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碳權計畫實際成效低 無助氣候目標

權威科學期刊「自然」(Nature)上週刊出名為「系統性評估碳信用額計畫所實現減排量」(Systematic assessment of the achieved emission reductions of carbon crediting projects)的論文,分析涵蓋2346筆減碳計畫的14項研究,以及另外51項對類似減排的研究。

論文發現,這些琳瑯滿目的碳權計畫裡很少能符合所標榜的減碳成效。

論文評估裡的各項碳權計畫共標榜可減少近10億噸碳排當量,也佔迄今為止全球發放所有碳信用額度總量的19%,然而分析發現所產出碳信用額度裡符合實際減排量者竟不到16%。

從具體的碳權計畫類型看,各類型的碳抵換達成率(offset achievement ratios,OARs)都低得驚人。爐具類減碳計畫的效果僅11%;減排六氟化硫(sulfur hexafluoride,SF6,比二氧化碳破壞性更強的溫室氣體)計畫的效果僅16%。

護林、避免毀林類計畫的效果僅25%,而風電與改進森林管理這類碳權計畫的效果更是0%;能做到較好碳抵換達成率的計畫為減排三氟甲烷(HFC-23)這類項目,效果為68%。換句話說,大多數碳權計畫所標榜的減碳效果與產生的抵換額度都「言過其實」。

作者群指出,問題源於量化減排效果所用的方法學往往有誇大之嫌。此外,審核碳權計畫所產出碳信用額度的標準和審計,也缺乏一致的嚴格性;一些即使無須這類計畫也能達成的減排,也被歸入計畫聲稱的效果。

為確保碳信用額度對減緩氣候變遷能有實質貢獻,論文建議應改善及強化各類方法學,納入強有力的第三方評估,優先審查有口碑的計畫專案。如不著手這類改革,碳市場反不利全球氣候目標。

勞資關係變革!企業如何因應新世代人力風險

在永續中的環境保護與公司治理面向中,企業組織已可逐步具體化資訊;不過在明確評估並處理「利害關係人」的社會責任維度上,企業則紛紛透過社會公益、外部單位共創等模式,以彰顯社會面向的永續績效。然而伴隨而來的是誤觸社會漂洗的風險,在公眾及員工對人權的關注度提高的狀況下,適時適度對員工的有效議合也越發關鍵。

新世代職場價值轉變 「人權」之於企業風險的重要性提升

根據 Deloitte《2024 年全球 Z 世代與千禧一代調查》顯示,這兩個世代已佔據職場總勞動力五成,且皆將工作與生活平衡視為最高優先,甚至遠高於職稱和物質財富等其他傳統的成功標誌。除此之外,調查也顯示有一半的 Z 世代和 43% 的千禧世代都表示可能拒絕與個人價值觀不一致的任務或僱主。總結而言,新世代的勞動力,期待在目標驅動的組織中進行有意義的工作,並擁有平衡工作和個人事項的靈活性,同時具備心靈健康支援以及職涯中學習和成長的機會,過往「以錢換勞力」的模式將不再適用,更重要的反而是個人價值、參與感等。
除了新一代對於工作職場期待轉變,隨著後疫情時代來臨,薪資不敵通膨、對人工智慧(AI)的恐懼與不滿,再加上持續擴大的貧富差距,勞動者更集結成為不可忽視的力量。根據報導,2023 年光是美國就有 393 起罷工,參與勞工人數更超過50萬,而罷工風潮也延續到今年。

總體而言,如何在公司職場給予現代工作者符合實際需要的福利與支持,並促進更透明和信任的勞資關係,都將持續考驗企業。例如在揭露相關資訊與納入更多的措施上,現歸屬湯森路透社基金會的「勞動力揭露倡議」(Workforce Disclosure Initiative, WDI)在 2023 年報告就指出,投資人認為企業在「人權」領域資訊的揭露仍匱乏,不過 2024 年最新的調查中部分項目有微幅改善——設立申訴機制(Grievance Mechanisms)一舉,就從不到半數符合提升至 61%。這或許源自過去幾年裡,企業面臨來自投資者和立法者等各方壓力,投資者意識到勞動力管理對企業長期穩定帶來的風險和機會,因此要求分享更全面、更具可比性的勞動力和人權數據,企業就被要求必須以人權盡職調查以更好地處理和保護員工。

員工參與感、滿意度與企業表現息息相關

從前述可以看出,面對應聘者不同於以往的期待、社會大眾的監督與來自投資人壓力,都是迫使企業轉向檢視自身的因素。除此之外,隨著全球經濟放緩和裁員增加,COVID-19 疫情後帶來的大規模工作轉換也正消退,結合嚴重的少子化問題,企業如何延續對人才的吸引力成為後續發展的決定因素。

企業 ESG 實踐 以人為本從員工開始

經歷疫情,勞力市場、商業營運模式、辦公方式的大幅度改變,加上激烈通膨、地緣關係與氣候變遷帶來的各項劇烈變動,社會不平等風險已經成為世界各地面臨的最大風險之一。對於企業來說更是如此,過去單純透過經營品牌公共關係以及塑造企業形象的模式已然不再適用當下資訊快速傳播的世界,在勞工組織的團結抗爭影響擴大,與投資者對透明度和風險揭露要求提高,結合持續短缺的勞力資源以及各地政府日益嚴謹的政策,企業誠實地回歸內部政策進行檢視,關注人權、勞權如何進行改善,不僅僅是對於規範的回應,更是能協助適時轉型、留任與吸引人才的有益策略。重新思考並整合 ESG 當中的社會面向與組織目標,回歸以人為本的本質,讓員工能真正認同品牌理念並感受到尊重、工作的意義與願景,才可能實現人力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自願性碳市場對於全球淨零排放目標的潛力與挑戰

聯合國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指出,為了符合《巴黎協定》要求,致力於將全球平均溫升控制在不超過工業化前水準的1.5°C內,必須在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根據《2024年二氧化碳移除狀況報告(2024 State of Carbon Dioxide Removal report)》,為達成此目標,到2050年前全球每年需要從大氣中移除約70億至90億噸二氧化碳。然而,目前每年只有約20億噸的二氧化碳透過植樹等傳統碳移除(Carbon Dioxide Removal, CDR)方法被移除。若要擴大碳移除技術的創新和應用,以實現淨零排放目標,推動自願性碳市場(Voluntary Carbon Market, VCM)的發展勢在必行。

自願性碳市場是指公司、非政府組織、政府及其他機構在自願基礎上買賣碳信用額度(Carbon credit)的市場,被視為推動碳移除和實現淨零的潛力角色之一,每個碳信用額度代表從大氣中減少或移除一公噸的碳。過去兩年進行的幾項獨立研究顯示,購買並註銷碳信用額度以實現其氣候目標的公司,比不參與碳交易市場的公司更快地減少其供應鏈和營運中的碳排放。

為了改善自願性碳市場的可信度,推動其發揮最大潛力以加速實現全球減碳目標,有以下幾個建議:

建立可鑑別出高品質減碳專案的全球性標準

各方利害關係人應共同建立清晰、詳細且靈活的全球標準,確保所發行之碳信用額度品質,具備額外性、永久性、測量的準確性、可監控性和可驗證性。

自願性碳市場和認證標準應受到政府監管

例如,政府可參考自願性碳市場誠信委員會(Integrity Council for the Voluntary Carbon Market, CVCM)提出的核心碳原則,建立減碳專案的最低門檻;並透過立法監督(例如罰款)或評等相關認證機構,阻止不實的減排聲明。

定義淨零及鼓勵企業行動

政府或碳信用額度認證標準應明確定義企業如何達成淨零,例如哪些類型的排放可以被抵消,以及抵消排放的時間限制;此外,也應要求企業揭露其購買碳信用額度的情況及對減少淨排放的貢獻。

儘管自願性碳市場並不完美,但它仍是促進全球邁向淨零的重要過渡工具。惟仍須提醒企業應優先著眼於自身與供應鏈實際的減碳行動,參與自願性碳市場應只作為窮盡一切減碳手段後的補充手段。

CDP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是什麼?

CDP全名為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是由英國前首相布萊爾(Tony Blair)於2000年發起,從要求企業公開對氣候的衝擊開始,逐步擴大揭露的領域及對象,目前主要數據集中在氣候、水、森林及塑膠(含生物多樣性)等4大領域,揭露對象從企業延伸至城市及國家。

CDP透過問卷方式揭露並評比受測對象的表現,藉此作為投資者等利害關係人在決策及行動上的參考依據。根據官方網站2023年超過2.3萬家企業向CDP揭露資訊,企業市值占全球的3分之2,牽涉的投資金額高達142兆美元(約新台幣4.5兆元),另外總計有1,100個城市及國家參與。

企業參與碳揭露計畫的好處?

根據CDP的調查,7成企業認為該調查計畫有助於了解自身對環境的衝擊 ,以及進行影響力管理,此外也列出5大好處:

  1. 保護及提高企業聲譽:針對大眾日趨重視的透明度建立信任感,以及針對環境議題做出回應
  2. 提升競爭優勢:有助於在股票市場、資金挹注、標案競爭上取得領先優勢
  3. 目標設定及追蹤:透過國際認證的永續發展分數及回饋,了解自身氣候行動表現並與同業進行比較
  4. 發現風險及機會:辨別可能被忽略的新興環境風險及機會,並提供擬定策略所需的資訊
  5. 領先於監管:隨著各國逐漸強制企業揭露相關訊息,透過CDP同時滿足不同地區的監管規定

CDP的問卷類型?

CDP於今年新增以中小企業(SME Corporate Questionnaire)為主的問卷形式,提供相較於完整版更簡單的內容,同時強化操作指導,以減輕中小企業的負擔,目前題目聚焦氣候變遷,未來將納入森林與水安全兩大領域,另外也將針對個別產業調整問題內容。

而完整版調查問卷(Full Corporate Questionnaire)在2024年推出多重環境議題形式(multi-environmental issue format)的問卷,將過去氣候變遷、森林與水安全的三份問卷合併為一份,也將生物多樣性、塑膠議題一同整併至問卷中,藉此減少填表企業重複回答的麻煩。但分數仍依照3個領域分開評量,目前暫時還不會將生物多樣性、塑膠議題納入評分。

CDP的評分等級與標準?

CDP從2010年開始對企業進行評分,主要為邀請制,目前的問卷內容著重在行動,也就是在訊息揭露後採取的策略及改變,並透過不斷修正方法學確保問題的重要性及適用性。一般來說,要取得評級A或B,企業必須證明了解自身對環境、森林砍伐、水安全的衝擊,並根據《巴黎協定》中,控制全球升溫在1.5度C以內的原則下採取適當措施。

問卷設計依各領域的環境議題進行分類,而在領導力及管理級別的評分方面,將重要性進行分數加權,CDP將評級分成五個級別:

  • 領導力級別(A或A-):企業能與CDP合作推進環境治理方式,並在策略及行動中展示最佳實踐。
  • 管理級別(B或B-):企業能就自身對環境衝擊程度的了解,提供環境友善良好管理的證據。該級別除了檢視管理行動,也衡量是否朝領域領導者目標邁進。
  • 認識級別(C或C-):企業能就業務範圍與環境議題進行全面性評估,但不包含具體行動。
  • 披露級別(D或D-):企業能回覆問卷中的多數問題,細項分數依問題所需的資料及其重要性而定。
  • 未揭露(F):未能針對所有環境議題揭露訊息,但不一定代表企業真實的環境管理現況。

CDP對企業的影響?

台灣作為全球供應鏈重要的一員,愈來愈多企業受到邀請或主動參與CDP,統計2023年參與填覆的台灣業者共有841家,較2020年翻倍成長,其中有20家名列「領導力」的A級榜單,氣候問卷A級者有18家、水問卷有10家,而同時獲得雙A的有8家;填表企業的行業別則從電子製造擴大到傳統製造、金融服務等。

CDP被認為是氣候行動評比的指標,每年都會更新問卷及評分方法,加上不斷與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框架等其他國際標準對接,能有效幫助企業降低人力與時間成本,同時提升價值鏈上的氣候資訊透明度。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Deloitte)認為,利害關係人對於全面性氣候管理與績效揭露的重視,將對企業造成新壓力,並預估範疇三減排、自然與生物多樣性管理、土地利用、塑膠減量等將成為下階段關注的重點議題。

CDP作為國際指標性永續評比機制,之所以讓企業願意花時間、人力整理答覆,除了能幫助檢視各項永續行動的效果、協助企業進行氣候風險管理外,也希望成為判斷企業競爭力的參考依據。

國際再生能源憑證I-REC是什麼?

隨著環保意識的日益提升,越來越多人意識到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是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有效途徑。不論是政府、企業,甚至是個人,都逐漸參與到這一議題中。此外,國際間已有組織透過國際再生能源憑證(I-REC)來加速再生能源的推廣。接下來,我們將對I-REC進行簡單介紹。

「International REC, I-REC」是一種國際型再生能源憑證,由I-TRACK Foundation所發行,舊名為「I-REC Standard」(The International REC Standard Foundation,國際再生能源憑證標準基金會)。

目前,I-REC在全球60多個區域被承認並使用,其好處在於,它是一個被全球許多國際倡議組織(例如:CDP、RE100、ISO等)認可的國際型標準,具備高透明度、可追蹤性的特色且發行過程監管嚴格,企業購買該憑證後,不必擔心無法發揮效益或履行減碳義務。 

 

I-REC在全球60多個區域被承認、使用,並獲得全球許多國際倡議組織(例如:CDP、RE100、ISO等)認可。

除了現有的I-REC(E)系統外,I-TRACK Foundation又新增了3種產品代碼,「I-TRACK (G)」(天然氣)、「I-TRACK (HX)」(氫氣)、「I-TRACK (CDR)」(二氧化碳移除),目前總共有四種憑證項目。 

從企業角度來看,終端用戶在承諾使用綠電後,可以透過購買I-REC憑證來實現其公開的減碳目標,並滿足國際性的綠電使用要求(如RE100)。

在全球快速成長的背景下,國際再生能源標準組織的影響力日益增強,企業對多樣化再生能源種類和相關憑證的重視程度也逐漸提升。因此,未來企業需要積極掌握再生能源的知識和規範,了解綠電、再生能源憑證及購電合約,這些將是企業保持市場競爭力的關鍵要素。

COP29會議總結

COP29於亞塞拜然落幕,本屆大會聚焦氣候財務議題,推動多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協議,包括「新集體量化氣候財務目標」(NCQG)、清潔能源投資以及《巴黎協定》第6條的相關條款,對全球氣候行動具有深遠影響。

一、全球氣候財務新目標:2035年承諾每年3000億美元

本屆大會達成的全球氣候財務新目標備受矚目,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對於投入資金目標中間一度產生分歧。最終已開發國家承諾在2035年前,每年提供至少3000億美元支持開發中國家,較先前草案增加500億美元。此外,全球公私部門將於2035年前每年提供1.3兆美元氣候融資,幫助開發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展現大幅提升的氣候融資承諾。

二、碳市場新篇章:《巴黎協定》第6.4條通過!非會員國參與全球碳市場

通過條例包括第6.2條,建立國家間碳交易機制,規範碳信用交易的授權程序與登記系統運作,增強碳市場的透明度與可靠性;第6.4條,確立全球統一的碳信用市場機制,提供落後國家技術支持和資金流入,並允許非會員國參與全球碳市場,促進更廣泛的國際合作;第6.8條,完成非市場機制的談判,透過國際合作支持國家氣候計劃的實施,並推動永續發展目標的實現。

三、清潔能源投資突破2兆美元

COP29延續COP28承諾,聚焦化石燃料退出、三倍化可再生能源發展及提升氣候韌性。2024年全球清潔能源投資將首破2兆美元,為開發中國家帶來就業增長、經濟加速及更清潔能源。英國和巴西承諾在新一代NDCs中強化氣候行動。

多邊金融機構支持「10GW燈塔倡議」,計劃到2030年投資新興市場氫能項目,從100MW到1GW規模;逾50家航運業者承諾2030年前每年生產500萬噸綠氫。另有50多國簽署《減少有機廢棄物甲烷排放宣言》,涵蓋全球51%的相關排放量,推動甲烷減排目標。

四、COP29對台灣影響與啟示

作為全球半導體重鎮,台灣若希望保持競爭力,需加速再生能源應用、降低化石燃料依賴。吸引國際清潔能源投資將有助於本地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並透過多元化能源結構提升能源安全性,助力碳中和目標實現。

另外,COP29就《巴黎協定》第6條達成共識,確立國家間碳交易和集中式碳市場機制,為台灣參與全球碳市場提供參考框架。根據第6.4條,台灣可作為非會員國參與碳交易,活絡本地碳市場,為減排提供經濟支持並推進淨零排放。

COP29強調透明氣候報告的重要性,已有13個國家提交《雙年透明報告》(BTR)。台灣需建立完善的碳排放監測與報告系統,以增強國際信任,並融入全球氣候治理架構。 亞太地區在COP29中展現巨大的合作潛力,台灣應積極參與區域氣候行動,分享技術經驗並強化國際角色。

 

解析淨零、供應鏈管理、人權趨勢

PwC Taiwan表示,企業首要關注的永續議題,隨著時間經過而有所不同。管理階層必須持續辨識永續風險與機會,以適時滾動式調整企業的永續策略。以環境面議題為例,PwC發布的《2024淨零排放經濟指數報告》指出,若要將全球暖化限制在1.5°C,企業須以20倍的速度減碳,包括提高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至於社會面議題,隨著歐洲議會正式通過《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以出口貿易為主的臺灣,除了思考如何將減碳成效擴及至供應商外,人權盡職調查亦是關注的重點。此外,臺灣在2026年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後,企業如何溝通永續績效,避免漂綠而誤觸法網,則是治理面重要的議題。

(PwC研究指出若要將全球暖化限制在1.5°C,企業須以20倍的速度減碳。

根據 PwC《2024 淨零排放經濟指數報告》,2023年全球碳密集度僅減少 1.02%,降幅為十年來最低,因此,許多國家正加強對碳排放的監管力道,尤其是範疇三及產品碳足跡的揭露。此外,由於供應鏈碳排為企業總碳排放的主要來源,張嘉宏指出範疇三與產品碳足跡為下階段的重點,然而實際面大型集團,光在第一步碳盤查的過程,大量數據的彙整就已是一大挑戰。企業面臨減碳的壓力,他提出:建制度、先低碳、後零碳三步:
(1)建立碳管理制度,了解目前碳排放的情況並分析相關風險
(2)其次採取可大幅降低碳排的手段,例如,提升能源效率、設計綠色產品、使用替代與回收材料等方式
(3)最後,再透過各種碳中和的方式,減少剩餘的碳排放,進而達成淨零的目標

來自供應鏈的碳排放量(範疇三)是直接營運排放量(範疇一及二)的 26 倍。然而,僅一半企業評估了上游碳排放所帶來的財務風險。若企業可以減少範疇三的碳排放,約能節省136億美元的成本並促進減碳4,300萬噸,同時為財務及環境帶來效益,透過供應鏈的數據,更可以有效驅動更多供應商加入正向循環,建議企業可以透過管理階層的支持、員工培訓、供應商議合、提供財務誘因等方式,重塑綠色供應鏈。

從環境邁向人權 人權盡職調查日益重要

人權議題日益受到重視,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標準 ESRS中,就提出包含企業裡員工的工作條件、公平待遇與機會、勞動相關權益等;BSR 商務企業社會責任國際協會,也針對不同產業提出人權議題識別,例如:金融產業的客戶和員工隱私、貸款實踐中的歧視;資通訊行業裡面的加密技術、兒童權利、仇恨言論等問題。國際上也制定供應鏈盡職調查法規,要求企業評估其營運所帶來的人權風險。企業若不重視人權議題,可能使消費者有疑慮、投資人卻步,產品被海關扣留,或是不符合商業夥伴要求而無法往來,更嚴重可能導致相關法律責任。

舉例而言,涉及AI的產品或服務,從研發、製造到銷售,都需要重視個人資料保護;運用大量低階勞動力的製造業需要評估是否有強迫勞動的之重大風險。因此,建議企業採取以下流程,以完善人權盡職調查及人權影響評估:(1) 制定人權保護政策、(2) 識別企業人權議題、(3) 辨識、分析、評估人權風險、(4) 制定減緩與補救措施、(5)持續追蹤與公開揭露。

2024台灣CEO前瞻調查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發布《2024台灣CEO前瞻調查》顯示,為確保企業競爭力及穩健營運,超過六成的台灣CEO表示已將永續思維深植於經營決策中,並預期在三至五年內可見ESG投資回報。

隨著今年底台灣碳權交易平台正式啟動,以及2026年台灣資本市場即將迎來「永續元年」,永續發展已成為企業轉型的重要課題。報告指出,為達成企業成長目標,台灣CEO認為首要營運關注事項是「落實ESG計劃」

調查顯示,64%的台灣CEO表示已具備足夠能力與人才因應永續報告標準要求,較去年的22%大幅提升,且高於亞太區55%的平均水準。並且近9成的台灣CEO認同高階管理團隊中實現性別平等有助於達成營收成長目標,高於全球平均的79%。

然而據調查顯示,與全球範圍CEO主要認為供應鏈複雜性為主要難點不同,46%的台灣CEO對2030年減碳目標的信心程度較為保守,主要面臨三大挑戰:脫碳成本(36%)、供應鏈複雜性(22%),以及缺乏適當的技術解決方案(16%)。

減碳並非單一企業可獨立完成的任務,需要從碳盤查、揭露、減量到確信等環節,攜手供應鏈共同達成低碳轉型目標。另一方面,因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及國內碳費徵收上路,低碳轉型牽涉的財務成本也是企業需提早準備的課題。

分析積極推動ESG政策的原因,調查發現台灣有近8成的CEO表示,若未能滿足利害關係人期望,將可能面臨,讓競爭者取得優勢(46%)、高階主管續任問題(20%)、面對融資困難(12%)、客戶流失(8%)等風險。

隨著全球科技業大廠加強碳管理要求,淨零轉型已從單純的環保議題,演變為關乎產業競爭力的重要經濟課題。過往已有多起國際企業因ESG相關爭議,不僅可能引發嚴重公關危機,更可能導致市值大幅縮水或面臨信任危機,影響企業的永續經營發展。

中小企業將供應鏈永續規範化「煩」為簡,陪伴客戶永續轉型

面對客戶要求提供碳排放數據、水資源使用報告、營運的人權檢查和回收循環管理等資料,中小企業的日常被鋪天蓋地的永續規範給困擾著。客戶在供應鏈管理上所需的 ESG 資訊,也是呼應世界各地陸續頒布多項新的永續供應鏈政策,像是歐盟進口商因應《碳邊境調整機制》的規範,開始向出口台商要求產品碳足跡數據,我國相對應的碳管理法規和公司治理評鑑也急起直追,要求企業提升在供應鏈管理中的透明度。中小企業位處供應鏈的一環,該如何提前佈局和主動出擊,以面對客戶日益嚴格和複雜的 ESG 規範,將是一個重要的差異化競爭力來源。

與此同時,繁雜的不只是永續或 ESG 規範,還有時刻在變化的終端市場及消費者行為。根據全球研究,大約 60% 的消費者表示他們對氣候變遷的關注在過去兩年有所增加。消費者越來越希望了解購買的產品是在何處及如何生產的,並會用消費來鼓勵擁有透明供應鏈的企業,拒絕購買不符合標準的產品。此外,有越來越多投資人參考永續相關的績效評比,尋找具有永續價值的投資標的。面對多方利害關係人的要求,如何化繁為簡地提前佈局永續供應鏈,將會成為掌握商機和順利應對ESG風險的典範企業。

•  是否了解客戶的終端市場樣貌?

了解客戶的終端市場對供應商至關重要。例如,成衣廠需要知道消費者的喜好變化。根據商業周刊的報導,時尚品牌如艾琳費雪(Eileen Fisher)和 Patagonia 已經公開其供應鏈資訊,並採取措施改善勞工人權和環境影響,以回應消費者對產品來源和生產過程的關注。這些品牌的成功案例顯示,了解並適應消費者需求變化,可以幫助企業在市場中保持競爭力。

•  是否看過客戶揭露的永續資訊?

供應商應主動了解客戶揭露的永續資訊,以更好地協調和配合客戶的永續目標,提升合作關係的質量和深度。例如,艾琳費雪和 Patagonia 等品牌不僅公開供應鏈資訊,還參與了 Higg Index 社會與勞工模組等評估計畫,以改善工作條件和工資。在台灣,許多企業也積極參與國際永續聯盟或組織活動,並在供應鏈中推動特定議題,確保產品對人和環境友善。這些資訊為供應商提供了參考基準,從產品思維轉為服務,提供能夠達成企業永續目標和需求的解方。

•  是否有主動訪問客戶了解他們的永續難題,並與客戶分享已做好的準備?

完成上述兩個步驟後,供應商應主動訪問客戶,了解他們的永續難題,並分享自身企業作為解方的優勢。例如Patagonia 在供應鏈中推廣再生有機農業,並要求供應商支付外籍勞工零仲介費及公平貿易溢價,這些措施為供應商提供合作前的借鑒。若客戶尚未有明確規範,中小企業主可以通過主動蒐集和歸納同產業的永續策略資訊,與客戶溝通準備的方向和可能的解決方案。

根據上述趨勢解析與三個步驟,可以協助中小企業在面對全球各地新的永續供應鏈政策和消費者對永續性的需求時,達到主動出擊和提前佈局,並轉變為服務思維。通過了解客戶的終端市場、掌握客戶揭露的永續資訊,以及主動了解客戶的永續難題,提升商業與合作優勢!

SMR、核融合是什麼?

面對氣候變遷,大眾對再生能源寄與厚望,但發電量往往只能「看天吃飯」,因此具有低碳、供電穩定特性的核能備受各國青睞,特別整理核能發電技術優缺點與國內外新進展。

核能發電技術歷史悠久,1954年世界第一座民用核能電廠啟用,根據《2023世界核能產業現況報告》,截至2023年中期,全球共有407座反應爐在32國家運轉中,裝置容量達到365GW(百萬瓩),全球總發電占比約為9.2%。曾經有一段時間,核能因為核災事故沈寂多年,不過近年來在淨零、氣候變遷議題下,核能減碳的優勢又重新獲得眾人目光。

什麼是核能?

核能(nuclear power)是透過放射性燃料鈾235分裂過程所釋放的熱能,使水沸騰製造水蒸氣,驅動渦輪機產生動能。跟火力發電一樣都是用水蒸氣熱能,但發電過程不會產生二氧化碳與溫室氣體,也被視為是潔淨能源(Clean Energy)。

核能發電原理

現在常見的核能機組,主要是指核分裂技術(nuclear fission),運用物理學中的連鎖反應,以重原子核經中子撞擊後,會釋放出新的中子,再撞擊其他原子核,只要有足夠的原子核,分裂反應就能一直持續下去,並且釋出能源。補充燃料後可以連續運轉18個月,扣除歲修時間,平均全年產能利用率(容量因數)可達90%以上。

核能發電優缺點

在2050年淨零目標下,核能發電最大優勢在於所需燃料少、發電穩定、過程不會有任何的碳排放,有效降低國家與企業的電力排碳係數;加上發電量不會因為天氣、季節與日夜有所差異,提供電網穩定供電。

然而核能發電也因為其核廢料、核能安全與核武擴散風險等缺點備受社會檢視。核能反應伴隨著高輻射性的廢棄物,又分為低階、中階與高階,低放射線廢棄物如紙張、工具、服裝,中階如化學污泥、受污染反應爐部件;以及危險性最高、放射性可達萬年之久的高階核廢料(high level waste,HLW),如用後燃料棒(spent fuel)。

此外,核能的安全性始終令人憂心。1986年車諾比核災、2011年日本311大地震引發福島核災後,核能安全議題不斷被提起。除此之外,在俄烏戰爭中,核電廠更成為攻擊目標,歐洲最大核電廠——札波羅熱核電廠(Zaporizhzhia)多次陷入核災風險。

核能有哪些新技術

為了降低核能風險,已有許多科學家與民營企業正投入新一代核能研發,分為核分裂技術的「第四代核能反應」與「核融合技術」。

第四代核能技術(Gen IV)

科學家們在1938年發現核分裂,進而衍伸原子彈、核子反應爐應用。若以年代區分核能的發展,其中1950~1970 年為第一代電廠、1970年至今的現役核電廠則是第二代,2000 年後為再改良的則是第三代,目前科學家與核工業大廠們則正在研發第四代先進反應爐。

相較於前幾代,第四代核反應爐聲稱更永續、經濟與安全,處理更少的核廢料。其技術包括小型模組化核能反應爐(SMR) 、高溫氣冷反應爐(HTGR) 、氣冷式快反應爐(GFR)、鈉冷快中子反應爐(SFR)、鉛冷式快反應爐(LFR)液態氟化釷反應爐(FHR) 、熔鹽燃料反應爐(MSR)等。

小型模組化反應爐顧名思義,為傳統大型核電廠的縮小版本,容量不超過300MW(千瓩),有的甚至低於100MW,聲稱可以先在工廠組裝後再送到現場裝置,藉由大量生產、大量組裝,節省建廠時間跟成本,只是現在也面臨規模小、成本上升的挑戰。

核融合(nuclear fusion)

與此同時,現在也有許多國家以太陽的核融合反應為靈感,正研發核融合技術,希望能在地球上打造一顆「人造太陽」。

透過兩個較輕的原子核,在高溫高壓下結合形成一個較重的核和一個極輕的核,以原子核互相聚合作用產生巨大能量,但目前該技術尚未跨出實驗室。

ITER

ITER 是目前正在建設世界上最大的實驗性托卡馬克核融合反應爐。(圖片來源:ITER

台灣核能發電現況與政策規劃

在台灣的能源配比規劃中,現階段仍無核能身影。

目前台灣能源結構現況,2023年台灣發電組合為燃氣39.5%、燃煤42.2%、再生能源9.5%、核能6.3%、其他2.4%,預計2025年核電發電量將歸零。政府已設定2030年「綠電占比30%,燃煤占比20%,燃氣占比50%」,達成增加再生能源、天然氣,減少燃煤發電的減碳效果。

核三2號自今年10月21日起進行停機大修41天,核電發電暫時歸零。(圖片來源:台電)

核三2號自今年10月21日起進行停機大修41天,核電發電暫時歸零。(圖片來源:台電

依照《核管法》現行法令規定,核電廠執照有效期間為40年。如今台灣核一、核二廠已停機,核四廠未啟用,僅存的核三廠於2023年4月通過除役計畫,核三1號機已在7月27日執照屆期日停機,核電占比降至3%,核三2號機將於2025年5月17日除役。

若核電廠要延役,依照《核管法》得在5年前提出延役措施,時間上已來不及。因此依法核三2號機仍得在2025年5月退場除役,台灣核電發電量真正歸零。

目前政府對於新型核能計畫持開放態度,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先前重申有3前提,必須要有核安、核廢處理及社會共識。但目前台灣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欠缺法源依據,依台電計算,最快也要2055年才能完成高階最終處置場的建造與運轉試驗。

雖然核安、核廢料議題未有解答,但為了同時滿足淨零、穩定供電目標,各國政府都把核能視為減碳的選項之一,興起核能復興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