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歐盟前必讀!台灣企業必備 ESG 指南

永續是一個正在進行的議題,歐盟眼前面對許多的永續挑戰,從青年失業到人口老化、氣候變遷、環境污染、永續能源與移民等已經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這也是台灣面臨的嚴峻挑戰。歐盟如何解決目前的挑戰與準備回應未來的挑戰確保對所有人有一個公正合理的轉型,值得台灣借鏡參考。

 

為什麼永續在歐盟變成「法律義務」?

歐盟逐步建立支持永續的政策和策略,早在2010年提出的「歐洲2020」策略中,即已宣示推動一個智慧、永續及融合成長的策略。
2019年12月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上任時即公布「歐洲綠色政綱」作為政策方針;在2024年12月連任時以「清潔工業政綱」作為未來五年的政策方針,同時又公布許多的法規要求企業必須申報永續資訊與進行永續生產,例如企業永續報告指令,而建立夠目前ESG報告的架構,要求企業履行法律義務。

永續概念的核心為環境、社會和經濟三個面向,涵蓋處理人類的行為。在歐盟的架構,永續已經成為一個法律概念,對企業產生了法律義務、責任與民事賠償責任。換言之,永續制度所產生的義務是以歐盟的政策和法律為依據。

歐盟是一個超國家組織,作為解釋歐盟法的最高司法機關,歐洲法院的判決具有法律拘束力,歐洲法院的判決確立的原則對於歐盟的永續發展具有補充的效力。

歐洲法院依據預防原則,平衡了歐盟法中健康維護、環境保護、消費者保護與商人的經濟利益,確立了歐盟應致力於永續發展的原則,而永續發展已經成為歐洲法院最常考量的要素,也就是永續發展已經成為歐盟各項計畫的核心,特別是致力於全球的公平正義、能源轉型及社會經濟轉型以解決所面臨的問題。

 

台灣企業為何需要理解歐盟永續制度?

歐盟是一個法律共同體,歐盟法具有域外效力,也是外國產品進入歐盟市場的要件,因此也產生了所謂的「布魯塞爾效應」。

為了能順利出口產品到歐盟市場,台灣企業必須關注歐盟法的永續法律要件與最新發展。目前的歐盟永續制度不論在法規面或是政策面均遵循聯合國的「2030議程」與其17個永續發展目標和169個具體措施,主要針對人權保護、勞工權益、環境保護及反貪腐。

簡言之,目前歐盟永續產品規則為以「歐洲綠色政綱」的六大優先目標為基礎、新的循環經濟行動計畫、紡織品策略與零污染行動計畫為準繩,最終目標就是轉型至「清潔工業政綱」。

台灣企業應如何因應歐盟 ESG 要求?

在歐盟的永續供應鏈中,歐盟企業應履行永續申報義務與進行實地查核,並且要求在供應鏈中的企業確實遵守這些義務,因此在歐盟永續供應鏈一環的台灣企業更需注意歐盟法永續要求,也就是更確實的遵循ESG要件。

E特別是符合氣候目標的減碳、零碳和清潔生產,台灣企業可以主張符合ISO碳盤查和碳足跡標準舉證淨零生產;S所指的社會面向涵蓋廣泛,例如人權保障、勞工權益維護、工廠所在地的社區維護、客戶及消費者權益等,過度加工、惡劣的工作條件及員工宿舍居住環境、扣留工資等均可視為「強迫勞動」;G主要指良好的公司治理、商業倫理和反貪腐賄賂實踐。

因此,台灣企業應明瞭遵循ESG標準的重要性,ESG標準並非抽象的概念,而是具體的遵循國際人權宣言、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及權利宣言、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所揭示的各項衡量永續供應鏈的標準。

《2025全球碳預算報告》

連續更新到20版的《全球碳預算報告》提出警示,控制升溫不超過1.5°C的碳預算只剩4年,人類極可能走向2.5°C的未來世界。

全球排碳量續增,1.5°C碳預算僅剩4年

氣候治理走向十字路口的2025年,碳預算報告首先警示,全球化石燃料相關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續上升1.1%、來到381億噸,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也同步突破425 ppm,比工業化時代前多出超過50%!

(資料來源:全球碳預算報告)

假使要把升溫幅度控制於1.5°C內,只剩約1700億噸的排放空間。也就是說,假如維持目前的排碳狀況,在2030年之前,人類就會進入升溫1.5°C的近未來。

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資料,即便各國完全落實自己喊出的國家自定貢獻(NDCs),世紀末升溫仍會達到2.3~2.5°C左右。加上川普當選後再度讓美國退出《巴黎協定》,可能拖累全球升溫再往加0.1°C。

若要回到1.5°C路徑,到2030年時,排放量起碼要比2019年的排放水位降低四成,到了2035年,更得大幅減少55%。

(資料來源:全球碳預算報告)

台灣也被列入觀測,氣候「調適」亟待關注

特別的是,這次《全球碳預算報告》有關注到台灣。

首先,該報告裡登載的台灣2024年排碳量為2.62億噸、較前一年下降超過2%。不僅如此,還把台灣列入GDP成長已經跟排碳軌跡脫鉤的35個國家之一。

從最新《全球碳預算報告》不難發現,礙於減碳進度不如預期,升溫跨越1.5°C的未來「幾成定局」。然而,只要每抑制0.1°C的升溫,即可大幅減少氣候災難和可能損失,這也是為何這次報告特別強調氣候「調適」(adaptation)的原因。

 

《環評法》三讀通過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發展觀光條例》、《地質法》部分條文,加嚴規範太陽能設置。未來環境敏感區、在山坡地及水面設置5公頃或裝置容量10MW以上光電、設置40公頃以上或容量40MW瓩以上,都須做環評,但排除屋頂型、100平方公尺以下面積且自發自用、面積1公頃以下通過環評者。現行《國家公園法》則本就已經禁建光電,決議不修法。

水面型光電納入環評審查,明定國家公園、國家級風景特定區、脆弱敏感區禁建地面光電,除一公頃以下且環評通過。以下整理修正草案中不同類型太陽能發電設施需實施環評的門檻:

  • 山坡地:裝置容量10MW以上,面積5公頃以上須環評。

  • 水面型:裝置容量10MW以上,面積5公頃以上須環評。

  • 一般型:裝置容量20MW以上,面積10公頃以上須環評。(新版本為40MW、40公頃以上須環評)

海洋與土壤碳匯吸碳力下降!暖化恐加劇

由21個國家、70多位科學家共同撰寫的《2025/2026年氣候科學十大新見解》指出,氣候變遷已削弱森林、土壤與海洋吸收溫室氣體的能力,僅依靠自然已無法抵銷人為碳排,全球必須同時加速減排,並以負責任的方式推動新型去碳技術,才能避免氣候危機進一步惡化。

氣候科學報告示警:全球暖化速度超出預期

由未來地球組織、地球聯盟與世界氣候研究計畫(WCRP)日前發布《2025/2026年氣候科學十大新見解》(10 New Insights in Climate Science 2025/2026)報告,彙整過去18個月間最關鍵的氣候科學進展,指出氣候變遷帶來的各項問題,包括氣溫上升、健康風險與生計衝擊,正以令人擔憂的速度惡化。

氣候科學十大新見解:

 

1. 2023/24 年高溫創紀錄:科學證據顯示全球暖化可能加速。

2. 海洋加速暖化:海洋熱浪正在破壞生態系統,並加劇極端天氣風險。

3. 陸地碳匯面臨壓力:隨著地球持續變暖,森林和土壤碳匯壓力增加。

 

4. 氣候-生物多樣性回饋:生物多樣性喪失和氣候變遷相互加劇,形成一個不穩定的循環。

 

5. 地下水位下降:氣候變遷正在加速地下水枯竭,增加農業和城市居民面臨的風險。

 

6. 氣候驅動的登革熱疫情:氣溫上升為傳播登革熱的蚊子創造更好的生存條件,進而增加登革熱的地理傳播和強度。

 

7. 對勞動生產力的影響:熱壓力正威脅人們的生計與經濟穩定。

 

8. 擴大二氧化碳去除 (CDR) 規模:負責任地推動 CDR 至關重要,但重點應放在難以減排的排放來源。

 

9. 碳市場誠信挑戰:需要加強自願性碳市場的標準和透明度,以確保真正的減排效益。

10. 有效的政策組合:多元政策組合比起依賴單一措施,更能實現深度且持久的減碳目標。

 

自然碳匯吸碳能力減弱,COP30能否成為氣候行動轉捩點 ?

報告警告,隨著全球暖化加劇,地球的自然碳匯系統逐漸失靈。原本能緩衝氣溫上升、吸收大量二氧化碳的海洋,其吸碳能力正在下降;同時,日益頻繁的海洋熱浪正破壞生態系統,並威脅沿海居民的生計。

陸地碳匯方面,北半球森林與土壤的碳吸收功能也顯著減弱,使實際吸收量低於預期。報告指出,這不僅可能使現有排放預測失準,也恐進一步加速全球暖化。

「我們長期依賴森林和土壤默默吸收碳排,但它們的能力正在減弱。這意味著我們可能低估了當前的排放缺口,以及未來地球升溫的速度。」

這份報告將於貝倫舉行的COP30氣候大會上正式發布。「氣候談判必須以科學為依據,《氣候科學十大新洞察》正是對最新氣候研究成果的最佳總結。COP30應成為落實氣候行動的關鍵轉捩點,世界已無法再承受空洞的承諾。」

永續轉型有多難?從數據看與台灣中小企業的挑戰

根據經濟部調查,全台企業中,中小企業家數占比逾97%,提供全國超過7成8的就業機會,說台灣經濟由中小企業撐起,也不為過。 這些中小企業,如今在氣候變遷之下,卻面臨轉型難題。「永續」已成為當代企業不能忽視的關鍵字。從碳排放管理、循環再利用,到勞工權益與性別平等,無論是政府政策還是國際供應鏈,都在在要求企業提高相關資訊揭露程度。然而,根據國立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以下稱臺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最新「2025 年企業永續揭露準備度調查」、「2024企業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調查正式報告」顯示,中小企業想做到真正永續,仍有迢迢長路。

 

永續指標、策略與風險管理,中小企業難與大企業比肩

臺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針對全台 906 家年營收超過一億元的企業進行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組)調查,包含治理(Governance)、策略(Strategy)、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以及指標與目標(Metrics and Targets)四大面向,評估企業在氣候變遷下的風險與機會。

調查發現,員工超過 200 人的大型企業,四個項目中,指標與目標、風險管理、策略三個項目都明顯領先中小企業。

尤其是「指標與目標」項目,落差達2.6分,落差最大。

比對數據後發現,其實,約52.1%的中小企業都有進行組織型溫室氣體盤查,卻有高達67%的中小企業,沒有訂定淨零或碳中和目標。

「這代表部分企業有碳盤查行為,卻沒有進一步提出永續策略,達到『指標與目標』的層次,」中小企業多處於「被動因應」或「基礎揭露」的階段,尚未真正訂定氣候治理目標。

供應鏈高規格要求,推動大企業永續轉型

原來,除了部分中小企業資源有限,難以全面進行碳盤查與轉型之外,供應鏈壓力也是關鍵。

主要出口到海外的國際大企業,因為業務涉及國際貿易,需要遵守更多國際標準與規範,例如TCFD、SBTi、CDP等,有了國際供應鏈和客戶的壓力,必須更積極進行碳盤查、揭露氣候相關資訊,以及訂定明確的內部氣候治理目標,否則可能失去合作機會。

另外,大型企業與銀行的交易、投資往來頻繁,經常被銀行或投資方要求提出氣候相關資訊,以供金融機構審核貸款等項目,為此,大企業積極展開新的低碳、節能等永續專案。

相對地,台灣的中小企業多是大企業的供應商、目標市場以本地為主,因此,多數僅受到客戶要求進行碳盤查,不太被國際檢視企業內部的永續目標,在永續資訊揭露上的動力也有限。

換句話說,供應鏈壓力其實是推動永續揭露的重要外力,沒有壓力,就缺少行動。

供應鏈壓力雖然能推動進步,也帶來風險。如果中小企業或傳統產業無法跟上這些要求,將面臨淘汰。特別是在全球淨零趨勢下,國際品牌的要求只會更嚴格,不會放鬆。

國際供應鏈推高環境永續標準,對性別平等影響卻有限

除了環境永續的資訊揭露,在社會面向的表現,大企業與中小企業也不盡相同。

最明顯的,就是大企業在員工福利和勞工權益保障方面,整體表現優於中小企業。像是大型企業更常提供育兒津貼,或是建立對中高齡員工友善的職場環境。因為資源優勢,也較常舉辦勞資會議、成立工會,更重視跨國工廠或營運據點可能對人權造成的影響。

這些措施,不僅提升了員工的保障,也讓企業在永續治理的成績單面向更廣、更有說服力。

不過,此次臺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 2025 年企業永續揭露準備度調查,也有一個有趣的發現:在企業的性別平等上,中小企業的女性主管比例反而比大型企業高。

性別平等表現,未必與國際市場導向有正相關。

一般來說,企業如果以歐美等國際市場為導向,普遍會被認為企業更重視性別平等與多元包容。事實上,國際市場壓力主要集中ESG的氣候揭露(E)、供應鏈透明(G),要求供應商提供碳排放數據、氣候風險管理與永續報告等。

但是,針對社會面(S)的性別平等或多元文化要求,相較之下少之又少。

因此,國際化將強化企業的氣候治理、資訊揭露能力,卻不一定涉及公司的用人文化,造成企業「對外」很國際,「對內」的性別文化可能仍然保守。郭雅婷強調,尤其在大型企業中,更可能因組織層級多、制度僵化,無法快速改變性別結構。特別是像傳統製造業、科技業、出口導向加工業等,內部可能仍以「技術為主導」與「男性為多數」的思維,主導升遷與用人政策。

比起國際化程度,企業的性別平等表現,更可能與企業內部文化、組織結構、用人彈性有關,這也給中小企業帶來表現的機會。

就算中小企業國際化程度較低,但因為組織相對扁平、具備更高的文化開放性與用人彈性,女性主管比例高於大型跨國企業,在性別領域展現潛力與創新。

永續轉型,要打團體戰

中小企業因為與大企業的壓力、資源落差,在永續趨勢席捲而來時,難以以一己之力面對,也反映在企業永續數據揭露的分數上。

從調查結果來看,中小企業要達到永續揭露,比大企業更困難。一方面資源有限、難以投入資本進行大規模碳盤查或推動創新轉型專案,另一方面,因為缺乏外部壓力,導致推動力不足,難以在企業內形成共識。

隨著今年碳費開徵、試申報,以及與國際供應鏈日漸嚴格的要求,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競爭力的落差將進一步擴大。

大企業應該扮演「領航者」的角色,協助供應鏈上下游的中小企業們提升永續揭露的能力。聚焦三大面向,包含提供碳盤查技術與知識轉移、提供具有碳揭露能力的供應商給予獎勵機制,以及供應鏈內部人才支援與共學機制,透過共享資源,強化轉型的國際競爭力。

在全球競逐淨零的時代,任何企業都無法置身事外。唯有產業之間互相合作,才能在國際市場上保持競爭力,讓企業經營真正走上永續之路。

台灣 NDC3.0 拍板!

環境部公布台灣國家自定貢獻(NDC 3.0),設定2035 年減碳目標為38%±2%。環境部長彭啓明形容,這是一個「極具挑戰性的登月計畫」,必須大家共同努力才能達標。

台灣NDC3.0正式敲定,2035年減碳目標36%~40%

今年 COP30 的重頭戲之一,是檢視各國提交的 2035 年國家自定貢獻(NDC 3.0)減碳目標。台灣雖非《氣候公約》締約方,但仍自主提出 NDC 3.0。歷經一年跨部會討論及社會溝通,環境部正式公布台灣國家自定貢獻(NDC 3.0),設定以 2005 年為基準年,2030年減碳28%±2%(意即 26%~30%)、2035 年減碳 38%±2% (意即36%~40%)

環境部表示,若以高標估算,分別相當於減碳 30% 與40%,「這是一個很有挑戰性、登月型的計畫」,要達成目標必須凝聚社會共識、產業、中央與地方政府攜手推動。另外,若將台灣的減碳目標和亞洲鄰國比較,韓國昨日公布的 NDC 3.0 目標,2035年減量53%到60%,若同樣以2005年為基準估算,換算後約38%±5%,跟台灣的目標相近。

 

主要國家排放趨勢與2030、2035年減碳目標比較。圖片來源:擷取自記者會簡報

台灣連續三年排碳量下降,2024年預估較2005年基準年減少6.7%;今年雖受國際局勢與關稅壓力影響,部分產業創新高、部分則面臨衝擊,使排碳變化仍具不確定性,但若按現有趨勢延續,2025年有望減少9%至10%,「對於2025的減量目標,接近到10%是有信心的」。

能源轉型是減碳重點,NDC3.0未列入核能

如何達成 NDC3.0設定的減碳目標,關鍵在於能源轉型,降低電力排碳係數,這將是最大的挑戰。另外,再生能源也必須加速發展,至於核能,因制定時核能法規等問題還不確定,此次NDC3.0並沒有把核能算進去。

目前國內綠能推動仍遭遇亂流,社會對綠能存在誤解與信心不足。台灣土地狹小,無法像其他國家大規模建設再生能源,加上核電議題社會共識分歧,未來仍需尋求新型能源。他強調,沒有「零衝突」的完美能源,必須以科學數據檢視各種能源的利弊,尋找最平衡的路徑。

要達成2035減碳目標,全國總用電量控制在 3,500 億度以下,並透過強化節能措施與輔導高碳排產業轉型來落實減碳。

根據減碳旗艦行動計畫,燃煤發電占比必須在 2030 年降至 20%、2035 年進一步降至 9%;再生能源占比則必須在 2030 年提升至 30%、2035 年提升至 36%。另也規劃加強推動地熱、小水力等再生能源發展,並發展碳捕捉、再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

 

 

企業如何在碳權與綠電時代找到行動節奏?

在邁向淨零的路上,企業同時面臨三個現實:碳成本持續上升、綠電競爭愈趨激烈、儲能技術快速演進。聚焦四大主軸——碳管理、自然碳匯、綠電採購與表後儲能——以產業第一線經驗回應政策走向。核心訊息很一致:不論制度如何變,走在前段班就不怕變——提早減排、把綠電與碳匯當成資產布局,而非成本控管。

碳管理:從碳費走向 ETS,競爭只會更激烈

現在的碳費比較像「排多少、繳多少」的記帳題,但未來一旦轉入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ETS),每家企業都得在配額與價格波動中求生存。水泥業者直言,真正能抵禦政策不確定的,不是觀望,而是把替代原料、替代燃料、熟料替代等減量手段做紮實、做得早。站到前段班,無論制度怎麼變,衝擊都會小得多。對政府而言,ETS 初期若能比照歐、日、韓提供較寬鬆的免費額度,給企業時間調整,再逐步收緊,市場更容易形成健康的減量動能。

台版 CBAM:企業要的不多,只有「公平」

以水泥業為例,進口水泥占台灣市場的比例逐年升高,又屬於高碳排產業,所以最擔心的就是「碳洩漏」──也就是外國水泥沒有繳碳費,卻能以更低價格進口到台灣,讓國內業者吃虧。
因此,業界對「台版 CBAM」的訴求其實很務實:希望政府讓比賽規則一致、時間點同步

第一,上路時間不能差太多。如果國內企業已經開始繳碳費,但邊境調整機制還沒實施,等於本地廠先被課稅、進口產品卻免稅,會造成價格競爭不公平。第二,計算方式要一致。台灣水泥業從原料、熟料到研磨成水泥的每一階段都要計入碳排,但進口產品往往只計到熟料階段,後續在台灣研磨的碳排卻沒被算進去,等於繳得更少。

自然碳匯:碳權成金融商品,「品質」就是價值

企業越來越理解,並非所有碳權都一樣。能同時支撐 TCFD/TNFD、帶來生物多樣性與在地共益的高品質自然碳匯,是真正能進入治理與金融敘事的資產。若走海外布局,安全與政經穩定、法規透明與土地取得、與原住民及在地社群的共管,缺一不可;同時也要確保未來能把固碳成果轉化為耐久使用的產品或建材,讓碳真正「鎖得住」。

綠電與表後儲能:把用電策略升級成資產配置

在綠電供需吃緊、價格分化的市場裡,只靠單一路徑已不夠。企業開始以長約 PPA 搭配憑證、專案投資,分散風險並確保綠度數的可預測性;同時導入表後儲能,透過移峰填谷與契約容量調整,降低需量成本,並為未來參與彈性資源、虛擬電廠等機制鋪路。綠電不再只是「買多少度」,而是「鎖多久、鎖多穩、價格風險怎麼管」。

給企業的行動清單

第一步:搞清楚自己要走哪一條減碳路

先把「碳位階」講清楚:未來三到五年,是要靠自產減量為主,還是勢必需要部分購買碳權?這不是口號,而是要寫進年度計畫與董事會 KPI 的資源配置。接著,為 ETS 做壓力測試,把碳價情境(例如 NT$300、1,500、3,000/噸)和可能的免費額度變化納入損益試算,提早看見風險在哪裡、投資要花在什麼地方。

第二步:讓減碳變成一套能複製的做法

把製程減量做成「可度量、可複製」的工程,並訂立明確年度目標,細到每一條產線。用同樣的精神升級綠電策略:長約 PPA、憑證與專案投資多軌並行,合約條款要把到貨期、屬性歸屬、追加與退場機制說清楚,避免單一來源卡脖子。若負載曲線允許,評估表後儲能,把電價結構、需量契約與彈性服務一起算進投報,先在一個廠區做出可擴散的成功模型。

第三步:不要等到最後一刻才想起碳匯

別把自然碳匯當「最後一刻的止血」。高品質案源需要時間孕育,越早布局,越能以合理價格取得能同時支撐 TNFD、在地共益與治理敘事的資產。若考慮海外,務必設好安全、法規與社群治理三道關卡,確保投資有韌性。最後,持續參與政策對話,對台版 CBAM 的訴求很單純:計算口徑一致、時序公平,用企業的減量數據與案例,幫助制度變得更可執行。

換句話說,當政策仍在成形,最好的防禦就是先行者的紀律:把減量當工程、把綠電當資產、把碳匯當治理;把今天能做的每一步,變成明天面對 ETS 與 CBAM 時的底氣。

經濟部修法納管AI資料中心

人工智慧(AI)產業用電需求快速上升,經濟部修正《能源開發與使用評估準則》等法,未來新設或擴建的超大型及主機代管資料中心,若能源使用量達5MW(千瓩)以上,必須事先提出能源使用規劃並通過審查,將於11月5日生效。新規定並不會影響國際大廠在台灣蓋資料中心的意願。

參考國際標準,能源使用效率PUE值上限1.3

經濟部依據《能源管理法》第16條之授權,修正三項子法規定包括《能源開發與使用評估準則》、《能源用戶適用範圍》、以及《能源使用說明書格式》。 新規定要求資料中心在能源使用規劃中詳述製程技術項目,以確保設施在設廠階段即採用高效率設計與最佳可行技術,七大檢核項目涵蓋:

  1. 資訊設備選用:資訊設備與機櫃氣流方向相匹配。
  2. 軟體服務配置:規劃適當軟體進行備援。
  3. 資料管理:減少資料備份數量。
  4. 冷卻系統:設計冷熱通道,採用液冷技術。
  5. 電力系統:採用高效、具節能模式的不斷電系統。
  6. 能源監控及管理:規劃能源管理系統。
  7. 整體能效:符合全年平均整體能源效率。

能源署指出,資料中心標準參考日本、新加坡與歐盟經驗,並以能源使用效率(PUE)為主要指標。依據不同營運類型,超大型資料中心PUE上限為1.3,主機代管資料中心為1.4。根據歐盟的《資料中心能源行為守則》(EU Code of Conduct for Data Centres)以PUE 1.3為建議目標,其中德國要求2026年達到1.2;新加坡則規定上限為1.3。

資料中心台灣資料中心標準參考日本、新加坡與歐盟經驗,並以能源使用效率(PUE)為主要指標。(圖片來源:iStock)

應考量氣候條件差異,因冷卻系統耗電量高,歐洲氣溫較低,台灣更應以氣候相近的新加坡作為主要參考。

除了七大檢核項目外,審查內容還包括約120項公用技術項目。這些項目在審查中扮演設計驗證的角色,用以確保資料中心在規劃階段即採用最新且高效率的公用設備技術,而非僅依賴最終量化指標。

業者持正面態度,不影響外資設廠意願

相關門檻對產業而言並不困難,業者普遍對新制度持正面態度。由於主機代管業者難以掌控客戶設備用電,因此標準略為寬鬆。他補充,新規範不溯及既有廠房,但部分舊廠仍希望被納入管理,以取得五年內每年1.5%節電率的豁免資格。

此次修法將引導業者在設廠初期即導入節能設計,提升資料中心能源效率,並與國際趨勢接軌,針對5MW以上資料中心的能效標準也與國際一致。台灣的PUE門檻對國際大廠而言相對容易達成,不構成技術障礙,也不會影響外資在台設廠意願。

與台灣新規定相比,大型雲端業者的自我要求更為嚴格。Google 2024年全球資料中心的PUE平均約為1.09,而微軟則設定PUE目標在1.2以下。

COP30 四大重點一次看!

本屆COP 30(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30)聯合國氣候峰會,將從11月10日起,在巴西城市的貝倫(Belem)舉行,有別於之前的氣候峰會,今年的COP30,有其特殊的歷史意義。

巴黎氣候協定10年,巴西COP30關鍵看點

一則是今年是2015年巴黎氣候協定的第十年,巴黎協定制定了全球升溫不得超過工業化時期1.5%的上限,但溫室效應仍持續讓地球發燒,在執行面,如何讓增溫速度減緩,會是本屆的討論重點。

其次,巴黎協定重要的精神,在於各個締約國必須清楚訂定各自減碳的貢獻目標,稱為「 國家自定貢獻」(NDC,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這個目標每五年更新一次,在今年的COP30,各國必須交出第三次 NDC計畫。

在NDC中,各國將確定排碳上限及淨零路徑,在碳市場的機制(cap and trade)中,這是影響碳價格的關鍵因素,各方都非常關注。

主辦國巴西,雖然洋洋灑灑列出了30大COP30的目標及六個關鍵主題(axes),包括:國家自主貢獻(NDC)、氣候適應和損失損害、氣候融資、氣候正義與公正轉型、打擊虛假資訊以及保護亞馬遜雨林,但各界對於COP 30 的期望及目標,可以大致歸納為以下幾個重點:

一、更積極的減碳目標 

2015年的巴黎氣候協定,跟之前的京都議定書最不一樣的地方,就在於訂出清楚地球暖化不得超出1.5度的框架。

在這個目標下,每五年,簽署巴黎氣候協定公約的各國,都必須提出各自國家的減碳貢獻目標(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s),今年各國交出第三次減碳目標,也就是一般說的NDC 3.0,這個是未來5-10年,全球氣候框架最重要的基石,有了這個目標,減碳才有方向,政策、技術、碳市場才能找到有運作的核心,碳價也才有基本的方向。

去年COP29亞塞拜然的巴庫峰會中,本來決定在今年二月,各國就必須提交減碳計劃,但大部分國家都認為難度太高,因此將「交卷」最後期限,延到COP30。因此,今年COP30的重頭大戲,就是各國的NDC 3.0的規劃,全球都在期待,各國推出積極,甚至有「野心」的減碳目標,看看能否讓已經落後的巴黎氣候協定,有迎頭趕上的可能。

目前已經有一些國家提出了NDC3.0目標,在COP30的官網上,都可以查得到。

二、氣候金融的缺口能補足 

錢一直是全球氣候治理的痛點,先進國家雖都宣示願意資助開發中國家進行氣候應變,但到真正掏錢的時候,就開始怯步。

好不容易,去年COP29結束前,在開發中國家代表離席的威脅下,最終達成的協議,氣候援助金額從每年 1000 億美元,提升至 2035 年前每年 3000 億美元,不過,這個目標,在重重技術問題的干擾下,仍沒達到。

參與COP30的各國,能不能達成共識,減低技術性干擾,3000億真能如實如質到位,也是今年的大挑戰。

特別是川普上任之後,美國不僅退出巴黎協定,更撤回對外援助的氣候資金,分析機構Carbon Brief曾估計,去年,開發國家流向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每100元,就有約8元,來自美國,用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應對極端天氣,如今,這筆錢被川普收回,缺口能否補回,用什麼方式補回,都是問號。

三、石化工業退場的進程 

2023 年的 COP28 ,巴黎協定締約國首次通過的脫離化石燃料決議,不過,在COP 29卻沒有進一步推展,僅延續 COP28 的文本,提及「逐步淘汰未經處理的燃煤電廠及低效率化石燃料補貼」,當時,不少人把矛頭對準主辦的產油國亞塞拜然,不過,這屆巴西沒有這個緊箍咒,各界對此期望提高不少。

不過,就在今年八月,於瑞士日內瓦舉辦的《全球塑膠公約》第五輪談判第二階段,因為核心爭議「全球塑膠生產控制目標」沒能達成共識,讓塑膠減量陷入了新的僵局。此舉會不會影響本屆石化工業的退場進程,也是大家關注的焦點。

四、熱帶雨林基金成立 

有人把COP30這屆的峰會,稱爲「森林COP」,主要是因為COP30選在亞馬遜流域出口的重要城市貝倫,巴西特別藉由主辦氣候峰會,啟動「熱帶森林永久基金」,不僅為熱帶國家的森林保護提供資金支持,也是貝倫峰會的重要成果,初步計劃,該基金規模達1250億美元。

不過基金還沒開始推動,已經傳出不少爭議,主要是貝倫這個城市不大,有限的基礎設施,大約只能容納1.5萬的旅客,但COP30的兩週,會有5-6萬人湧進,當地的旅館價格飆升,在峰會舉辦的兩週,一般的兩星民宿,甚至喊到一晚600美元,接近兩萬臺幣的水準,所有的人都喊吃不消,台灣計畫附會的NGO團體,為此也困擾不已。

此外,巴西當局規劃興建一條高速公路,橫跨貝倫環境保護區(The Belém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rea),飽受當地居民、專家及環保人士批評,此舉不僅對生態會有影響,更多專家擔心,這條名為「自由大道」的幹道,會伐木商進出更方便,非法盜採更為便利及猖獗,等於是幫他們開了賺錢大道,與大會標榜的生物多樣性,根本背道而馳。

不論爭議真假為何,每年的 COP會議,總是全球減碳大計劃的角力場,結果牽涉的不只是氣候角力,更是關乎地球的未來,就算台灣目前並非聯合國會員國,但也沒有忽視的權利。

《全球循環議定書》(GCP)

儘管循環經濟被視為淨零目標的關鍵,但標準不一、資訊不透明,讓產業推動卡關。《全球循環議定書》(GCP)正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而生。它如何透過新架構,協助電子、紡織、化學等台廠,掌握轉型契機?

「循環經濟」被視為是目前實現淨零目標的關鍵解方,但實際推動過程中,政府、企業、供應鏈上下游時常面對指標定義不一、制度支撐不足、資訊不夠透明等挑戰。為了解決這些問題,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WBCSD)與全球永續組織One Planet Network在2023年共同啟動《全球循環議定書》(Global Circular Protocol,GCP)系列工作,希望能建立具有全球共識的循環經濟行動架構和衡量標準。

為了協助台灣產業與國際接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BCSD Taiwan)針對台灣具代表性的電子、紡織與化學三大產業展開系列利害關係人議合與實務盤點工作,深入探討循環經濟在這三大產業的實踐現況,以及循環原則、設計在其產品與服務中的應用程度,並將三大產業的議合重點與《全球循環議定書》內容整合為報告《邁向全球循環願景:GCP架構與台灣產業循環實踐之路》。

從三大構面定義「循環成熟度」

GCP架構推動的目標之一,是協助企業提高循環成熟度,可從策略與執行、影響規模、跨組織範圍三大構面定義。

其中,策略與執行指是否擬定、推動、執行循環相關策略;影響規模為循環經濟聚焦在特定產品、系列產品、產線,或是一整個事業單位;跨組織範圍則是能否跨越直接營運範圍,推展到價值鏈的上下伙伴,打造更完整的生態系?

依照這三個構面,循環成熟度被區分為四個等級:0是起步級,指企業尚未展開任何與循環經濟相關措施、活動;1是認知級,表示企業已經認識、了解推動循環經濟的必要性,並開始進行資料蒐集、現況了解;2是內部執行級,意思是已經從直接營運範圍開始執行推動循環措施;3是價值鏈推展級,代表循環經濟已經從直接營運推展到間接營運到價值鏈上下游。

循環經濟成熟度愈高,對企業效益愈大。莫冬立觀察,推動初期(0~1級)可能不見得會立即反映在財務報表,如成本節約、營收增加,但若方向明確,且有中長期推動路徑(從1~3),不僅營運效率會提高,企業也能迎合未來的永續市場和循環商品需求,進而創造更高商業價值。

多角度協助企業接軌循環經濟

除此之外,GCP架構還可從多個角度協助企業,一方面提供指標、方法、架構,幫助企業衡量循環度現況、設定基線,比較措施帶來的改善,另方面還可協助制定循環度目標,如SBTi(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排碳目標。

企業透過GCP架構支撐的數據基礎,就能做出更好的策略或判斷,進而滿足循環產品與消費市場的溝通需求,並因應未來法規可能對回收用料比例、資訊強制揭露的要求。

當GCP架構帶動企業循環成熟度提升,自然也可在全球層面帶來正面貢獻,降低原生材料消耗,也減少開採、精煉的環境衝擊。

莫冬立舉例,稀土的電製精煉率僅3%,意思是每生產三噸可用的稀土金屬,需要開採並處理高達100噸的稀土礦石,會帶來巨大環境問題。

但導入GCP 架構後,企業就有標準化指標衡量一個產品或企業的再生料使用比例或回收效率,進而設立清晰的基線和目標,並採行「城市採礦」(Urban Mining),也就是從廢棄電子產品、汽車、電池回收有價值材料進行再製,可大幅減少開採與精煉過程中能源、水資源消耗與環境影響,也對排碳量降低大有幫助。

圖/美國採礦公司MP Materials的採礦、破碎主管於稀土礦場展示即將被送往工廠的破碎礦石。

若獲廣泛支持,可大幅減少排碳

GCP架構曾做過情境分析,如果推動與應用能得到廣泛支持,將可大幅節省材料,在25年以內省下約1000~1200億噸的材料開採量。

在氣候方面,GCP架構也可望帶來貢獻。目前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有55%聚焦在材料開採、煉製和加工,循環經濟能縮短或減少此過程。

然而,GCP架構仍是一項新興的倡議,成效取決於六大因素,分別是政策與監理、政策連貫性、市場是否埋單、資金與技術、資料交換與管理、持續研發與技術創新。

對台灣三大產業而言,目前推動循環經濟又有哪些優勢或挑戰?

電子業》需提前五年準備循環經濟

以電子業而言,內部挑戰包括產品設計階段缺乏明確循環設計指引,角色定位也相當尷尬,原因是台灣很多廠商負責代工,決定權多半在客戶手上,若客戶不埋單,企業就算想做,恐怕也難以為繼。

此外,循環轉型是跨部門工作,內部溝通成本相當高昂,而再生循環材料的量也還不夠多,導致其成本較高。

在外部挑戰方面,電子業普遍需要更友善的環境,法規、政策需要時間強化與醞釀。加上循環相關驗證缺乏全球普遍標準或共識,電子產品供應鏈既長且複雜,難以取得推動高循環度產品所需要的所有階段資訊與資料。

儘管如此,電子業依然深具循環經濟的發展潛力與機會,尤其是歐盟正在推動ESPR(生態化設計)、DPP(數位產品護照)兩大制度,將成為台灣電子產品推動循環轉型的重要動力。

紡織時尚業》歐盟新政海嘯第一排

至於紡織時尚業,內部挑戰包括再生原料穩定性不足,可能依賴進口,而且循環再生認證與既有的安全、機能機制認證目前連結度也不夠,以及中小企業發展技術、產品時常面臨資金不足、融資困難。

值得注意的是,紡織時尚產品被列為歐盟ESPR、DPP優先或第一階段納入規範的項目,將為產業帶來巨變,最好提早五年準備,如果能做好準備,也代表掌握外銷歐盟市場的機會。

化學業》原料難回收,但仍有機會

而在化學產業方面,挑戰之一是純度與雜質問題。莫冬立解釋,化學製品多為製造業的中間製程材料,若要回收再用,會面臨投入材料純度是否足夠、是否有雜質等難題,導致特定行業的再生原料使用率不高。

同時,化學品種類繁多,單一公司可能有上千種化學品,難以找到一體適用的循環性衡量指標。

但即便如此,化學產業依然具有發展循環經濟的機會,可結合「生物基化學材料」,也可導入碳捕捉與封存技術,在製造過程中減少碳排放。

三大產業不約而同認為,如果要在台灣建立一套像GCP架構這樣橫量循環性的指標,必須具備六大要素:

一、邊界清晰與可驗證性:計算結果必須可驗證,方便與客戶、金融業溝通是否滿足法規需求。

二、政策與標準串接:應該和區域、國際、國家政策標準相互整合,避免企業因使用不同標準而重複計算。

三、涵蓋生命週期:不應只聚焦在企業自身的直接營運範圍。

四、數據透明與共享:透過數位科技,讓數據透明、可共用、分享。

五、市場信任與品質:計算結果必須可靠,具備一定品質,才能成為不同商業流程應用的決策基礎。

六、轉化效益:指標結果應該要反映減碳、自然保育、社會公平等方面貢獻。

金融業在循環經濟不可或缺

而金融業在產業推動循環轉型的過程中,扮演極為吃重的角色。企業營運皆需與金融業往來,而金融業對企業的期待,自然會被企業認為是必須執行的要求。因此,金融業可借助其影響力,要求企業提供循環績效表現,進而推動循環轉型與揭露。

另一方面,金融業也是資金供應方和創新促進者。金融業可在貸款中設定和循環轉型績效相關指標,鼓勵企業進行轉型。保險業也可以在企業的循環經濟新商業模式中,提供相關的風險承擔、承保,推動產業往循環經濟發展。

金融業更是生態系整合推手。許多企業的循環轉型都依賴上游供應商材料,這些供應商多是中小企業。金融業可將資金適度引導至有需求的中小型或微型企業,使其在技術發展、再生材料提供無後顧之憂,進而扮演整合生態系的整合者。

GCP架構預計在今年第30屆聯合國氣候峰會(COP30)正式發布。此架構最大的意義,是把循環轉型最重要的三個角色——企業、政府、金融業串在一起。透過三者共同努力,將能打造對循環轉型更友善的環境,創造更永續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