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 永續揭露準則,範疇三統計困難怎麼辦?
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於 2023 年 6 月正式出版 2 大國際永續資訊揭露框架準則IFRS S1、S2。
其根基於「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 和 「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SASB) 既有架構發展,同時攜手「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等永續揭露標準框架單位合作,確保資訊揭露在符合資本市場與投資人的期待下,也能滿足不同利害關係人的需求。
目前各個領域永續揭露中的「財務」與「非財務」資訊定義與詮釋各有不同,更因此造成利害關係人一定程度的混亂。
然而,自「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TCFD)」發布以來,我們即能看見永續資訊管理與財務績效表現彼此之間有著緊密相連的相互影響關係,且能夠影響組織經營與決策,因此 ISSB 的永續揭露準則所要求揭露的永續資訊,應被視為財務資訊的一部分。
ISSB 主要聚焦於評估和報告對投資者決策過程具有直接影響的資訊,因此更加強調重大性(materiality)的層面。在 ISSB發布的框架下,永續性資訊的披露不僅是企業組織對外部環境的影響,更重要的是這些資訊如何影響企業財務表現和價值評估。透過此概念鼓勵企業集中關注對投資者最為重要的資訊,並將其視為決策過程的重要部分。
以三大面向來說明 IFRS S2 中,提供企業組織統計範疇三時可思考的三大主要面向:
重大性評估的靈活性
ISSB 原則允許企業組織根據自己的財務重大性評估決定是否揭露特定氣候相關資訊。因此,即便所有的揭露要求都必須經過財務重大性評估,但若企業組織認為某些資訊(包括範疇一、範疇三排放)從財務重大性角度而言非必要且重要,則企業組織可自行選擇不做報導揭露。
風險和機會的視角
財務重大性的評估不僅須從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影響(impact)進行審思,更重要的是從企業組織本身面臨之風險與機會的角度來評估。其中包括轉型風險(transition risk),即企業組織因應氣候變遷相關法規變化,以及市場趨勢轉變所面臨的潛在風險與機會。
分析範疇三排放的重要性
即使許多企業組織認為範疇三排放難以控制和計算,不過當這些排放量代表著企業組織源自於價值鏈上游(供應商)、下游(客戶)的重大管理風險時,我們仍鼓勵企業組織積極進行這方面的風險預測和分析,以提前了解並準備這些風險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保護企業組織各面向的長期經營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