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市場政策大轉彎!免費碳配額延至2038年

面對能源成本與產業競爭壓力,歐盟提出 EU ETS 改革方案,規劃放慢 2030 年後碳配額收緊速度、延長部分產業免費配額,並導入碳移除與國際碳信用等彈性機制。本文解析政策調整背後的產業與氣候爭議,以及可能對 CBAM、國際碳價與台灣出口企業帶來的影響。

這份剛出爐的改革方案最使人震驚的,就是對碳配額的嚴格度大開倒車。原本歐盟規定市場上的碳配額每年都要固定減少,希望藉由價格壓力逼企業趕快轉型。

然而現在,歐盟打算把配額減少的速度大幅放慢──代表著未來市場上的碳排放額度會比想像中還要寬鬆許多,企業減碳壓力不再緊迫,碳價也很可能會跟著走低。

此外,歐盟還決定繼續抱著高耗能產業不放。原本預計要跟「碳邊境稅」配套、在 2034 年全面取消的免費排放配額,這次被一口氣延後到了 2038 年。這讓鋼鐵、水泥和化肥這些排放大戶,多出了好幾年免費排碳的優待,等於變相讓污染大戶繼續享有護身符。

更讓環團無法接受的,是新方案竟然打算開後門允許企業買「碳抵銷」。過去歐盟一直要求企業必須靠實力減少自己廠房的排放;但現在卻放寬規定,讓企業可以花錢去買技術碳移除或國際碳信用來抵用。

批評者直言,這種作法根本就是提供企業捷徑,讓大家可以利用買額度代替真正改進生產技術,完全破壞了碳市場原本的用意。

歐盟官方與工業界反駁:地緣政治與經濟壓力下不得不做出的妥協

面對來自四面八方的大力撻伐,歐盟委員會與歐洲工業界代表也出來喊苦,強調這是現實逼迫下的無奈選擇。

自從俄烏戰爭引發能源危機,歐洲企業一直承受著全球最高的能源成本,加上美國跟中國都在砸大錢補貼本土綠能產業,歐洲傳統工業幾乎快要支撐不住。如果在這個時候繼續硬推高昂的碳價,只會讓這些工廠直接搬出歐洲,反而對全球氣候沒有任何幫助。

官員們進一步地解釋,這次放寬並不是要放棄淨零碳排,而是要給企業一段喘息的緩衝期。新政策雖然延後了免費額度的退場時間,但要求企業必須提出具體的綠色投資計畫才能領取。

同時,歐盟也會設立配套的資助基金,把碳市場收到的錢拿來補貼企業購買低碳設備,希望以誘因代替懲罰,拉著產業一起往前走。

不過,氣候組織和綠黨議員完全不買單,認為這根本是在「處罰積極轉型的模範生,獎勵賴著不走的大污染者」。他們指出,當那些提前砸大錢投資綠色技術的企業發現政策突然放寬,只會覺得自己被擺了一道。這場關於到底要護產業還是救氣候的爭論,接下來肯定會在歐盟議會裡上演極為激烈的政治拉鋸戰。

政策風向轉變,對台灣出口企業與碳費制度的實質影響

歐盟這波碳市場的政策大轉彎,對遠在台灣的出口供應鏈來說,絕對是需要密切觀察的新風向。過去台灣許多製造業為了因應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以及居高不下的歐盟碳價,承受著極大的轉型焦慮,甚至提早投資相當多減碳設備。

而今,歐盟放慢減碳腳步並延長免費配額,短期內雖然可能減緩國際市場對碳成本的漲價壓力,但也讓國際碳價的未來走向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放眼產業層面,台灣衝擊最大的莫過於鋼鐵、金屬與化學品等外銷導向的重工業。由於歐盟延長了本土重工業的免費配額,意味著歐洲本土企業短期內承擔的實際碳成本可能不如預期高昂,將直接影響到台灣產品在歐洲市場的價格競爭力。

如果台灣企業負擔的國內碳費成本高於歐洲同行,外銷時的優勢恐怕會被削弱,甚至影響到海外訂單的佈局。

最後,這也會影響到台灣政府自身的碳費制定與法規銜接。台灣目前正逐步推動碳費政策,許多細節都是參考歐盟先前的嚴格標準來設計。如今歐盟因為經濟壓力選擇放寬節奏,台灣政府在衡量國內企業競爭力時,可能也會面臨來自產業層面更強烈的緩衝訴求。

台灣企業除了不能放鬆既有的低碳轉型步調外,更需要靈活調整經營策略,以應對這場國際氣候規則的大翻盤。

SBTi 2.0新制發布,2028全面改採新標準

SBTi日前發布《企業淨零標準2.0》,預計2027年2月1日起開放企業依新制提交目標,2028年2月起全面取代現行版本。相較過去著重「承諾減多少」,新版進一步要求企業交代投資、設備汰換、綠電採購、供應鏈管理及剩餘排放處理方式,淨零治理也將從永續部門延伸至董事會、財務、營運與採購決策。

《企業淨零標準2.0》於2026年6月11日發布,2027年2月1日起開放企業提交新版目標。過渡期間,企業仍可沿用1.3.1版至2027年底;自2028年2月1日起,所有新申請、目標更新及續期案件,都須改採2.0版。

目前全球已有逾1.1萬家企業通過SBTi目標驗證,既有目標不會因新版上路立即失效,仍可沿用至原定五年週期結束。已設定2030年目標的企業,應自2028年起規畫2030年至2035年的下一輪目標。新版近程目標以五年為一期,企業須逐年揭露進度,期末接受成效評估,再提出下一週期目標。

SBTi 2.0大改版:企業分2類、減碳責任全面重整

這次2.0版導入「最佳努力」(best efforts)原則,企業不會因單一年度未達標就被排除,但須證明已採取可掌控的減碳措施,並揭露技術限制、供應鏈依賴、外部障礙及改善作法。換言之,新制不只檢視企業是否達標,也重視減碳路徑是否可信且可執行。

  • A類:包括任何國家年營收達4.5億歐元或員工達1000人以上的大型企業;以及位於高所得國家、範疇一與範疇二實體排放達1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或在資產總額逾2500萬歐元、年營收逾5000萬歐元、員工逾250人等三項條件中符合至少兩項者。
  • B類:涵蓋未達A類門檻的中小企業,以及中低收入國家的非高排放型中型企業。

兩類企業承擔的義務也不同,A類企業須設定範疇三目標,基準年排放數據須取得第三方獨立確信,並在目標通過驗證後15個月內公開轉型計畫,交代減碳所需的財務、投資、技術及營運安排;B類企業部分要求則可自願採用。

在適用產業方面,2.0版仍是跨產業共同架構,涵蓋GHG Protocol定義的範疇一、範疇二及範疇三第1至14類排放。航空、航運、水泥、鋼鐵、化學、建築,以及森林、土地與農業(FLAG)等高排放產業,仍須搭配既有產業指引;金融機構則另適用金融機構淨零標準。SBTi後續也將持續更新產業減碳路徑,並擴大適用範圍。

此外,2.0版新增「實施階層制度」(Implementation Hierarchy),要求企業優先從排放源頭減量,例如節能、燃料轉換或改用低碳原料;若受限於共享電網、物流系統或供應鏈結構,才可採取活動池層級措施;只有在技術、基礎設施或市場條件形成明確障礙時,才能轉向更廣泛的產業層級行動。企業也須說明這些間接工具如何補充,而非取代自身直接減量。

範疇一導入「資產轉型」,高碳設備可依退役週期減碳

2.0版規定,所有企業的近程目標都須涵蓋100%範疇一排放,但可依產業特性、設備年限及投資週期,選擇或搭配三種方法,不再要求所有企業採用相同的線性減碳路徑。

第一種是「絕對排放減量」,企業以基準年排放量為起點,依最晚2050年降至剩餘排放水準的路徑,計算每個五年週期的最低減量幅度。例如,一家2027年範疇一排放100萬噸的製造商,若設定2050年淨零,就須透過SBTi工具計算各階段應減少的排放量,不能只設定單位產品碳排下降。

第二種是「排放強度減量」,適用已有科學減碳路徑的鋼鐵、水泥及化學等產業。企業可依每噸粗鋼、每噸水泥或其他產品的碳排強度設定目標,使減碳幅度更能反映產量變化與製程轉型。

第三種是新版新增的「資產轉型目標」(Asset transition targets),主要解決高資本、長壽命設備難以逐年平均減碳的問題。高爐、水泥窯、裂解爐及船舶等設備,使用年限通常長達15至20年以上,減碳往往須配合大修、改造或退役時程。企業可依科學碳預算及資產去碳化計畫,提出停止投資高碳設備、汰換或除役既有資產,以及低碳設備上線的具體時間表。

以水泥業為例,企業可先提高替代燃料比例、降低熟料使用,再配合窯爐改造或退役時程導入碳捕捉技術;鋼鐵業則可隨高爐退役,逐步轉向電弧爐或氫能煉鋼。這項設計讓減碳目標能與設備更新及資本支出(CapEx)計畫銜接,避免企業為符合年度線性目標,提前報廢仍在使用年限內的昂貴設備。

不過,彈性不代表降低標準。企業若在近程目標中採用排放強度或資產轉型方法,除須設定五年目標,也必須提出涵蓋100%範疇一排放的長期目標,最晚於2050年降至剩餘排放水準。

範疇二首納「逐時匹配」規則,儲能與即時用電成關鍵

2.0版將範疇一與範疇二目標分開設定,不再允許企業以單一目標合併計算自有排放與外購能源;同時提高綠電採購的時間、地理及額外性要求,避免企業只靠價格低廉、與實際用電脫節的再生能源憑證(RECs),美化帳面減碳成果。

企業可設定「低碳電力占比目標」或「範疇二絕對排放減量目標」,也可兩者並行。新版所稱低碳電力,除太陽能、風力等再生能源,也納入核能及配置碳捕捉與封存設備的發電來源。企業可透過自建低碳電源、簽訂購電協議(PPA)、差價合約或購買能源屬性憑證等方式達標。

不過,企業若使用外購蒸汽、熱能或冷卻,相關排放仍須納入絕對減量目標;若預估五年目標期內平均用電量每年成長超過20%,A類企業也不能只靠提高低碳電力占比,至少須設定一項範疇二絕對減量目標。這項要求將直接影響AI資料中心、半導體及電子製造等用電快速成長產業。

碳費制度最新調整!

環境部預告修正碳費相關辦法,放寬水泥、鋼鐵等高碳洩漏風險產業可使用先期專案減量額度抵扣碳費,但為維持減量誘因,折抵比率為0.1,意即每10噸先期減量額度僅能折抵1噸應繳碳費排放量。此外,也針對首次跨過碳排放2.5萬公噸、碳費徵收門檻的排碳大戶,延長自主減量計畫及碳費申報時程,申報繳費時程可延後一年。

什麼是先期專案減量額度?

「先期專案減量額度」是指2010年至2015年間,企業依原環保署(現為環境部)《溫室氣體先期專案暨抵換專案推動原則》完成減量措施後取得的歷史減量額度,過去主要作為環評承諾的抵換使用。根據環境部資料,目前仍有約4400萬噸先期專案額度尚未使用,主要由電子業及傳統產業持有。

不過,由於先期專案沒有經過嚴謹方法學與查驗,也未依現行「可量測、可報告、可驗證」(MRV)機制進行管理,因此無法與現行自主減量計畫所取得的減量額度互相流通或使用,性質與自願性碳權有所不同。

高碳洩漏產業可使用先期專案抵碳費

依現行碳費收費辦法規定,先期專案減量額度雖可用於扣除碳費,但僅限於碳費開徵後3年內使用,且適用0.3的扣除比率,亦即每10噸先期專案減量額度僅能折抵3噸應計收碳費的排放量,使用額度上限不得超過收費排放量的10%。不過,鋼鐵、水泥等高碳洩漏風險事業原先並不在適用範圍內。

此次修法後,環境部開放高碳洩漏風險事業也可使用先期專案減量額度抵扣碳費,但折抵比率限縮為0.1,意即每10噸先期專案減量額度僅能折抵1噸碳費排放量,避免削弱碳費促進實質減量的政策目的。

除了調整先期專案使用方式,為避免同一項減碳成果重複享受政府優惠,環境部此次也修正「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第17條,若企業減量措施已接受政府機關補助,其減碳成果原則上不得再列入自主減量計畫中。

首次納管排碳大戶,可延後一年繳碳費

除了調整先期專案減量額度使用方式,環境部此次也修正碳費申報相關規定,針對首次達到碳費徵收門檻的業者提供較充裕的準備時間。

依現行碳費制度,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5萬公噸以上的電力業與製造業,須納入碳費徵收對象。企業需在每年4月底前,繳交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結果,並於5月底申報繳納碳費。

不過,對於首次跨過2.5萬公噸門檻、納入碳費制度管理的企業而言,由於前一年度溫室氣體盤查結果須經查驗機構確認,查驗作業最晚至10月底才能完成,原有期限恐難讓企業充分準備自主減量計畫,因此環境部此次修法調整申報時程。

因此,環境部修正相關辦法,明定首次辦理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的事業,其碳費申報繳納義務將自次年度起適用。也就是說,若企業於2026年首次完成2025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及查驗作業,將可延至2027年5月底前申報繳納碳費。

此外,若首次納入碳費管理的排碳大戶有意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期限也由原訂6月底前延長至同年10月底,讓企業有更充分時間完成減量規劃及相關準備。

環境部強調,此次修正並非免除企業繳費責任,而是提供合理緩衝期,使企業完成盤查查驗、財務規劃及自主減量計畫申請後,再依規定申報繳納碳費。碳費制度仍維持「排碳有價」及「減量為核心」原則,未達標者將回歸一般費率並補繳差額。

供應鏈減碳要求升高,製造業如何升級ESG管理?

隨著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逐步實施、國際品牌供應鏈ESG與減碳要求升高,以及ESG揭露標準日益嚴謹,製造業正面臨前所未有的轉型壓力。

在全球永續共識、AI技術快速演進與法規監管壓力三股力量交會下,製造業過去仰賴人工彙整與試算表管理ESG資料的模式,已難以因應未來揭露、查核與決策需求。

企業亟需透過AI、自動化數據平台與跨部門治理機制,提升碳數據品質、能源使用效率與製程管理能力,進一步將ESG從被動合規推進至主動創造價值。

三大趨勢推動製造業ESG進入AI化治理階段

製造業ESG轉型正受到三大趨勢驅動:

一、永續發展已成為全球供應鏈共同語言。無論是國際品牌客戶、投資人或主管機關,皆要求企業揭露更完整、更具可信度的碳排與永續績效資訊。

二、AI技術成熟加速ESG管理升級。AI可協助企業進行大量數據蒐集、異常偵測、能源最佳化、碳排計算與情境模擬,降低人工錯誤並提升決策效率。

三、法規與市場壓力同步升高。CBAM、供應鏈碳揭露、產品碳足跡與範疇三排放管理,將使企業的碳管理能力直接影響接單能力、成本結構與市場准入資格。

AI在ESG的三大關鍵應用:能源、碳盤查、製程優化

製造業應優先聚焦三大AI應用場景:

一、智慧能源管理:透過AI分析工廠、機台與資料中心能源使用數據,進行即時監控、預測分析與用電最佳化,降低能源浪費並提升營運效率。

二、碳盤查與供應鏈追蹤:AI可協助企業自動化蒐集與驗證碳排資料,提升範疇一、範疇二與範疇三數據管理能力,並強化對供應商碳風險的辨識與追蹤。

三、製程優化與資源效率提升:透過AI視覺檢測、預測性維護與製程參數最佳化,企業可提升良率、降低報廢率與材料耗損,進一步連結循環經濟與低碳製造。

國際標竿企業已將AI納入永續轉型核心

全球製造業領導企業已開始將AI與ESG深度整合。例如台積電要求供應商揭露碳排資訊,並透過數位平台強化供應鏈管理;友達導入AI視覺檢測以降低廢棄物,並以碳管理平台追蹤產品碳足跡;Intel將AI應用於能源與冷卻系統優化、水資源管理、預測性維護及綠色晶片設計;ASML則藉由AI提升EUV設備能源效率並管理供應鏈碳排;台達電則透過DeltaGrid® AI能源管理系統,推動能源可視化與最佳化。

這些案例顯示,AI不僅能協助企業降低碳排,更可進一步提升生產效率、降低營運風險,並強化企業在全球供應鏈中的關鍵地位。

四大挑戰:範疇三、揭露成本、跨部門整合與漂綠風險

然而,企業在推動AI×ESG的過程中,仍須面對多項挑戰。首先,範疇三排放資料分散於供應鏈各環節,資料完整性與可信度不足,是製造業碳管理的主要痛點。其次,ESG揭露與查核成本持續上升,企業若缺乏系統化數據基礎,將難以有效降低合規成本。

此外,ESG資料往往橫跨財務、採購、製造、品保、資訊與供應鏈管理等部門,若缺乏明確的治理架構與資料標準,將造成資訊孤島與決策落差。最後,隨著主管機關與投資人對永續資訊品質要求提高,企業亦須避免漂綠風險,確保ESG宣稱具備可追溯、可驗證與可稽核的基礎。

展望2026–2030:三大發展方向將成企業轉型關鍵

展望未來,資誠提出三大關鍵發展方向:

一、生成式AI將進入企業治理核心。未來生成式AI可協助企業進行ESG報告撰寫、法規分析、風險辨識與資訊揭露輔助,提升治理效率。

二、內部碳定價將成為企業策略工具。企業可透過內部碳價機制,引導投資決策、設備汰換、產品設計與供應鏈管理,將碳成本納入營運決策核心。

三、AI與循環經濟將進一步結合。AI可應用於材料辨識、產品生命週期分析、低碳設計與資源再利用,協助企業從源頭降低碳排與廢棄物。

製造業應採取三大實踐路徑

面對新一波永續與科技轉型浪潮,製造業應從三大面向加速布局:

一、整合全價值鏈:從企業內部營運延伸至供應商、客戶與產品生命週期,建立端到端的碳管理與永續治理機制。

二、建構數據基礎設施:導入ESG數據平台、能源管理系統與碳盤查工具,確保數據可蒐集、可追蹤、可驗證,並能支援管理決策。

三、對接國際倡議與揭露標準:企業應主動掌握國際法規、揭露準則與客戶要求,提升永續資訊透明度與國際市場信任度。

AI是ESG落地的加速器,更是企業治理能力的壓力測試

AI對ESG的價值不僅在於提升效率,更在於協助企業建立可被信任的數據治理能力。對製造業而言,未來競爭將不只是產品價格與品質的競爭,更是碳管理能力、供應鏈透明度與永續治理成熟度的競爭。

企業應及早盤點自身ESG數據成熟度、建立跨部門治理機制、導入AI與數位工具,並將碳成本納入策略決策,以在全球淨零轉型中取得先行優勢。

碳費辦法修正

環境部預告修正碳費相關辦法,放寬鋼鐵、水泥等高碳洩漏風險事業可使用「先期專案額度」抵扣碳費,只是折抵比率為0.1,也就是10噸碳只能抵1噸。此次修法也為首次納管的碳排大戶提供了充裕時間,以完成溫室氣體盤查、查驗及自主減量計畫等前置作業。

放寬先期碳權抵碳費,高碳洩漏產業可適用

所謂先期專案減量額度,是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現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前完成的減量專案,經查驗及主管機關審查後核發的歷史減量額度,過去多用於環評承諾。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指出,目前仍有4,400多萬噸的先期專案還沒有被使用。

碳費開徵後,電子業等非高碳洩漏風險業者能以「先期專案」抵扣碳費,但抵減比率為0.3(每10噸碳抵3噸),且上限不得超過收費排放量的10%,並且只能在碳費開徵前3年使用。蔡玲儀指出,今年度預計有440萬噸先期專案用於抵減碳費。

本次修正碳費收費辦法第9條,環境部指出,修正後高碳洩漏風險事業也可使用先期專案額度,但扣除碳費比率為 0.1,避免削弱碳費促進減量的政策目的。

蔡玲儀點出,過去鋼鐵公會曾反映期望可延長先期專案使用時間、又或是開放高碳洩漏業者可用於抵扣碳費,但先期專案為早期的歷史減量額度,沒有經過嚴謹方法學跟查驗,因此決議仍維持3年使用時限,但是開放高碳洩漏業者使用,並依照0.1扣除比率,也就是10噸碳僅能抵1噸。

為避免同一項減碳成果重複享受政府優惠,環境部此次也修正「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第17條,明定受政府機關補助減量措施,原則上不得列入自主減量計畫的「超過指定目標減量」效益。

碳費時程放寬,首度納管企業多一年緩衝

除了調整先期專案額度使用方式,環境部此次也同步修正碳費申報制度,兼顧首次納管事業辦理溫室氣體盤查登錄、查驗及申請自主減量計畫所需作業時間。

環境部本次修正「碳費收費辦法」第3條之1及「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第11條之1,明定第一次符合碳費徵收對象條件的事業,不用立即申報與繳交碳費,在完成前一年度溫室氣體盤查、查驗及登錄等程序後,自次年度起才開始申報繳納碳費,讓企業有時間完成自主減量計畫申請及財務規劃。

按照目前的碳費辦法,企業需在5月30日申報前一年碳排放跟繳交碳費,並在4月30日前提交前一年自主減量報告,6月底繳交自主減量計畫。蔡玲儀指出,有些廠可能會在今年4月底才發現過了2.5萬噸碳費門檻,等於只有兩個月準備自主減量計畫,因此針對首度納管的碳排大戶,自主減量計畫繳交期限可由原訂的6月底延到同年10月底,並於隔年5月再繳交碳費。

環境部強調,碳費制度的推動,必須兼顧環境目標、行政可行性與產業實務執行面向需求。本次修法並未改變碳費制度「排碳有價」及「減量為核心」基本精神,事業仍須依法辦理盤查、登錄、查驗,並達成年度指定目標,未達標者將回歸一般費率並補繳差額。

因應AI發展 上修未來10年用電年增率至2.5% 高於日韓

經濟部上修未來10年用電成長預估,主因半導體與AI資料中心需求擴張;同時規劃新增火力與再生能源裝置容量,以因應供電風險。

未來10年用電年增率上調至2.5% 比日韓還高

經濟部舉辦記者會公布最新《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去(2025)年經濟成長率達8.76%,但用電負成長0.3%。

能源署分析,去年GDP成長來自電子零組件與半導體產業,其「電力生產力」(每度電所能產生的附加價值)較高,雖帶動高經濟成長,但用電並未過度飆升。另受國際關稅影響,傳統產業生產動能衰退,也降低用電需求。吳志偉特別提到氣候因素,去年7~8月間颱風頻繁,高溫天數下降,也使空調用電負載並未如預期飆高。

報告並預估,未來10年(2026~2035年)的年均用電成長為2.5%,高於過去10年(2016~2025年)的年均成長1.2%,也比日本的1.1%、南韓的2.1%還高。

本次報告提出的10年年均用電成長,其實大幅高於去年預估的1.7%。吳志偉解釋,去年之所以低估,是因當時產業仍受關稅不確定性因素而觀望,如今不少AI資料中心、半導體業的擴張計畫已逐漸落實,用電需求預期會大幅擴張。他也表示,氣溫與用電量關係大,預期未來將持續增溫,用電也就會再增加。

未來4.2GW燃氣機組「下落不明」? 經部:視需要再來規劃

電力供給方面,去年裝置容量淨增3GW,包括桃園大潭、高雄興達,及台南森霸等火力機組,並增加離岸風電0.6GW、光電1.2GW。

經濟部規劃至2035年,將新增25.98GW火力機組,包括興達、台中、大林、通霄、協和,及民營的國光、麥寮等。在經濟部的規劃表中,2033~2035年間,有高達4.2GW未列出名稱的「新增燃氣機組」。經濟部解釋,這些新增的電源是依據未來需求預測模型,認定「這個時候可能需要」,才列入規劃清單中。

新機組將選址何處?台電則表示還需考量未來潛在用電大戶落腳的地點,持續滾動檢討。
20260618電力供需_燃氣 燃煤 能源_經濟部CC經濟部的規劃表中,2033~2035年間,有高達4.2GW未列出名稱的「新增燃氣機組」,經濟部表示將由台電尋找合適場址,或邀請民間建設民營電廠。圖片來源:截取自經濟部簡報

因應未來能源風險 火力舊機組都將轉備用

吳志偉表示,台灣的夜間備用容率的低點會落在2029年(7.1%),但「大概還是可以維持在3GW左右的備用量」。到了2030年,由於新機組陸續上陣,備用量就會迅速增加,自2031年起攀升至20%以上。

針對過去的火力舊機組,經濟部則表示,由於用電不確定性提高,加上地緣政治風險,屆滿「經濟壽齡」的機組,將會轉為備用機組,過去已承諾要拆除的則會依約拆除。吳志偉表示,日本、韓國、英國都有將屆齡機組轉為備用的案例,強調「只會有狀況的時候,我們拿來用」。他也證實,興達電廠的舊機組,未來都會轉為備用行列。
20260618電力供需_備用容量率 用電 能源_經濟部CC_1根據經濟部,供電瓶頸將出現在2029年,夜間備用容量率的低點將降至7.1%,僅存3GW左右備用量。圖片來源:截取自經濟部簡報

再生能源目標不再看百分比 核能未列入未來規劃

至於再生能源,經濟部強調,不再以「百分比」作為目標,而是以裝置容量當成檢討指標。2030年太陽光電目標將達31.2GW、離岸風電10.97GW;2035年太陽光電達35.02GW,離岸風電18.41GW。

近期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3-2期頻傳廠商解約、進度不如預期,吳志偉表示,會改善招商機制。也正在盤點其他海域,初步評估可再釋出2~3GW裝置容量。過去解約未完成的案場,將與未來新海域「一起通盤檢討」。

針對核能,吳志偉表示,若核三兩部機組回歸,每年約會有150億度電可使用,但因重啟時程未定,並未納入本次報告中的長期電源規劃。

解析「重複計算」與「雙重宣告」的差異與防範守則

在碳治理與溫室氣體會計學(GHG Accounting)的全球標準中,「重複計算」與「雙重宣告」被視為破壞市場誠信、引發企業「漂綠」危機的兩大核心地雷。

雖然「重複計算(Double Counting)」與「雙重宣告(Double Claiming)」這兩個引發漂綠(Greenwashing)爭議的名詞經常被混用,但兩者在環境會計學(Environmental Accounting)上的本質與防範邏輯完全不同:

▋重複計算:屬於技術與會計程序上的錯誤,它意味著同一個實質的減碳動作,其成效被計算多次,造成碳資產膨脹或數據虛胖。

▋雙重宣告:並非計算錯誤,實質減量成效或信用額度正確,但這個減碳成果,被兩個以上的人或單位同時拿來當作自己達標的功勞,屬於一魚兩吃、權利衝突或榮譽重疊。

兩者間的定義、發生層次與風險整理如下:

★本質定義

  • 重複計算:同一個減碳效益,在碳帳本系統中被獨立簽發、登記或核發了兩次以上。(技術與帳目瑕疵)
  • 雙重宣告:同一個減碳效益在系統中只被核發一次,但被兩個不同的主體同時宣稱歸功於自己。(權利與榮譽重疊)

★發生層次

  • 重複計算:通常發生在同一個層級的機制中(如:跨部會系統、多個碳信用登錄簿)
  • 雙重宣告:通常發生在跨層級 / 跨邊界之間(如:國家目標 vs. 企業 ESG 宣告)。

★可能風險

  • 重複計算:導致市場上的碳權總量憑空虛胖、產生泡沫,破壞碳市場的金融誠信。
  • 雙重宣告:導致減碳成果的歸屬不清晰,企業會面臨嚴重的漂綠爭議。

碳議題「重複計算」的細部樣態與機制

重複計算主要發生在同一個治理層級的機制或登錄簿中,可細分為以下三種樣態:

1.雙重核發(Double Issuance / Double Registration)

▋定義: 同一個減碳專案,同時向兩個不同的碳權認證機構註冊,並分別獲得核發碳權。

▋細部樣態:一個位於印尼的森林保護(REDD+)專案,開發商既向國際獨立標準Verra(VCS)申請核發 1 萬噸碳信用,又向聯合國的Article 6.4(舊制CDM轉型機制)申請 1 萬噸。此時市場上憑空多出 2 萬噸碳信用,但地表上實質只減 1 萬噸。

2.雙重使用 / 雙重註銷(Double Use / Double Retirement)

▋定義:同一筆已經核發的碳信用額度,在登錄簿系統中因為管理漏洞,被重複使用兩次以上。

▋細部樣態:A企業持有某特定序號的1,000 噸碳信用。在2025年它點選註銷(Retire)用以申報當年度的碳中和;到了2026年,由於登錄簿系統資料庫未即時將該序號鎖死鎖定,A企業或次級市場買家再度拿同一個序號去申報抵稅或抵扣碳費。

3.跨政策機制的「雙重得利」(Double Monetization)

▋定義: 同一個減碳物理事實,同時在電力市場(憑證)與碳市場(碳信用),或碳費減免中變現。

▋細部樣態(臺灣實務):企業在廠區內屋頂蓋了太陽能,這度綠電少排 1 公斤的碳。企業如果既拿這度綠電去申請經濟部能源署的「綠電憑證(T-REC)」賣給需要RE100的科技大廠,同時又將同一個案場向環境部申請「自願減量額度(本土碳信用)」上架到碳交所,這筆減碳效益就被重複計算並變現兩次。

碳議題「雙重宣告」的細部樣態與機制

雙重宣告通常發生在跨層級、跨主體(如:國家對企業、品牌對代工廠)的榮譽重疊,碳信用序號本身是乾淨、唯一的,但「說故事的人」不只一個。

1.國家NDC與企業ESG的榮譽搶奪(跨國間最經典衝突)

▋定義: 開發中國家(地主國)境內的減碳成效,同時被該國政府計入聯合國《巴黎協定》的國家自主貢獻(NDC)帳本,又被採購該碳信用的跨國企業拿去宣告「企業碳中和」。

▋細部樣態:瑞士某銀行採購加納(Ghana)某個高效能爐具專案的 5,000 噸碳信用。

  • 加納政府:在對聯合國提交的NDC報告中宣告:「我們國家今年成功減碳 5,000 噸,達成氣候承諾!」
  • 瑞士銀行: 在其ESG永續報告書中宣告:「我們透過採購加納碳信用,抵銷自身範疇三的排碳,實現碳中和。」
  • 衝突點: 這 5,000 噸的功勞被算兩次。若加納政府沒有在國家帳本中將這5,000 噸「扣除(相應調整)」,國際社會(如 SBTi)就會認定該瑞士銀行屬於雙重宣告的漂綠。

2.組織營運邊界內的「內計重複宣告」

▋定義:企業自身的實質減碳(盤查端下降),與獲得的碳信用資產(資產端抵扣),在同一個企業帳本內重疊宣告。

▋細部樣態:某半導體廠進行空調系統升級,當年實質少排 1,000 噸。這使得它在進行ISO 14064-1溫室氣體盤查時,範疇二的碳排已經自然下降 1,000 噸(算第一次功勞)。然而,它又拿這個專案去申請到 1,000 噸CO2e自願減量額度,並拿這筆減量額度回來抵減自己剩下廠區的排碳。在總帳上,它宣稱 1,000噸實質減量 + 1,000 噸減量額度 = 2,000 噸效益,但地表上只有 1,000 噸的物理實質減碳。

3.供應鏈上下游的範疇重疊(Scope Overlap)

▋定義:供應鏈中的代工廠(範疇一/二)與品牌大廠(範疇三),同時將同一個減碳專案宣告為各自的專屬ESG成果。

▋細部樣態:臺灣的代工廠投資數億元將製程全面低碳化,減少 10 萬噸碳排,並對外宣告:「我們工廠轉型成功,大幅減碳!」同時,其美國品牌客戶(如 Apple)也在報告中宣告:「由於我們卓越的供應鏈管理,我們讓該大廠減少 10 萬噸碳排,這屬於我們的減碳成效。」若雙方未在合約中將環境屬性(Environmental Attributes)切分清楚,就會引發範疇重疊的雙重宣告爭議。

如何防堵與避免漂綠?

為確保碳帳本的明確與誠信,國際社會(如巴黎協定第 6 條、GHG Protocol、SBTi)與臺灣環境部已建立起三道防堵方式:

1.法規與技術端:落實跨部會系統勾稽與「排他性法則」以防範重複計算

▋強制單一選擇: 國家級登錄簿系統必須與各部會連線來防範,以臺灣為例,法規強制規定綠電憑證(T-REC)與自願減量額度只能二選一;同時,排碳大戶若申請「自主減量計畫(適用碳費優惠費率)」,該廠區的減碳行為就絕對禁止再申請自願減量額度。這從源頭掐斷「重複計算」與雙重得利的空間。

2.碳會計端:嚴格遵守「賣方不扣除、買方才能用」與禁止內部對沖

▋禁止內部對沖:依據 ISO 14064-1 與國際 GHG Protocol盤查規範,企業絕對不能拿「自己組織邊界內產生的減量額度」來抵消「自己邊界內的排放」。

▋資產獨立列管:碳信用在會計上屬於獨立的數位資產。企業自己減碳,盤查端數據下降即可;核發出來的減量額度只能放在帳戶當資產、賣給外部企業變現、或直接註銷(Retire)無效化。一旦執行無效化,該序號在國家登錄簿便永久鎖死,防範次級市場的二次流通,避免雙重使用。

3.語意宣告端:國際市場標準的名詞分流(Claims Splitting)

為解決企業ESG宣稱與國家NDC目標的榮譽搶奪,國際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SBTi)與外部稽核正全面推動「氣候貢獻宣告(Mitigation Contribution Claim)」:

▋實質排放不扣除:盤查實質申報。

企業盤查自身的範疇一、二時,必須如實申報原始數據,絕不能用採購的本土減量額度直接在數字上進行扣減。

▋捨棄「碳中和」名詞:變更宣告語意。

企業在ESG報告書中,不宣稱「我們透過買這筆本土減量額度實現自身廠區的碳中和」。

▋宣稱「對國家NDC的資助」:落實氣候貢獻。

改為合規表述:「我們採購並註銷本土碳權,這筆資金與環境效益將用以資助並共同貢獻地主國(或臺灣)達成其國家NDC減碳目標。」

透過將碳信用定位為「對整體的財務與生態貢獻」,而非「企業獨占的排碳通行證」,在國際標準眼中即屬於合法的榮譽分流,能完全免除漂綠的法律與聲譽風險。

企業兩面向避免踩雷

對於臺灣企業而言,重複計算與雙重宣告這兩大地雷,於觀念在實務應用的場景完全不同,如果能夠注意各種可能樣態,並且有效防堵與避免,應該可以避免踩雷或爆雷:

▋在國內合規(碳費、環評)時:您主要需要擔心「重複計算」。確保您廠內的減碳動作沒有同時去申請碳費減免和申請減量額度,否則會面臨違反相關法律罰則與退件。同時申請自願減量專案時,也要避免「自己組織邊界內產生的減量額度」來抵消「自己邊界內的排放」。

▋在面對國際供應鏈(CDP、RE100)時:您主要需要擔心「雙重宣告」。當您採購綠電或海外碳信用時,必須確保該憑證(如 J-Credit 或臺灣綠電憑證)的環境屬性(Environmental Attributes)是完整「獨占」的。如果買到的綠電憑證其減碳效益已經被發電廠當地政府計入國家減量,您的國際客戶(如 Apple)可能會因為雙重宣告的漂綠風險而拒絕承認這筆綠電。

 

油脂食安風暴:企業面對危機應具備的5項核心能力

1300公噸大豆沙拉油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4倍,衝擊全台食安,不僅主管機關要求下架回收,也讓下游食品製造商、餐飲業者、通路及消費者高度關注,數百商家受影響。站在企業經營與董事會治理的角度,它更是一場企業風險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ERM)的壓力測試。

食品安全事件真正受到考驗的並不只是產品品質,而是企業能否在第一時間掌握資訊、評估影響、快速決策、有效溝通並維持營運。食品供應鏈是高度分工產業,一項原料問題可能同時影響多家工廠、品牌及通路,因此事件本身只是起點,真正決定企業損失大小的,是背後的管理能力。

 

對企業而言,真正需要思考的問題不是事件是否會發生,而是當事件發生時,公司是否已經做好準備?

從ERM角度重新檢視油脂事件

企業風險管理實質運作在於平時建立辨識、評估、監控及應變機制,使企業在重大事件發生時,仍能維持營運並達成經營目標。依據風險管理的框架ISO 31000,風險是不確定性對企業目標的影響,因此ERM真正管理的是企業面對不確定性的能力。

從ERM的角度重新檢視可以發現,油脂事件暴露的是企業在供應鏈、營運、法遵、資訊及治理等面向的管理能力,而非單純的食品安全問題。

 

企業風險管理檢視
風險構面 立即面臨的問題 影響 管理能力缺口
供應鏈風險 哪些原料、批號、產品及客戶受到影響 無法快速控制事件範圍,影響持續擴大 供應鏈可視性(Visibility)不足
營運風險 是否停工、停止出貨、更換原料、調整生產 停工損失、交貨延遲、客戶流失 決策敏捷度不足
法遵風險 主管機關要求提供產品流向、記錄及改善措施 行政調查、法規遵循及資訊揭露壓力 法遵準備度不足
品牌與利害關係人風險 客戶、通路、媒體、消費者持續詢問 品牌信任下降、合作關係受影響 危機溝通能力不足
資訊管理風險 ERP、MES、倉儲及品保資料無法即時整合 決策延誤、資訊混亂、影響判斷 數位追溯能力不足
治理風險 董事會無法即時掌握事件及重大決策 決策延遲、治理效能下降 董事會風險監督不足

 

從上述分析可以發現,事件發生後管理階層在第一時間往往不知道哪些產品受到影響、哪些客戶已收到貨、是否需要全面停工、是否需要通知海外客戶,以及如何向主管機關、媒體與消費者說明。這些問題看似彼此獨立,實際上卻相互連動,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失靈,都可能讓原本可以控制的事件迅速擴大。

換言之,真正的風險不是哪一桶油出問題,而是企業是否有能力在最短時間內掌握資訊、整合資源並做出正確決策。

從事件管理走向企業韌性

如果說ERM是企業辨識與管理風險的方法,那麼企業韌性(Business Resilience)就是企業面對重大事件時,持續營運並快速恢復的能力。韌性不是等危機發生後才建立,而是在日常治理中逐步累積。我認為企業應建立以下五項治理機制:

第一,建立供應鏈治理

供應鏈管理不能再只是採購部門的工作,而應成為企業整體風險管理的一環。企業應建立供應商風險分級制度,除了評估價格、品質與交期外,更應納入供應商的品質管理能力、法遵記錄、營運穩定性、資訊透明度及關鍵原料依賴程度等指標,定期進行風險評估與持續監控。

還應針對關鍵原料及重要供應商建立第二供應來源(Second Source)及替代方案,定期檢視供應鏈中斷情境下的應變能力,避免因單一供應商或單一原料失效而影響整體營運,逐步建立更具韌性的供應鏈管理機制。

第二,建立端到端數位追溯能力(End-to-End Digital Traceability)

這次事件除了食安外,企業真正需要追蹤的不只是產品,而是資訊。

當事件發生後,管理階層最迫切需要回答的,哪些產品受到影響?哪些客戶已收到貨?哪些通路正在販售?哪些產品仍在倉庫?哪些產品已出口?

然而,許多企業雖然已導入ERP、MES、WMS、SCM等資訊系統,資料如果仍分散於不同平台,部門各自管理,缺乏即時整合能力。發生危機時,企業往往需要花費大量時間人工比對批號、生產記錄、倉儲資料及出貨記錄。數位追溯不應只是滿足法規要求,而應成為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基礎建設。自端到端追溯能力,讓管理者能即時掌握產品流向、影響範圍及風險程度。

更重要的是,未來數位追溯不只是「查詢系統」,而應進一步結合AI、物聯網(IoT)及資料分析,建立即時預警機制。例如,當原料檢驗異常、供應商品質指標下降或特定批號產品出現異常時,系統即可自動示警,協助企業在事件擴大前採取應變措施。

數位追溯的價值若提升到預警風險,讓企業風險管理由被動走向主動,也是企業韌性的核心能力。

第三,建立跨部門危機管理機制

重大事件發生時越需整合,而不是分工。企業應成立跨部門危機管理團隊,由高階管理者統籌品保、採購、生產、法務、公關、資訊及業務等部門,建立明確的決策流程、權責分工及對內對外溝通機制,避免資訊混亂及重複決策。

第四,建立情境演練文化(Scenario Exercise)

許多企業都有危機管理手冊與營運持續計畫(BCP),卻鮮少透過實際演練驗證制度是否真正可行。沒有經過演練的制度,在危機發生時往往難以有效執行。食品相關產業應定期模擬食品污染、產品召回、供應商停工、重大媒體事件等不同情境,全面驗證資訊傳遞、決策流程、跨部門協作及對外溝通機制是否能順利運作。

除此之外,演練內容也應納入財務衝擊分析,例如產品回收成本、停工損失、現金流壓力及短期流動性需求等情境模擬,評估企業在不同危機下的財務承受能力與應變策略。透過定期演練、檢討與修正,將經驗回饋至風險管理制度與營運流程,才能真正提升企業面對重大事件的韌性,而不是停留在紙上計畫。

第五,強化董事會風險監督

董事會不應只在事故發生後聽取報告,而應在平時持續關注企業風險。除了財務績效外,董事會更應定期檢視供應鏈風險、產品追溯能力、關鍵風險指標(KRI)、危機演練成果及企業恢復能力,將企業韌性納入治理的重要指標。唯有董事會真正參與風險治理,企業才能從被動應變走向主動管理。

企業韌性不是避免危機,而是建立面對危機的能力

油脂事件不是單純食品安全,而是提醒企業重新思考風險管理的本質。真正成熟的ERM,並不是建立更多制度,而是建立更好的管理能力;真正的企業韌性,也不是永遠不會發生危機,而是在危機來臨時,仍能快速辨識問題、快速決策、快速協調、快速恢復,並持續贏得客戶與市場的信任。

隨著AI、數位孿生(Digital Twin)及供應鏈分析工具快速發展,數位追溯的角色也正從「記錄過去」轉變為「預測未來」。未來企業競爭的不只是誰能追得快,而是誰能更早發現異常、更快完成決策,並將資訊轉化為風險治理能力。

 

 

《2026年能源轉型指數》(Energy Transition Index 2026)

這份由世界經濟論壇及顧問公司埃森哲(Accenture)共同執筆的報告顯示,在2026年,全球僅有 24% 的國家,能在安全、可負擔與永續性三大領域內,同時取得進展,顯示能源轉型動能已明顯放緩。

 

以下是報告重點整理:

1. 全球能源轉型進程陷入停滯(Flatlined Progress)

2026年全球能源轉型指數(ETI)總分與去年相比基本持平(微增 0.03%)。儘管目前的「系統表現」仍有微幅改善,但全球僅有 24% 的國家能在安全、可負擔與永續性三大範圍上,同時取得進展,顯示轉型動能已明顯放緩。

 

2. 「轉型準備度」十年來首次出現下滑

推動長期能源轉型核心引擎的重要指標:轉型準備度(Transition Readiness)的得分,在過去十年中,首次錄得衰退(下降 0.76%)。政策不確定性增加、地緣經濟衝突、法規承諾減弱,以及基礎設施跟不上,都讓永續發展的根基,受到了侵蝕。

報告中特別提到美國,在川普上台後,美國重返「美國優先」與「全面開採(drill, baby, drill)」的能源路線,政策重新調整,優先發展化石燃料,促使美國的整體能源轉型指數(ETI)排名和得分下滑 2.6%。

 

3. 金融與投資環境惡化,資本高度集中

在能源轉型的項目中,金融與投資(Finance and investment)的跌幅最為慘烈(-1.8%)。雖然 2025 年全球潔竟能源投資總額創下新高,但全球再生能源單項投資,實際上大幅下滑了 9.5%;且高達 75% 的清潔能源資金,仍高度集中在少數發達經濟體與中國,急需電力增長的新興市場,因資金成本過高而面臨嚴重的資金缺口。

 

4. 能源安全風險擴大,電網可靠度成為嚴重瓶頸

能源安全(Security)在今年「系統表現」上,也呈現退步-0.9%的狀況,主要因為26年初荷姆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能源運輸受干擾,造成油價與天然氣價格飆升。

除了地緣政治衝突(如霍爾木茲海峽動盪)引發的傳統油氣價格劇烈波動外,電網可靠度(Reliability)大幅衰退 3.0%,成為主要拖累因素,因為太陽能、風電及I資料中心,興建的速度都跑在電網升級之前,使得全球目前有超過 2,500 GW 的再生能源與儲能,正卡在電網排隊等待併網。

 

5. AI 與數位化浪潮帶來爆發性的電力需求壓力

由電動化、AI 算力以及資料中心驅動的全球電力需求(2024年增 4.4%、2025年增 3.0%),遠高於整體能源需求。預計到 2030 年,全球資料中心的耗電量,將翻倍達到約 945 TWh。爆發性需求逼使部分市場必須依賴化石燃料補足缺口,加劇了系統整合的難度與碳排減量的挑戰。

 

6. 瑞典蟬聯榜首,區域間結構性分歧加劇

在國家排名方面,瑞典連續第三年榮登全球 ETI 榜首,前幾名依舊由北歐與歐洲發達經濟體霸榜,中國則位列第 14 名。報告強調,全球能源轉型並未倒退,但正在「走向撕裂與區域化(Fracturing and more uneven)」,各區域正依據自身的地緣與資源條件,走向結構性分歧的轉型路徑。

這個報告希望對於全球能源轉型「當前現狀」與「未來準備度」,建立一套雙軌評估架構。其中衡量能源轉型指數(ETI)的指標,包括:安全(Security)、普及(Equity)及永續性(Sustainability)。

轉型準備度(Transition Readiness)則由主要幾項變數(Enabling Factors)決定,包括:法規與政治承諾(Regulations and political commitment)、金融與投資(Finance and investment)、基礎設施(Infrastructure)、創新商業環境、教育與人力資本(Education and human capital)低碳產業就業機會等。

經濟部公布《114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

未來十年電力需求上修,AI與半導體成主要驅動力

受到AI資料中心進駐、半導體擴廠影響,預估2026~2035年用電需求年均成長率約為2.5%,顯著高於過去十年的1.24%。受到新興科技與高溫雙重影響,預估2026年夜間尖峰負載將大幅增加,未來十年夜間尖峰負載的年均成長率約為2.7%。

然而,若以2025年用電情況來看,呈現兩極化趨勢。工業部門受到AI與高效能運算需求爆發影響,帶動電子產品與電力設備製造業用電強勁成長,但傳統鋼鐵、石化、紡織等產業,受到美國關稅影響走弱,兩者正負相抵。

在服務業部門方面,出版影音與資通訊業因為數位轉型與伺服器運作導致用電上升,但批發及零售業因為汰換節能空調與照明,帶動整體用電量微幅下降。

再生能源加速布建,核能依照期程退場

2024年啟動「第二次能源轉型」,也就是極大化發展光電、風電、地熱、小型水力發電後,2025年全國總裝置容量達6萬9858MW,其中綠能累計將近1/3。另外,隨著核三廠2號機在2025年5月17日停機,全年核能發電量降低至32.4億度。

即便如此,供電穩定度仍良好。2025年因連續颱風侵襲,使夏秋氣溫下降,日間、夜間尖峰負載都比2024年更低,一整年代表供電充裕的綠燈天數高達342天,占全年93.7%。

啟動緊急應變,化解中東地緣政治能源風險

中東衝突影響荷姆茲海峽航運,引發油氣價格波動、進口不確定性。經濟部立刻成立應變小組,每日監控國內油氣安全存量;中油也採取「緊急現貨採購」,協調長約供應商提前交貨,並調整航線確保供應不中斷。
而台電則強化機組維護、水力調度,並從5月起短期調度民營麥寮燃煤機組,以減輕天然氣調度壓力、維持供電穩定。

再生能源指標滾動調整,光電與風電穩健成長

因應半導體產業帶動整體用電量高出預期,發電比率容易遭到稀釋,因而評估指標改採「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才能精確反映綠電推動成果。

在太陽光電部份,截至2026年4月,累積裝置容量達15.84GW,比2016年成長12.7倍。2026年8月1日即將實施的新法規,強制一定規模以上的新建物屋頂設置光電,可望使目前的裝置容量進一步提升。

而在風力發電方面,離岸風電截至2026年4月為止,裝置容量達4.07GW,預計2026年底可達5.3GW。陸域風電累計達940MW,因為優良場址趨於飽和,未來發展會以沒有環評疑慮、地方支持者為優先。

前瞻與多元綠能(地熱、生質能、小型水力、海洋能)加速布局

地熱發電從推動、法制、經濟、資源、技術五大面向加速。其中深層地熱主要由國營事業帶頭,引進國際專業團隊和先進鑽井技術建置示範案場。

生質能發電截至2026年4月底,裝置容量達到744MW,透過躉購費率、沼氣發電補助,整合農業與環境部資源,朝向廢棄物與沼氣高效率發電發展。

至於運用既有水利設施(如自來水管、灌溉渠道)或自然溪流的天然落差與流速來發電的小型水力發電,截至2026年4月裝置容量達182.52MW,目前透過啟動旗艦行動計畫、示範獎勵整合潛力場域,降低行政與申設成本。

而在海洋能發電方面,2026年維持躉購費率7.32元/度。國內目前以波浪能、洋流能為研發方向,已有業者投入前期可行性評估。

燃氣發電扮演橋接關鍵,加速擴建接收站確保供氣安全

由於燃氣發電具有快速起停優勢,可有效因應再生能源間歇性。政府積極推動「以氣換油/煤」,規劃增建興達、台中、大林、通霄、協和、民營電廠等燃氣機組,預估至2035年累積增加裝置容量可達2萬5980MW。

為了提升能源韌性,政府也積極分散氣源,2025年一共從14國進口,採中長約為主、現貨為輔的穩定策略。同時也把液化天然氣法定安全存量提高至14天。

另外,全台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將增加至7座,包含擴建永安、台中、觀塘三接,新建洲際、協和、台中港、麥寮接收站,並透過8字型管網相互備援。

燃煤發電顯著減排,環保友善調度使空汙大減近七成

由於2017~2025年投入720.29億元進行火力電廠空汙改善,累計環保降載達1萬2468次,台電整體空汙排放量也比2016年減少69%。

其中,台中電廠用煤量從2016~2025年間減少38%,空汙排放量減少八成,10部機組都在2025年底完成改善,後續由燃氣機組取代。

而興達電廠4部燃煤機組已在2025年全數轉為備用機組,用煤量降幅達97%,空汙排放量更減少達99%。

依法啟動核電廠再運轉可行性評估,嚴守三大前提原則

核一、二、三廠雖然已經依照期程進入除役,但因2025年5月、10月相關法規修正,台電已完成現況評估,報告在2025年11月獲經濟部核定後,顯示核二、核三廠具備再運轉可能性。

總統賴清德再三強調,重啟的三大原則是必須滿足「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有共識」。而核二、核三廠每年可供電量分別達160億、150億度。

目前核三廠已經展開安全分析檢測,再運轉計畫也提送核安會進行實質審查。而核二廠必須等待「室外乾式貯存設施」啟用,移出燃料棒後,才能進行爐內自主安全檢查,時程預計會比核三廠更長。

無論是核二廠、核三廠,都必須完成自主檢查、國外專業機構同儕審查、核安會核定執照換發後,才能恢復運轉。

四大儲能領域全面達標,強化電網夜間尖峰調節能力

併網型儲能2025年1GW設置目標已超額達成,而能改善光電間歇性的光電結合儲能系統,截至2026年3月底累積分配儲能達198.629MW。

至於用戶端儲能,在2025年底公告補助要點,協助工業區、科學園區等產業用戶設置「國產電池芯儲能設備」進行尖離峰移轉,目標是2026~2027年每年推動300MWh,2028~2029年每年推動200MWh。

而全台最大儲能系統——抽蓄水力,既有的日月潭抽蓄水力已落實白天抽水蓄電、夜間放水發電的調節模式。新規劃的大甲溪流域抽蓄水力機組,目前處於環評階段。

精進新時間電價與電力交易平台,多元釋放需求面管理成效

新的時間電價帶是引導用戶在白天用電,減少夜間尖峰用電,2025年夏季夜間尖峰最高移轉量高達1350MW,相當於2.5部台中發電廠機組量能。

隨著電力交易平台成功導入工商業自備發電機、產業排程彈性、表後儲能,將能在日落光電遞減時段有效緩解系統淨負載陡升情況。

經濟部表示,這十個重點顯示,即便AI與半導體擴產推升未來十年電力需求年均成長達2.5%,但全台再生能源發電量從2016年至今已增加兩倍多,未來政府將透過深度節能、多元綠能、新型燃氣與儲能三面向策略,滾動式調整應變措施,保障國內供電穩定,並落實淨零轉型。

然而,這份官方報告也引發了環團與學界的質疑。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TCAN)總監趙家緯在社群媒體指出,報告背後隱藏著「2035年減碳目標跳票」的危機。

他分析,政府將用電需求大幅上調至3621億度,卻將2035年的地熱等綠能裝置目標攔腰大砍,導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從原本預估36%倒退至33%。這中間產生的180億度電力缺口,最終恐得依賴多燒燃煤來填補,使台灣多製造1500萬噸碳排放。

AI時代的產業榮景與淨零碳排之間,顯然已拉扯出巨大的能源鴻溝,政府在確保供電穩定的同時,如何兌現對國際綠能與減碳的承諾,考驗才正要開始。

⚡ 全國電力供需報告:關鍵爭點 QA

Q1:為什麼未來十年台灣的電力需求會大幅上修?
受到 AI 資料中心進駐與半導體擴廠的強勁需求影響,預估未來十年(2026~2035)用電需求年均成長率將高達 2.5%,顯著高於過去十年的 1.24%,同時夜間尖峰負載也將大幅增加。

Q2:為了因應 AI 用電成長,政府在供電上有哪些對策?
將透過加速布建多元綠能(如光電、風電、地熱)、推動具備快速起停優勢的燃氣機組作為橋接,以及全面擴展四大儲能領域(如抽蓄水力與表後儲能)並精進時間電價,以確保夜間調度與國內供電穩定。

Q3:為何最新報告會引發環團對「減碳跳票」的擔憂?
報告大幅上調了總用電需求,卻下修了 2035 年的地熱等綠能裝置目標,導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預估從 36% 倒退至 33%。專家擔憂這將產生高達 180 億度的綠電缺口,若最終依賴燃煤填補,恐使台灣增加 1500 萬噸碳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