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反舞弊如何納入ESG治理?公司治理升級的五大關鍵

2026年台灣金融圈在數週內接連爆發兩起重大舞弊:地政士勾結橫跨13家銀行、涉案行員多達60人;某商銀四家分行主管集體協助詐騙集團洗錢36億元,創下史上最高裁罰3,200萬元。更早之前,水泥跨足能源事業的綠能幹部在漁電共生工程中索賄逾3,000萬元,重創集團長期建構的ESG形象。

這些案件的共同特徵:沒有任何一件是由董事會稽核委員會主動揭露,全部來自外部檢調或金管會金檢。「發現弊案靠司法、不靠治理」,本身就是最嚴重的治理失靈訊號。

銀行弊案讓人看見的是行員與第三方勾結的顯性舞弊——反洗錢失守、法遵崩潰、主管層被滲透。綠能案提醒的則是另一種風險:非金融業的治理問題,不一定長成收賄或洗錢的樣子,它也可能以財報更正、子公司治理鬆散、重大事件回報不完整、ESG業務採購控制失靈的形式出現。

對大型企業集團而言,真正的挑戰往往是當海外投資、能源轉型、跨國併購愈來愈複雜時,董事會能否掌握真實風險?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資訊是否對稱?關係人交易與揭露品質是否足以支撐市場信任?

兩種弊案樣態,表面不同,底層卻是同一件事:公司是否有能力把風險誠實地看見、即時地上報、清楚地揭露,並在董事會層級形成有效監督。這正是反舞弊與永續治理共同的核心命題。

ESG評分體系 VS反舞弊?

國際ESG評級機構對反舞弊的評估,遠比多數台灣企業所理解的更為精密。MSCI ESG Rating對「商業道德」的評估涵蓋政策完善性、管理體系有效性與爭議事件紀錄三層,一旦觸發爭議事件,影響期通常維持三到五年,遠超新聞週期。商銀案的起訴與史上最高罰款,在此框架下屬於Controversy Score嚴重惡化的觸發事件。

著名的Sustainalytics則將舞弊風險量化為「殘餘風險」:管理差距(Management Gap)一旦被事件證實,評分立即惡化。綠能案的特殊性在於:在ESG業務本身發生賄賂,屬於雙重管理失敗,扣分幅度因此不成比例地大。

台灣ESG評鑑自2026年轉型,商業道德自治理面(48%)轉被納入S構面,權重大幅提升至31%。然而評鑑的根本限制未變:資訊來源仍依賴企業自行揭露,弊案爆發前的評鑑結果完全無法預警。重大違規的事後扣分是懲罰,不是預防。這個制度缺口,正是治理真正需要填補的地方。

稽核與永續:天然張力,還是互補力量?

稽核的本質是「向後看」的驗證功能——確認過去發生的事是否符合規範、數字是否真實。永續的本質是「向前看」的策略功能——識別未來風險、建立長期價值框架。這個本質差異,正是兩個功能在多數企業各自為政的深層原因。但這個分裂,恰好製造了治理最大的盲區。

讓兩個功能真正形成互補,需要五個制度性接觸面:

1. 稽核的風險評估結果,必須成為永續重大性評估的強制輸入,當採購管理存在缺口,應自動觸發重大性矩陣中「商業道德風險」的評分調整;

2. 內部稽核應每年對高重大性ESG指標進行數據溯源稽核,確保永續報告數字的可稽核性,這是反漂綠的防線;

3. 供應鏈誠信需要採購管理與ESG盡職調查的雙軌交叉驗證,而非分頭審查同一批供應商;

4. 舉報機制應由稽核委員會直接接收(繞過管理層),永續委員會則定期接收去識別化趨勢分析,讓異常舉報同時觸發兩方的關注;

5. 當ESG指標納入高階主管薪酬考核,稽核委員會應承擔「ESG薪酬指標數據稽核」的職能,防止績效造假。

讓互補真正運作,需要三個制度設計:稽核與永續單位每半年舉行聯席會議,內容固定包含稽核發現中的ESG相關項目,結果呈報董事會;稽核以諮詢委員身分列席永續會議,永續主管定期向稽核單位報告ESG數據採集流程;建立雙功能風險對應矩陣,讓稽核的「控制缺口」與永續的「重大性議題」系統性映射,任何一方的風險發現都能自動觸發另一方的關注。

永續管理不是第二個稽核,而是治理及風險的翻譯者

這是很多企業最容易誤解的地方:永續不是第二個稽核,也不是第二個法遵。永續單位真正的價值,不在於自己去抓舞弊、辦案或追責,而在於把舞弊風險從「個案違規」翻譯成「治理風險、揭露風險與信任風險」,讓董事會聽得懂、看得見。

永續管理至少可以做五件事:

1. 把舞弊納入ESG重大性分析;

2. 把反舞弊做成可衡量的治理指標,包含誠信訓練覆蓋率、吹哨案件處理時效、重大違規改善完成率、供應商廉潔承諾覆蓋率;

3. 把重大舞弊事件納入永續報告,避免只報喜不報憂;

4. 把反舞弊從員工道德問題提升為制度與文化問題;

5. 將誠信治理與供應鏈、永續金融、投資人盡職調查連結,因為誠信治理正逐步成為合作與融資的門檻。

這個角色在專業分軌上屬於G的治理誠信,是目前台灣市場最稀缺、最需要被建立的永續專業定位,懂得治理架構,又能說ESG語言,成為稽核與永續委員會之間真正的橋接者。

治理閉環:誰把風險接力到下一站

企業若真的想把反舞弊做成治理能力,就不能再讓稽核、法遵、風控與永續各自為政。比起爭論誰是主責單位,更重要的是建立一條完整的治理鏈,建議如下:

 

 

這條鏈的價值在於,它把舞弊從「單點事件」變成「治理閉環」。稽核處理事實與證據,法遵處理違規與責任,永續處理事件對揭露可信度與利害關係人信任的影響,風控則把事件轉成可監測的高風險流程與預警指標。最後,董事會不能只聽報告,而必須要求管理階層把制度真正改掉。沒有最後這一步,前面所有工作都可能淪為一次性的補洞,而不是治理升級。

台灣上市櫃企業中,真正落實這條治理鏈的不多,多數企業的稽核委員會與永續委員會之間,除了年報的形式協調,幾乎沒有實質的制度性對話。這個現實在ESG評鑑轉型的壓力下,將愈來愈難以為繼。

反舞弊是維護信任資本的核心工程

13家銀行、60名行員與地政士勾結的案件,給台灣企業最重要的提醒是:今天真正的風險,不是單一員工收了多少回扣,而是企業是否仍用傳統內控思維,面對已經升級成第三方風險、行為文化風險與ESG治理風險的舞弊挑戰。

企業需要的不是一套更漂亮的誠信守則,而是一個能夠及早辨識高風險第三方、看見異常激勵、鼓勵吹哨、敢於揭露失敗,並把舞弊風險轉化為治理行動的系統。

ISO 14001 十一年最大改版:生物多樣性正式進入企業管理系統

過去企業環境管理多聚焦於排放、污染與能源效率,但隨著生物多樣性流失與自然風險升高,企業與自然之間的關係正被重新定義。2026 年新版 ISO 14001 首度明確納入生物多樣性、自然資本與供應鏈環境影響等議題,要求企業不僅管理對環境造成的衝擊,也必須理解自身對自然系統的依賴。本文解析 ISO 14001:2026 的核心修訂方向,以及企業如何從污染防治思維,進一步建立自然風險管理與自然正向行動能力。

一顆咖啡豆,從種植採果到你手中的香濃單品,需要授粉昆蟲、健康土壤與穩定的降雨週期,雖然這三項不在任何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上,卻撐起了整個產業的存在基礎。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EF)2024 年《全球風險報告》,生物多樣性喪失已連續三年成為全球前三大長期風險,排在網路攻擊和地緣政治之前。

問題在於,過去十年企業的環境管理邏輯,是以「排放」為建構核心:減碳、控制廢水、降低能耗。這個框架有效但不完整──監管企業「輸出」到自然界的物質,卻忽略了企業「從自然界取用」的部分,含括水源、土地、基因資源、授粉服務、氣候調節等。這些由生態系統提供的「服務」,每年估計價值超過全球 GDP 兩倍以上,但從未被納入任何標準化的管理要求。

這個缺口,正是新版 ISO 14001:2026 試圖彌補的核心問題。過去許多企業將環境管理定義為「污染防治」,新版標準則將框架擴大到「自然資本的依賴與衝擊」。對企業而言,這不是額外的合規負擔,而是一次強迫清點:你的商業模式,到底建立在多少隱形的生態系統服務之上?

ISO 14001 十一年沒動,2026 年為何突然醒了

ISO 14001 的上個版本停在 2015 年。那年《巴黎協定》剛剛誕生,ESG 還不是主流詞彙,「生物多樣性」在企業策略文件裡幾乎看不見。然而這 11 年間,世界結構已然重組:2021 年 TCFD 氣候財務揭露框架進入強制性監管,2022 年 COP15 通過《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GBF),並訂下 2030 年保護 30% 地球面積的目標。來到 2023 年,TNFD 自然相關財務揭露框架正式發布,歐盟 CSRD 要求大型企業揭露包含生物多樣性(ESRS E4)在內的完整環境數據。

這些框架從四面八方建立了超越 2015 年版本的揭露期待,而今 2026 年版並非重寫,而是「補上現實已發生的事」。標準委員會的任務,是讓 ISO 14001 的語言與上述框架對齊,同時保留企業已熟悉的 Annex SL 高層架構,使其得以繼續與 ISO 9001、ISO 45001 等其他管理系統無縫整合。故其修訂邏輯是:不動骨架,補強肌肉,在現有條款中明確嵌入氣候、生物多樣性、生命週期、供應鏈問責等現代要求。

這時間節點其實非常清晰。ISO 14001:2026 於 2026 年 4 月 15 日正式發布,同日啟動三年過渡期,所有持有 ISO 14001:2015 認證的組織,必須在 2029 年 5 月之前完成升級,若逾期則舊版認證即失效。對大多數已有成熟 EMS 的企業而言,過渡週期約需三至六個月:差距分析、文件更新、內部稽核、認證機構協作。這是一次有序的演進,不是從零開始的翻轉。

生物多樣性進了哪裡,讀懂條款才看得到差異

新版標準將生物多樣性明確嵌入兩個關鍵條款。

  1. 條款 4.1「理解組織及其情境」要求企業評估內外部議題時,納入更廣泛的環境條件,明確列舉污染程度、資源可得性、氣候變遷、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健康。
  2. 條款 4.2「理解利害相關方的需求與期望」則呼應了 GBF Target 15 的精神,要求企業理解包含生態系統在內的外部環境對其策略的意義。2015 年版本雖未明確排除這些議題,但措辭上的模糊給了企業足夠的空間選擇性忽略,2026 年版則移除了忽略空間。

若要用對比來理解差距:2015 年,一家電子製造廠的 EMS 可能只需識別廢水排放和有毒物質管理作為重大環境考量;來到 2026 年,則尚需評估其稀土供應鏈是否來自生物多樣性高風險地區、廠區取水是否影響當地濕地水文、土地使用是否造成棲地破碎化。這些要求必須以有憑有據的方式納入環境考量評估,並設定可衡量的目標,例如「零毀林供應鏈」或具體的生態系統服務依賴度評估。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要求的適用範圍遠超出「生態敏感區企業」的想像。從共用流域取水的都市製造廠、自高森林砍伐風險地區採購原料的消費品公司、在城市邊緣開發的科技園區,都有被新版標準明確要求處理的生物多樣性議題。標準的邏輯在於:任何活動只要可能影響或依賴當地生態系統、物種或自然棲地,就落入評估範圍之內。

供應鏈才是生物多樣性的真正戰場

ISO 14001:2026 最具實質衝擊的改變,或許不是「生物多樣性」五個字的出現,而是另一個看似技術性的措辭調整:將「外包流程」(outsourced processes)改為「外部提供的流程、產品與服務」(externally provided processes, products and services)。這個改變直接擴張了 EMS 的管轄邊界,從廠內管理延伸到整條供應鏈──供應商帶來的環境衝擊,也被納入了企業環境績效中。

供應鏈是生物多樣性風險高度集中之處,幾乎每個產業都有其特定的入口。農業與食品業面臨棕櫚油、大豆採購的毀林風險;製造業的金屬與礦物開採經常在生物多樣性熱點;時尚與紡織業的棉花、羊毛來源涉及土地轉換與水資源競爭;科技業的稀土與貴金屬開採則往往與敏感生態系統重疊。這些風險在 2015 年版本下,企業可以認定「在廠界外,不在 EMS 管轄範圍」;2026 年版本則明確要求將其納入重大環境考量評估。

企業實務轉換上,可以透過 2 項具體動作:

  1. 地點評估,盤點所有直接營運據點及一級供應商的地理位置,對照生物多樣性敏感度地圖(如 IBAT 或台灣林業署的國土生態綠網圖資)。
  2. 供應商盡職調查,在採購合約中加入生物多樣性相關要求,並要求高風險類別供應商提供棲地影響說明。這兩項工作不需要從零建立,而是在現有 ESG 供應鏈管理流程的基礎上,加入自然維度的評估視角。

合規只是底線,先行者搶的是另一張牌

資本市場已在為自然風險定價。截至 2025 年底,逾 733 個機構、代表超過 22.4 兆美元資產管理規模,已自願承諾 TNFD 對齊揭露;多家主要保險業者針對生態系統風險暴露程度高的客戶,正在重新定價其保險費用;歐洲央行也將自然相關風險納入監管審查範疇。ISO 14001:2026 要求企業建立的那套系統,環境條件評估、生物多樣性衝擊識別、可量化績效指標,正好是這些金融機構要求同一批企業提交的資訊。先行者在回答這些問題時,不需要額外準備;後進者則面臨在審計壓力下倉促建立系統的雙重成本。

採購端的拉力同樣真實且正在加速。航太、汽車、製藥與科技等產業的大型買主,已將生物多樣性揭露要求嵌入供應商審查流程,部分條款甚至直接呼應 GBF Target 15 的語言。一個已在認證 EMS 中完整評估生物多樣性衝擊的供應商,在回應這些採購問卷時幾乎不需要額外工作;而沒有這套系統的競爭者,則面臨訂單流失的具體風險。這不僅關乎形象,而是市場准入問題。

從更大的監管架構來看,ISO 14001:2026 是三重框架收攏過程中的操作性層級。GBF 設定目標、TNFD 提供揭露框架、CSRD 的 ESRS E4 規定歐洲大型企業的生物多樣性報告要求,聚焦於企業「做了什麼」,但都沒有告訴企業「怎麼組織內部管理系統來支撐這些答案」。ISO 14001:2026 填補了空白,讓生物多樣性從宣言成為可稽核的管理要求。

從標準到行動,企業的第一步其實不難

對已持有 ISO 14001:2015 認證的企業,過渡門檻遠比想像低。起點在於差距分析(gap analysis):系統性地將現有 EMS 文件與 ISO 14001:2026 的條款逐一對照,識別哪些環境考量評估遺漏了生物多樣性面向、哪些供應鏈管控程序尚未延伸到外部提供的流程,而哪些領導層角色需要更明確的環境問責機制。多數已有成熟 EMS 的組織,差距集中在「補充」而非「重建」。

三個立即可執行的切入動作,可以讓過渡工作有具體的起步點。

  1. 在環境考量識別清單中加入生物多樣性項目,至少涵蓋土地使用變化、水資源提取、原料來源的棲地風險這三個面向。
  2. 對所有直接營運地點進行生態敏感度初步篩查,利用公開的生物多樣性資料庫(如全球生物多樣性資訊機構 GBIF 或台灣的生物多樣性研究資訊整合分享系統 TaiBIF)建立基礎地點評估。
  3. 在一級供應商的年度評審流程中加入一個問題:「貴公司的主要原料採購地點是否與生物多樣性高風險區域重疊?」

ISO 14001:2026 對企業的更深層意義,在於它將「自然正向」(Nature Positive)從理念轉化為可稽核承諾的基礎建設。過去幾年,越來越多企業在永續報告中宣示對自然的承諾,卻缺乏支撐承諾的系統性證據。新版標準要求的,正是這套系統:有文件記錄的評估流程、有量化基準的績效目標、有稽核機制的追蹤記錄。企業不需要等到 2029 年才開始行動,事實上,現在開始,才是以三年時間建立真正競爭優勢的最佳窗口。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三讀通過!

臺灣廢棄物管理制度迎來重大變革。立法院三讀通過《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次修法聚焦三大核心:將再生能源設備等新興廢棄物正式納入責任業者管理範疇,落實生產者延伸責任;整合分散各部會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規範,接軌循環經濟法制;並引入電子圍籬等科技執法工具,搭配最高7年刑責與1,500萬元罰金,全面堵絕非法棄置漏洞。修法同步強化污染場址復原機制,明定企業負責人與大股東連帶責任,讓「污染者付費」原則從法條走入現實。

擴大責任業者範圍完善新興廢棄物管理機制

因應能源轉型及產業發展所產生之新興廢棄物,本次修法擴大應回收廢棄物管理範圍,由原以一般廢棄物為主,擴及部分事業廢棄物,並增訂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等新興廢棄物之責任業者範圍及繳費義務。未來將由製造、輸入及設置業者共同負擔回收、清除及處理責任,落實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度,建立完整之責任鏈管理機制。

統一再利用管理事權 ,健全資源循環體系

本次修法整合現行分散於各部會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統籌訂定相關管理規範,建立再利用產品品質管理、製程設備規範及產品認驗證制度,並強化再利用產品之流向追蹤及運作管理機制。透過統一管理標準,提升再利用產品品質與市場信賴度,促進資源循環產業健全發展,並與《資源循環推動法》所建立之循環經濟體系相互銜接。

科技執法結合重罰機制 ,強化環境正義保障

為有效遏止非法棄置行為,本次修法導入電子圍籬及監視攝錄系統等科技執法工具,強化廢棄物流向掌握能力。非法棄置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於環境敏感地區犯罪者,刑度得再加重至二分之一,並強化不法利得追繳及環境復原責任。

針對環境復原,除強化債權保全機制外,亦提前啟動假扣押程序,防止違法行為人脫產規避責任;並增訂處置義務人之連帶責任,明確規範公司負責人、控制公司及大股東之責任,以確保污染場址得以完成清理及環境復原,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維護環境正義。

環境部表示,本次修法係我國廢棄物管理制度的重要里程碑,未來將持續推動相關子法訂修及配套措施,並透過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產業輔導及科技執法機制,全面提升廢棄物管理效能,健全資源循環體系,共同打造永續、安全且具韌性的循環臺灣。

企業將電氣化視為競爭力策略

在全球能源市場持續受到地緣政治局勢影響之際,企業對電氣化轉型的支持度持續升溫。We Mean Business Coali tion 最新調查顯示,多數企業認為電氣化有助提升能源安全、降低價格波動風險,並強化企業競爭力。報告指出,企業已將電氣化視為重要的經營策略,但各國電網建設與政策推動速度仍未能完全跟上產業需求,可能成為未來轉型的重要挑戰。

所謂電氣化(electrification),是指將原本依賴石油、天然氣或煤炭等化石燃料的能源使用,逐步轉為以電力為主要能源來源的過程,涵蓋工業製程、交通運輸以及建築用能等多個領域。例如企業以電動設備取代燃油機械、導入電動車車隊,或以電力熱能系統替代燃氣鍋爐等。隨著再生能源比例提高,電氣化也被視為連結能源轉型與產業減碳的重要途徑。

隨著中東局勢持續緊張、能源價格波動加劇,企業對能源轉型的看法正在發生變化。過去,電氣化多被視為減碳或淨零排放的重要手段;如今,愈來愈多企業開始從能源安全與營運韌性的角度重新評估其戰略意義。

能源轉型敘事轉變:從減碳走向安全與韌性

近年從俄烏戰爭到中東衝突,能源供應與價格穩定性成為企業愈來愈關注的核心議題。

調查顯示,79%的企業領袖認為地緣政治不穩定已使電氣化轉型變得更加迫切,91%則認為電氣化有助提升能源安全。電氣化不再只是氣候行動的一部分,而逐漸被視為降低能源價格波動與進口依賴的重要策略。

相較過去以減碳與淨零目標為主要訴求,企業如今更傾向從能源安全、供應鏈穩定與營運風險管理的角度看待電氣化。當化石燃料供應受到國際情勢影響時,提升電力使用比例成為一種風險管理手段。

電氣化成為企業競爭力的一部分

除了能源安全考量外,企業也愈來愈從經營角度出發,將電氣化視為提升競爭力的重要策略。

調查指出,88%的企業領袖認為電氣化有助強化企業競爭優勢。穩定的能源成本、更高的能源使用效率,以及對未來法規與市場變化的提前布局,都可能轉化為實質的商業價值。

相較於氫能或碳捕捉等仍在發展中的技術,電氣化被部分企業視為更具可行性的短中期轉型路徑,使其在策略規劃中的優先順序逐漸提升。

不過,業界也指出,電氣化的減碳效果仍取決於電力來源結構;若發電仍高度依賴化石燃料,其減排效益將受到一定限制。

新興市場展現更高轉型企圖

調查顯示,部分新興市場企業對電氣化的態度甚至比成熟經濟體更為積極。印尼、奈及利亞、菲律賓與印度等國,多數企業預期將於2035年前完成主要營運電氣化,其比例高於日本、南韓與德國等已開發國家。

對許多新興經濟體而言,電氣化不僅是減碳策略,也被視為提升能源自主性、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以及推動產業升級的重要契機。這也反映出全球能源轉型的動能,正逐漸由傳統先進經濟體擴散至新興市場。

企業加速轉型,電網與政策成關鍵限制

儘管企業轉型意願強烈,電網與政策發展速度卻未必同步。

調查顯示,90%的企業預期將於2035年前完成大部分營運電氣化,但同時有72%的受訪者認為政府政策推動速度落後於產業需求,69%認為企業自身電氣化進程已快於電力系統的準備速度。

目前最大挑戰,已不再是企業是否願意投入,而是電網容量、併網效率以及政策穩定性是否足以支撐轉型。隨著電氣化與再生能源需求同步成長,各國競爭的關鍵逐漸從「發電量」擴展至「輸配電能力」與「制度效率」。

以台灣為例,隨著半導體與電子製造業持續擴張,用電需求快速增加,電力穩定性與再生能源取得能力已成為企業關注重點。部分企業已開始導入電氣化設備與低碳能源,以回應國際供應鏈減碳要求。然而,在電網韌性、再生能源併網速度及電力市場機制等方面,仍有進一步優化空間,顯示企業轉型步調與基礎設施之間仍存在一定落差。

電氣化正在成為新的產業競爭門檻

這份調查最值得關注的,或許不在於企業是否支持電氣化,而是在於企業看待電氣化的理由正在發生轉變。
當能源安全、供應鏈韌性與成本穩定性逐漸成為決策核心時,電氣化已不再只是淨零轉型的工具,而是逐步轉變為影響投資布局與產業競爭力的重要基礎條件。

對政府而言,下一階段的挑戰,或許不再是促使企業行動,而是如何加速電網建設、提升制度效率,並建立穩定且具預測性的政策環境。

在這樣的趨勢下,電氣化正從選項走向門檻,未來各國競爭的關鍵,將取決於電力系統與政策能否跟上企業轉型的速度。

國際永續評比聚焦客戶關係,企業需強化客戶互動與申訴管理

近年來,客戶關係已不再只是服務品質與顧客滿意度議題,而逐漸成為影響企業聲譽、營運穩定與風險管理能力的重要治理議題。當客戶申訴、資料外洩或消費爭議事件持續受到市場與監管機構關注,企業是否具備完善的客戶互動、回饋與爭議處理機制,也開始成為國際評比機構評估企業韌性的重要觀察面向。標普全球企業永續評鑑CSA(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Assessment)於2026年在社會構面中新增「客戶關係(Customer Relations)」題組,反映資本市場對企業客戶管理能力與社會面治理的關注持續提升。

哈佛商學院(Harvard Business School)研究指出,客戶留存率每提升5%,可能增加高達75%的利潤成長,顯示穩定的客戶關係不僅有助於降低營收波動,更與企業獲利能力的高度相關。從投資人與評比機構角度來看,客戶關係的重要性更反映企業對風險的管理能力。若企業缺乏完善的客戶申訴與爭議處理機制,一旦事件升高為監管事件、集體爭議或媒體事件,往往將進一步衍生聲譽受損、財務衝擊甚至法遵風險。

CSA透過媒體與利害關係人分析MSA(Media and Stakeholder Analysis)機制,持續監測企業是否涉及重大爭議事件,並評估相關事件可能對企業聲譽與財務造成的影響。其核心目標在於辨識企業是否具備足夠的治理與風險管理能力,降低對股東及利害關係人的負面衝擊。

隨著數位服務與資料應用快速發展,客戶資料保護也成為客戶治理的重要面向。根據IBM與Ponemon Institute 發布的《Cost of a Data Breach Report 2025》,全球資料外洩事件平均成本已達445萬美元,其中遭外洩的主要資料類型之一為客戶個人識別資訊(Personally Identifiable Information, PII)。相關事件除可能導致監管裁罰與營運中斷外,也可能造成客戶信任流失與品牌形象受損。

客戶屬於企業最重要的利害關係人之一,然而客戶容易處於資訊不對稱的位置,如可能無法充分掌握產品資訊、服務條款與資料使用方式。因此,透明的溝通機制、完善申訴管道與合理資料保護措施,均直接反映其對客戶權益保障的重視程度。這也使客戶關係不再只是商業服務議題,逐漸成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一環。

CSA新增的客戶關係題組實際關注的並非企業是否曾發生單一客訴事件,而是企業是否已建立制度化且可持續有效運作的管理機制,管理客戶互動、回饋與爭議處理,主要評估重點包括:

  • 客戶支援與提供回饋的管道

客戶可以透過多元且可及的客戶聯繫與回饋機制,使客戶能透過不同平台取得支援、提供意見或提出問題,並確保相關需求能被有效回應與處理。

  • 將客戶回饋納入產品與服務開發流程

透過系統性收集與分析客戶意見之機制,將相關資訊實際整合至產品設計、服務優化與營運改善流程中。

  • 身心障礙者或年長客戶之服務改善機制

提供無障礙與高齡友善服務,例如專用客服管道、高齡友善網站、點字產品手冊或無障礙實體服務空間等,以降低不同族群使用產品與服務時的障礙。

  • 客訴處理與解決流程

建立完整的客戶投訴受理、調查、回應與改善流程,以確保客戶問題能被妥善處理,並透過相關機制持續提升產品與服務品質。

客戶關係已不再只是企業提升顧客滿意度或品牌形象的加分項目,而是逐步成為企業治理、風險管理能力與長期韌性的一部分。真正重要的並非企業是否從未發生客戶爭議,而是企業是否已建立制度,能透過透明溝通、有效回應與持續改善,維繫客戶信任並支撐企業長期韌性與價值創造。

企業2026應關注的永續法規發展趨勢

什麼東西愈簡化,卻愈複雜?答案是:永續法規。

雖然各國政府試圖簡化ESG相關規範,但卻是「剪不斷理還亂」。根據永續治理與風險顧問公司Datamaran發表的最新報告,2025年全球新增的ESG法規數量高達3,633項,較2024激增了104%。

在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的永續領域,簡化法規意味著得先「解構」舊法,再「建構」新規,但當新規生效後,可能已經跟不上永續發展的腳步。面對永續監管的不確定性,企業對於ESG法規的追蹤掌握,變得愈來愈重要。

那麼,2026年全球ESG的監管趨勢,會如何發展?根據Datamaran在研究報告《2026年應關注的ESG法規》(The ESG Regulations to Watch in 2026)的分析,2026年全球ESG法規,聚焦在五大主題:

1. 氣候與排放規範(Climate and Emissions Regulation): 氣候與碳排仍是ESG監管的重中之重,尤以能源、基礎建設、公用水電、運輸、重工業等最受影響。相關監管架構仍以歐洲最為完整,北美較分散且具政治爭議性。

2. 永續報告與治理(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and Governance): 對所有產業皆有影響,尤其是金融機構與跨國企業。歐洲提出的框架仍引領全球,其他地區正逐步跟上。

3. 數據隱私、人工智慧與數位治理(Data Privac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Digital Governance):對科技業、金融服務與消費性產業來說,這些是監管重點。歐洲與北美(尤其是美國各州)的腳步領先,其他區域的監管架構尚在發展中 。

4. 循環經濟、廢棄物處理、產品責任(Circular Economy, Waste and Product Responsibility): 對消費性產品、製造業、化學業與零售業來說,這些議題特別重要。歐洲法規仍舊領先,北美與其他地區亦逐步跟進 。

5. 勞工、社會標準與人權(Labor, Social Standards, and Human Rights): 歐洲在這些領域的進展最快,尤其是在製造業、服務業與消費性產業。北美針對特定議題進行改革,其他地區的相關監管仍有限,但正逐漸擴大。

2024及2025年的ESG法規數量比較,由左至右分別為歐洲、北美及全球。圖片來源:Datamaran

歐洲:簡化永續資訊揭露要求,是2026年最大變革

若分區域來看,2026年歐洲的前十大ESG議題,依序分別是溫室氣體減排、再生能源、非財務之永續報告、循環經濟、法遵、負責任投資與金融、節能、消費者權益、氣候變遷之風險與管理、非有害廢棄物之管理。

其中影響最大的法規是《簡化永續報告與盡職調查指令》(Directive on the Simplification of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and Due Diligence)。這項新的歐盟指令,簡化了《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CSRD)和《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CSDDD/CS3D),已於2026年3月中生效,歐盟成員國必須在一年內,將指令內容透過國內立法來施行。首波被要求的企業,將於2029年起開始依此新規提交相關報告。

同樣在3月生效的還有取代舊規的《清潔劑和清潔產品法規》(Detergent and Cleaning Products Regulation)。新規導入「數位產品護照」的概念,以提高整體供應鏈的可溯性和透明度,藉此加強環境保護、市場監管和消費者安全,適用於所有用於固體表面、衣物、紡織品和家用器具的化學產品。

歐盟《清潔劑和清潔產品法規》導入「數位產品護照」的概念,以提高整體供應鏈的可溯性和透明度。

歐盟擬修訂永續金融規則SFDR,限制ESG使用範圍以免漂綠

另一項將會直接影響消費者的法規,則是歐盟執委會於2025年11月提出的《永續金融揭露規則》 (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SFDR)修正案。於2021年開始實施的SFDR,是目前全球唯一透過統一標準來檢視金融商品落實ESG的規範,但卻受到「對業者過於繁瑣、對投資人造成混淆」的批評。

因此,修正案將SFDR與CSRD接軌,讓金融機構免於重複揭露機構資訊的法遵負擔,並將金融產品的揭露要求,精簡至「可取得、可比較且具意義」的資訊,讓投資人(特別是散戶)更容易理解。

修正案還將宣稱有ESG概念的金融商品,分成永續(sustainable)、轉型(transition)、ESG基本面(ESG basics)三種類別。金融商品投資組合的七成,必須配置於所屬的類別,且僅有這三類的商品,可在命名或行銷時用ESG的字眼,以避免漂綠。目前該修正案正開放公眾反饋至4月6日,之後將再提交歐洲議會審議。

讓製造業回流歐洲,推動歐洲低碳產業競爭力

此外,永續媒體《Trellis》也引述Datamaran資深副總裁卡拉斯(Donato Calace)的看法,建議企業應關注歐盟執委會於三月初提出的《工業加速法案》(Industrial Accelerator Act,IAA)。鎖定能源密集產業、淨零技術製造、汽車與零組件等產業,IAA的目標之一是讓製造業回流歐盟,要將歐盟GDP中製造業的佔比,自2024年的14.3%,在2035年前提升至20%。

除了「Made in EU」之外,另一目標是提升歐盟在低碳產品的競爭力,將在公共採購中,對特定下游產業(汽車和建築)使用的能源密集型原料(鋼鐵、水泥和鋁料),導入低碳要求。IAA與新近生效的歐盟「碳關稅」可說相輔相成。若說以往歐盟的氣候立法,重點在於「懲罰」排碳大戶,那麼IAA就是以支持替代懲罰,透過「歐盟製造」與「低碳偏好」的機制,來支持努力推動氣候解方的歐洲公司。

美國聯邦政府「不作為」,州政府「主動補位」

另一個還未出參議院的ESG法規草案,是《廢除「老大哥」過度監管法案》(Repealing Big Brother Overreach Act )。這項充滿爭議性的草案,擬徹底廢除於2021年施行的《企業透明法案》(Corporate Transparency Act,CTA)。屬於《國防授權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一部分的CTA,為了打擊洗錢、逃稅和非法金融活動,要求某些實體向「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報告實質受益人的身份,而《廢除「老大哥」過度監管法案》則取消了CTA規定的報告要求和相關罰則。

這些充滿爭議的提案,其中還包括美國環保署(EPA)於去年(2025)提議終止自2010年以來實施的「溫室氣體排放申報制度」(Greenhouse Gas Reporting Program),凸顯出川普政府對ESG監管的鬆綁態度。

不過,美國聯邦政府的「不作為」,反倒導致各州「主動補位」。例如,去年12月紐約州啟動強制性排放申報制度,要求企業在2027年6月提交2026年的排放報告。加州、科羅拉多州、俄勒岡州、華盛頓州早已有類似規範,在紐約州之後,伊利諾州和紐澤西州也在考慮推動這樣的制度。

而在全球其他地區,前十大ESG監管議題也跟歐美有所不同,依序分別是溫室氣體減排、氣候變遷之風險與管理、再生能源轉型、網路安全、法遵、供應鏈變革管理、非財務之永續報告、有害物質管理、數據隱私管理、自然土地覆蓋保護。

在Datamaren針對全球歐美外地區所列舉的永續議題中,台灣應關注「再生能源轉型」和「有害物質管理」。圖片來源:Datamaran

ESG監管轉向,從簡化調整下手以提升可行性

整體來說,歐洲的ESG監管已從設定規則轉向,改以調整簡化規定以提升可行性。《簡化永續報告與盡職調查指令》的通過,意味著永續監管必須在設定高標與適切可行中取得平衡。這種轉變不僅限於永續資訊的揭露而已,歐盟執委會也針對環境政策、金融服務、數位監管、醫療保健和汽車產業的ESG監管,推出一系列的簡化方案。

2025年10月,歐盟執委會宣布針對金融服務業的監管,將非必要性的二級(Level 2)法規,推遲到2027年才實施,更清楚凸顯出簡化合規流程的企圖心。在歐盟的法律框架中,歐盟規則(regulation)與指令(directive)為一級(Level 1),二級則是對一級的補充或說明,例如實施準則。上一個立法會期通過跟金融服務相關的一級法規,授權歐盟執委會採行約430項的二級規範。有鑒於如此大量的二級法規,將導致企業法遵負擔沈重,並增加監管複雜性,因此歐盟執委會決定在2027年10月1日前,將不會實施這些非必要性的法規。

以可行性為優先的趨勢,也發生在其他國家。英國政府於2025年10月宣布的《企業報告現代化方案》(Corporate Reporting Modernisation Package),不僅簡化企業資訊揭露流程,並預示將在2026年對報告框架進行更廣泛的檢視。加拿大的《氣候一致性融資法》(Climate-Aligned Finance Act),則是在胎死腹中後重新修訂,2025年10月送進參議院。修訂版刪除了原先讓法案被視為窒礙難行的要求,例如融資化石燃料活動的具體資本風險權重之相關規定,以期能讓法案順利通過。

美國「鬆綁」程度近乎撤銷,但無法熄滅外界對企業永續的期待

歐洲「簡化」,美國「鬆綁」,乍看類似但本質上很不同,因為川普政府的「鬆綁」,程度激進到幾乎是撤銷這些法規。例如,美國聯邦層級的銀行監管機構,已在2025年10月撤銷跟氣候相關的金融風險指引。

不過,外界對企業永續發展的期望並未就此消失,投資人、全球監管機構和跨境框架仍持續推動企業落實合規的氣候治理,與進行透明的資訊揭露,尤其對於跨國企業來說更是如此。 這意味著一個共識正在逐漸成形中:儘管要以淨零永續為最高目標,但ESG監管仍須考量可行性,在要求企業減碳時,也必須支持企業的長期競爭力和財務穩定。

有鑒於法規數量的爆發式成長,Datamaran建議企業應建立系統化的ESG法規監測流程,及早辨識「提議中(Proposed)」、「即將實施(Upcoming)」與「已生效(Active)」的法規,依策略優先性將法規分成「合規基本面」與「戰略影響力」兩類,並進行跨區域風險控管。此外,也要開始針對現在剛興起的數據隱私、AI及「數位產品護照」等領域,提前部署,做好數位化準備。

PwC《2026年減碳報告》

PwC發布《2026年減碳報告》(PwC’s Third Annual State of Decarbonization Report),本報告運用AI從數千份企業公開揭露文件及相關資料庫中,萃取數百萬筆資料進行分析。報告指出,在成本上升、資金限制、政策不確定性、能源價格波動與供應鏈風險交織下,企業減碳已從單純的氣候承諾,進一步轉向財務紀律、營運韌性與商業價值的整合考驗。

多數企業維持減碳動能,目標設定轉趨審慎

報告顯示,儘管外部環境充滿不確定性,多數企業仍持續推動減碳進程。整體而言,82%的企業維持或加速其減碳進展;另有18%的企業因成本增加、資金限制與政策不確定性而降低氣候目標。與此同時,2025年宣布新減碳目標的企業數量成長7%,低於2024年的29%與2023年的45%,顯示企業正快速從設定目標,轉向更審慎評估執行能力與資源配置。

報告指出,推動企業持續減碳的因素包括:主要客戶要求供應商設定目標並提供排放資料、減碳帶來成本節省與成長機會等經濟效益,以及企業對降低實體風險與轉型風險的認知提高。換言之,減碳已不再只是法遵或聲譽議題,而是企業管理成本、成長與風險的核心工具。

投資人對量化減碳成果的期待日益升高,企業要推動減碳並取得成效,關鍵在於審慎的策略投資、高度聚焦的執行力,以及清晰的利害關係人溝通。唯有具備上述整合能力,企業才能將不確定性轉化為自身優勢。

範疇一與範疇二減碳進展持平,資本支出需納入整體財務決策

範疇一與範疇二排放方面,報告指出,企業減碳進展相對穩定,且減碳進度符合預期的企業家數占比於2025年持續上升,高於2023年或2024年。不過,範疇一減碳仍面臨挑戰。高碳排產業的主要排放多屬範疇一,通常透過製程效率提升、溫室氣體洩漏防治等方式推動減碳。但由於減少現場排放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執行過程複雜且推動進度緩慢,因此,若僅檢視企業在範疇一的減碳進展,僅46%的企業減碳進度符合預期,與2024年度持平。報告指出,領先企業正嘗試將減碳與資產汰換週期結合,利用設備汰換與更新的時機,減少燃料相關成本與排放,並與財務部門緊密合作,將資本支出納入整體財務決策與資金撥付時程。

低碳排產業的碳排放集中在範疇二,已有許多企業積極採用再生能源,包括興建自己的再生能源設施,或是購買再生能源,通常是透過電證分離的再生能源憑證(unbundled RECs)或虛擬電力購買協議(vPPAs)。展望未來,範疇二的減碳可能面臨更大挑戰,包含為因應AI及資料中心容量需求成長,超大規模資料中心營運商的能源需求遽增,加上美國潔淨能源生產與投資稅額抵免措施已取消,大型風力發電計畫亦停滯;與此同時,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預期將對再生能源採購提出更嚴格要求,包括再生能源使用的時間與地點,須與發電時間與電網地理位置匹配。

範疇三仍是減碳關鍵挑戰,產品設計成重要槓桿

範疇三仍是企業減碳的重要挑戰。報告指出,多數企業碳排放以範疇三為主,其影響程度超過營運所產生的排放,因此,減碳策略的可信度,越來越仰賴企業自身營運以外的進展,包括上游供應商,以及產品下游與加工相關活動。目前僅56%的企業範疇三減碳可望達成目標進度,顯示企業要影響直接控制範圍外的排放,複雜度極高。不同於範疇一與範疇二,範疇三進展有賴供應商、客戶與整個生態系的協調與改革。

範疇三減碳進展主要來自類別11,亦即產品使用階段的排放,例如車輛燃料、電器耗電或工業設備運轉所需能源等。這凸顯產品設計、效能提升與電氣化作為減碳槓桿的重要性,特別是在下游排放占比較大的產業。領先企業正持續改善產品,減少對能源與自然資源的消耗,改用電力驅動,並降低產品生命週期對環境的影響。

能源韌性成董事會優先事項,AI需求推升電價壓力

能源韌性亦成為董事會層級的重要議題。報告指出,在輪流限電、電價飆升與供應鏈風險中,能源韌性已成為2025年多數企業董事會的優先事項。AI資料中心需求遽增、電網基礎設施長期遭忽視,以及監管政策變動下,美國各地電價已上漲7%至25%,直接影響企業利潤。全球企業在過去幾年也承受多次地緣政治帶來的能源衝擊,包括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美國制裁委內瑞拉、伊朗封鎖荷姆茲海峽等事件,皆造成能源價格波動。報告指出,2020年至2025年,全球工業在能源效率方面的投資成長45%,達300億美元,顯示企業正積極控制能源需求,降低供應與價格波動帶來的影響。

供應鏈去風險化,能見度須延伸至更深層

在供應鏈方面,報告指出,地緣政治動盪、關稅政策不確定性、能源市場波動與氣候變遷影響,帶來原物料短缺等挑戰,皆使供應鏈不確定性加劇。因此,繪製供應鏈地圖並追蹤原物料來源變得日益重要。更高的供應鏈能見度,不僅能讓企業更靈活應對營運中斷風險,也能識別並優先處理供應鏈排放占比較高的來源。報告建議企業不應只掌握一級供應商,應要求供應商揭露上游合作夥伴、追溯原物料及產品流向,並運用資料平台將能見度延伸至更深層的供應鏈。

產品設計納入永續思維,可同步減少環境衝擊與創造商業價值

產品設計,從原料選用到產品功能,被視為創造環境績效與商業價值的重要槓桿。報告指出,具永續思維的產品策略能幫助企業透過產品設計降低價值鏈排放、控制成本波動風險,並滿足日益提升的消費者期待。PwC根據2023年至2025年《財富》500強中158家企業對外揭露資訊進行分析,結果顯示,在範疇三減碳進度符合預期的企業中,31%有規模地將永續性融入產品策略;相較之下,進度落後的企業此一比例僅19%,未設定範疇三減碳目標的企業則僅14%。這充分顯示,產品設計對範疇三減碳成果具決定性影響。此外,多數研究顯示,具差異化的永續產品相較於同類型一般產品,能帶來6%至25%的營收成長;對於消費性零售產品,更能增加8%至13%的利潤

AI減碳潛力尚待釋放,僅不到1%企業估算成效

AI亦是報告關注的關鍵議題。報告指出,AI不僅有重塑商業流程的潛力,也正在重塑永續發展格局。傳統觀點常將AI與永續發展視為一種兩難,認為AI在提供減碳工具的同時,也推升能源需求;然而,這樣的兩難並沒有阻礙AI的發展,事實上,過去18個月,AI能力大幅躍升,其發展速度明顯快於過去10年。惟企業目前實際應用AI減碳程度與AI可發揮能力之間仍存在明顯落差,而這正是未來深化減碳行動與推動永續轉型的重要機會。

目前許多企業已將AI技術融入減碳策略進行試驗,但多數應用仍停留在第一代機器學習,例如流程優化、能源監測與預測性維護。報告指出,當今AI技術已能執行大規模碳排驗證、以高解析度繪製環境變化圖,並在短時間內生成氣候預測;然而,只有約五分之一的企業將下一代AI技術納入減碳策略,且不到1%的企業已具體估算AI帶來的減碳成效。

五大策略重塑永續發展,將不確定性轉化為競爭優勢

展望未來,企業應關注未來五到十年如何穩健發展,以及當條件改變時如何保持韌性。PwC彙整五個未來可能重塑永續發展的關鍵策略:一、從遠大抱負轉向嚴謹減碳作為;二、透過更精準的資本配置實現能源韌性;三、推動供應鏈去風險化;四、將減碳融入產品設計;五、讓AI發揮減碳影響力。

了解價值所在僅是第一步,真正領先的關鍵在於如何實踐。企業若能將永續發展從法遵要求轉化為績效,並結合財務紀律、供應鏈管理、產品創新與AI應用,將更有能力在不確定環境中維持韌性與競爭力。

企業永續資訊管理正從「分散蒐集」走向「策略資產」

隨著全球永續揭露要求快速增加,企業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永續資訊管理壓力。從氣候、自然、不平等與社會相關財務揭露(即TCFD、TNFD、TISFD)等框架,到IFRS永續揭露準則、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永續資訊已不再只是揭露用途,而逐漸成為影響企業風險管理、資本配置與競爭力的重要基礎。

各國對於永續資訊的監管要求增加,逐步建立企業需依循的揭露架構,監理要求增加也意味著對更高程度的資訊管理要求。然而,許多企業在永續報導上仍面臨資訊分散、管理流程碎片化、系統整合不足等問題,難以產出具可比性、可靠且即時的永續資訊,使永續資訊難以真正支撐企業決策。KPMG《Managing sustainability data in 2026: From Fragmented to Strategic》報告指出,2026年企業永續資訊管理的核心挑戰,已不只是「如何蒐集資料」,而是如何將零散資訊轉化為可支撐企業治理、風險管理與營運決策的「策略資產」,從而最大化永續資訊所蘊含的價值。

永續資訊需求快速增加,企業面臨揭露與管理雙重壓力

過去,永續資訊多依循GRI準則進行揭露。隨著揭露框架與利害關係人期待持續擴大,企業需要管理的永續資訊已涵蓋氣候風險、自然相關議題、供應鏈管理、人權、資訊安全、隱私權、勞動等多元面向,並逐漸由偏向敘述性資訊,延伸至財務報表中,與可能造成的財務影響連結,使投資人得以理解氣候變遷及其他永續事項如何影響企業價值。相較於傳統財務數據,永續資訊的來源往往更加分散,涉及不同部門、海外據點、供應商與外部合作夥伴。許多企業目前仍依賴人工作業,或缺乏整合的管理機制,使資訊品質、一致性與可追溯性等面臨挑戰。若無法建立可信且具治理基礎的資訊管理架構,將可能影響揭露品質、查證結果與投資人信任。

從「揭露導向」轉向「決策導向」

永續資訊正從過往單純回應揭露要求,逐步轉向支撐企業決策與營運管理的核心能力。成熟的永續資訊管理不再只是回顧過去的績效,而是透過分析預測未來趨勢、辨識新興風險及模擬不同情境結果。同時,永續指標也不應再被視為獨立於財務與營運數據之外的資訊,而是應透過建立整合性的資料生態系統(Unified Data Ecosystems),使企業能即時掌握環境與社會因素如何影響整體營運績效。舉例來說,企業可透過整合氣候風險、價值鏈影響與財務數據,分析極端氣候事件對營運成本與供應鏈穩定性的影響;或結合能源使用、碳排放與生產資訊,作為投資低碳設備與能源轉型的重要依據。此外,永續資訊管理已不再只是永續部門的工作,而是逐步成為財務、風險管理、採購、營運、法遵與資訊部門共同參與的企業治理議題。

AI 與數位科技將加速永續數據管理轉型

人工智慧(AI)與數位科技的導入,可協助企業進行數據蒐集、自動化分析、異常值辨識、供應鏈風險監測與情境模擬等,大幅降低人工整理的負擔。例如,企業可運用AI分析供應鏈ESG資訊、自動辨識高風險供應商,或即時監測氣候與地緣政治事件對營運的影響。然而,科技並非唯一解方,若缺乏明確的治理架構與資訊管理流程,即使導入新系統,也可能只是將原有的分散問題數位化,而無法真正提升決策品質。

企業下一步該怎麼做?

企業若要邁向策略化的永續資訊管理,KPMG建議可從以下幾項核心方向著手:

  • 治理架構

隨著永續揭露逐步與財務資訊接軌,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對資料品質與揭露可信度的關注程度也將提高,應建立明確的資料治理機制,包括資料責任歸屬、管理流程、內部控制與查核機制,確保永續資訊的一致性。同時,企業也應導入回饋機制,持續提升資訊品質,並透過教育訓練協助組織內部理解永續資訊如何應用於決策。

  • 系統整合

許多企業目前的永續資訊仍散落於能源管理系統、供應鏈平台或人工表單中。未來企業應逐步建立可整合不同來源資料的系統,提升資訊一致性、即時性與可追溯性。

  • 跨部門協作

永續資訊往往涉及不同部門與海外據點,企業需建立跨部門合作機制,避免形成資訊孤島。尤其在供應鏈管理、範疇三盤查等議題上,更需高度仰賴採購、營運與供應商等利害關係人共同參與。

  • 分階段導入

企業可優先從高影響、低複雜度的面向著手,例如自動化關鍵數據蒐集、建立永續資訊權責制度,或導入重大風險預警系統,在回應短期需求的同時,逐步邁向長期轉型。

隨著監管要求、投資人期待與供應鏈壓力持續提升,永續資訊管理的重要性將持續提高。未來,企業競爭力的差異不僅在於是否具備永續願景與目標,更在於是否能將永續資訊與財務、風險及營運資訊有效整合,並真正融入企業治理與策略決策流程之中。當企業具備更成熟的永續資訊管理能力,將更有能力在高度不確定的環境下提升韌性、掌握轉型機會,並建立長期競爭優勢。

《臨界點:全球永續承諾與突破報告 2026》

《臨界點:全球永續承諾與突破報告 2026》(Global Sustainability Report: Inflection Point 2026)。本報告歷時六個月,系統性分析橫跨 14 個國家地區共 148 家全球市值領先企業,並結合臺灣 1,643 家上市櫃公司的環境外部成本財務影響評估,是目前同類研究中規模最完整、視角最全面的永續轉型診斷報告。

全球永續正跨越臨界點,承諾將轉化為風險來源

報告指出,2026 年是全球永續發展跨越關鍵分界的一年。法規加速制度化、資本重新定價、供應鏈邁入契約化——三股力量正同步改寫商業環境的底層邏輯。過去在寬鬆問責環境下存在的數千項企業永續承諾,正逐步具備法律與財務上的約束力。

「永續已從加分項轉為市場准入門檻。當法規、資本與供應鏈同步走向問責,企業公開的每一項承諾,實質上都在被轉化為需兌現的履約條件。未能兌現者,面對的將不只是聲譽風險,而是估值修正、融資收縮,甚至被排除在市場之外。下一輪競爭的分水嶺,不在於誰承諾得更多,而在於誰能把承諾轉化為可驗證的決策能力。」

臺灣企業面臨環境負債衝擊,財報假象即將瓦解

報告最受矚目的發現,來自對臺灣 1,643 家上市櫃公司的環境外部成本量化分析。研究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2024 年均價每噸 65 歐元(約新台幣 2,250 元)作為主要試算情境,結果顯示:

  • 碳成本對高碳排產業營收影響約 9%–57%,但對淨利衝擊高達 500%–800% 以上
  • 部分水泥企業環境成本佔淨利比超過 8 倍,鋼鐵龍頭的環境成本更達淨利的 33 倍
  • 廢棄物處理成本已與碳成本處於相同量級,電子零組件、化學等產業面臨雙重財務壓力
  • 金融業雖直接碳排極低,但範疇三投融資排放佔比高達 99.6%,氣候風險正轉化為系統性信用風險

與此同時,傳統會計準則正在掩蓋龐大的環境負債。現階段企業帳面上的獲利,極可能只是延遲支付環境成本的短期假象。一旦碳費機制全面啟動,這些隱性負債將瞬間轉化為現金流失,引發估值重估。

全球三大區域治理成熟度出現結構性分化

報告同步揭示全球三大區域在永續治理上的明顯落差:

區域 治理成熟度(G1) 驅動來源
歐英(歐盟+英國) 73.49 分 制度合規驅動
亞太(10 國家地區) 67.38 分 市場與供應鏈驅動
美加(美國+加拿大) 55.00 分 法律責任驅動

研究團隊指出,這種落差已不只是永續轉型進度的差距,而是正在形成企業競爭資格的不對稱門檻。2026 年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正式上路,對亞太出口導向產業的潛在合規與稅務負擔估計約 15–25%,臺灣企業的挑戰尤為迫切。

八大關鍵發現,提供企業轉型行動指引

報告提出八大關鍵發現,前四項揭示全球結構性轉變,後四項將臺灣企業面對的財務衝擊具體量化,並歸納出五大啟示,協助企業在新競爭秩序中建立可持續的治理能力與競爭優勢。

《臨界點:全球永續承諾與突破報告 2026》的核心訊息清晰而急迫:在此之前,永續是企業治理的加分要項;在此之後,永續已成為全球市場的准入資格與競爭基礎條件。跨越臨界點之後,企業不再具備觀望的餘裕——主動建構轉型能力的領先者,正透過今日的行動定義明天的競爭規則;而僅能被動回應的跟隨者,將在新的市場秩序中面臨結構性淘汰。面對法規收緊、碳成本內部化與供應鏈問責升級的三重壓力,現在正是企業將永續承諾轉化為可驗證行動的最後視窗。

環境部公布最新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

環境部公布「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2026年版)」,接軌國際規範,公開前二年(即2024年)之國家溫室氣體排放統計結果。最新數據顯示,我國2024年溫室氣體總排放量扣除碳匯量後,淨排放量為251.404百萬公噸CO₂e,不僅較基準年減少6.59%,亦較前一年(2023年)減少1.92%,除呈現連續3年穩定下降趨勢,減量表現亦相對優於全球排放增長之趨勢,持續朝國家階段性減量目標推進。

環境部說明,依據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官方網站公開資訊,今年全球已有41個聯合國氣候公約締約方公布最新清冊。臺灣雖非締約方,仍持續每年依循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國家溫室氣體清冊指南」及巴黎協定「增強透明度架構(ETF)」規範編撰發布清冊報告。我國清冊數據,歷年來亦持續獲德國波茲坦氣候衝擊研究所(PIK)等國際機構納入。

▲我國溫室氣體排放趨勢。

本次清冊數據在「排放減量」與「經濟結構轉型」上,呈現出三大具體實績:

一、臺灣減碳趨勢優於全球平均:環境部表示,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報告,2024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仍呈增加2.3%;相較之下,我國2024年總排放量及淨排放量均較前一年下降,其中總排放量年減1.76%、淨排放量年減1.92%,顯示近年減量措施已逐步發揮成效。

二、經濟成長與碳排放持續脫鉤:統計顯示,若以2005年為基準,2024年我國實質GDP於近20年間已成長93.13%,但二氧化碳排放密集度同期下降48.59%,顯示經濟成長與碳排放間之關聯性已逐步降低。另依全球碳計畫(GCP)《2025全球碳預算報告》分析,全球僅35個經濟體呈現經濟成長與碳排放脫鉤趨勢,臺灣亦列於其中,反映近年能源轉型、產業節能及低碳發展措施已逐步展現成效。

▲我國GDP成長與二氧化碳排放密集度趨勢。

三、清冊部門別首次皆低於基準年:全國溫室氣體排放逾九成來自「能源部門」(涵蓋能源、製造營造、運輸、住商及農林漁牧等燃料燃燒類別),其2024年排放量較2005年減少1.07%,為《溫管法》實施以來,首次低於基準年排放量。其中,製造業與營造業減幅最為顯著,顯示產業能源效率改善及能源轉型措施已逐步反映於排放結果。

環境部表示,今年清冊首次同步納入符合巴黎協定「增強透明度架構(ETF)」之共同報告表格(CRT)2005年及2024年排放量資料,逐步銜接國際溫室氣體資訊揭露架構,並持續精進我國排放統計作業。「2026年版排放清冊報告」、「共同報告表格(CRT)」同步公告布於「氣候資訊公開平臺」(網址:https://gov.tw/9EA),並提供視覺化查詢介面供各界下載使用。

環境部強調,完備的排放數據是我國落實氣候政策的基石;展望未來,我國已依循巴黎協定精神公布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 3.0),未來將持續深化中央與地方協力,穩健邁向國家淨零轉型目標。

 

資料/圖片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