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子法3草案將通過!自主減量計畫兩大重點

碳費子法3草案8月底將通過,費率還要經碳費審議委員會討論,預估年底台灣就會進入排碳有價時代,未來也會健全碳定價機制,逐步走向總量管制碳交易。

從2023年開始,為達成台灣2050淨零目標,環境部陸續公告碳費徵收的規範和實行細則的討論。根據環境部公告,排碳大戶將預計於明年(2025)成為首批被課徵碳費的對象。

自主減量計畫兩大重點

根據現行草案的版本,企業如果要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有兩項主要的重點步驟,第一步為選擇指定目標,緊接第二步則為選定目標後的指定削減率規定:

步驟一、選擇減量指定目標,目前環境部提供兩種方案供企業選擇:

A、目標年指定目標:主要供事業體推估於目標年(民國119年)前需要減少的總量。而指定削減方式又可分成,行業別指定(附件一)或技術標竿指定(附件二)。

B、年度指定目標:簡單來說是以逐年減量方式作為目標設定,因碳費為年度繳納,因此將把企業已落實的減量成效作爲是否給予優惠費率的評斷標準,經中央主管機關查核達年度指定目標者,該年度得已適用優惠費率。

步驟二、指定削減率規定,根據選擇目標計算公式也有所差:

A、企業選擇目標年指定目標,需根據削減方式採用相對應的計算方式。兩者差異在於,行業別指定削減率是根據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定訂,而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根據國家自定貢獻(NDC)[2]所訂定。因此在計算公式上使用的數據使用會有所不同。(詳見下表一)

表一、目標年指定目標之指定削減率計算方式

行業別指定削減率 目標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 (單位: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年) =[基準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1−削減率)]
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 目標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 (單位: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年)=[基準年固定燃料燃燒溫室氣體排放量 ×(1−削減率)]+[基準年製程溫室氣體排放量×(1−削減率)]+[基準年使用電力之溫室氣體間接排放量× (1−削減率)]+[逸散及移動排放源基準年溫室氣體排放量]

B、若企業選擇年度指定目標,計算方式與目標年也不同,但引用之方法仍然分為行業別或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參照下表二說明:

表二、年度指定目標之指定削減率計算方式

行業別指定削減率 參酌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由於SBT屬於較嚴苛的減量標準,以2021年為基準年,設定各行業至目標年2030年的減量目標。如鋼鐵業於目標年前須減量25.2%、水泥業減量22.3%,其他行業別須減量42%。
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 以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NDC) 24%為目標,考量各排放源排放形式、現況及過去減量努力而訂定。此方法以2019到2023年五年排放平均值為基準年,於目標年前減量30%。但此方法對於提早投入的企業會較有挑戰,假設A廠於2019年前已投入減碳,但B廠卻尚未開始,則兩者的減碳30%的難度顯然不同。

綜合來看,「行業別指定削減率」較「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嚴格,主要是SBT已為國際認可的標準。企業若可根據此標準提出明確的減碳目標與實際行動,將更有效地達成減量目標,故前者能獲得更好的優惠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