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9會議總結
COP29於亞塞拜然落幕,本屆大會聚焦氣候財務議題,推動多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協議,包括「新集體量化氣候財務目標」(NCQG)、清潔能源投資以及《巴黎協定》第6條的相關條款,對全球氣候行動具有深遠影響。
一、全球氣候財務新目標:2035年承諾每年3000億美元
本屆大會達成的全球氣候財務新目標備受矚目,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對於投入資金目標中間一度產生分歧。最終已開發國家承諾在2035年前,每年提供至少3000億美元支持開發中國家,較先前草案增加500億美元。此外,全球公私部門將於2035年前每年提供1.3兆美元氣候融資,幫助開發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展現大幅提升的氣候融資承諾。
二、碳市場新篇章:《巴黎協定》第6.4條通過!非會員國參與全球碳市場
通過條例包括第6.2條,建立國家間碳交易機制,規範碳信用交易的授權程序與登記系統運作,增強碳市場的透明度與可靠性;第6.4條,確立全球統一的碳信用市場機制,提供落後國家技術支持和資金流入,並允許非會員國參與全球碳市場,促進更廣泛的國際合作;第6.8條,完成非市場機制的談判,透過國際合作支持國家氣候計劃的實施,並推動永續發展目標的實現。
三、清潔能源投資突破2兆美元
COP29延續COP28承諾,聚焦化石燃料退出、三倍化可再生能源發展及提升氣候韌性。2024年全球清潔能源投資將首破2兆美元,為開發中國家帶來就業增長、經濟加速及更清潔能源。英國和巴西承諾在新一代NDCs中強化氣候行動。
多邊金融機構支持「10GW燈塔倡議」,計劃到2030年投資新興市場氫能項目,從100MW到1GW規模;逾50家航運業者承諾2030年前每年生產500萬噸綠氫。另有50多國簽署《減少有機廢棄物甲烷排放宣言》,涵蓋全球51%的相關排放量,推動甲烷減排目標。
四、COP29對台灣影響與啟示
作為全球半導體重鎮,台灣若希望保持競爭力,需加速再生能源應用、降低化石燃料依賴。吸引國際清潔能源投資將有助於本地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並透過多元化能源結構提升能源安全性,助力碳中和目標實現。
另外,COP29就《巴黎協定》第6條達成共識,確立國家間碳交易和集中式碳市場機制,為台灣參與全球碳市場提供參考框架。根據第6.4條,台灣可作為非會員國參與碳交易,活絡本地碳市場,為減排提供經濟支持並推進淨零排放。
COP29強調透明氣候報告的重要性,已有13個國家提交《雙年透明報告》(BTR)。台灣需建立完善的碳排放監測與報告系統,以增強國際信任,並融入全球氣候治理架構。 亞太地區在COP29中展現巨大的合作潛力,台灣應積極參與區域氣候行動,分享技術經驗並強化國際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