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循環雙法修正重點

行政院2026年4月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並送立法院審查,立法院並已在5月初完成循環推動法一讀。雙法將成我國推動循環路徑圖的主要法律基礎,代表台灣由傳統廢棄物管理邁向循環經濟的重要起點。

資源循環雙法要解決什麼問題?

環境部指出,面對天然資源短缺、廢棄物壓力激增,以及產業面臨國際供應鏈的綠色轉型壓力,現行法規過於偏重防弊與末端監理,導致優質再生材料在市場上缺乏競爭力與應用靈活性,反而成了產業轉型的絆腳石。

據統計,台灣回收率雖高達 58.31%,但投入端的循環利用率僅約 9.4%。也就是說,許多資源雖然被回收,最終卻只是低階利用,甚至仍走向焚化或掩埋。

此次修法的目標是要將廢棄物重新定義為資源,透過強化《廢棄物清理法》,擴大新興廢棄物流向及生產者責任,並事權統一等,作為執法的「棍子」;同時以《資源循環推動法》導入全生命週期管理、公部門優先採購等扶植循環產業發展,作為強化市場誘因的「胡蘿蔔」,雙軌並行打造更完整的循環產業體系。

《資源循環推動法》前身為《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法參考了歐盟的《循環經濟行動計畫》(CEAP),強化源頭設計、使用到再利用的整體制度,目標從傳統回收思維升級為全循環管理架構。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重點有哪些?

隨著高科技產業擴張及新興綠能設施進入汰役高峰期,廢棄物量暴增,也開始急需完備的回收去化法制;另一方面,過去處理後產生的再生粒料等再利用產品,因市場信任不足、需求有限,常面臨去化困難,甚至因價值低而出現需付費處理的情況,進而產生許多非法棄置的問題。

邁向循環經濟的過程,確保這些看似廢棄物的資源能被有效管理,重新賦予這些資源價值資源,成了修法主要目的。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重點包含:

一、擴大廢棄物生產者責任範圍:將原本應回收廢棄物的範圍,擴大納入事業廢棄物,除了將營建土石方納入規範,也擴大對太陽光電板等新興事業廢棄物的生產者責任,一併納入管理與繳費機制。

二、標準統一:不同於過去「分頭馬車」,各部會自行管理再利用規定,未來將統一訂定標準,明定再利用產品規範,避免標準不一。

三、加重非法棄置責任:將非法棄置的處罰要件由「致污染環境」修正為「足以生污染環境」並提高刑度;若發生在生態敏感地區,處罰最高可加重二分之一。

同時,將提前啟動財產保全機制(可免擔保聲請假扣押),並明確規定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需負擔環境復原的配合義務與連帶責任。

此外,也會導入科技執法,例如設置「電子圍籬」,利用監視系統等工具掌握廢棄物流向,讓管理更即時、更透明。

資源循環制度會有什麼變化?

未來制度將由「補貼使用」轉為「強化責任」,企業需從源頭落實綠色設計,並承擔產品全生命週期的回收責任。

對於像太陽能板或離岸風電機組這類新興廢棄物,則透過環境部統籌的財務與回收機制,建立長期且穩定的處理模型,讓產業在追求綠能發展的同時,也能確保後端的循環利用具備足夠的經濟量能支撐。

原先規劃徵收的「資源循環促進費」已確定取消。過去此費用設計為補貼機制,透過向產生端收費來鼓勵使用再生產品,但隨著產業發展,部分廢棄物已具市場價值,甚至形成無機聯盟等產業鏈,因此政策轉為強化既有的回收清除處理費與基金機制。

《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重點有哪些?

此次修法是參考歐盟 CEAP 所強調的「全生命週期管理」,並將過去以3R(Reduce、Reuse、Recycle)為主的回收思維,進一步提升至 9R 架構,更強調 Rethink(重新思考)與 Redesign(重新設計)。

面對環境衝擊與資源耗竭,從歐盟到鄰近的日韓,全球已有 44 國提出循環經濟政策與行動方案。

以歐盟為例,近年透過《歐洲綠色政綱》、新循環經濟行動計畫(CEAP)及《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則》(ESPR),逐步建立全生命週期管理制度;日本預計於 2026 年推出新循環計畫,韓國也已於 2024 年完成相關法規修正。

除了制度轉型外,修法也加入更多產業扶植與市場誘因。「半導體業是台灣的科技心臟,而循環產業將成為台灣的永續引擎。」

也就是說,未來管理不再只是處理「已經產生的廢棄物」,而是從產品設計階段就開始介入,降低後端廢棄物產生。

《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導入綠色設計準則:參考歐盟 ESPR 制度,建立綠色設計準則,推動產品朝向易拆解、易維修、易回收方向設計,同時規範過度包裝與一次性產品使用,並採取「先自願、後強制」的推動策略。

二、強化生產者延伸責任(EPR):未來部分產品將被要求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材料,例如塑膠容器與道路工程瀝青等;同時推動源頭減量、禁限用措施,以及規範零件最低供應年限,逐步建立「維修權」制度,延長產品壽命。

三、建立官方循環認證制度:未來將建立官方認證的「循環標誌」與「產品數位護照(DPP)」制度,協助消費者辨識產品循環程度,並與歐盟市場接軌。

所謂產品數位護照(DPP),可視為產品的「數位身分證」,透過 QR Code、RFID 等唯一識別碼,記錄產品材質、維修資訊與回收流向,讓產品從生產到報廢的生命週期更加透明,也有助於責任追蹤與綠色貿易管理。

四、以循環採購創造市場:推動綠色公共採購(GPP),並設定 2030 年政府綠色採購占比達 10% 的目標,希望透過公部門需求帶動循環產品市場成長。

五、提供循環產業支持措施:未來將提供獎補助、融資與保證機制,並協助業者取得資源循環用地;同時設置「資源循環創新實驗計畫」(循環沙盒),鼓勵循環技術與商業模式創新。

六、成立專責推動單位:修法規劃設置「資源循環推動會」,由行政院統籌跨部會推動資源循環政策;此外,地方政府也須提出資源循環行動計畫,並每五年定期檢討。

循環經濟優先聚焦哪六大關鍵領域?

我國資源循環雙法則優先聚焦「六大關鍵領域」,分別是塑膠、紡織、生物質、營建與建築、高科技與電子產品、能源設施與關鍵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