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徵收進入倒數階段:列管事業 113 年排放量雙雙下降
在台灣即將正式進入碳費徵收時程的前夕,環境部公布 113 年列管事業的溫室氣體排放盤查結果。今年共有 303 家企業、562 廠完成盤查與查驗,整體排放量呈下降趨勢,其中直接排放較 112 年減少 1.7%,能源間接排放則下降 2.7%。在碳費制度倒數啟動之際,這份資料不僅代表排放管理的年度成績單,也將成為企業推動減碳與調整生產策略的重要參考。
依據「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公告列管的事業,113 年共計 303 家公司(涵蓋 562 廠),皆已如期完成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作業。列管事業 113 年度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較 112 年減少 1.7%;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主要為使用電力所產生)則較 112 年減少 2.7%。

列管事業再增 9 廠:排放結構以電力、化工與金屬產業為主
環境部說明,113 年列管廠數合計增加 9 廠(新增 15 廠、減少 6 廠),增加原因主要為部分工廠營運量增加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管制門檻及新廠營運。113 年度列管事業排放的主要行業別,在直接排放方面,主要來自製程與燃料燃燒,其中以電力及燃氣供應業貢獻最高(占直接排放總量 57%),製造業中則以基本金屬製造業(13%)、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13%)、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9%)等為主要排放來源。至於主要反映用電的能源間接排放,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排放量最高(占間接排放總量 48%),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31%)次之,基本金屬製造業位居第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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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資料將直接影響碳費:企業須強化盤查精準度
環境部特別提醒,114 年度盤查資料將是碳費徵收基礎。明 (115) 年繳交碳費時,將以事業 114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及查驗結果為依據,再依其適用之碳費費率進行徵收,實際碳費徵收對象仍須視明年申報盤查結果決定。倘以 113 年度應辦理盤查登錄及查驗對象評估符合碳費收費辦法規定者共有 465 廠(247 家公司),請列管事業務必重視其盤查資料的完整性與正確性,以利後續碳費的適用與計算。環境部亦將與地方環保局分工,持續透過書面審查、現場查核及深度查核等層層把關落實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