司可能完全沒有國際客戶要求;但有些企業組織卻已經被Apple、Microsoft、Nike或大型品牌客戶要求提供完整碳數據與減碳資訊。因此,決定企業組織行動速度的,不應只是法規門檻,而是市場壓力與競爭定位。我們可同時將以下2大面向交叉分析,形成「IFRS永續揭露的企業因應矩陣」:

  • 法規要求程度:企業是否屬於強制適用對象,以及適用時程、揭露內容與確信要求。
  • 市場期待程度:企業是否面對國際客戶、供應鏈、投資人、金融機構或評級機構的要求。

IFRS永續揭露的企業因應矩陣/圖片來源:執行副總 陳建佑。

1. 領先治理型企業:持續加速

同時面對高度法規要求與市場期待的企業,常見於大型上市櫃公司、金融業、國際品牌、高碳排產業,以及受到投資人高度關注的公司。

對這類企業組織而言,政策簡化不應成為減速的理由。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也不僅完成IFRS S1與S2揭露,而是進一步提高資訊品質,將氣候風險、財務影響、資本支出、範疇三管理與內部控制納入決策體系。主管機關目前亦持續提供IFRS S2實務指引、產業揭露範例與溫室氣體盤查工作坊,顯示接軌工作的重心已逐漸從認知宣導走向實際編製與治理整合。

2. 市場驅動型企業:法規可以等,客戶不能等

企業組織可能因資本額或政策調整而獲得較大的法規彈性,卻身處國際供應鏈、出口市場或品牌客戶的高度要求環境中。此類型組織最需要避免的,就是將「未被強制適用」誤解成「市場不再需要」;若因此減緩碳管理、供應鏈資料或產品碳資訊的建置,可能影響「客戶關係、訂單機會、融資條件與市場進入資格」。

3. 合規管理型企業:避免只完成一份報告

有些企業依法必須完成揭露,但目前來自國際客戶或資本市場的壓力相對有限。這類企業最容易將IFRS永續揭露視為一次性的法遵專案,交由永續、財會或外部顧問團隊負責完成。

問題在於,永續資訊的報導個體與期間原則上須與財務報告一致,並強調董事會治理以及永續資訊與財務資訊之間的連結。主管機關針對金融業的規劃,同樣要求永續資訊以年報專章呈現並經董事會通過。如果企業沒有建立跨部門權責、資料產製流程、內部控制與董事會監督機制,即使完成揭露,仍可能留下資料品質與管理責任的缺口。

4. 基礎準備型企業:可以穩一點,但不能停下來

對法規要求與市場壓力目前都相對較低的企業而言,確實不需要照搬大型企業的導入模式,也不必一次投入過多成本。

不過,這類企業至少仍應掌握主要溫室氣體排放來源、辨識氣候風險對營運的可能影響,並明確界定永續議題的治理責任。今天的市場壓力不高,不代表三年後仍然如此。當主要客戶調整採購條件、銀行納入氣候風險評估,或企業準備跨入新的國際市場時,是否已具備基本資訊與回應能力,往往決定企業能否把握下一個機會。

決定企業應該跑多快的,不再只是法規要求,而是市場期待、風險暴露與企業自身的競爭定位。

法規給了緩衝期,市場不會等待:企業的三項關鍵策略

金管會的最新政策,展現了極高度的政策彈性與務實態度。主管機關透過限縮強制對象與提供過渡簡化,把「時間與資源」還給了企業組織。再更深點剖析,事實上,這次政策調整還透露出另一個重要訊號:未來的永續治理,不再是所有公司走相同的路,而是不同企業組織走不同的路。

大型企業組織將持續朝向完整揭露、財務連結與治理深化前進;中型企業組織將聚焦氣候管理與資料能力建置;中小企業組織則更傾向以供應鏈、市場需求及金融機構要求作為主要驅動力。這意味著永續工作的評價標準,也將從「是否符合統一要求」轉變為「是否符合自身商業模式與競爭需求」。

然而,永續轉型的終點線從未被移走,只是跑道的鋪設方式變得更加多元與人性化。全球供應鏈的低碳化浪潮、碳有價時代的營運成本壓力,以及金融機構對轉型風險的評估,依然是懸在所有企業頭上的實體考驗。

法規給了企業組織喘息的時間,但競爭激烈的市場不會等待慢步者。企業組織可以從以下3項策略開始:

策略一:重新校準企業組織的永續定位

首先要判斷的是所處產業、客戶結構與資本需求,將帶來多大的永續資訊壓力?管理階層可以從4個問題開始檢視:

  • 主要客戶是否已要求碳排放、減碳目標或產品碳資訊?
  • 企業組織是否位於國際品牌或高排放產業的供應鏈中?
  • 金融機構是否逐步將氣候風險納入授信與融資評估?
  • 投資人與董事會是否需要永續資訊支持策略與資本配置?

企業組織應透過這些問題找到自己在因應矩陣中的位置,進而判斷應該加速、穩步推進,或優先建立基礎能力。

  • 因應重點:不要只依資本額分類,更要依市場角色與風險位置定位。

策略二:守住不能延後的核心能力

政策內容與適用時程可能調整,但部分能力無法在申報前幾個月臨時建立。企業至少應持續建置清楚的董事會與管理階層權責、穩定且可追溯的資料流程、範疇一與範疇二排放資訊、具有商業重要性的範疇三資訊、氣候風險與機會辨識機制,以及永續資訊的內部控制與查核軌跡。

這些工作不只為了主管機關申報,也是企業回應客戶、金融機構與投資人的共同基礎。若因政策簡化而全面中斷,未來重新啟動所付出的時間與溝通成本,可能高於現在持續進行基礎建設的成本。

  • 因應重點:揭露項目可以分階段完成,核心治理與資料能力不能中斷。

策略三:將政策緩衝期轉化為決策優勢

如果企業因簡化方案獲得更多準備時間,最好的做法不是停止投入,而是重新安排投入順序。企業可以優先回答幾個與經營更直接相關的問題:

  • 哪些氣候風險可能影響營收、成本、供應穩定或資產價值?
  • 哪些減碳措施需要納入資本支出與投資回收評估?
  • 哪些供應鏈數據將影響客戶合作與市場進入?
  • 哪些永續資訊應進入預算、採購、投資與風險管理流程?

當其他企業仍將政策鬆綁視為「可以晚一點再做」,率先建立決策能力的企業,反而有機會利用這段時間拉開差距。

  • 因應重點:不要把緩衝期當成等待期,而要把它轉化為能力建設期。

回到本文最初的問題:當IFRS永續揭露開始鬆綁,企業究竟該慢下來,還是跑得更快?

答案其實僅有部分攸關於速度,最重要的關鍵核心仍在於「方向」。法規鬆綁後,所有企業都獲得了更多的自主空間,但也必須承擔更多自主判斷的責任。有些企業會把這段時間視為暫停鍵;有些企業則會把它當作重新建立治理能力、資料能力與決策能力的機會。而兩者之間的差距,未來將不只是揭露品質的差異,而是競爭力的差異。

「法規門檻決定揭露時程,市場位置決定企業速度,而決策能力則決定企業最終能走多遠。」

當永續治理正式進入分級治理時代,真正具有競爭力的企業,不會因為法規放寬而停止前進,而會利用這段緩衝期,把永續資訊從揭露工具,升級為決策工具。未來勝出的企業,不一定是揭露最多資訊者,而是最懂得運用永續資訊做決策的組織。

2026碳費新制修正

我國碳費制度2025年上路,全國240家企業共461廠已於2027年5月完成首次繳費。為完善徵收機制,環境部2026年9月修正《碳費收費辦法》與《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聚焦於「給予新納管事業合理整備期」與「防止減量效益重複優惠」兩大重點。此外,環境部也規劃將部分碳費收益撥入溫管基金,專款專用推動淨零公正轉型,兼顧企業減碳與社會公平。

提供首次納管事業整備作業期,建立完整排放基線

環境部表示,本次增訂《碳費收費辦法》第3條之1及《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第11條之1,是為了確保首次納管事業擁有足夠的作業時間與完整的排放基線,以完善規劃自主減量計畫。

修正條文規定,首次符合碳費徵收條件的事業,其申報繳納義務自「應辦理前一年度盤查登錄及查驗作業」的次年起適用。環境部強調,自主減量計畫的核心在於推動實質減量,本次修正非免除事業的繳費責任,而是要求企業在完成盤查查驗並建構精確的排放基線後,據以制定具體的減量措施與計畫,作為未來主管機關查核的明確依據。

至於碳費收費辦法第9條,於預告期間各界均相當關注先期專案減量額度使用規劃,環境部補充,本次修正是在既有三年使用期限、扣除上限及高碳洩漏風險事業使用於扣除碳費的比率為0.1等管制架構下,處理舊制額度銜接問題,並不影響碳費制度促進實質減量的政策方向。

此外,為避免重複優惠,本次同步修正《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第17條,明定受政府機關補助的減量措施,其產生的減量效益原則上不得列入計畫執行期滿後的超標效益核定。環境部期盼能完善早期減量制度銜接、同時防止碳費補助及減量效益核發之重複優惠,兼顧產業實務與制度公平性。

環境部表示,本次修法並未改變碳費制度「排碳有價」及「減量為核心」的基本精神,事業仍須依法辦理盤查、登錄、查驗,並達成年度指定目標,未達標者將回歸一般費率並補繳差額。

環境部與國發會推動淨零轉型2億元溫管基金,同步開放各部會申請

除了修正企業面,環境部也同步公告,確定從2026年氣體溫室管理基金特別編列2億元專款推動,並開放各部會向國發會申請。

環境部表示,國發會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明訂的公正啟動主辦機關,為有效整合跨部會資源,成立「淨零精準計畫申請及管考與穩定研究中心」,已於2026年8月10日發布「淨零精準計畫申請及產業救援」。

環境部及國發會說明,本次計畫畫由溫管基金支應,旨在緩解轉型衝擊並提升社會壓力,計畫執行範圍主要包括:

  • 勞工包含轉​​職與綠領人才培育;
  • 協助高碳排企業、中小微企業及農業推動低碳轉型與減碳增匯;
  • 結合群眾權力與國家權益等支持措施,提供預防區域促進區振興以強化與公民權。

申請資格僅限行政院所屬的中央二級部會。各部會可以針對自身主辦的轉型行動,將地方政府、公私立學校、法人團體或民間個人的輔導需求一併統整,研提年度計畫向國發會申請。

國發會後續將成立審查會,針對計畫「是否符合公正轉型目標」、「社會參與度」以及「實際影響力」等項目進行評分。同時要點中也嚴格規定,申請項目不能跟政府現有的公務預算或其他基金重複,且嚴格禁止編列媒體宣廣告與推廣費用。

環境部強調,淨零轉型加強社會公平的表現,期盼跨越溫管基金的實質挹注與國發會的製度合管考,引導各部會積極投入。在追求國家減碳目標的同時,也能堅守尊重人權及人權勞動原則,共創氣候與社會張力的永續台灣。

2026碳費新制修正,新納管企業有一年整備期,獲政府補助的減量效益不得計算超標效益

我國碳費制度2025年上路,全國240家企業共461廠已於2027年5月完成首次繳費。為完善徵收機制,環境部2026年9月修正《碳費收費辦法》與《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聚焦於「給予新納管事業合理整備期」與「防止減量效益重複優惠」兩大重點。此外,環境部也規劃將部分碳費收益撥入溫管基金,專款專用推動淨零公正轉型,兼顧企業減碳與社會公平。

提供首次納管事業整備作業期,建立完整排放基線

環境部表示,本次增訂《碳費收費辦法》第3條之1及《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第11條之1,是為了確保首次納管事業擁有足夠的作業時間與完整的排放基線,以完善規劃自主減量計畫。

修正條文規定,首次符合碳費徵收條件的事業,其申報繳納義務自「應辦理前一年度盤查登錄及查驗作業」的次年起適用。環境部強調,自主減量計畫的核心在於推動實質減量,本次修正非免除事業的繳費責任,而是要求企業在完成盤查查驗並建構精確的排放基線後,據以制定具體的減量措施與計畫,作為未來主管機關查核的明確依據。

至於碳費收費辦法第9條,於預告期間各界均相當關注先期專案減量額度使用規劃,環境部補充,本次修正是在既有三年使用期限、扣除上限及高碳洩漏風險事業使用於扣除碳費的比率為0.1等管制架構下,處理舊制額度銜接問題,並不影響碳費制度促進實質減量的政策方向。

此外,為避免重複優惠,本次同步修正《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第17條,明定受政府機關補助的減量措施,其產生的減量效益原則上不得列入計畫執行期滿後的超標效益核定。環境部期盼能完善早期減量制度銜接、同時防止碳費補助及減量效益核發之重複優惠,兼顧產業實務與制度公平性。

環境部表示,本次修法並未改變碳費制度「排碳有價」及「減量為核心」的基本精神,事業仍須依法辦理盤查、登錄、查驗,並達成年度指定目標,未達標者將回歸一般費率並補繳差額。

環境部與國發會推動淨零轉型2億元溫管基金,同步開放各部會申請

除了修正企業面,環境部也同步公告,確定從2026年氣體溫室管理基金特別編列2億元專款推動,並開放各部會向國發會申請。

環境部表示,國發會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明訂的公正啟動主辦機關,為有效整合跨部會資源,成立「淨零精準計畫申請及管考與穩定研究中心」,已於2026年8月10日發布「淨零精準計畫申請及產業救援」。

環境部及國發會說明,本次計畫畫由溫管基金支應,旨在緩解轉型衝擊並提升社會壓力,計畫執行範圍主要包括:

  • 勞工包含轉​​職與綠領人才培育;
  • 協助高碳排企業、中小微企業及農業推動低碳轉型與減碳增匯;
  • 結合群眾權力與國家權益等支持措施,提供預防區域促進區振興以強化與公民權。

申請資格僅限行政院所屬的中央二級部會。各部會可以針對自身主辦的轉型行動,將地方政府、公私立學校、法人團體或民間個人的輔導需求一併統整,研提年度計畫向國發會申請。

國發會後續將成立審查會,針對計畫「是否符合公正轉型目標」、「社會參與度」以及「實際影響力」等項目進行評分。同時要點中也嚴格規定,申請項目不能跟政府現有的公務預算或其他基金重複,且嚴格禁止編列媒體宣廣告與推廣費用。

環境部強調,淨零轉型加強社會公平的表現,期盼跨越溫管基金的實質挹注與國發會的製度合管考,引導各部會積極投入。在追求國家減碳目標的同時,也能堅守尊重人權及人權勞動原則,共創氣候與社會張力的永續台灣。

KPMG《2026全球ESG風險調查》

KPMG最新發布的《2026全球ESG風險調查》指出,永續風險管理不僅止於辨識風險,而須進一步思考如何調適風險並建立營運韌性。調查表示,所有受訪金融機構皆認同、情境分析是評估未來風險與機會的重要工具,企業能否提出具體且可信的轉型計畫,並透過數據驗證其執行成果,將成為市場與投資人評估企業韌性的重要依據。

當前企業正面臨一個商業歷史上最重要的轉折點:未來的企業競爭力不再只取決於誰能管理風險、效率創新,而是誰能從複雜交織的氣候變遷、地緣政治、能源轉型、供應鏈重組與AI浪潮多重議題下,率先調適轉型、強化組織韌性,並進一步彎道超車與發掘新商機。

根據KPMG最新發布的《2026全球ESG風險調查》觀察,永續風險管理不僅止於辨識風險,而須進一步思考如何調適風險並建立營運韌性。調查點出,所有受訪金融機構皆認同、情境分析是評估未來風險與機會的重要工具,企業能否提出具體且可信的轉型計畫,並透過數據驗證其執行成果,將成為市場與投資人評估企業韌性的重要依據,並且,超過八成的金融機構認為,資料品質與取得仍是目前推動永續治理的重要挑戰。

在AI浪潮帶動下,台灣資本市場表現亮眼,半導體、伺服器及AI供應鏈持續吸引國際機構投資人關注。當台灣受惠於AI與數位轉型所帶來的成長紅利時,這股浪潮卻也同步推升對能源、水資源及關鍵人才的龐大需求。

未來,除了硬體投資,持續攀升的用電成本、能源價格波動,以及碳費與碳定價機制所衍生的成本,都可能進一步影響企業獲利能力。因此,當企業價值越來越建立在未來成長預期之上,投資人關注的已不再只是短期財務表現,而是企業是否具備轉型趨勢下各項風險的管理能力與轉型韌性。

風險與機會從來都是一體兩面,當氣候風險、自然資本風險、社會風險及轉型風險開始改變產業規則時,也正在重新塑造企業的競爭優勢與成長模式。企業需要開始重新思考:除了管理ESG風險之外,是否能進一步從風險中看見新的機會?

當風險成為新常態,企業競爭力取決於調適的速度有多快

過去談到永續風險,許多企業首先想到的是法規要求、客戶稽核或額外投入成本。然而,近年來極端氣候衝擊愈趨頻繁,能源價格波動加劇,地緣政治持續影響全球供應鏈;另一方面,國際客戶逐步提高碳管理要求,投資人也開始將企業面對氣候風險、資源風險與社會風險的能力納入評價指標。

2025年至2026年間,全球各地頻繁出現極端高溫事件,歐洲地區多次出現破紀錄熱浪,台灣亦持續發布高溫特報,對產業更是一大挑戰。

舉例來說,對航空與運輸業而言,高溫可能導致飛機載重受限、軌道變形或設備受損,以及航班與物流延誤風險增加;對營建與製造業而言,高溫則提高戶外工作者熱危害風險,進而影響工期進度、生產效率及履約成本。

但,這同時也代表新的市場需求正在形成。例如高效率空調與散熱設備、智慧能源管理系統、節能建築材料、氣候保險及永續金融服務等產業皆迎來成長契機。企業愈早完成風險調適、建立營運韌性,就愈有機會將外部壓力轉化為下一波成長動能。

自然資本與生物多樣性議題的重要性也快速提升。企業開始意識到,企業營運仰賴的水資源、土地資源與生態系統服務,未來都可能成為限制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此外,企業也面臨來自社會層面的挑戰,包括供應鏈勞動人權、人才招募與留任、利害關係人信任,以及品牌聲譽管理等議題。這些看似非傳統財務風險的因素,卻越來越直接影響企業價值,甚至稍有不慎、反倒形成了直接的財務損失。

新的風險與新的市場需求並增。

ESG風險的另一面:永續機會正在形成

2024年底,金管會推動實收資本額百億元以上的上市櫃企業、率先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要求企業系統性揭露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其核心目的希望企業將氣候、自然資本、人力資本及供應鏈等非財務議題,與營收、資本支出及企業價值連結,及早辨識風險、進而在轉型過程中,發現潛在機會,讓永續真正融合成為企業決策的脈絡因子。

IFRS永續揭露準則提供了一套系統性的思考架構。以《IFRS S1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為例,要求企業評估並揭露可能於短期、中期或長期影響企業現金流量、籌資能力及資金成本的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

企業重新盤點哪些資源影響企業生存,而哪些資源又因為企業營運而產生衝擊;包括企業內部營運、上游與下游價值鏈,以及更廣泛的社會與環境系統。在綜合評估內外影響後,將風險轉化為競爭優勢。

以當半導體產業為例,因缺水風險升高,持續投入再生水系統及廢水回收設備建置。這些投資表面上是為了降低營運風險,但同時也減少了對外部水源的依賴,提高生產穩定度、降低未來因缺水導致停工的潛在損失。

在人力資本方面,許多企業則開始投資人才培育與職能轉型計畫。面對關鍵技術人才短缺及人口結構變化,提升員工留任率與專業能力,不僅有助於降低招募成本,更能提升生產效率與創新能力。

其次,是企業與供應商及客戶之間的關係。隨著歐盟《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章》(ESPR)及數位產品護照(Digital Product Passport, DPP)制度逐步推動,製造業未來產品將被要求揭露材料來源、產品碳足跡、再生材料比例、維修資訊及回收資訊等內容。

企業因應客戶要求建立完整ESG管理機制,原本為了爭取訂單、卻轉化為進入貿易門檻的優勢。食品與零售產業亦是如此,透過原料溯源、永續採購及供應鏈透明化管理,在食安風暴下方能全身而退,獲得消費者信任並累積品牌價值。

最後,放大到更廣泛的「社會與環境系統」,企業的價值不只來自內部營運與供應鏈,也受到社會信任與利害關係人支持的影響。

隨著不平等與社會相關財務資訊揭露架構(The Taskforce on Inequality and Social-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ISFD)發展,企業除了管理環境風險外,也應評估己身對員工、供應鏈勞工、地方社區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依賴與影響。

企業的價值不僅來自內部營運與供應鏈效率,更來自社會信任、人才發展及利害關係人支持。

企業因應客戶要求建立完整ESG管理機制,獲得消費者信任並累積品牌價值。

從IFRS S2展望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將風險轉化為商業價值?

碳費徵收元年,政府透過自主減量計畫作為減碳行動誘因,符合減量目標的企業可適用每噸50元或100元的優惠費率,有效降低企業轉型初期的成本壓力。

根據環境部統計,2026年共計461廠收費對象(合計240家企業)繳納,總收入約新臺幣49.7億元。碳費收入將全數納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專款專用於企業減碳與氣候調適、公正轉型、淨零轉型貸款利息補貼及信用保證等用途,以加速產業低碳轉型。

在碳議題發酵下,企業如何在氣候變遷影響下,透過調適將氣候風險轉化為具體商業機會,可從資源效率、能源來源、產品與服務,以及市場韌性等四個面向來看:

一、資源效率:降低成本並提升獲利能力

許多企業最初推動節能減碳是為了回應客戶要求或法規壓力,但過程中卻發現節能減碳也可讓成本下降。例如鋼鐵與傳統製造業透過製程熱能回收、導入廢鋼循環利用,降低高能耗成本;物流倉儲業則透過AI路徑優化與綠色運具配置,在減少碳排的同時降低營運支出。對企業而言,資源效率已是提升經營績效的剛性工具。

二、能源效率:提升低碳轉型與營運韌性

隨著國際能源價格波動劇烈,掌握多元且低碳的能源來源,已成為營運韌性的關鍵。領先企業不再只依賴傳統電網,而是透過企業購電協議(PPA)、建置廠區建置太陽能,並搭配儲能系統。這不僅穩定了轉型期的用電成本,更在極端氣候引發停電危機時,確保生產線的可持續營運及能源自主權。

三、產品與服務:創造新市場與新營收

氣候轉型也正在催生新的市場需求。例如營建與地產產業加速投入綠建築與低碳水泥開發,搶攻精良綠色不動產市場;資通訊產業則推出高能效、低功耗的「綠色晶片」與節能伺服器。金融業更因應這股轉型需求,發展永續績效連結貸款、綠色融資與轉型金融等商品,將氣候隱憂轉化為全新的業務增長引擎。

四、市場韌性:強化供應鏈與客戶競爭優勢

隨著全球供應鏈進入高標準碳管理時代,紡織與鞋業因提早布局再生材料與完整的數位溯源系統,在同業因高碳排面臨掉單危機時,反而成功逆勢切入國際一線品牌的指標供應鏈。台灣紡織業憑藉在全球中高機能性紡織品高達50%的市場市佔率,這種市場韌性,已成為企業創造跨國差異化競爭優勢的核心武器。

碳費徵收元年,政府透過自主減量計畫作為減碳行動誘因。

從風險管理走向價值創造

辨識永續機會的過程,其實就是內部重新盤點營運模式並尋求轉型的過程。企業若要真正將風險轉化為機會,仍須建立三項核心能力:

•落實「資料管理」:建立一致、可信賴的ESG數據基礎,將風險、機會及因應行動與財務影響進行連結及貨幣化分析,了解其對營收、支出、現金流及企業價值的實質影響與情境分析。

•深度整合「跨部治理」:未來企業決策不應只考慮品質、成本與交期,更必須將氣候風險、能源安全、供應鏈韌性及人才議題納入投資評估、採購管理、產品研發及策略規劃之中;同時須把永續議題結合董事會,將其內化為組織DNA。

•布局「機會辨識與轉型創新」:透過商業調研分析、價值鏈盤點與利害關係人分析,找出未來需求變化與潛在市場。例如部分高碳排產業已逐步跨足綠色能源、循環經濟及低碳材料領域,成功將轉型壓力轉化為新的成長引擎。未來企業之間真正的差異,不在於誰看見風險,而是誰能率先將風險轉化為商機。

告別「被動合規」的防守思維,轉向「主動進攻」的戰略布局。

企業領導者應可將導入IFRS過程視為重新盤點關鍵資產、發掘下一個成長動能的策略工具。面對客戶端的減碳壓力和市場的轉型壓力,企業必須將永續架構納入核心商業決策,從產品研發、供應鏈管理到市場開拓,全面尋找綠色差異化的制高點。

SBTi淨零標準2SBTi淨零標準2.0上路!企業減碳目標迎新要求

隨著淨零承諾逐步進入落實階段,企業面臨的挑戰已不再只是「是否展開減碳行動」,而是如何在營運成長、供應鏈限制、低碳能源取得及資料品質仍待提升的情況下,提出具可信度且可被驗證的減碳路徑。

尤其對多數企業而言,範疇三排放高度仰賴供應商、客戶及產業系統共同轉型,減量成果往往難以完全由企業單方面掌握;同時,綠電採購、能源屬性憑證、碳信用及其他市場工具的使用,也日益受到外部利害關係人對完整性與透明度的檢視。

在此背景下,企業需要更清楚的指引,將減碳目標與治理、資本配置、採購策略及對外揭露相互連結。SBTi《企業淨零標準2.0》的發布,正是回應企業在淨零執行過程中所面臨的實務挑戰,透過更細緻的企業分類、更符合排放特性的目標設定要求、基準年排放數據及目標進展評估的確信要求、範疇二與範疇三管理方式、轉型計畫擬定與追蹤的要求、減量實施層級及持續排放責任機制,協助企業以更可信的方式推動淨零轉型。

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於2026年6月正式發布《企業淨零標準2.0》(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 Version 2.0,以下簡稱CNZS 2.0)。相較於第一版,CNZS 2.0更明確納入治理、執行、追蹤與揭露要求,使企業減碳管理不再只是設定目標,而是走向持續執行、追蹤與問責。對企業高階管理者而言,CNZS 2.0不只是減碳目標規範架構的更新,而是要求企業將淨零策略納入營運決策、資本配置、供應鏈管理與對外溝通等制度面轉型。

CNZS 2.0轉換時程

SBTi表示,現行版本11 仍將開放企業設定目標至2027年底;已規劃依版本1提交目標的企業,仍可依原計畫進行,並於強制性五年審查時更新至版本2.0。然而,已設定2030年目標的企業,應自2028年起開始依版本2.0規劃2030至2035年下一輪目標週期,以保留足夠時間完成數據盤點、內部治理、供應鏈溝通及第三方確信等準備工作。

將轉型計畫納入董事會與經營管理

CNZS 2.0進一步強化「治理」與「目標落實」的要求,顯示企業淨零不再只是永續部門的專案,而是董事會與經營團隊必須共同推動的轉型議題。依據新版標準,企業設定並提交SBT目標前,須取得最高治理單位核准,建立對目標執行的治理監督與問責機制,追蹤目標設定與後續執行情形。同時,企業也須建立並維持「轉型計畫」,說明如何透過具體行動、時程規劃、關鍵假設與外部合作,支持科學基礎減碳目標的達成。

對企業而言,這代表減碳目標需進一步納入核心營運決策,而非停留在宣示或揭露層次。企業需思考如何將減碳路徑與中長期策略規劃、資本支出、設備汰換與技術投資、能源與採購策略、產品與服務組合、供應鏈管理及內部績效指標相連結,讓各事業單位、財務、採購、營運及供應鏈團隊皆能依循一致的轉型方向推動行動。

特別是對高排放資產或範疇三排放占比較高的企業,董事會與經營層更需定期檢視減碳進度、資源配置與執行落差,確保氣候目標能與商業策略同步推進。

企業分類更細緻,責任要求出現差異化

CNZS 2.0將企業分為Category A與Category B。Category A主要包含所有國家的大型企業,以及高收入國家的中型企業;Category B則包含小型企業,以及較低收入國家的中型企業。企業所屬地理別係依最終母公司註冊地判定,並參照世界銀行收入分類2,詳細之分類門檻與條件說明如下表。

此分類將影響企業在範疇三目標設定、轉型計畫揭露及基準年數據確信等面向的要求。對歸類於Category A的企業而言,未來不僅需設定範疇一、二目標,也須針對重大範疇三排放類別設定近期目標,並針對基準年溫室氣體數據以及目標週期結束時的減量進展計算至少取得有限確信,相關準備時間與內部資源需求將明顯提高。

 

門檻與條件 地理範圍 公司類別
符合以下至少一項條件:• 淨營業額:≥ 4.5 億歐元

• 全職總員工數(FTE):≥ 1,000 人

任何國家 Category A
範疇一與範疇二排放量占公司總二氧化碳排量(tCO₂e),或符合以下至少兩項條件:• 資產負債表總額:≥ 2,500 萬歐元

• 淨營業額:≥ 5,000 萬歐元

• 全職總員工數(FTE):≥ 250 人

高所得國家 Category A
不符合上述各列之 A 類標準 任何國家 Category B

 

範疇一、二、三新增更嚴謹的目標設定方法,範疇三聚焦重大類別與實務可行性

CNZS 2.0刪除現行五至十年的目標年限,要求企業以五年為近期目標週期,進行滾動式管理。範疇一及範疇二近期目標適用於所有企業;範疇三近期目標則為Category A企業的必要要求。若企業選擇設定SBTi淨零目標,則須結合範疇一、二、三的近期與長期目標,並於淨零目標年中和剩餘排放。詳細之企業分類目標設定要求說明如下表。

 

目標標準 範疇一 範疇二 範疇三
近期目標(5 年) 所有公司皆須設定 所有公司皆須設定 Category A 公司須設定
長期目標(最遲於 2050 年達到剩餘排放水準的目標) 取決於目標設定方法 所有公司皆可自由選擇設定 所有公司皆可自由選擇設定
淨零目標:結合範疇一、範疇二及範疇三的近期與長期目標,並包含在淨零目標年度達到排除排放進行中和。所有公司皆可選擇是否設定零排放目標。

 

不同於版本1可採用合併範疇設定目標,CNZS 2.0要求範疇一、二、三目標須單獨設定,以促進更有效的管理。CNZS 2.0亦刪除現行5%的排除門檻,無論範疇一、二或三,若要求須設定目標,100%實質排放皆須納入邊界進行考量。

範疇一方面,除了現行絕對減量方法,主要調整為產業相關方法可行的情況下允許設定強度目標,以及不適用前兩者方法時,新增高排放資產轉型目標方法(asset transition targets)。範疇二方面,主要變更為須以所在地基準進行基準年排放量評估,不可如版本1可選擇性採用市場基準作為基準年排放。

範疇三方面, CNZS 2.0改變現行採用排放量最低覆蓋率門檻,採取較務實的方式,要求Category A企業至少須辨識並涵蓋個別占範疇三排放5%以上的重大類別(significant categories),並允許在特定情況下排除企業缺乏實質影響力(practical influence)的活動或排放,但企業須揭露排除理由及其排除之排放量,並說明未來可能採取的減緩行動。

除了既有絕對減量、及相關供應商或客戶對齊目標的方法(即增加符合轉型或淨零的一級供應商或客戶比例),亦新增可針對特定高排放類別或活動,設定轉型採購低碳產品或服務採購的目標方法(category- or activity-specific targets)。此變化對企業的實務意義而言,代表範疇三管理不再只是追求覆蓋率,而是更重視企業是否能針對關鍵供應商、主要原物料、高排放活動及下游客戶行為,設計具可執行性的減量策略。

 

導入「實施層級」,市場工具可用但須符合完整性條件

CNZS 2.0新增一套「實施層級(implementation hierarchy)」,要求企業依優先順序採取減碳行動,優先推動自身營運及價值鏈內的減量,並在適當情況下擴展至更廣泛的層級,分類如下:

• 活動層級(activity level):企業應優先在自身營運與價值鏈中,於排放源頭採取直接減量行動,例如能源效率提升、燃料轉換,以及與供應商和客戶合作以降低其排放。此層級與企業自身營運或價值鏈排放的關聯最直接;若相關行動能反映在企業實質溫室氣體排放盤查結果中,則較能支持企業就自身減量成果進行對外說明。

• 活動池層級(activity pools):若排放涉及共享系統,例如電網或天然氣網、供應區域及物流網,企業可在這些系統內採取減碳行動。此類行動可藉由支持低碳屬性的市場工具,包含來自憑證認可機制(book-and-claim)或其他不同機制的能源屬性工具及特定商品憑證,但相關工具須符合最低完整性(integrity)標準。此層級也包含在共享系統內推動減碳活動,例如在供應區域內進行景觀或農業轉型活動。

• 產業層級(sector level):若企業在活動層級或活動池層級的減碳選項受限,可採取產業層級行動,例如參與或支持更廣泛的產業減碳與系統轉型。但此類行動須與企業相關排放屬於相同活動類型,並發生於相關的地理範圍或系統脈絡中,以確保其能有意義地促進企業所負責排放的降低。此類行動在對外溝通時應明確界定為系統減碳貢獻,避免將價值鏈外或系統層級行動過度包裝為企業實質排放的直接減量。

範疇二走向更高解析度,低碳電力管理需提前布局

CNZS 2.0持續強化範疇二管理。企業可透過提升低碳電力使用比例或降低範疇二絕對排放設定目標。對電力需求成長快速的Category A企業,若目標週期內預估年均用電成長超過20%,則須設定範疇二近期排放目標,並可選擇設定額外的低碳電力使用比例目標。

此外,CNZS 2.0新增Category A企業範疇二的小時匹配(hourly matching)相關要求與自願認可機制。當企業在特定活動池年度用電達10 GWh以上,即須計算、揭露並確信低碳電力與用電在小時層級的匹配比例。對資料中心、半導體、電子製造、高用電製程及高度依賴再生能源採購的企業而言,未來綠電策略將不再只關注年度總量,而須逐步納入地理可供應性、電力合約年限、電網區域及時間匹配等因素。

持續排放責任成為新焦點,碳信用與氣候貢獻不再只是抵換工具 

CNZS 2.0擴展版本1的價值鏈外減量(Beyond Value Chain Mitigation, BVCM)建議,正式納入「持續排放責任」(Ongoing Emissions Responsibility, OER)5 自願認可機制,鼓勵企業在自身減量之外,透過高完整性碳信用、碳移除或其他氣候貢獻支持全球氣候行動,並依據對持續排放的貢獻比例,可取得不同程度(包含參與、進階及領導三種)的公開認可。

SBTi特別強調,這些行動是企業自身減量努力的補充,而非替代。SBTi亦指出,2035年後將逐步導入更明確的持續排放責任比例、碳移除長期耐久性的要求。對企業而言,這意味著碳信用採購與氣候貢獻策略將需要與淨零路徑、財務預算、揭露策略及外部聲明一致規劃,而非僅作為年度碳中和活動的工具。

 

企業應如何準備SBTi 2.0?

建議企業可由以下六個方向展開準備:

1. 確認企業分類與目標時程:盤點企業規模、營收、員工數、排放規模及最終母公司註冊地,判斷可能適用Category A或B,並檢視是否於2027年底前依版本1提交目標,或自2028年起6 依版本2.0規劃下一輪目標。

2. 提升碳數據與確信準備度:建立範疇一、二、三數據治理流程,特別是範疇三重大類別或活動、供應商資料、電力使用、低碳電力憑證及市場工具的可追溯資料,提前導入內控與第三方確信準備。

3. 將轉型計畫納入董事會與經營管理:CNZS 2.0要求最高治理單位核准目標,並要求企業建立並維持「轉型計畫」,追蹤包含減量進展及缺口、減量障礙、因應減量挑戰的行動計畫。企業應將減碳路徑連結至資本支出、採購策略、產品組合、供應鏈管理及績效指標,而非僅由永續部門單獨推動。

4. 重新設計範疇三與低碳電力策略:針對重大範疇三排放來源,區分可直接減量、可透過供應商或客戶議合改善、或需借助市場工具與產業共同行動的項目。

5. 檢視低碳能源採購與市場工具完整性:檢視低碳電力採購、能源屬性憑證及其他市場工具是否具備地理關聯、時間一致性、權屬清楚、可追溯性及避免重複聲明等條件,並評估未來是否需提高時間匹配精度,例如逐步評估小時匹配(hourly matching)的可行性。

6. 評估OER機制揭露價值與對外部評價的影響:CNZS 2.0強調企業對自身排放負持續責任;高完整性碳信用與其他氣候貢獻僅能作為自身減量努力的補充而非替代。並評估布局碳移除及長期耐久性碳移除之投入,以因應2035年後將於OER機制以及淨零目標年剩餘排放導入之要求。

落實透明碳管理與轉型計畫,建立企業淨零競爭力

CNZS 2.0的正式發布,代表國際企業減碳規範正從目標設定進入持續執行與問責的新階段。對企業而言,未來的關鍵不只是「是否設定SBT目標」,而是能否以可信數據、明確治理、可執行的轉型計畫及透明揭露,證明企業正穩健朝淨零路徑前進。

臺灣碳費列入英國 CBAM 合格名單

英國將「臺灣碳費」列入CBAM首批16項「合格碳定價機制」,2027年制度上路後,符合規定的輸英產品可依實際負擔的有效碳價申請減免,有助降低重複碳定價風險;但並非所繳碳費皆可直接或全額抵減,企業仍須提前盤點碳排放與碳成本資料。

臺灣碳費列入英國 CBAM 合格名單,出口競爭力再強化

臺灣碳費躋身全球首批16項合格碳定價制度

英國政府近日公布碳邊境調整機制 (CBAM)「合格碳定價機制」(Qualifying Carbon Pricing Scheme, QCPS) 名單,「臺灣碳費 (Taiwan Carbon Fee)」正式列入其中,與歐盟、日本、韓國、新加坡等主要碳定價制度並列。環境部表示,這項進展顯示我國碳定價制度已具備與國際制度接軌的基礎,將有助於我國出口產業因應全球碳邊境調整措施,維持國際競爭力。

環境部說明,英國 CBAM 將於 2027 年起正式實施,主要目的在使進口至英國的列管產品,承擔與英國境內製造商相當的碳成本;若進口產品已在原產地實際負擔符合規定的碳成本,英國設有「碳價減免」(Carbon Price Relief) 機制,可減免成本負擔。環境部表示,英國於 2023 年底宣布將實施 CBAM 後,陸續公布相關法規,我國由環境部邀集經濟部、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等相關單位積極參與英方工作層級會議,與英國主管機關進行政策及技術交流。2025 年我國碳費正式上路,環境部也多次就我國碳費制度及其明示碳價性質向英方說明。8 月 27 日英國稅務暨海關總署 (HM Revenue & Customs, HMRC) 正式公布臺灣碳費為其認定「合格碳定價機制」。

環境部表示,首階段名單全球僅納入 16 個碳定價制度,臺灣碳費即為其中之一。英國對合格碳定價機制訂有明確條件,包括:制度由政府或超國家組織管理、相關產業依法負有參與義務、制度及碳價資訊公開,並須對相關排放實際形成碳成本等。臺灣碳費列入名單,代表我國碳費制度符合英國 CBAM 對合格碳定價機制的認定條件。

輸英產品已付碳成本可望減免,降低重複碳定價風險

對臺灣企業而言,英國 CBAM 實施後,我國輸英產品如已依臺灣碳費制度實際負擔碳成本,並符合英國 CBAM 相關資格、查驗及計算等規定,英國進口商得依規定申請碳價減免,有助降低重複碳定價風險。

環境部特別提醒,列入合格碳定價機制名單,並不代表企業所繳碳費均可直接或全額抵減英國 CBAM。實際減免金額仍須依產品相關排放實際負擔的「有效碳價」(effective carbon price) 計算。英國 CBAM 首個責任期間為 2027 年全年,首次申報及繳費期限為 2028 年 5 月 31 日,企業仍應及早盤點碳排放與碳成本資料,以掌握申報時程。

碳定價接軌國際,兼顧減碳與產業競爭力

環境部表示,我國依「氣候變遷因應法」建立碳費制度,核心目的在透過碳定價提供減碳經濟誘因,引導企業投資低碳製程、提升能源效率及採取實質減量措施。英國此次將臺灣碳費列為合格碳定價機制,是我國碳定價制度接軌國際的重要進展。環境部將持續掌握英國 CBAM 實施細節,協助企業強化碳排放及碳成本資料與查驗能力,並持續精進我國碳定價制度,兼顧減碳成效與產業國際競爭力。

台積電2025年永續報告書

台積電公布2025年永續報告書,以「晶映澄明,透見永續」為主題,寫下以科技賦能創新與萬物共生繁榮,點出台積電三大永續承諾:落實淨零排放(Net Zero)、水資源正效益(Water Positive)以及自然與生物多樣性無淨損失(NNL),並將減碳基準年重新設定為2025年,目標是5年後的2030年,範疇一、範疇二要減排31%,範疇三減15%。

根據工研院估算,採用台積電晶片的資通訊產品於六大智慧應用領域所創造的節能效益,2025年為全球節電逾1,800億度,減少近8,900萬公噸碳排放;至2030年,台積電每用1度電生產半導體產品,將為全球減省近7度電。

台積電2025年碳密集度進一步下降,從2024年的每百萬元營收碳排4.2698公噸,降到2025年的3.4公噸;但2025年範疇一合計排放近220萬公噸,較前一年增加20%,範疇二1,113萬公噸、年增近16%,範疇三則因為將已完成合併財務報表的母子公司都納入,排放量達3,630萬公噸。

台積電近兩年溫室氣體排放統計

年度 2025 2024 年度增減
範疇一 219.65萬噸 181.94萬噸 20.7%
範疇二 1113.06萬噸 1095.74萬噸 15.8%
範疇三 3629.9萬噸 822.32萬噸 2024年資料不包含日本廠,2025年包含已完成合併財務報表的母子公司
碳密集度(每百萬營業額碳排放量/噸) 3.4噸 4.2698噸 -20.37%

資料來源/證交所ESG數位平台

魏哲家:氣候責任正式升級為法律責任

魏哲家觀察2025年的重要國際變化指出,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發出了一項具里程碑意義的諮詢意見(Advisory Opinion),確立各國應對氣候變遷的法律義務。他說,這是歷史上首次氣候責任正式升級為法律責任,揭示氣候危機是緊急且關乎人類存續的威脅。

魏哲家表示,台積電從不輕忽自己的責任。為更進一步落實與地球環境生態共生共榮的堅定信念,台積電對齊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絕對減排目標,來實踐淨零排放藍圖。

根據台積電的減碳承諾,溫室氣體排放基準年改為2025年,目標是2030年時,範疇一與範疇二要減排31%、範疇三減排15%,2040年達成RE 100的目標不變,持續朝向2050淨零邁進。

台積電三大永續承諾時間表。圖片來源/台積電

魏哲家說,台積電致力建立一個包容而創新的工作環境迎向挑戰,並在公司利潤分配上,加大永續方面的資源投入,積極投資跨世代的ESG作為,攜手各界利害關係人驅 動共好的社會。

他表示,對台積電而言,永續發展是企業營運韌性、競爭力與長期價值的體現。台積電實踐永續願景所跨出的步伐,仰賴著每一位並肩同行的台積人,由科技、專業知識和熱忱出發,齊心戮力為世界帶來美好的改變。

台積電三大永續承諾與利害關係人共同應對全球挑戰

2025年台積電永續報告書,也是台積電前資深副總暨ESG委員會主席何麗梅退休前最後一次在報告書上報告。她指出,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EF)最新發布的《全球風險報告 》,全球正進入「競逐時代(The Age of Competition)」,合作機制穩定性下降,競爭升溫亦加劇世界動盪,未來更面臨極端氣候、生物多樣性喪失與生態系統崩潰等風險。

何麗梅在報告書中表示,台積電呼應聯合國全球盟約(UNGC)「加速前進倡議」(Forward Faster Initiative)中對氣候行動及水資源韌性二大領域的重視, 落實「淨零排放(Net Zero)、水資源正效益(Water Positive)、自然與生物多樣性無淨損失(NNL)」三大永續承諾 , 攜手利害關係人應對全球共同的挑戰。

除了2025年台積電宣布加入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於製程各階段導入創新減排方案 ,強化範疇三管理,並挹注新台幣1.6億元減碳補助支持供應鏈實踐淨零藍圖。

在水資源方面,台積電持續提升用水效率,開創全台首例跨區域工業用戶再生水交換模式 ,並展開TSMC Arizona維德河整治計畫 ,積極落實節水、水循環再生及流域復育等關鍵行動。

懷抱產業發展與自然共好願景,台積電以「自然與生物多樣性NNL行動藍圖」展現承諾,持續執行植樹薪傳計畫 、Eco Plus!生態共融計畫等專案,投入生態人才培育與環境教育 ,讓社區成為串連生態保育網絡的合作平台。

台積電2025年三大永續承諾進展。圖片來源/台積電

在社會議題方面,台積電以人為本,營造重視人權、安全、健康的共融環境是我們的使命,2025年,以「全球職場人權氛圍調查」結果為基礎, 展開公司/組織層級精進行動 ,深植人權管理於日常營運,並舉行首屆全球共融職場月,提升員工認同感與歸屬感。

台積電深化供應鏈的人權管理,建置「供應商人權管理追蹤平台 」,發布《營建工地安全宣言 》,保障供應商/承攬 商夥伴的健康與福祉。客戶方面,致力維護客戶資料與產品安全,成為值得信賴的服務提供者;針對社區,則以環境權為核心,建立全氟烷基物質(PFASs)替代創新研究計畫與N- 甲基吡咯烷酮(NMP)減量行動,藉由永續承諾的實踐,履行企業對社區的人權責任。

台積電規畫2026將ESG指標納入全體員工績效與薪酬制度

員工是企業永續發展的關鍵行動者,為落實全員ESG文化,2026年規畫將ESG指標納入全體員工績效與薪酬制度, 建立當責與激勵機制。

同時從自身營運出發,攜手台積電文教基金會與台積電慈善基金會 ,以「教育創新、社區共融、 藝文涵養、生態永續、健康守護」五大主軸,2025年與超過900個團體合作落實235項專案,期待創造共好影響力。

永續是一項長期承諾,展望未來,台積電將串聯各界夥伴,持續以具體行動將每一項承諾轉化為改變社會、創造長期價值的正向力量。

《多元資本議定書》要如何讓永續真正進入企業決策

由資本聯盟(Capitals Coalition)發布、近期由 BCSD Taiwan 推出正體中文版的《多元資本議定書》(Capitals Protocol),協助企業將多元資本納入決策流程的方法,希望讓永續資訊不只是被揭露,更能真正支撐企業決策。

從揭露資訊到「運用資訊」

回顧近十多年國際永續治理的發展,不同框架各自解決了不同問題。GRI 建立重大永續議題揭露基礎;ISSB 推動全球一致的揭露準則;TNFD 則協助企業辨識自然相關的依賴、影響、風險與機會。

這些框架共同回答了「企業應揭露什麼」;而《多元資本議定書》則進一步回答另一個問題:「企業如何運用這些資訊做出更好的決策?」

該議定書指出,企業在進行投資、營運、產品設計或供應鏈等決策時,若僅依賴財務資訊,往往難以完整反映一項決策對自然、社會、人力及生產資本所帶來的長期影響與價值。因此,企業應將這些資訊一併納入決策考量,更全面評估決策可能創造或消耗的價值。

四大資本:用同一種語言理解企業價值

這份指引以「多元資本(Capitals)」作為共同語言,協助企業從更完整的角度理解自身的營運基礎,並將企業所依賴的重要資本歸納為四類:

資本類型 說明
自然資本(Natural Capital) 自然資源、生態系及其提供的各項生態系服務。
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 社會制度、信任、關係網絡及合作機制等。
人力資本(Human Capital) 員工的知識、技能、能力、健康與福祉。
生產資本(Produced Capital) 廠房、設備、基礎設施及其他人為建構的資產。

四類資本並非彼此獨立,而是共同支撐企業創造價值。

例如,一家食品公司除了需要廠房與設備,也依賴穩定的水資源、健康的土壤、具備專業能力的員工,以及供應商與社區建立的信任關係;科技公司則除了研發設備與資金,更需要高素質人才、穩定供應鏈及健全的社會制度支持。企業的競爭力,往往來自不同資本之間的共同作用,而非單一資本的累積。

「資本巢狀圖(Nested Capitals)」說明四類資本之間的關係。其中,自然資本位於最基礎的位置,社會資本、人力資本及生產資本皆建立於自然系統之上,反映自然環境是所有經濟與社會活動得以運作的根本基礎。

不只看企業造成什麼影響,也要理解企業依賴什麼

如果說四大資本提供的是企業理解價值的框架,那麼另一項重要觀念,就是同時思考 Impact(影響) 與 Dependency(依賴)。

過去談 ESG 時,企業多半聚焦於自身對環境與社會造成哪些影響,例如碳排放、污染、廢棄物或勞動權益等議題。

然而,這套方法提醒企業,企業同時也高度依賴自然、社會、人力及生產資本才能持續營運,因此,決策不能只關注「企業造成什麼影響」,也需要理解「企業依賴什麼」。

以製造業為例,企業除了可能因生產過程消耗水資源、產生溫室氣體排放而影響自然資本,也同樣依賴穩定的水源、能源供應、熟練的人才及健全的供應鏈才能維持營運。若忽略這些依賴關係,未來便可能因極端氣候、資源短缺、勞動力不足或社會衝突而面臨更大的營運風險。

因此,企業在評估一項決策時,不僅需要分析其可能帶來的正負面影響,也應同步檢視企業所依賴的各項資本是否可能受到影響。透過同時思考影響與依賴,才能更全面理解決策可能帶來的風險、機會與長期價值。

將多元資本真正納入企業決策

除了建立共同語言,這份指引也提供一套可操作的方法,引導企業將多元資本真正融入決策流程。

整體架構分為三個階段、七個步驟,協助企業從界定決策問題、分析多元資本,到最終將成果整合至企業策略與管理。

階段 步驟 企業在做什麼?
彙整(Frame) Step A 確認欲引導之決策 確認此次要支持哪一項商業決策,以及決策目的與利害關係人。
Step B 界定多元資本之相互依存關係 盤點企業與各項資本之間的影響與依賴。
Step C 決定如何價值評估 決定評估範圍、基線、情境及衡量方式。
評估(Assess) Step D 評價重大影響與依賴 分析重大影響與依賴,評估其價值與風險。
Step E 確證及查證主要假設與結果 驗證分析方法、重要假設及結果的可信度。
行動(Act) Step F 進行決策制定 將分析結果納入企業決策。
Step G 將價值與決策整合至企業規劃與策略 將成果納入企業策略、管理流程及後續決策,形成持續改善循環。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強調這七個步驟並非一次性的執行流程,而是一個持續迭代的循環。隨著經營環境、資料品質及利害關係人需求持續變化,企業也應重新檢視不同資本之間的關係,使決策持續反映最新情境。

真正的改變,不是多一套框架,而是改變決策方式

《多元資本議定書》提供企業一種新的決策視角,協助決策者在評估投資、採購、產品設計、供應鏈管理等議題時,除了財務績效,也能同步考量自然、社會、人力及生產資本帶來的長期影響與依賴。

對台灣企業而言,它的意義或許不在於立即導入一套新的管理制度,而是在既有永續治理基礎上,重新思考如何將永續資訊轉化為決策依據。當永續不再只是報告書中的揭露內容,而是企業每天都會使用的決策語言,才能真正從資訊揭露走向價值創造,並成為提升企業韌性與長期競爭力的重要基礎。

SBTi 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 V2.0

隨著全球氣候行動從單純的「設定願景」轉向「實質執行」,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於 2026 年 正式發布了《企業淨零標準》第二版(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 V2.0)。這一版本的更新象徵著氣候治理的重大轉型:SBTi 不再僅僅是一個目標驗證機構,而是定位為企業淨零轉型的戰略夥伴。這份新標準主要為幫助企業將氣候雄心與實際的財務決策、資本配置及營運調整深度整合。

SBTi 2.0 的核心創新:從雄心邁向行動

SBTi 2.0 的開發背景源於過去十年的實務經驗。倡議組織發現,企業面臨最大的挑戰並非承諾目標,而是執行。供應鏈資訊不透明、技術未成熟、投資週期與目標年度不匹配等現實障礙,是企業推動減排時共同的痛點。

因此,V2.0 引入了幾項關鍵的戰略調整:

  1. 行動框架(Action Framework): 將標準整合進企業內部的核心決策過程,包括預算編列、技術投資與採購策略。

  2. 分類管理: 根據公司規模與地理位置將企業分為 A 類(Category A) 與 B 類(Category B),並對 A 類大型企業提出更嚴格的強制性要求。

  3. 實施階層(Implementation Hierarchy): 明確定義減排行動的優先順序,引導企業優先採取直接減排行動。

  4. 轉型計畫導向: 將科學基礎目標(SBT)的驗證與實施路徑(轉型計畫)掛鉤,強調「如何達成」與「目標數字」同等重要。

計畫書應含階段目標,新增高排放活動對策

在 SBTi 2.0 下,轉型計畫書(Transition Plan)是實現 SBT 的核心文件。它闡明了企業所需的具體行動、時間表、關鍵假設以及治理機制。

1. 轉型計畫書的核心要素-根據標準,一份合格的計畫書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 目標詳情:條列所有經 SBTi 驗證的近期(5 年)與長期目標。

  • 涵蓋範圍: 計畫必須覆蓋目標中包含的所有排放源與活動。

  • 具體行動方案:

    • 近期(Near-term):達成未來5年目標的具體措施。

    • 中期(Mid-term):未來5年後的指示性行動(Indicative actions)。

    • 長期路線圖:A 類公司必須提供通往2050年淨零的高階路徑圖。

  • 假設與依賴因素: 誠實揭露會影響目標達成的外部因素(如電網去碳化速度、新技術成熟度),並說明公司如何主動管理這些風險。

  • 逐步淘汰未減排化石燃料:若企業涉及化石燃料產品或服務,須承諾逐步淘汰相關營收。

  • 高排放活動(EIA)去碳計畫:這是 V2.0 的關鍵新要求。若價值鏈中存在顯著的高排放活動,必須制定專屬的去碳計畫。

2. 治理與揭露要求-轉型計畫必須獲得公司最高治理機構(如董事會)的核准,並與企業戰略整合。

  • A 類公司:必須公開披露轉型計畫,通常應在目標驗證後 15 個月內發布。

  • B 類公司:披露計畫書為鼓勵性質。

碳排逾5%屬顯著高排放,應設定專屬減排計畫

對於許多A類公司而言,範疇三(價值鏈)排放佔比極高。SBTi V2.0 要求企業識別並針對「顯著高排放活動」(佔範疇3排放逾5%)制定專門計畫。

在計畫書中,EIA 計畫應按以下步驟呈現:

1. 識別與量化(Identification & Quantification)-企業必須參考標準附錄A,識別價值鏈中的高排放活動。

  • 分類歸屬:說明活動屬於哪一類群。例如:大宗商品(水泥、鋼鐵、鋁、化學品、森林、土地與農業(FLAG)的農產品)、運輸(路運、航運、航空)或售出產品的使用階段(化石燃料燃燒、耗能產品、排放氣體之產品)。

  • 排放邊界:清楚界定核算範圍。例如:大宗商品應採「搖籃到大門(Cradle-to-gate)」。

  • 佔比揭露:報告該活動的絕對排放量及其佔範疇3總排放量的百分比。

2. 設定特定目標(Specific Target Setting)-標準建議針對顯著 EIA 設定獨立目標,以提升管理的針對性。

  • 目標形式: 可依「排放強度目標」(如:每噸鋼鐵的碳足跡)或「採購一致性目標」(如:增加低碳材料的採購比重)。

3. 專屬去碳化方案(Dedicated Decarbonization Plan)-針對該EIA提出具體實施手段:

  • 技術升級:描述將採用哪些特定低碳技術(如:永續航空燃料(SAF)、氫能煉鋼)。

  • 供應商議合:說明如何協助高排放供應商設定 SBT 或轉向低排放生產模式。

  • 產品設計:若為售出產品之排放,應說明如何改善產品效能或推動電氣化。

減排路徑從源頭最優先,提升計畫品質有5大關鍵

SBTi 2.0 強調在執行轉型計畫時,必須遵循優先順序:

  1. 活動層級行動(Activity-level actions):最優先。直接在源頭減少排放,如提升能效、燃料轉換、與供應商議合減排。

  2. 共享系統層級行動(Activity pool-level actions):次之。當排放發生在共享系統(如電網、物流網絡)時,在該系統內採取行動。例如:購買同一電網內的綠電憑證(EAC)。

  3. 產業層級行動(Sector-level actions):過渡措施。當技術或法規存在「結構性限制」時,在相關系統脈絡下的相同產業採取行動,以支持產業轉型。

基於標準建議與實務準則,在協助企業制定計畫時應落實:

  • 財務整合與激勵機制: 協助企業將減排成本納入財務規劃,如資本支出(CapEx)、營運支出(OpEx),並將氣候指標連結至高階主管薪酬方案。

  • 價值鏈轉型支持:A類公司應協助其價值鏈中的B類公司(中小企業)建立轉型能力,包括提供財務合作、技術轉移或能力建設培訓。

  • 政策參與一致性:檢核公司的遊說與倡議行動,確保其與氣候目標一致。

  • 電力採購的領先作為:針對電力需求大的公司(超過10 吉瓦時(GWh),雖然僅強制報告每小時電力匹配比例,但建議爭取「領導力認可」,設定至少 50% 以上的時匹配目標。

  • 持續排放責任(OER)計畫: 建議企業參與自願性的OER認可計畫。這不是抵銷排放,而是企業對邁向淨零過程中的排放負責,協助價值鏈外的氣候減緩行動。

維持監測、報告與確信循環,確保轉型透明、可信

轉型計畫書不是一份靜態文件,而是一個持續循環的過程:

  • 年度進度報告: 企業必須每年報告目標執行進度、實施障礙及應對措施。

  • 第三方確信:

    • A 類公司: 基準年盤查、顯著EIA數據及目標週期結束評估必須經過獨立第三方有限確信。

    • B 類公司:雖然確信為建議性質,但顧問通常建議進行以提升可信度。

  • 每五年檢討:計畫書應至少每五年進行一次全面審查與更新。

SBTi 2.0 企業淨零標準不再只是環境保護的指南,而是企業風險管理與競爭戰略的藍圖。透過撰寫一份嚴謹、包含特定EIA去碳計畫且與財務深度連結的轉型計畫書,企業能有效降低轉型風險,並在獲取資本、贏得客戶信任方面佔得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