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通過《氣候變遷法》

泰國近日批准《氣候變遷法》,將引入碳稅、建立排放交易制度(ETS),並成立全國氣候政策主管機構,為減碳政策奠定法律基礎。法案涵蓋徵收碳稅、成立氣候基金及制定減排計畫,目標在2035年前減少47%溫室氣體排放。

碳稅、ETS、氣候基金將上路,法案6大重點整理

1. 對特定商品徵收碳稅

法案將制定一部組織法以執行徵稅。根據氣候變遷與環境部門先前公布草案,超過30項燃料與產品,如汽油、柴油、液化天然氣(LNG),都可能被課徵國內碳稅。最高稅率建議從每公升煤油約100泰銖(約新台幣98元)至每公斤LNG約80泰銖(約新台幣78.4元)不等,最終稅率尚未決定。

2. 建立ETS與CBAM價格機制

法案將把碳權認定為可出售與可轉讓的資產。較早版本的草案顯示,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cap-and-trade)將設定符合國家目標的排放上限,並適用於化石燃料生產、發電、製造業、農業以及食品飲料等行業。

3. 成立國家氣候變遷政策委員會

將負責制定全國溫室氣體政策與目標,並確定泰國在國際上的氣候立場。

4. 設立國家法人氣候基金

基金將運用各類碳權工具,支持跨部門的投資與氣候調適措施。

5. 建立國家溫室氣體資料庫及減排執行計畫

制定全國氣候調適計畫,供所有政府機關遵循,並將對偽造排放報告的企業或機構祭出罰則。

6. 建立國家氣候分類標準

制定用於政策參考、投資及綠色基金配置的經濟活動分類標準,以衡量其氣候與環境影響。
泰國目標於2035年將溫室氣體排放較2019年減少47%。(照片來源:iStock)

泰國承諾到2035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19年減少47%。2025年11月發布的新版國家自定貢獻(NDC)估計,未來十年需投入超過70億美元(約新台幣2,192億元)才能達成此目標。拉利達表示,新法案將有助於泰國在2050年達成碳中和,並在2065年實現淨零目標。

泰國智庫:《氣候變遷法》將影響約37%泰國GDP

根據開泰研究中心(Kasikorn Research Center),受《氣候變遷法》影響的產業總值約6.5兆泰銖(約新台幣6.3兆),占泰國國內生產毛額(GDP)的37%。法案預計分3階段影響各產業:

  • 第一階段(2026年):高排放產業及受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EU-CBAM)影響的部門,包括運輸、公用事業、金屬與非金屬礦產,總值1.71兆泰銖(約新台幣1.67兆元)。
  • 第二階段:石油製品、橡膠與塑膠、化工、煤礦、紙漿與造紙等,總值1.77兆泰銖(約新台幣1.73兆元)。
  • 第三階段:農業與畜牧、食品飲料、電腦電子與電機設備,總值3.02兆泰銖(約新台幣2.96兆)。

金融機構對法案表示歡迎,並指出愈來愈多泰國企業將氣候行動視為競爭優勢,而非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