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際智慧能源週(Energy Taiwan)」與「台灣國際淨零永續展(Net-Zero Taiwan)」

🚨 全球淨零目標警報來襲!面對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的挑戰,企業該如何應對?政府又祭出哪些減排政策?
根據國際能源署(IEA)報告指出, 2050 年前實現淨零,2030 年全球必須有超過 60% 電力來自再生能源 🎯
那台灣又該如何面對困境呢? 🤔
台灣規模最大的指標性綠能與淨零專業展覽 #台灣國際智慧能源週 (Energy Taiwan)與 #台灣國際淨零永續展 (Net-Zero Taiwan),將在台北南港展覽館二館 10/2 隆重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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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氣候變遷 x 永續未來》大師對談 、太陽光電技術論壇、國際淨零高峰論壇、智慧儲能國際論壇以及台灣離岸風電競爭力高峰論壇,深入探討最新產業話題 🔥

國內的「碳費」屬於歐盟CBAM定義的有效碳價形式之一,確定可予以抵扣。

針對產業擔心歐盟CBAM正式實施後,國內的碳定價能否與歐盟接軌的疑慮。儘管環境部已在13日發文說明,依CBAM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布的正式文本,國內的碳費屬於歐盟CBAM定義的有效碳價形式之一,且產品已在生產國實際支付碳價,例如碳稅、碳費或排放交易等,都確定可予以抵扣。

環境部進一步說明,依歐盟CBAM實施期程,從2023年10月起為過渡期,進口商有義務申報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並自2026年CBAM正式實施起,產品進口商就必須透過購買CBAM憑證進行財務調整,以平衡碳成本。

環境部也說,根據歐盟CBAM憑證扣減規則,被CBAM納入規範的產品,在歐盟若享有免費排放額度,對應的排放量並無承擔碳成本;另外,產品如已在生產國實際支付碳價,例如碳稅、碳費或排放交易等,則可提出證明文件予以扣除。

以鋼鐵業為例,環境部說,國內碳費徵收對象為鋼鐵廠,其產品鋼胚如輸銷到歐盟,因其產品生產的碳排已繳交碳費,屬於已支付碳價,即可對應扣除已繳納的費用,但扣抵的詳細規定需待明(2025)年中「第三國支付的碳定價如何扣減」及「EU ETS之下免費核配與CBAM制度調和」等細則公布才能獲知。

2024 全球ESG展望

認知顛覆與打假漂綠

各界以為公司有出版一本永續報告書,就是有做ESG,這個認知必須被顛覆。

ESG大爆發的風潮提供了許多公司搭便車的機會,可是查票後被強迫下車的機率將會越來越高,隨著ESG資訊數位化快速發展,讓搭便車且給不出交代的企業無所遁形。24年全球將會擴大對只會坐而言卻不起而行的企業,進行更嚴謹的ESG檢視。做表面的,都得現形。

供應鏈ESG開始來真的

元旦後第一場與企業的餐敘,就聽到該集團旗下公司在國際參與標案,因為無ESG策略與治理等實務具體事證,連競標的資格都沒有。台廠因ESG績效不佳而掉單已時有所聞,24年ESG在全球供應鏈中的角色仍將持續強化,客戶因ESG轉單的情況會更明顯。但是千萬別以為ESG已經在永續供應鏈管理中躍居關鍵角色,現在才剛開始而已,ESG沒角色的狀況才是主流,驅動ESG成為供應鏈採購要務的大動能將與全球打假漂綠動能成正比。小看或誤判此趨勢的台商,得注意可能會因輕忽而付出慘痛的代價。

讓投資人看懂的ESG

ESG法規持續加速發展,各國證券交易所陸續強制要求上市公司發布及精進企業永續報告書的訊號不變,但是鎖定在因應投資人與金融機構需求的ESG資訊,是此波發展絕對重要的焦點。24年ESG有沒有真正落地,都到了必須用貨幣化給出交代,這個交代必然涵蓋特定ESG議題(如氣候、自然、社會各種重大議題)的董事會治理、商業策略、風險管理、目標與指標,公司是怎麼認知、怎麼分析、如何內化、監督、管理與透明化,更重要是如何反映在產品、服務、技術、商模、投資與轉型布局、及長期價值之創造,都要有做能說,且剖出個道理來,沒有一個產業可以例外。

Apple環境進度報告:95%供應鏈將於2030年使用100%綠電

蘋果Apple發布《2024年環境進度報告》,指出2015年以來Apple已降低範疇一、二及三溫室氣體排放量約55%,將持續邁向「Apple 2030氣候目標」,也就是於2030年減量達75%,並以高品質的碳移除計畫消除剩餘的排放量,達成整體價值鏈碳中和。由於供應商電力使用造成的碳排放在產品製造及使用階段的整體碳足跡占最大比例,因此Apple積極推動供應商使用再生能源,至今已有超過320家供應商(占直接製造支出95%)承諾2030年生產其產品時將100%使用再生能源。

Apple自2022年開始呼籲供應鏈積極減少範疇一及二溫室氣體排放,且供應商推動減排目標的進展將成為其選擇供應商的關鍵標準之一,2023年更修訂供應商行為準則,要求所有直接供應商於2030年前必須確保生產其產品時100%使用再生能源,藉此加速供應商潔淨能源計畫的推進。同時,利用數位工具掌握供應商的電力使用情況,透過數據化及透明化的管理,追蹤供應商將電力轉換為再生能源的進展,並且提供綠電採購相關教育訓練與工作坊等資源,進一步協助供應商達成100%使用再生能源的目標。

Apple於此次的最新報告中指出價值鏈脫碳目標已取得重大進展,2023年承諾其生產線於2030年達到100%使用再生能源的供應商家數已從前一年度250家增加至320家,截至目前供應鏈中運轉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已達16.5百萬瓩(GW),較去年成長20%,並於2023年帶來超過 1,850 萬公噸的碳排放減量貢獻。

此外,為了解決消費者使用其裝置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Apple也承諾於2030年消費者每使用一瓦電力,公司即提供相應瓦數的再生能源,也因此目前於全球大規模投資新的再生能源專案,例如於美國密西根州、西班牙投資太陽能專案,預計2024年底可增加237 千瓩(MW)再生能源。

除溫室氣體排放與能源使用外,Apple亦將潔淨水資源的承諾拓展至供應鏈,這是因為供應商占其公司整體水足跡99%,因此推動水資源管理必須從供應鏈著手。2013年起推動供應商潔淨水計畫,協助建立水資源管理系統,並導入水資源回收系統、節水措施,截至2023年共有246家供應商參與計畫,共節省約120億加侖淡水。同時在企業營運所及的高度缺水地區啟動淡水補充計畫,目標於2030年於高水資源壓力地區100%補回因營運造成的淡水取水量,包含美國加州北部和南部、亞利桑那州的科羅拉多河流域、印度泰倫迦納邦與馬哈拉施特拉邦等。具體而言,Apple將透過整體製造供應鏈的合作關係及其他長期合作關係,於業務所及的區域推動水資源安全措施,例如地下水含水層、河流等生態系復育計畫,或資助社區飲用水資源、提高流域的氣候韌性等,預計在未來20年可提供近70億加侖的水資源效益。

從Apple的永續供應鏈管理措施可見,國際大型品牌正在加嚴對於供應商的要求,涵蓋面向也從溫室氣體減量及再生能源使用占比,逐漸拓展至水資源等更多元的永續指標。台灣許多製造業者身處國際品牌供應鏈,應及早規劃行動方案、設定更積極的環境目標,並且追蹤永續供應鏈的最新趨勢發展,藉此提升永續競爭力。

實現循環供應鏈的九項治理要點

實現循環供應鏈的九項治理要點

過往循環經濟的討論多聚焦在商業模式或產品設計,忽略了供應鏈的重要性。從新冠肺炎 COVID-19 到極端天氣事件對全球的衝擊,皆顯示現有供應鏈的脆弱。若企業繼續沿著線性路徑發展,將資源進行開採、製造、使用後便丟棄,而未思考如何讓資源可回復、循環使用的話,預計未來十年將因供應鏈中斷而損失近半年的利潤。採用循環供應鏈可協助企業打破資源耗用與盈餘創造之間的連結,同時提高材料的供給安全性與可取得性、減少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並實現氣候和自然目標,以提升企業長期經營的韌性。

然而,建立循環供應鏈並非容易的事,且難以知道從何開始,因此以下列舉九個發展面向,供企業能在其中發揮最大的影響力,以獲得最大的收益。

1. 人員與結構:從組織層面進行轉型,例如發展新的組織結構與調整現有部門,並對供應鏈團隊進行循環經濟培訓,補足員工的知識與技能差距,以確保組織能良好應對轉型帶來的挑戰。

2. 運輸路網設計:循環供應鏈需透過逆向物流來回收和重新引入用過的產品和材料,藉由建立收集、分類和加工產品與材料的區域中心,可促進循環投入的便利性,並幫助企業解決跨境立法與稅收問題,以及減少碳排放。

3. 供應商參與:供應商對確保循環投入的品質、可用性與可追溯性至關重要。企業可藉由支持與激勵供應商,向其溝通採用循環經濟的期望,以增強產品和材料的成本效益及推動供應商採取循環經濟實踐。

4. 數據與品質:運用數據分析可為企業提供消費者行為、需求預測和庫存管理等洞察,亦可結合其他技術如物聯網或人工智慧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以協助監控產品或分析大量數據來識別模式,使企業能夠調整生產流程以降低供應鏈的資源浪費。

5. 指標與績效管理:過往企業用於衡量線性供應鏈的指標難以準確反映循環供應鏈的效益,因此企業各部門必須調整且統一用於監控、衡量和推動循環供應鏈成功的績效指標及模式,並透過員工獎金來激勵執行循環供應鏈轉型。

6. 商業模式與產品設計:循環經濟需與外部夥伴進行合作,來確保產品和材料的有效流動,例如惠普(HP)與巴西企業新可創尼(Sinctronics)合作創建逆向物流生態系統,以回收廢棄電子設備的材料

7. 客戶參與:為了形成閉環式的循環經濟,企業需要消費者將不再使用的產品與材料歸還,因此企業應將消費者視為循環供應鏈中的關鍵合作夥伴,並且設法與銷售點以外的客戶互動,以讓資源得以循環再用。

8. 財政資源:循環供應鏈的推動需有資金投入來促成,也需要投資人轉變過往對投資的思維方式與衡量標準,運用新的指標以量化循環投入、衡量有價值的產出量,並評估產品使用時間,以確保循環供應鏈活動(包括生物多樣性和碳排放等非財務因素)得到適當的評估預期與回報。

9. 政策與立法:現今已有致力於促進循環供應鏈的相關法令,例如歐盟的生產者延伸責任(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企業能夠與政策制定者合作,為立法提供資訊,除了有助於擴大循環供應鏈,亦有機會參與跨境政策的協調,消除跨區域循環投入的障礙。

上述提供了九項企業建立循環供應鏈須考量的面向,致力於實現循環供應鏈是種負責任的商業實踐,也能證明企業具備適應性與創新性,台灣企業應提早著手佈局循環供應鏈。各產業對循環供應鏈的重視,將會塑造未來新的全球商業軌跡。

碳循環是什麼?為何企業需要了解?

碳循環不僅影響地球的生態平衡,也直接關係到企業的永續發展。什麼是碳循環?企業了解碳循環有什麼好處?《RECCESSARY》帶您了解碳循環原理如何助力企業在追求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目標的同時,實現長期的經濟和環境效益。

什麼是碳循環?

碳循環(carbon cycle)是指碳在地球系統的大氣層、海洋、生物圈和地質圈之間循環流動的過程,碳以各種形式存在於這些儲存庫中,包括二氧化碳、甲烷及有機物質等。碳通過各種物理、化學、生物和地質相互反應,在這些儲存庫之間不斷交換和循環。

碳循環流程?

碳循環的流程可大致分為幾個主要階段:

  1. 光合作用:植物通過光合作用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將碳儲存在自身的組織中,這是碳循環的起點。

  2. 食物鏈傳遞:當動物吃掉植物後,植物體內的碳會轉移到動物體內,於是碳就進入了動物體內循環。

  3. 呼吸作用與分解:動物和植物在呼吸過程中,將一部分碳以二氧化碳的形式釋放回大氣中。當植物或動物死亡後,遺體被微生物分解,釋放出的碳也會回到土壤或大氣中。

  4. 沉積與化石燃料形成:一些碳會進入土壤,隨著時間推移,一部分被壓縮並埋藏在地底,最終形成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

  5. 燃燒與再釋放:當人類燃燒化石燃料時,這些碳會再次以二氧化碳的形式釋放到大氣中,進一步參與新的碳循環。

碳會在地球的各個部分不斷循環流動,維持著生態系的平衡。

碳循環可大致分為光合作用、食物鏈傳遞、呼吸作用與分解、形成化石燃料、燃燒與釋放幾個階段。

碳循環可大致分為光合作用、食物鏈傳遞、呼吸作用與分解、形成化石燃料、燃燒與釋放幾個階段。

為什麼企業要在意碳循環?

自工業革命以來,人類活動嚴重擾亂了碳循環。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2022年研究指出,現今大氣中二氧化碳的平均濃度,已經比工業革命前的的穩定數值高出50%以上。

人類活動大量燃燒化石燃料,將地質圈中的碳排放到大氣中;大規模砍伐森林,則減少了陸地生物圈吸收大氣二氧化碳的能力。大量溫室氣體導致全球變暖、海洋酸化,引發了一系列氣候變遷災害。

但碳循環改變與企業有什麼關係?這個問題主要可以從環境責任、經濟利益,及法律合規性共3個面向回答。

1.環境責任

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會影響碳的釋放和吸收,隨著全球氣候變遷加劇,企業需要承擔起環境責任,減少碳排放以降低對氣候的影響。理解碳循環有助於企業制定有效的減碳策略、維護生物多樣性,及促進生態平衡。

2.經濟利益

隨著消費者對環保產品需求的增加,企業及早實施減碳策略,不僅能吸引更多消費者及投資者關注,提升市場競爭力,還能透過優化資源使用和提高能源效率來降低生產成本。

此外,企業透過碳權交易可獲得收益,對於積極減碳的企業來說,這將成為一個重要的收入來源。理解碳循環有助於企業找到創新的商業模式,提升企業的獲利能力。

3.法律合規性

隨著各國減碳政策日益嚴格,企業必須遵守相關碳法規,才能避免違規罰款風險。了解碳循環能幫助企業更好地遵循這些規範,同時有效參與碳市場交易。

從碳源達成ESG目標的方法?

企業若要做好碳循環,首先得掌握碳排來源,企業可以採取以下幾種策略。首先是推動能源轉型,包括投資太陽能、風能等再生能源,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同時透過技術升級和設備更新提升能源效率。

其次,碳足跡管理也不可少,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碳排放監控系統,並透過碳補償措施,如購買碳權或支持植樹造林,來抵消無法避免的碳排放。

此外,企業應優先選擇低碳供應商,並對產品生命週期進行碳排放評估,以減少供應鏈的碳排放。綠色創新同樣是實現ESG目標的關鍵,企業應積極研發並推出低碳或零碳產品與服務。

了解碳循環有助企業掌握碳排來源,進而部署綠能減少碳排,降低對氣候的影響。(

了解碳循環有助企業掌握碳排來源,進而部署綠能減少碳排,降低對氣候的影響。

從碳匯達成ESG目標的方法?

碳匯(carbon sink)是指透過自然或人為方式將溫室氣體從大氣中移除並儲存的過程,增加碳匯吸存有助於緩解氣候變遷,是許多企業和政府實現ESG目標的重要策略之一。

那麼企業該如何增加碳匯呢?森林、海洋和土壤都是增匯的可行選項。最常見的方法包括投資於森林碳匯項目,這些項目透過造林和森林復育來提升碳吸收量,同時在碳交易市場中獲取經濟回報。企業也可以鼓勵員工和社區積極參與植樹計畫,這不僅有助於提高環保意識,還能增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感。

要達成碳中和目標,企業除了植樹造林外,還可以採用「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 NbS)來保護和恢復生態系統,除了能提升碳匯能力,還有助於改善生物多樣性。最後,企業還可以靠推動生物碳捕集和綠碳技術的發展,增強自然生態的碳吸收能力。

7種循環經濟商業模式

一般來說,為了和一般商業模式區隔,在綠色產業使用的商業模式,通常指的就是循環經濟商業模式,各個流派有各自的看法,我們這裡用的是歐盟Horizon 2020「R2π-線性到循環計畫」所使用的模型,共有七種商業模式:

七種循環經濟商業模式大公開

「內環」是循環經濟概念,以「設計階段」為核心,串接「使用階段」、「製造階段」及「廢棄階段」,最後形成一個閉環(Close Loop)。

「外環」是在內環的基礎上,根據過去產業界發展的經驗,相對應可執行可操作的循環經濟商業模式,共分為七種商業模式。

循環經濟商業模式一:Access(產品共享)

產品所有權屬於供應商,產品在其壽命期間之內,被不同終端使用者(End Users)使用多次,代表案例如Ubike、Uber、Airbnb等。當然很多人會質疑,舉這些例子是「循環經濟」要沾「共享經濟」的光,但各位看看近來中國大陸共享單車熱潮後一張張怵目驚心的自行車墳場照片,就可以理解為何「循環」很重要!

循環經濟商業模式二:Performance(產品服務化)

就是循環經濟常被提及的「以租代買」模式,從原有產品一次性買斷,銀貨兩訖所有權由供應商轉給使用者的模式,轉變為有權長久屬於供應商,使用者以「效能」或「使用量」為單位付帳。這個模式成立的主要先決條件是供應商與使用者需建立長期契約關係,代表案例如PHILIPS照明租賃、UNIDO化學品租賃等。

循環經濟商業模式三:Re-condition(修復及翻新)

產品所有權仍分別為使用者及回收者所有。產品仍在生命週期內,由原有供應商或第三方整修一個故障的產品,或對其外觀進行翻新,包含:修理(修正故障或毀損,並將產品恢復其原有功能)、翻新(將產品進行外觀翻新),代表案例為二手車、二手電器、二手家具等。

循環經濟商業模式四:Re-make(再製造)

產品所有權仍分別為使用者及回收者。在零件或產品壽命結束時,由製造商啟動一系列重製程序,使其恢復至全新或更佳的功能,並內含保固承諾,代表案例為Google伺服器報廢後零件重組、Canon回收印表機再製等。

循環經濟商業模式五:Co-product recovery(副產品及產業共生)

產品在產業價值鏈上的位置產生改變,從一個工序或價值鏈的廢棄物或副產物,轉成另一個工序或價值鏈的投入,代表案例為丹麥卡倫堡生態工業區、高雄臨海循環工業園區等,這些生態工業區內的公司,在生產過程中就近與其他公司合作,交換彼此多餘的能源與資源。

循環經濟商業模式六:Circular sourcing(再生料替代原生料)

使用回收或可再生的原料,如從一個壽命結束的產品提取原料,取代由自然資源中提取初級原料,如Adidas與Parley合作,透過遠東新世紀的回收技術,回收海洋廢棄物再製成運動鞋;另外,使用生物可再生的基礎為原料,如喬福材料科技運用生質原料製成農地膜,取代傳統塑膠布,農地膜生物可分解特性可再次回到土壤中增進肥力。

循環經濟商業模式七:Resource recovery(資源再生與回復)

回收壽命結束的原料或產品,並作為另一個價值鏈的投入,這是過去臺灣綠色企業的強項,包含:

  1. 封閉式循環:物料在產品壽命終結時被回收,並被再使用於相同的價值鏈。封閉式循環的特性為物料維持完整性,可以經過多次循環,甚至可以無限地循環,如貴金屬回收
  2. 向上循環:壽命結束的原料或產品被用於投入生產另一個更高價值產品,如Dell電腦與明星Nikki Reed合作,將主機板提煉貴金屬重製為18K金的飾品
  3. 向下循環:壽命結束的原料或產品被用於投入生產另一個較低價值產品,如鋼鐵業爐碴用於道路鋪面

善用「2大套環」與「7大模式」,讓企業從循環經濟商業模式中獲得利潤

關於商業模式的運用,不是一個公司只能選擇一種模式,各位可以把它想像成拼盤上的七大主菜,可以根據自己的特色、產業所處的位置及外在環境條件,選擇適合的組合,例如PHILIPS在醫療器材上的循環經濟商業模式,就包括上述產品共享、產品服務化、修復及翻新、再製造、再生料替代原生料、資源再生與回復等六大類。

商業模式之間無需比較誰的比較好、誰的比較差;循環經濟重視用合作取代競爭,在於我們如何與周遭的合作夥伴相互學習、相互分享,建立一個良性的生態系統。用循環經濟的概念,重新反思企業經營與改變商業模式,終極目的是如何讓公司、讓老闆,獲得長期的、永續的、可預期的利潤!

正式邁入碳定價時代 碳費三子法公告

為建構我國碳定價制度及穩定推動減碳工作,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發布「碳費收費辦法」及「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並公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完成碳費制度三項配套子法。

一、「碳費收費辦法」:

1. 收費對象:符合「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且其全廠(場)之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產生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

另外,考量同一行業內公平競爭因素,事業於計算收費排放量時,原則可扣除起徵門檻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2. 收費時間:收費對象應於碳費徵收費率公告生效次年起,每年5月底前依前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繳費。

3. 碳費計算:碳費之計算為「收費排放量」乘以「徵收費率」,在「收費排放量」計算參考歐盟、韓國及新加坡等國家作法(如:給予部分免費核配或免稅額),於收費辦法中設計排放量調整機制,以避免發生碳洩漏之情形,

環境部強調事業須先取得經核定後之自主減量計畫,才能申請高碳洩漏風險行業認定,分三期適用不同之排放量調整係數值。

另排放量調整期程,將綜合考量國際免費配額退場時程、我國減量成效及產業國際競爭力等相關因素另行公告。此外,此類產業之收費排放量,亦不得再扣除起徵門檻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二、「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及「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

依據氣候法第29條規定,碳費收費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目標」者,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

 

1. 減量指定目標:訂定二種指定目標的計算方式,一種為參考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i)之行業別指定削減率,另一種則以國內外排放技術標竿及達成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前提下,所設定的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

 

2. 自主減量計畫:收費對象如欲適用優惠費率,必須選擇指定目標中附表一或附表二之指定削減率,並據此計算至2030年需達標之目標年溫室氣體排放量作為指定目標,

 

規劃至2030年每年的減碳路徑(含:逐年減量措施執行進度及溫室氣體排放量)後,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方可適用。

3.定期檢視成效:中央主管機關將每年查核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事業需於每年4月底前提交前一年度的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報告,符合執行進度者之年度即可適用優惠費率。

若經中央主管機關查核事業未依內容執行,將依法追繳該年度一般費率及優惠費率之差額,並限期其完成改善,若未於期限內改善,將廢止其自主減量計畫。

最後,環境部為鼓勵碳費收費對象(大排放源)帶動非碳費收費對象進行減量,優先讓資金留在國內,設定收費對象使用自願減量專案及抵換專案之減量額度扣除收費排放量之比率為1.2,惟使用減量額度之扣除上限不得超過事業收費排放量的10%。

另外,為肯定業者早期減量努力,也規定非屬高碳洩漏風險之事業,於碳費開徵前三年可使用先期專案減量額度扣除排放量之比率為0.3。此外,為提供非屬高碳洩漏風險產業額外的配套措施,此類產業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國外減量額度,惟扣除上限不得超過收費排放量的5%。

環境部指出,排碳有價已是國際趨勢,該部已預計於9月9日召開第5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就不同費率情境對於個別產業衝擊進行討論,預估可於年底前完成費率審議及公告,以完成我國碳定價制度最後一塊拼圖,穩健邁向淨零轉型目標。

 

 

 

綠電怎麼買?綠電最新價格趨勢、再生能源憑證交易方式

綠電是什麼?

綠色電力(Green Power)是指再生能源電力及對環境友善的發電方式,其二氧化碳排放量為零或趨近於零來生產電力。而美國環境保護署(EPA)定義的綠電,包括太陽能、風力、地熱、生質能、沼氣及小型水力發電等。台灣現階段主要以風力、太陽能為主。

綠電熱潮興起的原因

過去一段時間,許多國內企業都抱怨買不到綠電,為什麼綠電市場這麼熱?背後有3大推力。

1. 政府法規要求

為了規範企業用電量、促進再生能源的使用,經濟部在2021年頒布《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俗稱「用電大戶條款」,要求契約容量在5000瓩(kW)至少建置契約容量10%的綠能,業者可以選擇建置再生能源設備、儲能、購買再生能源憑證或繳納代金來達標,進而帶動了綠電的需求。

2. 國際供應鏈要求使用綠電

如果不用綠電,很可能掉單、失去國際競爭力的風險。像是蘋果(Apple)在2022年10月就呼籲全球供應鏈在2030年前採用100%再生能源電力,截至2023年9月有超過300家製造商響應。

3. 經濟誘因

越來越多投資者和企業重視永續的重要性,開始將資金投入到再生能源領域,加上隨著技術的進步,綠能的發電成本(以太陽能與風能為主)已經低於化石燃料發電的成本。

根據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於2023年8月發布的《2022再生能源發電成本》報告指出,2010至2022年間,全球太陽光電的平均加權成本降低89%,降至0.049美元/瓩小時,幾乎比全球最便宜的化石燃料低三分之一。

再生能源發電成本降低,促使企業更願意採用綠色電力,因為它不僅環保,還能降低成其能源支出。企業可透過在廠辦屋頂自建太陽能板,或是透過購買綠電憑證來達成使用綠電的目的。

綠電憑證是什麼?

為證明企業買到「純綠電」,經濟部標檢局在2017年推出「再生能源憑證制度(T-REC)」,又稱為綠電身分證。一張憑證為1,000度電,透過電子方式發行,可以有效追蹤並確保環境效益未被重複估算。

哪些企業需要購買綠電憑證?

綠電憑證發行量的增加,代表企業對於綠電、追求淨零的意識提升,經濟部標檢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就點出3類有購買綠電憑證需求的企業:

  • 須遵守綠色貿易義務的企業:歐盟在2023年10月開始試行的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美國預計2024年施行的清潔競爭法案(Clean Competition Act,CCA),都是對能源密集型進口產品徵收碳關稅,迫使企業須取得綠電來降低碳排。
  • 提升聲譽的企業:為了提升企業社會責任,不少公司積極響應加入再生能源倡議RE100、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以及氣候行動100+(Climate Action 100+),並透過購買綠電憑證來抵減碳排放。
  • 因應國內法規要求的企業:舉例來說,金管會在2020年8月發布「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推動企業永續發展,自2023年起,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需編制永續報告書,綠電憑證已成為企業永續報告書中最常使用的宣告標的;以及經濟部在2021年頒布的「用電大戶條款」,要求企業須設置一定比例的綠能,帶動企業取得綠電憑證的需求。

綠電憑證交易步驟

買賣綠電的企業,可以透過再生能源憑證交易平台找尋潛在交易對象。讓綠電發電業者與售電業者能夠有適當的平台販售綠電,買方也可以取得具有公信力的綠電憑證,在國內購買綠電憑證有2種管道:

1. 透過再生能源憑證交易平台進行交易

  1. 再生能源憑證交易平台上登記。

  2. 購買平台上適合的電證產品或等待適合的電證產品。

  3. 出價並參與每個月一次的競標,價高則得。

  4. 買賣雙方簽訂購售電合約。

  5. 賣方提供綠電給買方

  6. 每月按轉供電能度數,賣方核發或移轉憑證給買方。

除了在再生能源憑證交易平台尋找交易對象外,企業之間也可以私下協議,再於再生能源憑證交易平台簽訂合約。

2. 買賣雙方私下交易

買賣雙方可透過私下協議進行買賣,並於再生能源憑證交易平台上簽訂公版購售電合約,賣方提供綠電,並核發、移轉符合購買供給度數的憑證給買方。

綠電交易

綠電價格是多少?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綠電憑證沒有固定售價,價格多取決於市場機制由買賣雙方自行議定。

綠電價格主要對標政府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制度(FIT),企業透過自由市場購買的綠電價格,原則上會高於FIT。2024年FIT太陽光電每度3.7~5.7元,風力約每度2.1~4.5元。

不過現階段購買綠電的成本仍高。根據環保團體綠色和平針對「RE10x10」倡議企業2023年度調查問卷發現,透過綠電轉供(每度平均5.7元)、採購綠電憑證(每度平均7.75元)的價格,都比2023年平均電價每度3.12元高出許多。

目前台灣綠電自由市場仍處於供不應求,2023年全台進入自由市場的綠電僅5.6%,使得市場價格居高不下。因此綠色和平也多鼓勵企業透過「自發自用」來降低綠電使用成本,但並非每個企業都有廠房屋頂、土地來蓋太陽能板。

為了達到淨零排放的目標,購買綠電對企業而言是最便捷的方式。因此企業必須盡早做規劃,考量自身的用電量與用電型態,進一步採購綠電憑證,提升企業在國際綠色供應鏈的競爭力。如果想了解更多綠電採購的細節,歡迎諮詢卓洋永續有限公司,掌握最新市場發展趨勢,共同邁向綠色、永續的未來。

 

企業如何因應永續報告新規範?

隨著氣候危機迫在眉睫,各國監管機構紛紛強制企業揭露各種ESG永續報告書,嚴格審視企業ESG成效,台灣上市櫃公司也無法置身事外,ESG全揭露時代已然來臨!

督促企業淨零轉型,嚴審永續報告書

《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第三條規定,永續報告書應參考GRI準則揭露ESG重大主題、項目與影響,並參考SASB準則揭露行業指標資訊,及SASB指標對應報告書內容索引。為防企業漂綠,金管會每五年抽查上市櫃公司永續資訊,依產業深入查核,重大缺失罰3萬至100萬元。

此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理事會(ISSB)於2023年6月26日正式發布「IFRS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IFRS S1)及「氣候相關揭露」(IFRS S2)。IFRS S1要求企業揭露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對其財務面之影響,IFRS S2則要求企業針對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揭露更詳細資訊。

因應國際趨勢,金管會於2023年8月發布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預期可提升企業國際能見度、引導永續資金投資、強化永續資訊可比較性與可信賴性,加速達成企業永續轉型與淨零目標。

永續報告書主要規範兩大項內容,一是企業必須以雙重重大性原則,包括財務重大性及影響重大性,評估公司及其價值鏈永續重大主題,並依「治理」、「策略」、「影響」、「風險與機會管理」、「衡量指標與目標」的架構進行管理與揭露。

此外,企業必須從ESRS準則超過1000個量化揭露指標中,挑選永續重大主題對應項目進行揭露,並委託第三方進行查證。

身處全球供應鏈,永續揭露面面俱到

台灣企業身為全球供應鏈關鍵角色,不僅符合各國永續揭露原則外,同時須配合品牌商永續目標來揭露永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