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夏季電費開跑!

全台電價6月1日起採用夏季電費!2025用電一度如何計算,怎麼查詢自己電費?有最新電價單資訊嗎?若發現自己用電不低,該用時間電價或累進電價?

許多民眾看錯電費單,一般住宅用戶收到的電費帳單都是2個月為一期,電費金額要除以二才是每月電費,適用的電價級距也是兩個月用電加總來計算。且國內住宅電價主要為累進計費制,每一級距有其固定電價,只有超出該級距的用電量,才會按照更高的級距收費。

如下圖示,當你拿到電費單,可見到左下角紅色箭頭標示處有一個計費期間欄位,寫著本次抄表期間,也就是這一期電費計算期間,都是以兩個月為一期。也因此,該電費單為615元,要除以二,才是本期的單月電費;電費度數也是321度除以二,單月度數約為161。由於該用戶是以累進電價來計算,若以4月調漲後的級距來看,並未超過330度,因此僅需以120度,以及330度以下的兩個電費級距來計費即可。

2025/2024最新住宅電價各級調漲百分比一覽

用電度數分段 調漲百分比
330度以下(含120度,以及120至330度兩個級距) 3%
331~700度 5%
701~1000度 7%
超過1000度 10%

夏季電費計算區間

你家的夏季電費是計算哪個時間區間的用電量呢?據台電資料是從6月1日開始,10月1日結束。在此日期區間前後,則是以非夏季的價格來計算。

夏季一度電變多少?

依照2024年調漲後的計算標準,台灣大多數住宅用戶,每一度電電價相較非夏季月份會增加多少呢?《遠見》特此彙整2025最新夏季與非夏季價格數據,整理出如下每一度電費用的比較表:

住宅用電(累進電價)夏季與非夏季各區間一覽

每月用電度數分段 夏季每月每度價格 (元) 非夏季每月每度價格 (元)
120 度以下 1.68 1.68
121~330 度 2.45 2.16
331~500 度 3.70 3.03
501~700 度 5.04 4.14
701~1000 度 6.24 5.07
1001 度以上 8.46 6.63

夏季非高峰時段,調配用電

首先,應關注電價的高峰與非高峰時段。台灣電力公司實施了分時電價政策,高峰時段的電價較高,而非高峰時段則相對便宜。夏季的高峰時段定於6月至9月,每天的上午10時至下午1時,以及晚上7時至晚上10時。避開這些時段使用大功率電器,可有效降低電費。

高耗電家電儘量節能

建議從住宅中耗電量較大的電器與設備開始調整,以迅速達到節能效果。以下是10種高耗電家電,如果先從這些下手改換節能標章第一的新產品,或者減少使用,就能有效節電:

家電類別 使用時長 每月或每小時耗電量(度電)
空調冷氣機 每天6小時 每月約90~135度
雙門電冰箱 持續運作 每月約60~80度
電熱水器 1小時 0.8~2.5度
乾衣機 1小時 約1度~3.5度
電視(32吋) 持續運作 每月約50~60度
除濕機 每天1小時 約0.2~0.3度(每小時)
桌上型電腦 1小時 約0.05度~0.11度
電鍋(10人份) 1小時 烹飪最高0.7度,保溫0.0925度
電磁爐 1小時 1度
抽油煙機 1小時 0.4度

 

 

【每月更新】中國、歐洲碳價趨勢與各國行情

碳價(carbon price)指的是為二氧化碳排放量設定一個價格,像是碳稅價格、碳費價格、碳配額價格等,代表碳排成本,各國政府會針對企業進行收費。碳價受國際政策、市場等因素影響波動,每月定期更新歐盟和中國的碳價走勢,助您快速掌握國際碳價動態。

歐盟最新碳價趨勢(2025/6/2更新)

2025年5月,歐盟排放配額(EUA)平均價格為每噸70.38歐元,較前一月上升了9.26%。綜觀5月份,在連續3個月的下跌後,歐盟碳價初見上漲走勢,並於月中觸及每噸72.58歐元。

此波反彈主要受到天然氣價格回升的帶動,提升了碳配額需求。此外,部分歐洲地區暖春乾燥季,間接推升火力發電占比導致碳排需求增加。儘管美國延後對歐盟關稅的決策降低了短期貿易風險,但這對EUA價格的直接影響相對有限。放眼6月,隨著夏季能源需求增加,價格可能維持在每噸70歐元以上,但仍需留意供應增加所帶來的下行壓力。

中國最新碳價趨勢(2025/6/2更新)

2025年5月,中國碳排放配額(CEA)平均價格為每噸人民幣70.08元,較前一月大幅下滑了13.09%。綜觀5月份,中國碳價持續創新低,至月底時已跌破每噸人民幣70元大關。

這波跌勢主要受到市場供需失衡影響,新能源裝機容量快速增長,導致碳配額供過於求。同時,非履約期內企業減少交易意願,市場活躍度明顯下降,本月份共有14個交易日掛零,反映出市場信心不足。若無政策干預或市場結構性調整,短期內CEA價格可能持續承壓。

 

全球科學家示警,未來五年氣溫炙熱難耐

夏天還沒到,全台就出現 36°C 以上高溫,不只熱,而且愈來愈潮濕,體感溫度更難受。全球 15 個氣象機構數據皆指向不妙的未來,未來幾年地球將經歷更高溫度,面臨更致命、更炎熱和更令人不適的極端天氣。

 

世界氣象組織 (WMO) 最新中期全球氣候更新強調,除非人們停止燃燒石油、天然氣、煤炭和樹木,否則人類健康、國家經濟和自然景觀將面臨越來越大的威脅。

最新更新的數據由來自 15 個不同機構提供的 220 個模型彙編而成,其中包括英國氣象局、巴塞隆納超級計算中心、加拿大氣候建模與分析中心和德國氣象局,提供短期與中期氣候預測,全都指向一個不妙的未來。

五年內將再創高溫紀錄

報告指出,未來五年內某一年,全球氣溫比工業化前上升超過 1.5℃ 的可能性為 80%2020 年當時預測才 40% 機率。高達八成可能性,至少有一年的氣溫將高於有記錄以來最熱的一年,目前最熱紀錄是 2024 年,而五年內平均氣溫超過 1.5℃ 的可能性為七成。

報告估計 2025~2029 年期間,全球每年平均近地表溫度將比工業化前平均溫度高出 1.2°C~1.9℃。這五年內某一年均溫超過 2℃ 的機率也不為零,雖然機率只有 1%,科學家稱這是「令人震驚」的發現,且隨著氣候變暖,這一機率將會增加。

這可能只是保守估計。十年前,同樣的團隊認為,未來某一年氣溫超過 1.5℃ 這一關鍵閾值的可能性也同樣只有 1%,結果去年這一幕就真的發生了,去年是 175 年來觀測紀錄中最熱的一年。

科學家警告,未來五年升溫 1.5℃ 以上,將使更多人面臨嚴重熱浪的風險,除非人們能夠保護自己免受高溫影響,否則將帶來更多死亡和嚴重的健康影響。

升溫失控災難連環來襲

此外,隨著氣溫升高導致地表乾燥,預計會發生更多嚴重的野火。北極暖化速度將比世界其他地區快 3.5 倍,部分原因是海冰正在融化,雪將直接落入海洋,缺少將太陽光反射回太空的機會,將加速冰層融化與海平面上升。

科學家表示,全球氣溫上升就像搭乘自動扶梯一樣,暫時和自然的聖嬰現象天氣週期,就像自動扶梯上突然加速之後就會下降到正常速度,但他們觀察發現,近年每次聖嬰現象走了,地球溫度也不會下降太多,甚至不會下降。地球溫度持續上升,人類的經濟、日常生活、生態系統和地球將受到越來越大的負面影響。

2℃ 升溫是 2015 年《巴黎協定》設定的第二個閾值,過往被認為不太可能突破,現在可能性將愈來愈高。世界氣象組織科學家表示,「這不是任何人想看到的,但這就是科學告訴我們的」。

B型企業認證改革聚焦七大永續實踐

由非營利組織B型實驗室(B Lab)制定並驗證的 B型企業認證,旨在評估企業內部的公司治理、員工照顧、環境友善、社區照顧和客戶影響力等五大面向,至今已超過9千家企業通過B型企業認證。然而隨著獲得認證企業數量增加,外界對「漂綠」與認證門檻過低的質疑聲量日增。B Lab參考國際永續揭露框架如與評比標準,於2025年4月正式公布新一代B型企業認證標準,以回應全球對企業責任與透明度的期待。

新版標準取消以往的「累積積分制」,改以全面滿足七項關鍵影響主題標準文認證前題,強制企業全面管理其影響,同時提升揭露透明度。企業必須在每項主題達到明確要求,確保不再以單一強項取代其他不足,七項關鍵影響主題包括:

1.     目的與利害關係人治理

依據目的採取明確行動,並將利害關係人治理納入決策流程中,同時建立監督機制,以持續追蹤企業在社會和環境績效。

2.     氣候行動

制定具體行動計畫,以支持全球暖化控制在 1.5°C 以內。對於大型企業,還須涵蓋溫室氣體排放資料,並訂立經驗證的科學基礎減碳目標。

3.     人權

了解自身營運與價值鏈中可能涉及的負面人權衝擊,並積極採取預防與減緩措施。

4.     公平工作

提供高品質工作與健康職場文化,推動公平薪資制度,並將員工回饋意見納入決策中。

5.     環境管理和循環

系統性評估企業營運與價值鏈中的環境衝擊,並採取具實質成效的行動。

6.     公正、平等、多元和共榮

建立包容、多元共榮的職場環境,並對外部社區做出促進社會公正與平等的貢獻。

7.     政府事務和集體行動

積極參與政策倡導,共同推動制度性改變,建立積極正向社會和環境成果。針對大型企業,還須公開揭露其稅務國別報告,以強化財務透明度。

大型企業額外標準

針對員工人數超過1,000人或年營收超過 3.5 億美元的大型企業,新版標準制定額外認證標準,企業須公開具有時限的管理計畫,追蹤供應鏈原物料對環境和人權的衝擊、揭露性別薪資差距數據、將環境和社會績效目標納入高階主管獎酬機制中。

強化問責並承諾持續精進

為防止「一次性合格」後停滯不前的情況,新標準要求通過認證的企業在認證期間定期更新其永續績效表現,並經由第三方驗證。

隨著氣候危機和社會不平等現象加劇,B型企業認證提高核可標準,並參酌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RI)、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聯合國全球盟約(UNGC)、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SBTi) 等國際標準與倡議,確保與全球永續揭露趨勢接軌,提供負責任企業永續依循藍圖。

台電RE30低碳電力6/1開賣!

為協助外銷企業達成使用再生能源的目標,台電宣布混合30%綠電的「RE30」低碳電力產品將於6月1日正式販售,為鼓勵企業及早申購,今年年底前轉供的綠電可享早鳥優惠價每度6.1元。

RE30首批釋出16.6億度,最快7月轉供

RE30為混合30%綠電的低碳電力產品。台電解釋,該商品預計釋出台電自建案場5億度綠電,並搭配市電共計約16.6億度,將於6月1日起至12月31日販售,預計7月1日起陸續轉供,欲購買者可向台電各區處申購。

鎖定高壓綠電轉供戶,購買門檻100萬度起跳

台電表示,RE30電力商品銷售對象適用於高壓以上且已向民間購買綠電的現行轉供用戶,企業單一電號購買量上限為1億度(含3,000萬度綠電),下限為100萬度(含30萬度綠電),轉供期間則固定為一年。用戶可在100萬度至1億度的範圍內,以10萬度為單位申購,並在申請完成後的次月1日起轉供12個月。

鼓勵企業及早申購,RE30祭早鳥價6.1元

企業最關注的價格,台電參考綠電市場價格及小額綠電去年平均成交價格,RE30綠電部分定價為每度6.3元(不含營業稅及轉供費)。為鼓勵企業響應減碳及早申購,今(2025)年底前轉供的綠電可享早鳥優惠價每度6.1元,明(2026)年1月1日起恢復為原價每度6.3元。

舉例來說,企業在今年購買了100萬度RE30,其中30萬度綠電每度收6.1元,另外70萬度電則按一般市電價格計算。

買RE30可獲得綠電憑證,降低企業碳排

台電表示,RE30以補充企業綠電需求為目標,實務上以用戶每月用電來計算,將優先轉供民間綠電,剩餘未達到用電量30%才由RE30商品補足。

舉例來說,當用戶一個月用電10萬度並透過民間轉供1萬度綠電,則台電將補充剩餘2萬度,協助企業達成30%使用再生能源(RE30)的目標。

台電說明,本商品採「市電搭配綠電」模式銷售,綠電由台電自建再生能源案場轉供,並依實際轉供量提供給企業對應的再生能源憑證,降低碳排量。台電將逐年規劃釋出綠電,目標2027年提升至30億度。

歐洲議會通過支持簡化CBAM機制

歐盟執委會2月提出修改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草案,不但將碳關稅豁免進口門檻下調至50噸,且免除9成、約18萬家企業的碳關稅義務,同時維持納管碳排量在99%,也把實施碳關稅的進程延後1年,如今該草案已經在歐洲議會表決通過

草案也確認,企業抵銷碳排所需的憑證將於2027年2月1日開賣,給予企業更多調適及因應的時間。在歐洲議會通過後,歐盟各國將對法案修改表明立場,最後再針對法規細節進行談判。根據最新草案,正式課徵碳關稅的時間將推遲至2027年,中小型進口商有機會獲豁免資格,而對不合規企業的罰則將加重,罰金最高可能達原先的5倍。

每年受管制產品的進口量低於50噸的企業將免繳碳關稅,且強調此舉將減輕絕大多數企業的壓力,同時仍維持99%以上的碳排總量受監管。

進口產品的隱含排放量(即直接與間接排放總和)每年低於100噸,也可獲得豁免。

歐盟擬簡化申報流程,減輕企業、公部門負擔

CBAM正式上路的時間將延後1年至2027年,屆時企業需購買CBAM憑證以支付產品碳排放費用。為確保合規,歐盟將對違規企業加重懲罰,例如以分拆進口規避關稅的行為,將面臨3至5倍的罰款。

為減輕進口商負擔,歐盟計劃推出統一的各地平均碳價計算方式,讓已支付生產國碳費的企業更容易申報。此外,合規要求也有所調整:預留憑證數量將減少,以減輕進口商財務壓力;申報產品碳排量的截止日期則從5月延至10月,給予企業更多準備時間。

少了核電,電價、空污、碳排會變高嗎?

少了核電,會不會缺電?

 

核電除役,是否影響供電?隨著AI、半導體產業等產業蓬勃發展,未來用電量也會隨之增加,台灣會缺電嗎?

台電表示,今年會新增多個大型燃氣機組上線發電,包含大潭電廠7號機預計在夏季尖峰前供電、台中新1號機規劃在八月底商轉,還有興達電廠新1號機及新2號機等將陸續上線,新增裝置容量達480萬瓩,遠高於除役的核三2號機95萬瓩。

更長遠來看,根據經濟部《電力供需報告》預估,台灣到2030年,需要比現在多12~13%的電量。經濟部能源署指出,目前規劃2024~2033年大型機組裝置容量淨增加1786萬瓩,大於預估用電需求成長的1151萬瓩。\

 

未來電力機組規劃。

少了核電,會漲電價嗎?

 

少了一種發電來源,會不會漲電價?台電強調,電價由電價費率審議會專業決議,台電不能保證電價調整與否,但會將燃料成本與電業營運成本向審議會充分說明。

少了核電,電力碳排會上升嗎?

 

如果核電的缺要用火力來補,是否連帶導致排碳增加?台電說明,近年來推動能源轉型,電力排碳逐年降低。電力排碳係數自2016年每度電排碳0.53公斤,降至2024年每度電排碳0.474公斤,降幅約一成。

少了核電,空污會增加嗎?

 

火力電廠排出空污讓民眾憂心。環境部解釋,根據台灣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清冊,電力業全年排放的PM2.5只有全國的2.3%,主要來自火力發電。評估核三廠除役之後,預計全年的PM2.5平均濃度將增加0.003微克,以目前全年平均12.8微克來看,是微乎其微。

至於外界質疑「空污不能只看PM2.5」,環境部解釋,任何小於2.5微米(μm)的微粒都是PM2.5,除了直接排放微粒之外,排放其他的污染源例如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等污染物經大氣反應也會衍生產出PM2.5微粒,所以可直接看最終的PM2.5數值,就是綜合在大氣裡面的結果。

核電歸零後,台灣的發電結構會如何改變?

 

少了核電的發電量由誰補上?行政院公布,5月17日核三廠除役之後,發電結構占比將會是燃氣發電52%,燃煤發電29.6%,再生能源16.3%。

 

企業落實循環經濟得過四關卡

全球永續轉型浪潮不斷往前,「循環經濟」成為不可或缺的重要推動策略,特別在範疇三與供應鏈整合的減碳深水區,不少台灣企業都在近年遭逢挑戰。如何從內部跨部門溝通、技術突破與營運管理、外部夥伴議合等各環節有所突破?

走過範疇一(直接排放)與範疇二(外購能源)的減碳入門試煉,愈來愈多台灣企業都在這幾年撞上「範疇三」這堵高牆,遇到許多無法單靠自家企業一己之力解決的複雜難題,減碳進度因此停滯不前。

這時,大家才赫然發現,「循環經濟」與「供應鏈管理」真的是跨越減碳深水區的必備策略,尤其美國總統川普掀起關稅戰,更迫使產業界不得不重新思考供應鏈安全與原物料管控議題!

企業改革四關卡:高層、設計、採購、銷售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企業的決策高層,假使老闆不支持,底下推什麼ESG任務都事倍功半。

再來的三個關卡,依序是:設計、採購與業務銷售等不同部門。例如,循環經濟常牽涉到回收與再生材料的使用,設計部門不免擔心再生料的耐用性,採購部門則顧慮原料的成本與供應穩定度,銷售部門更會擔心新款產品的市場接受度,是否可能發生難以預料的風險。

而一旦遇到上述關卡,又得仰賴高層的鼎力支持與有效調解,才能關關難過關關過,逐步積累一點一滴的減碳成效。

此外,中小型企業導入循環經濟更具挑戰,特別是單一元件(如螺絲)是否有再生料及其認證,往往成為瓶頸。台灣目前缺乏統一的再生原料認證平台,現有檢測標準如 TÜV德國萊茵認證SGS 等,也無法涵蓋所有材料,讓許多企業在選用再生料時感到猶豫。

像是台灣業界產生的「銅」廢料,因國內欠缺可處理的相關廠商,往往得送到國外處理,「這等同是將戰略物資外流!」今後,台灣應設法建立完整回收與再利用系統,才能將更多寶貴的再生資源留在國內,創造循環經濟的最大效益。

即使關稅與匯率議題吸引大多數人的注意力,但在2025年的全球淨零中場賽局,決定範疇三減碳戰役未來能否成功的關鍵,就是循環經濟的落實程度!

環境部:碳費自主減量申請延至8月底

碳費制度於今(114)年上路,為了協助碳費徵收對象應對美國關稅政策對綠色轉型造成之不確定性影響,環境部參照財政部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之期限作法,提供企業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期限可展延2個月的措施,協助產業透過「先登記申請、後補充技術資料」的方式,先保留適用優惠費率的資格,同時可完善技術方案與自主減量計畫書之資料準備,輔以環境部與經濟部提供的技術輔導資訊,協助碳費徵收對象得以透過自主減量計畫以適用優惠費率,並掌握低碳轉型的契機。

環境部表示,我國碳費制度已於114年正式實施,徵收對象涵蓋約252家企業(共464家工廠)。根據「碳費收費辦法」與「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須於今(114)年6月30日前向環境部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經審查通過後明(115)年繳交碳費時,能以優惠費率(100元/公噸CO2e或50元/公噸CO2e)計算;倘若晚於6月30日提出,則明年則須用一般費率(300元/公噸CO2e)繳費。環境部日前調查,有近九成企業願意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以爭取適用優惠費率,考量企業近期因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之不確定因素影響,為協助企業撰擬自主減量計畫,環境部延長自主減量計畫2個月的申請時間至114年8月31日,同時也由氣候變遷署成立專案輔導小組,由專責團隊提供技術協助、申請指引與撰寫諮詢等服務,協助企業因應轉型挑戰、確保自主減量計畫品質,並加速我國整體低碳轉型步伐。

環境部進一步表示,在推動淨零轉型的路上,政府會以「堅定溫柔」的態度與產業共同攜手前行,在碳費徵收期程不變的前提下,政府也提供兩大支持措施,包含:立法院也於114年4月18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增列節能減碳為投資抵減項目,金管會也已於「綠色及轉型金融行動方案」,將企業執行自主減量計畫納為優先投融資評估項目,對產業低碳轉型提供實質的資金協助。

環境部強調,碳費制度係臺灣實現2050淨零轉型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亦是強化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之關鍵策略,碳費制度以減碳為出發點,透過經濟誘因的方式來引導產業朝向綠色轉型的方向前進,本次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期限展延2個月,就是政府展現對企業轉型所面臨挑戰的理解與支持,協助企業在邁向淨零的道路上走得穩、行得遠。

SBTi 淨零標準 2.0 重點解析

什麼是SBTi淨零標準?

 

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是企業氣候行動組織,旨在協助全球企業共同因應氣候變遷的危機,並為企業提供淨零目標制定的科學標準,以標準化的方式讓企業設定符合氣候科學的減碳目標,並且透過平台的認可激勵更多企業投入減碳與淨零目標的行動。

SBTi堪稱目前產業的氣候黃金標準,自從2021年起發布《企業淨零標準1.0》,現今採用2024年更版之1.2版本,而《企業淨零標準2.0》草案於2025年發布並公開徵詢意見,預定於2027年實施,以下針對改版內容進行重點說明。

企業淨零標準2.0》將企業分成兩大群組

 

草案導入新的企業分類,將基於公司的規模與地理位置進行A/B分類,冀望考量公司規模、地理位置與財務能力,不再一視同仁要求一樣的減碳責任,特別是範疇三的要求

公司規模依據歐盟的監管法規分類;地理位置則基於世界銀行的分類標則,說明如下:

 

更嚴格的承諾書提送要求

 

為了避免提送承諾書淪為漂綠行為,原本只需要提送承諾書的流程將被更嚴謹的承諾程序取代,使草案能與目前最佳淨零承諾實務一致,包括聯合國高級別專家組(HLEG)的淨零標準及聯合國 Race to Zero框架。此更新之流程將進一步要求公司在初期就要公開表明淨零排放的企圖心。

此外,針對大型的A類公司也加速了完成目標設定的要求,由原本24個月縮減為12個月。B類公司則維持不變:

A類公司:需要於12個月內設定淨零碳排承諾與目標設定。

B類公司:需要於24個月內設定淨零碳排承諾與目標設定。

基準年不可使用過於老舊的年度

 

目前的基準年規範中,公司可以選擇2015年以後的任一年當作基準年,草案建議將基準年改為以申請驗證日的前3年內的某一年,主要的目的是防止公司透過選擇較高排碳量的基準年,降低減排的義務

而基準年的選擇應反應典型年度的營運狀況,即避免選擇有異常狀況的年度(例如長期停工、自然災害,或重大的一次性事件如Covid-19)。草案建議,基準年的期間應與財務報告的期間一致,以確保財務與碳排放資料的一致性。

數據品質要求提升

SBTi考慮提升數據品質與激勵措施,例如A類公司取得獨立第三方驗證/確信機構的有限保證等級。本次草案強調數據的可追溯性與查證性,明確規範數據評估的方法與假設、以及數據不確定性的評估。

範疇一與範疇二目標要求改變

 

不再允許將範疇一和範疇二排放量合併設定目標,以防止企業因為電網脫碳而忽略範疇一減碳的重要性。

基於文獻指出,非困綁式(unbundled)的綠電憑證(REC)與能源來源證明(Guarantees of origin)可能不利於再生能源的推動,因此加強了對於在地電網的要求。草案要求企業同時設定基於地區基礎(Location-Based)及市場基礎(Market-Based)的範疇二減碳目標,並明定綠電憑證的使用範疇,及使用上需連結實際的電網區域。

倘若因為法規的限制,有些公司可能無法在某些電網中獲取零碳電力,該等公司可透過從其他電網,採購零碳電力作為暫時的間接減緩措施方法之一。

根據目前的規範中,公司可以從排放清單中排除至多5%的排放量,但需要於驗證過程中進行揭露並估算,然而在2.0的草案當中不允許任何的排除項目。

另一項改變是企業須要於通過SBTi驗證後的12個月內,公開揭露氣候轉型計畫(climate transition plan)。此份氣候轉型計畫目前沒有強制規範的格式,但須要董事會或最高治理單位的核准,並且每五年進行重新檢視。惟前述要求目前仍待討論中。

 

範疇三目標要求改變

 

A類公司必須設定範疇三的目標,B類則可選擇是否設定。

捨棄既有規範是採用排放量最低百分比覆蓋門檻(近期目標為67%,長期目標為90%)來制定範疇三減量目標,2.0版本要求公司依價值鏈排放最密集的排放活動進行優先減量。

考量範疇三的複雜性,目標的設定更具彈性並符合企業管理實務,例如可設定與全球氣候目標相符的公司活動占比,或者符合淨零規範的產品與服務的收入比例。

另外考量範疇三的可追溯性及數據品質方面的困難性,草案允許公司無法直接追朔特定排放源時,可使用間接減緩措施,例如航空業近年來採用先預訂後結算(book and claim)的方式。這種方法將燃料的實體使用與其環境屬性分開,讓航空公司在不實際使用的情況下支持永續燃料,履行其環保承諾。

不過相較於間接減緩措施,公司應仍以直接減緩措施為主(例如直接使用一定比例的生質燃料),間接減緩措施為輔的方式進行減量。

 

剩餘排放量(residual emissions)的處理仍在徵詢

 

本次草案針對淨零排放年份之後的殘餘排放量,提出了三個處理方式,目前正在公開徵詢意見中。

選項1:公司必須設定單獨的清除目標,以解決殘餘排放量。

選項2:公司得選擇設定單獨的清除目標,獲得SBTi平台的鼓勵認可,例如於SBTi官網目標儀表板呈現。

選項3:透過額外範疇一減排或去除技術解決殘餘排放。

 

鼓勵並額外認可價值鏈外減碳(BVCM) 活動

 

本次改版最大的關注焦點在於已爭論多時的價值鏈外減碳(Beyond Value Chain Mitigation, BVCM)。BVCM包含自願性碳權市場的採購及取得,在現行1.2版本中採取建議性質,不被認可用於短程與長程目標之中,而本次草案將針對BVCM建立認可機制,採取額外認可的方式鼓勵企業投入減緩持續排放的行動。

然而確保BVCM所取得的碳權係屬於高品質、高可信度、高完整性及高影響性的判定原則與架構,仍待徵詢與發展當中。

 

適用日期

SBTi 關於標準草案的諮詢調查開放至 2025 年 6 月 1 日。目前預定2027年上路,過渡時期可適用既有之相關淨零規範,SBTi期待於2030年作為一個截點,所有的公司將於2030年將全體適用於新版規範,其中也包含過往已經通過V1系列版本的公司亦將要求後續轉換為V2.0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