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電價來了!

住宅夏季電價於6月1日正式上路,120度以上的住宅用電隨級距調升電費。隨著氣溫攀升、冷氣使用增加,民眾迎來用電高峰。台電表示,夏季電費增加主因是家庭用電量明顯上升,而非全由電價調整造成。對此,台電持續推動節電獎勵措施,每節省1度電可獲得0.6元獎勵金,直接折抵當期電費。

台電公告,住宅用戶夏月電價自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實施,高壓用戶則自5月16日起適用。由於夏季氣溫升高,冷氣與空調用電需求大增,電力系統須啟用成本較高的發電機組支應尖峰負載,因此夏季供電成本高於非夏季。

目前住宅累進電價分為六級距,其中120度以下民生用電維持每度1.78元不變;夏月期間,121至330度每度2.55元、331至500度每度3.80元、501至700度每度5.14元、701至1000度每度6.44元,超過1000度則為每度8.86元。

根據台電統計,去年住宅用戶平均每月用電345度,其中非夏月平均308度,夏月增至418度,增加約110度、增幅近四成。以現行電價試算,夏季平均每戶每月電費較非夏季增加約446元,但其中326元、約占73%來自用電量增加,因夏月費率調整增加的金額約120元、占27%。

台電指出,民眾常將夏季電費上升歸因於電價調整,但實際上主要仍是冷氣使用時間增加所致。建議民眾將帳單與去年同期比較,而非直接與前一期對照,較能客觀反映實際用電與電費變化。

冷氣推升夏季用電量,祭節電獎勵每度回饋0.6元

台電統計顯示,夏季已成為台灣用電高峰期,受高溫天數增加及生活型態改變影響,冷氣空調成為住宅用電成長主因。去年住宅用戶夏季平均每月用電量達418度,較非夏季增加近四成,其中午後至傍晚更是全台用電尖峰時段。

為降低用電及電費支出,台電建議民眾將冷氣溫度設定在26至28度,搭配循環扇提升冷房效率,並定期清洗濾網、避免待機耗電及汰換高耗能家電,以提升節電效果。

【每月更新】中國、歐洲碳價趨勢與各國行情

歐盟最新碳價趨勢(2026/5/29更新)

2026年5月,歐盟排放配額(EUA)平均價格為每噸75.35歐元,較前一月上升1.78%。綜觀5月份,價格由4日低點72.71歐元上漲至11日最高價77.45歐元,隨後緩慢下跌直至21日並收在74.93歐元。政局方面,5月的政治風險明顯降溫,雖美伊衝突尚未結束,但市場焦點已由航運中斷轉向延長停火期間與重新談判,造就了5月相對平穩的走勢。

能源方面,Dutch TTF天然氣價格由月初最低價40.56歐元上升至最高價52.6歐元,近月底則回落至40歐元區間,在政局無重大衝擊下,天然氣價格仍透過燃煤與燃氣發電成本差異影響排放需求,使EUA價格同步維持著低-高-低的走勢。展望未來,歐盟執委會將在5月29日公告下一年度MSR吸納量,市場走勢變數將受屆時公告吸納規模影響,整體而言,碳價維持在75歐元區間震盪。

中國最新碳價趨勢(2026/5/29更新)

2026年5月,中國碳排放配額(CEA)平均價格為每噸人民幣81.96元,較前一月上升4.12%。綜觀5月份,碳價由月初80元一路上升至15日84.22元,近月底又小幅回落至21日並收在80.43元。

政局方面,生態環境部副部長李高於4月29日指出,將加快金融機構參與CEA交易進程,爭取今年內納入首批金融機構,進而推升當日交易量並鞏固5月價格。能源方面,4月份中國工業用電量同比增長5.5%,工業火電同比增長3.1%,顯示發電端排放仍有需求支撐,進一步推升5月初的CEA價格。不過,此上升趨勢於15日達84.22元後已達市場預期高點,隨後買方追價意願下降,於下一交易日(18日)交易量下跌81%,而後碳價跌至月初水準。展望未來,在政策趨勢較為明確的情況下,碳價較易受6月發電行業配額預分配節奏影響,短期仍將在80元區間震盪。

美對台非半導體232關稅優惠生效!

台美今年1月簽署投資MOU,台灣成為全球第一個取得美國232條款優惠待遇的國家。行政院表示,美國政府近日將正式公告MOU中載明的非半導體232關稅優惠措施,回溯自2026年5月1日起生效。
此次優惠措施涵蓋多項台灣出口產品,包括汽車零組件,以及原木、木材與木製衍生品等,相關稅率將不高於15%;航空器零組件中鋼、鋁、銅衍生品免除232關稅。至於「半導體及其衍生品」關稅部分尚未出爐。行政院表示,目前沒有具體時間表,將透過G2G(政府對政府)預先協商。

不過,美方尚未對台灣輸美「半導體及其衍生品」課徵232關稅,台灣主張先行公布非半導體優惠項目先行生效,並持續透過G2G(政府對政府)溝通機制跟美方預先協商,美方未來若要提出232半導體關稅,應待雙方確認免稅配額認定、相關豁免清單協商後再行提出,避免我國科技產業遭受高關稅,與赴美投資不確定性。

針對相關調整,「汽車零組件」稅率由先前平均約26.71%調降為15%,原木、木材及木製衍生品中的「特定裝有軟墊之木製品,以及廚房櫥櫃、盥洗台及其零組件」,稅率由先前平均25%調降為15%,另木材中的「軟木材」稅率則是維持現行的10%。

「航空器零組件中的鋼、鋁、銅衍生品」本來分為三種不同稅率,總稅率區間是15%到55.7%,經豁免232關稅後,新稅率只課徵MFN,因此相關產品MFN稅率介於0%至6.6%,MFN平均稅率為1.12%。

跨國比較方面,汽車零組稅率降到15%與歐盟、日韓齊平,而競爭對手中國仍然維持51.71高稅率,墨西哥則因美墨加協定未被課232關稅;台灣汽車零組件總產值是2726億,對美出口金額是1079億元,產業受僱人數7.1萬人,相信優惠對提升企業輸美競爭力有助益。

木材(木製傢俱、櫥櫃、浴櫃)部分,平均稅率降為15%,與歐盟、日韓齊平,競爭國越南仍是25%、中國則是50%;木材相關產業去年產值約為概新台幣210億元,對美出口金額是將近6000萬美元,美國占我國木製家具總出口逾7成,相信稅率下降有所幫助。

至於航空器零組件當中的鋼、鋁、銅,如今三個項目都已全部豁免232關稅,降回MFN1.12%,與其他國家大致相同,去年出口金額約5.5億美元,其中對美出口約3.3億美元,占該類產品出口比重約6成,美國也是我國主要外銷市場之一,調降稅率對我國競爭力有幫助。

 

企業用電大戶未來不能只靠台電,必須「自備發電與儲能」

行政院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過去常因商業機密理由未公開能源銷售數據,未來台電將有義務以去識別化方式揭露用電資訊;此外,用電大戶必須自備發電及儲能設備,降低企業對電網的依賴。

能源署說明,草案要求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用電戶,須自備發電與儲能設備經濟部表示,新規可降低企業對電網的過度依賴、提升電網韌性,並降低輸配線路耗損;若未設相關設施,限期未改善可處5~75萬元罰鍰。

本次修法也授權地方政府,可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針對公司能源使用、能源產品標示等進行稽查。若違反規定,罰鍰將從現行的2~10萬元,提高到10~50萬元,經濟部也可公布違法廠商的名稱、產品、違法事由。

未來能源供應事業(如台電)也有義務公開能源銷售統計數據。包括工業、商業、住宅等行業別,以及區域性的用電資訊,未來將以去識別化方式公開,有助社會大眾了解區域用電狀況,並因地制宜評估能源管理精進措施。

過去能源銷售數據常以商業機密為由未對外公開,民間甚至需向台電購買處理過的資料。修法後資訊取得雖然更容易,但若要以資訊揭露推動節能,更關鍵的資訊是企業的節電率與綠能使用率。經濟部要求4000多家能源大戶執行能源查核,但節電相關數據卻從未公開。

本次修正新增第10條,要求用電大戶自備發電及儲能設備,趙家緯則認為,若能與第15-1條全國能源分區效率規定、第16條的重大投資能源審查等條文串接,應能發揮更大作用。如北部能源供應較不足,資料中心選址北部時,就可透過法規要求自備一定比例電力設施,減少對區域電網的衝擊。

現行第17條僅授權管理「新建物」,卻未納入「既有建物」的能源效率,是本次修法的漏網之魚;後續修法應予以補強,才能整體提升建築能效。

該子法草案要求契約用電容量超過800瓩的能源用戶辦理節能診斷,且回收年限小於10年之節能改善措施,均應納入5年期節能計畫來執行。本次修法目標是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與深度節能。

Carbon Clean 200

2026年Clean 200榜單公布,蘋果連續五年奪冠,台灣企業八家上榜,台積電排名第七。Clean 200大企業的投資報酬率,遠超過化石燃料公司達2.5倍,顯示永續其實是門好生意。

根據這項自2016年開始進行的研究,Clean 200十年來的投資報酬率為282.9%;相較之下,由化石燃料公司組成的MSCI ACWI/能源指數,報酬率僅有111.0%,包含更多不同產業成分股的MSCI ACWI指數則為221.3%。

也就是說,若在2016年7月對Clean200投資10,000美元,放到2026年1月26日將放大近四倍至38,290美元,而投資在化石燃料公司的獲利則為21,100美元。

圖片來源:Corporate Knights

這項由加拿大永續研究機構企業騎士(Corporate Knights)與美國非營利環團As We Sow合作進行的調查,根據企業騎士「永續經濟分類法」,以全球市值超過10億美元上市公司的「永續營收」規模進行排名。

蘋果蟬聯五年冠軍,台灣八家企業上榜

蘋果電腦(Apple)今年再度拿下Clean 200大的榜首,創下自2022年起蟬聯5年冠軍的紀錄。第二到十名依序是亞馬遜(Amazon)、微軟(Microsoft)、特斯拉(Tesla)、中國電動車電池製造商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比亞迪(Byd)、台積電、輝達(Nvidia)、福斯汽車(Volkswagen )、中國中鐵(China Railway Group)。

台灣企業今年的表現不俗,共有八家入榜,創下歷年新高,跟西班牙與巴西並列位居第七名,在亞洲僅次於第二名的中國(28家)與第三名的日本(15家),韓國則是第十名(7家)。入榜企業最多的國家是美國(41家),法國(12家)位居第四,加拿大與德國並列第五(11家)。

除了台積電之外,其他上榜的台灣企業分別是華碩(51名)、巨大(136名)、宏碁(145名)、台灣高鐵(172名)、東和鋼鐵(190名)、榮成紙業(192名)、正隆(200名)。

圖片來源:Corporate Knights

以產業來看,今年Clean200大企業中,資訊技術(IT) 產業的永續營收佔比最大,貢獻了 7,820 億美元(超過總額的四分之一)。其次是非必需消費品(6,490 億美元)與工業(6,110 億美元)。

永續營收總計超過2.8兆美元,創下新高

Clean 200的基本門檻是「永續業務」至少要佔公司營收的10%以上,同時不違反關鍵責任投資標準,例如:不涉及化石燃料、森林砍伐、武器、私營監獄或熱動力煤,且無系統性阻礙氣候政策的紀錄。

調查結果發現,今年的Clean200大企業,永續營收的比例高達53.7%,比起五年前多出了15個百分點。也就是說,這些企業的永續營收總計已超過2.8兆美元,比去年成長12%,更比2017年成長710%,創下新高紀錄。相較之下,MSCI ACWI成分股的永續營收佔比僅有16.7%。

回顧過去五年,Clean200榜單顯示,全面投入永續業務的企業,例如電動車製造商和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其經濟影響力日益增強。自2021年以來,所謂的「純粹型企業」(pure plays)(業務收入99%來自永續活動)在榜單上的佔比成長了175%,從8家增加到22家。接近純粹型企業(永續收入超過90%)的佔比也成長了216.7%,從12家增加到38家。永續營收超過80%的企業數量也顯著成長,從22家增加到49家。

「Clean200 榜單關注的是營收,而不是政治言論。即使政治局勢變得敵對,市場仍然會獎勵那些提供全球經濟結構性需求——清潔能源、電氣化、效率和韌性基礎設施——的公司。」

解析「數位產品護照」新規,供應鏈面臨哪些挑戰?

隨著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於 2026 年正式啟動收費,全球供應鏈面臨首波嚴峻的財務衝擊;於此同時,下一個更具顛覆性的挑戰——「數位產品護照」(Digital Product Passport, DPP)正席捲而來。為落實歐洲綠色新政,並促使產品符合氣候中和、資源節約與循環經濟等目標,歐盟已正式頒布《永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ESPR),並將DPP作為核心的執行工具。

不同於CBAM屬於「財務付費門檻」,DPP是一項硬性的「市場准入門檻」,未來產品若缺少這張專屬數位身分證,依規定揭露碳足跡、回收材料比例與拆解維修等資訊,將被阻擋於歐盟市場之外。面將管理思維從「靜態的碳排報告」升級為「動態的產品生命週期溯源」。

《永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首波涵蓋什麼產品?

歐盟《永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Regulation (EU) 2024/1781)[1]的規範廣泛涵蓋多種「實體商品」,其中亦包含零組件與中間產品。為有效推進法規落地,歐盟採取分批實施策略,首波優先納入的產品包含:鋼鐵、鋁材、紡織品(特別是服飾)、家具(包含床墊)、輪胎、資通訊產品與其他能源相關產品。

數位產品護照(Digital Product Passport, DPP)是落實ESPR規範的核心數位工具,透過產品本體、包裝或說明文件上的資料載體(如QR Code等),連結至該產品的專屬資料庫。DPP的核心目的在於打破過去供應鏈資訊不透明、數據破碎的狀態,建立涵蓋產品生命週期的溯源系統,讓價值鏈上的參與者——包含製造商、進口商、維修商、回收業者、最終消費者,乃至海關與市場監管單位——皆能依據被賦予的權限,獲取相應的產品資訊。

DPP 資料要求有哪些?4大核心項目整理

未來歐盟將針對各產品發布專屬授權法案(Delegated Act),明確規範揭露要素,依據母法架構,範圍可能橫跨以下4大核心項目:

1. 產品基本與合規資訊

包含唯一的產品識別碼、海關商品編碼、合規證明文件,以及製造商與進口商的專屬識別碼,確保產品源頭可被精準追溯。

2. 永續與環境足跡指標

視各產品法案要求,可能包含碳足跡、環境足跡、耐用度分數、可維修性分數,以及再生材料使用比例等。

3. 循環與廢棄處置指南

提供消費者安裝、使用、日常保養與維修指南;同時提供廢棄處理廠關於拆解、零件再利用、翻新、回收與處置的詳細技術資訊。

4. 受關注物質(Substances of Concern)追蹤

作為法規預設之強制要求,需追蹤產品、零組件或備品中是否含有受關注物質,並清楚列出其化學名稱、在產品中的位置以及濃度範圍。

從「電池護照」一窺DPP的真實樣貌與挑戰

受歐盟新《電池法》(Regulation (EU) 2023/1542) 規範,即將於2027年2月18日先行強制上路的「電池護照」,被視為所有產業導入DPP的前哨戰。舉凡電動車電池、輕型交通工具(LMT)電池及容量大於2 kWh的工業電池,皆必須具備電子「電池護照」才能進入歐盟市場,內容包含「單一電池」層級的性能與健康狀態、碳足跡、再生材料含量、製造過程的再生能源占比等指標。

其中,在電池碳足跡方面,法規明定必須依據歐盟「產品環境足跡方法」(Product Environmental Footprint, PEF method)或相關國際生命週期評估(Life Cycle Assessment, LCA)標準,量化各階段的碳排。值得注意的是,法規嚴格限制電池核心物料的碳足跡,不能僅依賴產業平均預設值,必須採用來自「特定生產工廠」製造「特定電池型號」的一級活動數據。

DPP預計實施時程

根據歐盟執委會「永續產品生態設計及能源標籤之2025-2030年工作計畫」,各項產品及跨產品適用的DPP揭露規範,將自2026年起分批發布專屬授權法案,關鍵時程如下表所示:

授權法案發布後,原則上將保留18個月的緩衝期供企業準備,考量到跨供應鏈的數據收集與系統建置極具挑戰性,建議企業盡早展開資訊盤點與整合,以防法規生效時難以即時應對。

因應產品護照時代:企業導入DPP的3步驟建議

1. 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

企業現行之產品資訊多分散於不同單位,例如品保負責RoHS、法務負責WEEE、採購負責再生材料、廠務負責碳足跡。然而,DPP著重產品生命週期的綜合數據,企業應建立跨部門工作平台,建立統一的數據協作機制。

2. 從「靜態盤查」進化到「動態溯源」

DPP規範將依據產品價值鏈的複雜性、產品規模或其環境影響等因素,決定資料顆粒度應為產品型號(model)、批次(batch)甚至單一物件(item)層級。為此,企業應提前推演因應策略,檢視既有的企業資源規劃(ERP)與產品生命週期管理(PLM)系統,評估其能否精準且動態地回應各層級的數據追溯需求,將生命週期數據蒐集流程加以數位化與自動化。

3. 優化供應商議合與重塑遴選機制

依據ESPR第38條規定,未來在各產品專屬法案的規範下,供應鏈參與者將負有連帶法律義務,必須應製造商的要求「免費提供」相關產品的成分與生產過程資訊,並允許驗證機構查核。在此法源基礎下,建議及早建立能提供料件相關環境資訊之供應商遴選機制;而逐步淘汰無法配合提供合規數據的供應鏈夥伴,已是法規驅動下控管營運風險的必然趨勢。

企業迎戰DPP:Tier 1、Tier 2供應鏈責任一次看

隨著DPP法規逐步落實,供應鏈中的不同角色需承擔不同的責任與轉型課題:

  • 直接出口歐盟的品牌或代工廠(Tier 1):

第一線面對海關與市場監管單位,必須扛起建置DPP資訊系統的最終責任,包括確認上下游資料準確性、確保產品正確標示QR Code連結,否則將面臨產品無法准入的風險。

  • 中間產品/零組件/原材料供應商(Tier 2/3):

雖然無需自行發行DPP,但可預期歐盟的客戶(Tier 1)未來將在各產品專屬授權法案發布後,將DPP相關資訊要求納入採購合約中。若無法即時回應,提供對應的產品永續資訊,可能面臨掉單的風險,降低競爭力。

除了合規風險,DPP也為企業帶來實質的永續商業機會。ESPR授權歐盟制定強制的綠色公共採購最低標準,在未來的公共採購程序中,將產品的環境永續指標(如回收材料比例等)列為強制性決標基準,並給予15%至30%不等的評選權重。此外,DPP所帶來的資訊透明度,也引導消費者做出更具永續意識的購物決策。

這意味著,建立產品溯源與永續數據管理能力,已不再僅是因應法規的防守戰,更是企業強化綠色競爭力、爭取歐洲政府與大型企業綠色採購訂單的關鍵。提早佈局產品生命週期動態溯源的企業,將能在這波驅動循環經濟的新動能中,穩健邁向低碳轉型未來並掌握市場先機。

AI算力成為數位時代的石油

AI競速進入代理式AI時代,「算力」已成為數位時代的石油,半導體產業的核心任務,已從單純追求效能提升,轉向追求「每瓦效能(performance per watt)」的極致最佳化。

生成式 AI 的競速賽,正讓全球產業進入關鍵轉捩點:一方面,代理式 AI(Agentic AI)正快速重塑生產力;另一方面,資料中心不斷攀升的電力需求,正逐步逼近電網承載與基礎設施建置的物理限制。

當 AI 成為經濟成長的核心動能,能源也成為最直接的約束條件。

國際能源署(IEA)預測,2026年全球資料中心用電量將較2022年成長一倍。在電力供給與碳排放雙重壓力下,單靠擴建基礎設施已難以支撐 AI 的長期發展,「提升能源效率」成為更具可行性的解方,而這項轉變,必須從運算架構的源頭開始。

每瓦效能已成為新型態的生產力指標

在超大規模資料中心的發展中,「客製化運算」正快速成為主流的策略。Google Cloud 與 Microsoft Azure 的執行個體(Instance)顯示,透過採用 Arm 架構,可在提升效能的同時顯著改善能源效率。這不僅是技術升級,更反映出一項產業共識:在 AI 時代,能源效率本身就是生產力。

運算架構的選擇,在這典範轉移的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基於精簡指令、且已被廣泛地運用在行動裝置的Arm 技術架構,能透過更高效率的運算路徑與更低的功耗設計,在相同電力條件下提供更高的效能輸出。當工作負載規模持續擴大,這種「以更少能耗完成更多運算」的能力,正成為資料中心設計的關鍵基礎。

隨著代理式 AI 的興起,資料中心對運算能力的需求也正在快速攀升。在電力供應有限、甚至遠不及AI 資料中心運算所需的情況下,卻必須支撐數倍成長的運算量,讓「運算效率」從「有了也不錯」的加分選項,變成「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在超大規模資料中心的發展中,「客製化運算」正快速成為主流的策略。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能源效率為什麼可以直接轉化為算力?

為因應這項趨勢,Arm 近期推出專為次世代 AI 基礎架構設計Arm AGI CPU。它的設計核心概念其實很簡單:用更少的電,完成更多的運算。

不同於傳統處理器在高工作負載下容易出現資源浪費的情況,Arm AGI CPU 針對 AI 運算進行最佳化,讓資料處理更順暢、減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這使得運算效能可以更穩定地隨需求擴展,同時維持良好的能源效率。

對超大規模資料中心而言,這代表在既有電力條件下,可以支撐更多 AI 應用與服務。能源效率的提升,不只是節省電力,而是直接轉化為可用的算力,讓每一度電都能產生更高的價值。

企業如何在成長壓力下實現可驗證的減碳進展?

根據 Arm 最新的永續報告,相較於 2020 年的基準,該公司的溫室氣體排放已減少76%。然而,在 AI 應用快速成長的帶動下,年度總排放仍在上升趨勢。這樣的現象並非個別企業特例,而是整個科技產業在擴張過程中共同面對的挑戰。

要克服這項挑戰的關鍵在於,能否在成長過程中持續降低「單位運算的碳強度」。透過持續最佳化處理器設計與運算效率,Arm 致力於讓每一單位算力所對應的能源消耗與碳排放持續下降,使技術演進能與全球 1.5°C 氣候目標保持一致。

除了單一企業的突破與精進,Arm 技術應用的影響力也來自其生態系。今日全球數十億裝置採用 Arm 架構,從終端裝置到資料中心,能效提升可在整體數位基礎設施中產生放大效應,進一步降低全球能源需求。

為了克服年度總排放仍在上升趨勢,需要持續降低「單位運算的碳強度」。

從雲端延伸至邊緣,讓永續成為普遍能力

AI 的長期發展,不僅取決於資料中心,也在於運算資源如何被分配使用。邊緣 AI 的興起,使部分運算得以在裝置端完成,降低對雲端的依賴,進而減少資料傳輸與集中運算所帶來的能源負擔。

這種從雲端到邊緣的運算分工,不僅提升整體系統效率,也讓 AI 技術更普遍、更可被觸及。透過高能源效率的運算架構,更多應用得以在資源與電力受限的環境中運行,讓智慧城市、工業自動化等場域能以更低成本導入 AI,擴大先進科技的社會影響力。

展望 AI 的下一個十年,單一技術突破已不足以應對能源與碳排挑戰。從晶片設計、系統架構到軟體最佳化,整體協同將成為關鍵。將能源效率納入設計核心,並透過產業生態系的合作放大影響力,可說是目前最具可行性的路徑。

當算力成長不再以能源消耗為代價,而是透過效率提升來落實,AI 才能在推動創新、改變人們生活的同時,維持對環境與社會的長期承諾。而這場轉變的起點,正是從運算架構的重新定義開始。

自然治理框架與準則全解析

近年來在企業永續議題方面,除了以往大家熟悉的氣候變遷議題之外,也隨著對於自然破壞瀕臨不可逆的邊緣,大大提升對於自然治理的關注,而衍生出許多框架、準則與工具。

一、緣起

包括有:自然正向(Nature Positive, NP)、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GBF)、生物多樣性淨增益(Biodiversity Net Gain, BNG)、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askforce on Natur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NFD)、IFRS永續揭露準則(IFRS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s)、GRI準則(全球報告倡議組織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ISO 17298、ISO 17620、BS 8683、SBTN(科學基礎目標網絡,Science Based Targets Network)、CDP(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與DJBIC(Dow Jones Best-in-Class Indices, DJBIC)等,因為各框架、準則與工具定義、目的與功用不同,常常讓企業在因應上頗感壓力,導致無所適從。

本文將從這些框架、準則與工具扼要說明談起,再深入比較彼此間的關係,希能讓企業永續相關從業人員藉由瞭解彼此關係,進而掌握推動的要訣。

二、自然(資本)治理框架、準則與工具摘要說明

自然正向(Nature Positive)

自然正向與碳中和被視為「雙引擎」:碳中和關注的是氣候;自然正向關注的是韌性(Resilience),沒有自然正向,就沒有淨零。核心目標為停止並翻轉(Halt and Reverse)自然喪失的趨勢,以2020年為基準點,目標是在 2030 年扭轉生物多樣性喪失,使生物多樣性的恢復速度大於流失速度,並於2050年達成自然的全面恢復(Full Recovery)。

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GBF)

全名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Kunming-Montreal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是於 2022 年 12 月在 CBD COP15 通過的歷史性協議,被譽為「自然界的巴黎協定」。

其核心目標是在 2030 年前停止並扭轉生物多樣性喪失,並於 2050 年實現與自然和諧共生。核心結構為4 大長期目標,與23個細部目標分成:減少對生物多樣性的威脅(Target 1-8);透過永續利用滿足人類需求(Target 9-13):執行與主流化的工具(Target 14-23)。

生物多樣性淨增益 (Biodiversity Net Gain, BNG)

源於英國2021年環境法所標舉的理念,現今英國所有大型與小型開發案(超過 0.2 公頃)皆為強制實現至少10%的棲地價值成長,確保自然環境比以前更好。

它要求開發商使用生物多樣性指標,繪製棲地地圖,並按照現地、異地或法定信用的等級制度,維護改善措施維持30 年以上,目前逐漸轉變為全球多個地區(如英國及歐盟部分國家)的強制性法律要求。

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askforce on Natur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NFD)

這是由市場驅動的「建議框架」,2023年9月發布1.0版,透過「LEAP」(Locate、Evaluate、Assess、Prepare,,LEAP)分析法辨識風險,提供企業將自然風險納入經營策略,是企業邁向永續發展的重要工具。

這是一套國際指南框架,也是一套診斷工具,幫助企業與金融機構評估並揭露其營運對生物多樣性、土地、淡水和海洋的依賴與影響,進而識別隱藏在生態系統中的財務風險與機會,再予以因應改善,同時透過14項揭露建議對外揭露。

IFRS永續揭露準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基金會)於2021年成立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建構以投資人與金融市場為導向之全球準則。I

SSB隨後發布IFRS永續揭露準則,臺灣金管會計畫在2026年首次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包括IFRS S1(一般準則)及S2(氣候),這有助於提升企業的永續資訊透明度。目前ISSB亦已啟動以自然揭露為主要核心的IFRS S3揭露準則規劃。

GRI準則

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 是1997年成立的獨立國際組織,制定了全球最廣泛使用的「GRI準則」(GRI Standards),協助企業與政府透明化揭露環境(E)、社會(S)、公司治理(G)等永續資訊,並管理其對經濟、環境與社會的影響。

GRI 101: Biodiversity 2024 是對生物多樣性管理的重大修訂,幫助企業有效應對其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ISO 17298、ISO 17620

  • ISO 17298於2025年發布,全稱為生物多樣性—流程與組織的淨正向影響,是首個針對生物多樣性的國際標準,提供策略與管理框架,屬於早期治理架構、政策制定、風險識別,指導企業如何建立管理體系,將自然風險與機會納入其策略與營運決策。
  • ISO 17620 是繼ISO 17298發布後發布的新標準,全稱為生物多樣性—流程與企業的淨正向影響,定位為量化與執行技術。屬於中後期現場評估、影響量化、抵換驗證,指導企業如何達成淨收益,協助設計和執行生物多樣性淨增益的流程。

BS 8683

為英國制定的全球首個生物多樣性淨增益(BNG)流程規範,做為規範生物多樣性淨增益的設計與實施流程,確保開發專案達成比開發前更優質的生態環境。該標準為設計、施工、規劃和環境管理專業人員提供結構化的良好實踐框架。

SBTN

SBTN 是由超過80個非營利組織(如WWF、CDP、WRI等)組成的聯盟,主要將科學基礎目標 (Science-Based Targets) 從氣候(碳排放)擴展到整個自然系統,包括淡水、陸地、海洋與生物多樣性,讓企業認知「要減少多少影響、恢復多少生態,才算盡到科學上的責任」。

CDP

為全球最具影響力的環境資訊揭露平台。

推動企業、城市與政府衡量並管理其在氣候變遷、水安全、森林、生物多樣性、海洋與塑膠方面的風險與機會,協助投資人做出更永續的決策,已從單純的「氣候問卷」演變為全球最重要的自然數據交換中樞(Data Exchange Hub),不再自創標準,而是將IFRS S2、TNFD與GRI等抽象準則轉化為具體的結構化指標,做為評比依據。

DJBIC(Dow Jones Best-in-Class Indices, DJBIC)

原為道瓊永續指數(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ices, DJSI)於2025年更名為「道瓊最佳類別指數」(Dow Jones Best-in-Class Indices, DJBIC)。

最初於1999年推出的全球首個企業永續發展指標,依環境(E)、社會(S)、治理(G)三大面向篩選前10%的領先企業。提供衡量企業在永續性及生物多樣性方面表現的指數,針對那些具體採取行動來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公司進行評比。評分基礎是S&P Global企業永續評比(CSA),該指數是責任投資的重要參考。改名主要在於凸顯出指數方法學的核心精神—精選各產業中永續表現最卓越的企業,同時回應監管機構對ESG與永續相關詞彙的規範要求。

三、自然(資本)治理框架、準則與工具層級關係

從上面12項術語的敘述,可以感受出應該有必要釐清彼此的關係,拼湊出較為清晰的自然治理(資本)地圖。要理解這12個術語的關係,我們可以將其想像成一個「從願景到行動,再到標準與揭露」的結構,可以分成四大層次:

1. 核心願景與全球目標(The “Why” & “Where”)

這是所有行動的起點,設定了全球要走向何方。

  • Nature Positive(自然正向):這是一個全球性的願景。目標是在 2030 年扭轉自然流失,讓自然呈現增長趨勢,是所有企業和政府追求的終極狀態。
  •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GBF):這是由聯合國制定的全球行動綱領,是目前全球生物多樣性政策的最高指導文件。

2. 企業管理與目標設定工具(The “How”)

企業如何將全球目標轉化為自己的 KPI。

  • SBTN (自然科學基礎減量目標網絡):引導企業設定科學化的目標。如果說 SBTi 是為了碳中和,SBTN 就是為了自然(水、土地、海洋、生物多樣性)。
  • TNFD (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一套風險管理與揭露框架。它教企業如何識別自然相關的風險與機會,並將其納入財務決策。

3. 行動路徑與技術標準(The “Do”)

具體的執行標準與作業流程。

  • Biodiversity Net Gain(BNG, 生物多樣性淨增益):一種原則/機制,要求開發計畫對生物多樣性的正面貢獻必須大於其造成的破壞。
  • ISO 17298:2025年發布的國際標準。為企業提供將生物多樣性納入策略與治理的具體要求,是目前全球第一個生物多樣性企業行為標準。
  • ISO 17620:針對開發計畫如何達成 BNG 的執行標準。
  • BS 8683:英國的國家標準,是BNG設計與實施的先驅,也是許多 ISO 標準的參考藍本。

4. 揭露與評比平台(The “Report”)

最後如何向利害關係人報告成果。

  • GRI 101(2024 更新版):全球最通用的永續報告準則(生物多樣性專題)。它要求企業揭露對自然造成的衝擊,與TNFD 具有高度互補性。
  • IFR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旗下的ISSB正參考TNFD的架構,將自然相關風險納入全球財務揭露基準(S1/S2 的延伸)。
  • CDP(碳揭露專案):全球最大的揭露平台。現在除了氣候與水,CDP也開始要求企業透過其問卷揭露生物多樣性相關數據。
  • DJBIC (道瓊生物多樣性指數/相關框架):這是金融市場的評比工具,用來衡量企業在生物多樣性方面的表現,並將其連結到資本投資。

最後總結上述四個層級的概念,整理成下表:

關鍵角色 彼此關係
願景政策層 Nature Positive 全球共識目標,停止自然資源損失並轉為增加
願景政策層 GBF 全球法律與政策的依據
管理引導層 TNFD / SBTN 將GBF目標轉化為企業的「風險管理」與「目標設定」
行動技術層 ISO 17298/17260
BNG BS8683
提供具體的「作業流程」與「技術標準」。
揭露評比層 GRI 101 / IFRS /
CDP / DJBIC
執行結果揭露給投資人,可提供評比依據。
表/自然(資本)治理框架、準則與工具層級表

事實上前述的12項自然(資本)治理相關的概念、框架、準則與工具,若進一步從自然治理與自然資本治理角度予以解析,可以更釐清彼此的關係。

自然治理(Nature Governance):

一個較廣泛的政治與倫理概念,強調的是人類社會如何透過法律、政策、習俗和組織架構,來規範與自然環境的互動。

  • 重點: 保護生物多樣性、維持生態系統完整性、土地權利、法律合規。
  • 觀點: 自然具有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不論對人類是否有用,都應該被治理。

自然資本治理(Natural Capital Governance):

一個經濟與管理學概念,將自然視為一種資產存量(如森林、水、土壤),這些資產會產生生態系服務(如乾淨的水、氣候調節、授粉),進而支持經濟活動。

  • 重點: 依賴性與衝擊評估、估值(Valuation)、資本保全、財務風險。
  • 觀點: 自然是經濟發展的基礎(Foundational Asset),治理是為確保這種「資本」不會枯竭,以免引發財務風險。

不同治理框架的對應如下表:

自然治理
(Nature Governance)
自然資本治理
(Natural Capital Governance)
主要目標 達成自然正向、生物多樣性淨增益 管理自然相關財務風險、確保供應鏈韌性
代表標準 GBF、ISO 17298 (管理要求)、GRI 101(衝擊揭露) TNFD、SBTN、IFRS
衡量指標 物種數量、棲地完整性、生態連通性。 生態系服務價值、對水/土的依賴度、自然資本帳
治理主體 政府、保育團體、企業環境或永續部門 董事會、財務部、風險管理部、投資人。
表/不同治理框架概念、框架、準則與工具對應表

在當前企業永續(ESG)的語境下,不論從自然治理或自然資本治理,這些概念、框架、準則與工具並非孤立存在,而是共同構成一個從願景設定、行動導向到資訊揭露與資本評價的完整生態系,在此就以自然治理來統稱兩者。最後總結上述四個層級的自然治理使用的框架、準則與工具綜合關係,整理成如下圖:

圖/自然(資本)治理框架、準則與工具關係圖。

上圖顯示從NP願景,連結至全球政策GBF,銜接至TNFD與未來的IFRS S3成為從自然治理到自然資本治理的中軸線。為落實BNG,則透過一系列管理與技術標準,如SBTN、ISO 17298/17260、BS 8683等。最終則透過CDP與DJBIC與投資人溝通,向資本市場展示成果,達到自然資本治理,回應自然治理的需求。

總體來說,企業依循自然正向與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願景與目標,經由TNFD、IFRS與GRI等策略管理工具,將自然因素轉化為企業的經營語言與風險管理,再透過 SBTN 與 ISO、BS標準設定目標並執行生物多樣性淨增益 行動;最後透過 CDP 提交相關數據,最終獲得DJSI等投資指數的青睞。

伍、結論

本文綜論目前自然相關的框架、準則與工具的定義、角色與彼此關係,我們可以清楚的結論出重點趨勢:

由口號轉向行動

目前對於自然的關注已不再停留於關心,而是要具體的透過各種揭露方式,將自然以資本治理角度納入企業永續治理的一環,並應有實際且具體的行動計畫,可以被追蹤驗證、揭露與評比。

由零散轉向整合

以往不同框架與準則常常無法有一致性的規範,讓企業的相關評估與揭露上,常常疲於奔命,讓企業永續部門對自然議題風險管理與揭露感到繁瑣。目前整體上已經透過TNFD為核心,來整合相關準則與工具,最後將接軌IFRS真正成為公司治理的共通語言,相信這種整合應能加速自然永續相關治理的推動。

由自願轉向強制

過去碰觸到自然議題時,總因為其複雜且非企業所熟悉的管理方式,因此多以自願性揭露與鼓勵性的獎勵來推動,較屬於自然治理的層次。但隨著工具益趨完善與不同規範與標準整合,大大降低執行的困難。尤其是自然資本治理需求的抬頭,因此財務體系從自然資本治理需要,逐漸要求企業要強制揭露自然資本治理資訊與成果,都顯示將由自願轉向強制。

上述自然(資本)治理國際趨勢已經非常明顯,對臺灣而言,一直緊隨著IFRS的落實,已然關注到企業自然資本治理的重要性。尤其臺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動的「公司治理評鑑制度」,正式於2026年轉型為「ESG評鑑」。新的ESG 評鑑制度中,納入E-14(生物多樣性政策與管理)與 E-15(自然碳匯策略與執行)可說是環境構面中最具轉型意涵的指標設計。

這兩項指標不僅象徵評鑑重心由「污染防制」與「排放管理」進一步擴展至「自然資本治理」,更實質呼應國際間逐步成形的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架構。

這其實就明確表達對於自然資本治理的關注,相信在不遠的未來,政府端應該會有更多相關規範出爐,以幫助企業盡早能與國際自然資本治理接軌。在企業端已有很多企業超前部署編撰TNFD揭露報告、參與CDP與DJBIC評比等,都表示企業也有旺盛企圖心想做好自然資本治理的工作,展現另一面向的軟實力。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初審通過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等新興廢棄物納管,導入電子圍籬科技執法,加重環境損害刑責,並提前啟動債權保全程序,得免提供擔保向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相關規定。

 

有關導入電子圍籬監控部分,初審條文規定,為掌握廢棄物流向,防止汙染危害環境案件發生,主管機關對於經常發生或經合理判斷可能發生非法清除、回填、堆置、再利用、處理廢棄物之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得自行、協調相關機關(構)裝設或利用監視攝錄系統及其他科技工具蒐集、處理及利用資料。

初審通過的條文,除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經使用後產生之廢棄物,納入應回收廢棄物,為使回收責任鏈更為完整,初審條文也明定,應回收廢棄物除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外,並納入販賣業者及原料之製造、輸入、販賣業者。為反映實際流通與使用情形,販賣業者應按當期銷售量申報繳費。

考量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未來陸續淘汰、除役及大量回收處理需求,初審條文明定,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全部或部分廢止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文件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回收計畫,並載明採自建回收鏈或依第18條第4項規定申請補貼,經核准後據以執行。

為兼顧中央調度需求、地方自治、設施營運契約及實務執行彈性,初審條文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受中主管機關補助及依促參法興建、營運之廢棄物處理設施,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其受補助對象及主辦機關、民間機構應保留一定比例之餘裕處理量,供中央主管機關統籌調度,並納入委託操作及投資相關契約明定之。

在罰則部分,審查會通過,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的刑期上限,從現行5年提高到7年,若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生態、資源再利用環境敏感地區內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者,加重其刑至1/2;不依相關規定清除一般廢棄物的罰鍰上限,從現行的新台幣6000元,提高到10萬元,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違反規定未申報、回收標誌或標示,規避、妨礙或拒絕依規定查核或提供資料等,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審查會也通過行政院提案,針對非法棄置案,提前啟動債務保全程序,將聲請假扣押時點提前至書面行政處分送達時,並規定數處置義務人、公司負責人或大股東負連帶責任。

初審條文也規定,代履行及應變措施必要費用之債權,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受償,且不受扣押禁止處分效力之拘束;該債務請求權因10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能管法》修法送行政院通過

《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經行政院審議通過,修正重點包含新增熱能、再生能源、氫能設備等納入管理、能源統計透明化、提高違規罰鍰上限,並規定用電大戶需設置發電及儲能設備,強化自給能力與能源韌性。

本次修法以行政透明、能源效率及需求管理三面向出發。透過要求能源供應事業公開去識別化的銷售統計,除了讓各界推行因地制宜的節能措施,也能協助投資者掌握能源產業的布局變化。

至於增訂用電大戶應設置自用發電與儲能設備,則是要強化企業自身的能源自給能力,更有助於增進電網電力供應的效率與韌性。此外,未來也要求用電大戶提出能源管理計畫,對於ESCO(能源技術服務業)會有相當大的幫助。

《能源管理法》修正重點有哪些?

一、公開能源銷售統計: 要求能源供應事業公開去識別化的銷售統計資料(如行業別、區域別用電資訊),有助於規劃因地制宜的節能措施,並讓公民團體了解區域用電狀況。

二、強制用電大戶設置發電及儲能設備,強化一定契約容量以上能源用戶的能源自給能力,提升電網韌性、降低輸配線路損耗。

、再生能源、熱能納入能源範圍,以符合新興能源管理的實際需求。

四、擴大經中央公告指定之特定能源產品管理 (如車輛使用之氫燃料)的授權範圍,完善能源產品與業務經營之法制環境,使業者有法可循。

五、強化地方政府稽查權限與量能:授權地方政府派員或委託執行能源用戶查核,加強稽查效率。

六、提高部分罰鍰金額上限、增訂違法樣態,並授權主管機關得視違法情節輕重,公布業者名稱及事由以提升違規嚇阻效力。

經濟部表示,本次修法將使能源管理更具透明、效率,並可深化企業節能意識、用電責任,相關法規制度與細節也待研議,敦促企業落實節能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