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關鍵原材料法案》

關於歐盟關鍵材料指的是許多戰略產業部門(包括淨零產業、數位產業、航太與國防產業)必要的材料。

由於意識到對關鍵材料的需求將大幅增加,歐盟非常依賴進口,通常是從準壟斷的第三國供應商進口關鍵材料,歐盟必須減緩這些戰略依賴的供應鏈風險,以提高其經濟韌性,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後的供應短缺與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後的能源危機,都有可能使歐盟實現其氣候和數位目標的努力面臨風險。

執委會主席Ursula von der Leyen強調關鍵材料法將明顯改善歐洲關鍵材料的精煉、加工和回收,關鍵材料對於歐盟「雙軌轉型」(指綠色及數位轉型)的關鍵技術製造非常重要,例如風力發電、儲存氫或電池等。

1. 設定明確的行動優先順序:

 

除更新關鍵材料清單外,關鍵材料法指出戰略材料清單,係指對歐盟綠色和數位行動、國防及太空應用重要的技術,同時係屬於未來有供應風險可能的技術。關鍵材料規章包括在歐盟法的關鍵與戰略材料清單,關鍵材料規章擬定在戰略材料供應鏈國內能力的明確指標與在2030年以前多元化歐盟供應,即

(1)歐盟年消耗量的至少10%用於開採、

(2)歐盟年消耗量的至少40%用於加工、

(3)歐盟年消耗量的至少15%用於回收、

(4)來自單一第三國的任何相關加工階段,每種戰略材料不超過歐盟年消耗量的65%。

2. 創造有保障和韌性的歐盟關鍵材料供應鏈:

 

關鍵材料法將減少行政負擔與簡化在歐盟關鍵材料計畫的核准程序。經挑選的戰略計畫將獲得取得融資的支持和更短的核准期限(開採許可24個月、加工及回收12個月);會員國並得發展開發地質資源的國家計畫。

3. 確保歐盟可以減緩供應風險:

 

為確保供應鏈的韌性,關鍵材料法規定監控關鍵材料供應鏈與在會員國間戰略材料庫存的協調,特定的大型企業必須進行在企業層級組成的壓力測試稽核其戰略材料供應鏈。

4. 投資於研究、創新與技能:

 

執委會將加強在關鍵材料方面採用和部署突破性技術;更進一步,針對關鍵材料建立一個大規模的技能夥伴關係與材料學院促進在關鍵材料供應鏈相關勞動力的技能,對外將運用全球閘門(Global Gateway)作為協助夥伴國家發展其自己開採和加工能力的工具,包括技能發展在內。

5. 透過改善關鍵材料的循環性和永續性保護環境:

 

經改善有保障和負擔得起的關鍵材料供應必須與減緩所有不利衝擊更好的努力合作,在歐盟與第三國以尊重勞工權利、人權和環境保護。努力改善永續發展關鍵材料的價值鏈亦有助於促進在第三國的經濟發展與永續治理、人權、解決衝突和區域穩定。全體會員國應通過與實施會員國的措施改善收集富含關鍵材料廢棄物及確保其回收至派生的關鍵材料。會員國與私人廠商應從在目前採礦活動的開採廢棄物調查回收關鍵材料的可能性,但亦可從過去的採礦廢棄物場所調查回收的可能性。含有永久磁鐵的產品應符合循環性的要件與提供可回收和回收含量的資訊。

6. 多元化歐盟的關鍵材料進口:

 

歐盟永遠無法在供應關鍵材料上自給自足,大部分的消費仍將繼續依賴進口。因此國際貿易對於支持全球生產與確保供應多元化非常重要,歐盟應加強與可靠夥伴的全球作為以發展和多元投資、促進國際貿易穩定與加強對投資人的法律安定性,特別是歐盟應和新興市場及開發中經濟體在全球閘門策略架構下,尋求互利的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