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版OECM「其他有效以區域為基礎的保育措施」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公布台灣版其他有效區域保育措施(OECMs)認證方案,符合復育瀕危動植物等七大生物多樣性價值可提出申請。場域可申請保育共生地認證,以資助、技術或其他方式支持認證場域經營管理則可獲頒OECM支持證明,即日起開放申請,首波申請至2025年8月15日止。
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要求各國2030年須有30%國土面積受到有效庇護的目標,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宣布「保育共生地認證方案」正式上路,呼應生物多樣性公約昆明/蒙特婁框架提出的OECMs(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其他有效的區域保育措施),將廣邀里山社區、企業、民間團體及機關學校公私協力,打造無保護區之名但具保育之實的生物多樣性場域空間,達成30%陸域獲有效保育的目標。

台版OECM可中途調整,土地使用不會被綁住
如果不依法劃設,要如何界定具有保育價值?林華慶說,只要確保生物多樣性資源可以長期、永續獲得維護,以及在地相關價值、文化等可以被保存,就是保育共生地。他強調,保育共生地是人與自然共生的場域,不是排除人的區域。也因此,申請了OECM的場域也不會因此就被綁住,還是可以改作其他用途,中途可以調整。
有非常多企業期待藉由OECM實踐ESG,這對企業是非常好的路徑。過去兩、三年,已經有企業詢問說,他們有自有土地,不會開發工廠,不會作其他目的開發,要如何營造生物多樣性資源?他相信,企業會是OECM很大的潛在參與者,其他就是農村部落、山村,企業一旦參與經營出現更多物種,對自然正成長就會更了解、內化,

凡國、公、私土地所有人、經營人或使用人,只要其經營場域具重要生物多樣性價值或具有營造潛力者,均可提出申請。關注ESG實踐的企業,如透過經費、技術或其他具體方式支持,也可獲得保育共生地支持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