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航運碳定價2027年開徵!
聯合國旗下國際海事組織(IMO)通過全球首項針對航運業的碳定價機制,預計2027年生效,未來船舶碳排若超出配額,將需支付每噸最高380美元(約新台幣1萬2,160元)的溫室氣體排放費。但部分成員國認為,這項決議對航運業脫碳的推動力道仍不及課徵碳稅來得強。
航運業開徵溫室氣體排放費,可買賣排放額度
涵蓋全球主要船隊的IMO成員國罕見以投票方式,針對航運業減碳做出初步行動決議,未來總噸位超過5,000噸的大型遠洋船舶,如果碳排量超過一定門檻,將依超額噸數付費,基本起跳價每噸100美元(約新台幣3,200元),最高可至380美元,希望藉此促進航運業永續轉型,以實現產業淨零目標。
IMO指出,大型船舶必須隨時間降低年度溫室氣體燃料強度(Greenhouse Gas Fuel Intensity,GFI),也就是減少每單位能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如果排放量超過門檻,可向其他未達限額的船隻購買額度,或者向IMO淨零基金(IMO Net-Zero Fund)注資,用於低碳燃料發展、減輕小島國家氣候變遷壓力等。
至於溫室氣體排放費未來對台灣企業的實際影響,主要將從3個方面體現:
- 航運成本提高:如陽明、長榮等本地航商需提前規劃相關費用因應策略,如採用低碳燃料、重新規劃航線等,否則恐因船隊碳排放較高而喪失競爭力,以至於在未來的航運市場中處於劣勢,被碳排放更低、成本更具競爭力的船隊所排擠或取代。
- 出口貿易成本轉嫁:高碳航線的運費勢必轉嫁至客戶端。由於台灣為出口導向經濟體,當中製造業占據重要地位,因此對台灣的出口製造商影響尤大。
- 供應鏈壓力加劇:國際品牌與客戶將更嚴格審視供應鏈碳足跡。為了鞏固訂單,台灣中小企業製造商需強化碳排數據的揭露與透明度。
由於全球碳定價已成為趨勢,建議航運業者與出口製造商可採取以下2種方式積極因應,
- 航運業者:評估碳排強度,布局低碳燃料,如綠色甲醇、綠氨或電子燃料(e-fuel)等,提前與燃料商協商供應。由於綠色燃料成本普遍較高,因此因審慎評估燃料使用與航線規劃等經營策略。
- 出口製造商:將溫室氣體排放費納為長期成本考量因素,強化產品碳足跡管理,避免因航運費用轉嫁而產生額外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