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AI基本法草案出爐!
台灣國科會發佈了台灣的 AI 基本法草案預告,揭露了台灣 AI 發展的 7 大原則和 4 大推動重點,共計 18 條條文,預告時間為 60 天,後續則將由行政院決定施行日期。
7 大原則
- 永續發展:AI 研發及應用需兼顧社會公平、環境永續,通過適當的培訓,降低 AI 帶來數位落差的影響。
- 人類自主:AI 發展應尊重人類自主,例如自主權、人格權等基本人權與文化價值,並且可受人類監督,以人為本,符合法治及民主價值觀。
- 隱私保護及資料治理:由於 AI 發展不可避免涉及資料蒐集,需遵守隱私保護及資料治理原則,避免資料外洩風險、採用資料最小化原則,相對地,也促成非敏感資料開放及再利用。
- 資安與安全:資安與安全的原則,要求在人工智慧研發及應用的過程,應建立資安防護措施,防範安全威脅及攻擊,確保系統的穩健性及安全性。
- 透明與可解釋:透明與可解釋原則,要求對 AI 產出的資訊內容作適當的資訊揭露或標記,以利評估可能的風險及影響,提升對 AI 的可信任度。
- 公平不歧視:公平不歧視原則要求 AI 研發及應用應避免演算法產生偏差或歧視風險。
- 問責:要求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內部治理及外部社會責任。
4 大推動重點
國科會指出,政府應在 AI 推動上扮演更積極的角色,鼓勵 AI 研發、應用及基礎建設、資源分配、產業輔助等等,並且依 AI 作法規調適,基本法草案中的 4 大推動重點包括:
- 創新合作及人才培育
- 風險管理及應用負責
- 權益保障及資料利用
- 法規調適及業務檢視
AI 技術在氣候變遷、環境、醫療、金融、交通、內政、農業、公共服務等各領域對民眾具廣泛影響,但在 AI 帶來社會及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可能對個人或社會帶來新的風險或影響。
因此,全球主要國家皆尋求建立人工智慧的治理方針與原則,如歐盟於 2021 年提出「人工智慧法」、2024 年通過審議,著重於人民權利的保護;美國總統於 2023 年發佈「發展與使用安全且可信任的 AI 行政命令」,訂立聯邦各部門人工智慧發展的推動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