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減碳就會被淘汰!企業如何將危機變成轉機?

國際減碳浪潮,對供應商機會與挑戰

所謂範疇三,是企業價值鏈內因供應商供貨、產品運送或使用等間接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隨著全球減碳壓力日益增加,範疇三的碳排放管理已成為企業實現淨零目標的關鍵。

以紡織業為例,紡織交易所(Textile Exchange)致力於推動紡織業永續發展的國際非營利組織—倡議紡織品牌不僅自身要減碳,還應需著眼於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和產品使用後的處理。

除了紡織業,電子業、建築業、化工業、汽車業…等眾多產業,都開始推動這股範疇三的減碳趨勢。對於供應鏈而言,這波浪潮可能會帶來新的機會與挑戰。

機會:與國際品牌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係、透過低碳轉型提高競爭力,以及藉由創新材料與技術開發增加附加價值。

挑戰:在於高昂的初期投入、碳揭露及減碳的知識門檻、人才缺少,以及在供應鏈中建立合作的難度。

台灣供應商合縱連橫,運用新思維面對浪潮

台灣作為全球供應鏈的重要角色,擁有大量中小型供應商,具備靈活應變的優勢。然而,面對範疇三的國際趨勢,台灣供應鏈也必須根據在地條件採取創新應對策略。例如,台灣有優秀的AI應用環境,有廠商在設計階段引入在地團隊的AI技術,減少75%以上的打樣成本,不僅節省費用,也能減少資源浪費,達到減碳的成。

另一個成功案例展現在協同合作上。以螺絲業為例,該產業是台灣首批面臨CBAM(碳邊境調整機制)挑戰的行業之一,但其中超過九成為中小企業。對單一家螺絲業者而言,執行碳盤查與減碳的成本高昂且負擔沉重,因此無數業者選擇上下游串聯,共同聘請一家減碳顧問公司,藉此分攤成本並逐步追趕國際趨勢。

此外,供應鏈的減碳策略不僅限於中上游的協同合作,與下游客戶端的合作也逐漸成為新模式。同時,也有上游大型企業成立供應鏈平台、召開供應商大會,而相對於以前只專注在利潤,現今更重要的是如何一同面對淨零減碳的趨勢。透過整合資源與資訊,為範疇三的減碳目標提供支持,實現整體的碳排放管理與效益提升。

業者心聲:現在才做已經來不及了!

然而,供應商是否必須立即投入減碳行動?對許多台灣供應商而言,減碳仍非首要任務,因為日常業務已被大量訂單佔據,難以抽出人力與資源來推動相關計畫。但是,當主要客戶調整經營策略時,供應商若無法快速跟進,便可能面臨被移出合作名單的風險。

範疇三管理將不僅是一項環保任務,更是一個全球市場競爭中的決勝點。唯有未雨綢繆、持續投入與敞開合作,才能在這場淨零賽局中,為台灣供應鏈創造新的永續價值與全球影響力。

台電2025首賣RE30低碳電

紓解供應鏈與出口廠商減碳壓力,台電今年將首度販售混合30%綠電的RE30低碳電力、共16.6億度,企業單一電號購買量上限為1億度,每度新台幣4.82元,購入可減少碳費支出,並取得綠電憑證滿足國際客戶要求。

因應淨零浪潮,台電擬將電力依照碳排高低分成民生電力、產業電力、RE30低碳電力等3種類型,規劃細節近期出爐。

台電自建案場綠電一年約46億度,包含光電、離岸風電、小水力,台電今年預計拿出5億度綠電,混合出16.6億度的RE30低碳電力,並將逐年提升販售量,2027年規劃釋出100億RE30低碳電,協助供應鏈達成2030年階段性綠電目標。

根據台電規劃,RE30低碳電定價每度4.88元,其中,綠電占3成,是以小額綠電去年平均成交價格6元加上轉供匹配費用計算而成,每度6.3元;灰電占7成,價格為產業平均電價4.27元。

為鼓勵企業及早減碳,台電提供早鳥方案,若今年購買,綠電可用6.1元計價,因此實際RE30價格將略降至4.82元。

考量特高壓用戶年平均用電量約1億度,台電也設定企業單一電號購買量上限為1億度,另為控制匹配成本,購買量下限為100萬度。

經台電試算,雖然RE30價格略高於產業平均電價4.27元,但碳費可以減少、約打7折,且排碳係數降至0.337,優於鄰近日韓等競爭對手,又能取得30%綠電憑證,可協助有RE要求或外銷歐洲面臨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壓力的出口業者維持國際競爭力。

 

永續經濟活動指引第2版出爐

金管會助企業規劃綠色轉型,日前公告第2版「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及「轉型計畫建議涵蓋事項」。新版指引首度納入農林業,涵蓋半導體、面板、農林業、金融保險業等5大產業29項,以鼓勵方式推動企業減碳,引導金融業資金流入。

永續經濟活動擴大5產業29項,首次納入農林業

面對2050淨零轉型,金管會於2022年底與經濟部、交通部及內政部合作發布首版指引,針對金融業投融資最多的產業,包括製造業、建築與不動產業、運輸與倉儲業,提供16項一般經濟活動及13項支持型經濟活動的永續認定標準。

最新於2024年底推出的第2版指引,適用經濟活動從第1版的3個產業共16項,擴增至5個產業共29項一般經濟活動,新增經濟活動項目包括:

  • 部分製造業(紡織、造紙、化學、鋼鐵、半導體、面板、電腦及其週邊設備等7項經濟活動)
  • 廢棄物清理及資源回收業(廢棄物清除、廢棄物處理、廢棄物再利用等3項經濟活動)
  • 農林業(農作物生產、農林剩餘資源再利用、林業經營與生產等3項經濟活動)

金管會創新處處長胡則華表示,第1版並無涵蓋太多產業,僅占金融機構授信餘額約28.4%,第2版產業跟經濟活動占比提高到64.3%。

其中永續經濟活動認定也包括支持型經濟活動,包括再生能源、氫能、能源技術服務(ESCO)、碳捕捉與封存等14項有助於減碳與永續發展的活動,並增列國內外相關參考標準。

將以3項條件衡量企業的經濟活動是否符合永續,若有任一項條件不符合,但企業已制定轉型計畫,則稱為「轉型中」,如企業尚無具體計畫或時程進行轉型,則稱為「不符合」。(圖片來源:金管會)

衡量企業的經濟活動是否符合永續有3項條件,若有任1項條件不符合,但企業已制定轉型計畫,則稱為「轉型中」,如企業尚無具體計畫或時程進行轉型,則稱為「不符合」。(圖片來源:金管會)

此次指引也開始要求金融業揭露永續占比。胡則華表示,指引納入了融資、投資、資產管理跟保險的永續占比計算方式,金融業可追蹤或揭露對符合指引企業的支持度,並鼓勵揭露永續占比在永續報告書跟年報中,讓金融業了解如何支持綠色企業,為了增加誘因,將與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討論提供其他獎勵機制,並納入永續評鑒指標。

助企業減少溝通成本,金管會提轉型計畫建議

為了解企業是否永續、哪些標準可以歸類在綠色產業,以及能源轉型要到什麼程度才會讓金融業認可?金管會已訂定介於均標跟高標的標準,作為判定企業達成綠色或永續的參考。

為協助企業制定全面性的參考轉型計劃,金管會也推出「轉型計畫建議涵蓋事項」,企業可參考項目及範本,節省與金融業的相互溝通與議合成本。不過企業仍得依實務需要或資金提供者要求,再調整轉型計畫內容,但主要需要依據5大項目:

  1. 適用及符合永續情形:辨識經濟活動的永續程度,分為符合、轉型中、不符合、不適用階段

  2. 願景:提出淨零目標、經濟活動讓永續程度達到「符合」

  3. 執行策略及行動規劃:計畫假設、業務營運、財務計畫、議合與溝通

  4. 指標與目標:策略、減碳、其他環境與社會相關指標與目標

  5. 治理:負責核定、監督及執行的單位及程序

 

歐盟CSRD永續新規

歐盟在2023年1月正式推出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影響全球約5萬家公司。首批受規範的企業將於2025年開始申報,而在歐盟擁有符合CSRD規範子公司的台灣企業,則需按照規定揭露相關永續資訊。

歐盟CSRD永續新規2025年啟動首批申報!

為了敦促企業掌握永續議題對社會和環境的影響,並將永續績效與企業的財務表現緊密結合,歐盟於2023年1月正式實施《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

總計有5萬家企業受到影響,包含歐盟上市公司、大型非上市歐盟公司、在歐盟具有重大業務的非歐盟公司(包含達成特定門檻的台灣公司),而受規範的企業必須採用雙重重大性原則鑑別重大的永續影響、風險和機會,於2025年起揭露並申報永續資訊。

哪些公司會受到規範?

 

1.在歐盟監管市場上市的公司:所有在歐盟監管市場上市的公司(微型企業除外)均受CSRD規範影響。

 

2. 大型非上市歐盟公司:包括總部位於歐盟以外的歐盟子公司,只要過去兩年內符合以下條件中任兩項,即屬大型企業:平均員工人數超過250人、淨營業額超過5000萬歐元或總資產額超過2500萬歐元。

 

3. 在歐盟具有重大業務的非歐盟公司:若企業在過去兩年內於歐盟區的每年淨營業額超過1.5億歐元(約新台幣51億元),並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例如在歐盟有上市或非上市大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年度淨營業額超過4000萬歐元(約新台幣13.62億元),也需遵守CSRD規範。

CSRD報告揭露要求 將帶動企業全面檢視ESG績效表現

CSRD要求企業揭露自身營運及上游、下游價值鏈的永續發展情形,並需要以《歐洲永續發展報導準則》(The 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為基礎詳細地揭露永續績效,涵蓋資訊及議題面向將比現行永續報告書的內容更為多元且廣泛。

對於目前已有在永續報告書揭露的永續主題,例如:自身勞動力、商業行為、氣候變遷等,具有高度信心能符合ESRS的揭露指標要求;

但對於其他不常接觸或較新興的永續議題,例如:價值鏈中的勞動力、生物多樣性、受影響的社區、資源使用與循環經濟等議題則較沒把握。

根據PwC調查,受訪者對於較少接觸或新興的永續議題信心不足。其中,只有62%的受訪者對於生物多樣性相關揭露表示有信心,水與海洋資源為66%,而受影響的社區則為70%。圖片來源:PwC《2024全球CSRD調查》

CSRD亦對企業的營運有助益,包含提升永續發展績效(51%)、增進利害關係人參與(49%)、降低風險(48%)等,更有近三分之一的受訪企業認為CSRD有助於企業的營收成長或降低成本。

CSRD重視揭露資訊質與量 並加速企業將永續與財務績效連結

為使永續資訊揭露能與財務資訊連結,CSRD要求企業採用雙重重大性(Double Materiality)原則鑑別重大的永續影響、風險和機會,揭露企業永續行動對於環境和社會的衝擊外,也應考量各永續議題對於企業的財務影響。

但截至目前,雙重重大性尚未有一致的方法學和標準,評估門檻的設計在某種程度上也較為主觀,仍有待後續觀察是否有更佳的實務案例可供企業參考。

此外,CSRD亦規範揭露之永續資訊需經過第三方確信,並且要求從有限確信,逐步邁向與財報查核嚴謹程度相同的合理確信。80%受訪者表示已委任確信服務,且多數是委由原財報查核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CSRD報告確信。

在確信的要求下,企業須更謹慎確保揭露資訊、數據的完整性與正確性,亦將促使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等治理單位對CSRD報告內容負起監督責任。

三大關鍵行動 順利接軌CSRD揭露要求

 

提出三大關鍵行動,協助企業順利接軌CSRD,並將永續議題更緊密地與日常營運策略結合。

 

1. 進行差異分析:

編制CSRD報告的第一步,建議企業可以先從了解報導要求、揭露範圍與差異分析做起,已依循GRI指標編制過永續報告書的企業,可以利用GRI指標與ESRS指標對照表,先初步掌握揭露指標內容的差異,以利後續建立更完整及順暢的資訊蒐集流程。

 

2. 建立更有效率的資料蒐集流程與系統:

現行永續資訊的蒐集與揭露大多仰賴人工作業,較少使用專業的數位工具或資訊系統,建議企業可評估導入合適的永續資訊管理解決方案或碳排放計算工具,除了可以提升資訊蒐集的效率,也能避免人工作業產生的錯誤,嚴謹的資訊蒐集流程與數據品質才能因應第三方確信的要求。

 

3. Top-down與Bottom-up全員參與:

永續資訊揭露需要跨部門合作,建議除了永續單位外,也應納入財務、業務、資訊等單位。另外,高階主管的參與和支持、提供更宏觀的決策與專業經驗,也是能讓推動過程更順利的關鍵。

2025淨零展望

碳定價時代即將來臨,台灣將於2025年起開徵碳費,進而推動碳權與綠電市場發展。儘管企業減碳已成為不可逆的趨勢,市場目前因供應不足與需求尚未完全釋放而陷入僵局。

國內碳權市場挑戰——來自市場機制、交易限制

碳市場研究員從市場僵固性的角度剖析台灣碳權市場的挑戰,分別來自市場機制、國際接軌、交易限制以及市場參與環境四大面向。台灣碳權市場目前面臨供應有限、需求未完全釋放的困境,市場流動性不足導致國內價格居高不下;另一個問題在交易限制,國內碳權的交易限制與監管框架雖在一定程度上保護參與者,但也墊高中小企業的進入門檻,削弱市場活躍度。

2025年碳市場關注焦點。第一,僵固性問題仍待解套,短期內需求低迷現象將延續,長期下來將透過供需調整與價格穩定機制提升市場效率。第二,國內碳權對接國際標準,進一步拓展海外市場的需求。

綠電市場研究員則聚焦台灣綠電市場的僵固性挑戰,包含供應不確定性、供應分配不均及價格下限僵固,並探討其未來發展。受限於土地資源及供應分配不均,台灣綠電市場供應不足,且自由市場綠電占比增長緩慢。

2025年的太陽能及風能裝置目標延後至2026年,顯示現行市場難以應付未來5年的增長需求。可參考英國及德國經驗,如差價合約(CfD)及再生能源義務(RO)等機制,藉此提高市場效率並穩定供應價格。

由於目前制度並未要求台電在電費帳單中揭示綠電的配比,民眾和企業無法知道自己實際使用的綠電比例,也無法證明電網中10%的綠電使用。

展望2025自願性碳市場、綠電3成目標

展望2025年,專家們也對國內綠電與碳市場未來趨勢提出4項建議:

 

1. 政府可撥出部分碳費成立「碳權國家隊」,進行國對國或企業對企業的碳權開發與合作,或設立碳權交易監管單位,確保交易透明化,避免詐騙集團藉機牟利。

 

2. 台灣的碳定價制度還處在青少年成長的階段,仍需要政府扶植與適度法規限制。目前台灣自願碳市場已啟動國內外交易,並因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9)通過新規而獲得參與國際碳市場的機會,供給面已經上軌道,接下來觀察的重點在於需求面的增長。

 

3. 由於總統賴清德已提出啟動「二次能源轉型」,台灣在2030年須達到綠電占比30%的目標,他認為,過去能源轉型缺乏系統性的規劃,接下來可善加利用「光電用地白皮書」推動政策,以及針對能源轉型2.0,在地熱發展上能有完善的環評制度,降低後續場址開發所面臨的阻力。

 

4. 土地取得是台灣再生能源發展主要挑戰,過去政府往往先訂定政策目標,再回過頭取地;未來可參考國外,預先選址做環評,再招標引入廠商,不僅能夠提高效率,也符合程序正義。

歐盟統一Type-C充電規格!

歐盟議會宣布,將要求歐盟所有新款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和相機的充電接頭統一採用Type C規格,預計此舉可每年減少超過1千公噸的電子廢棄物。

歐盟電子產品將統一採用Type-C接口

歐盟統一充電規格新制正式上路,歐盟議會(European Commission)表示,「從今天開始,所有在歐盟境內銷售的新手機、平板電腦、數位相機、耳機、喇叭、鍵盤和許多其他電子產品,都必須配備USB Type-C充電接頭。」

歐盟議會寫到,「這代表更好的充電技術、減少電子垃圾,還有再也不用為找不到合適的充電器煩惱了!」

這項《無線電設備指令》(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RED)的修正案最早在2022年通過,並給予廠商約兩年的緩衝時間。根據歐盟統計,過去十年來,手機充電器規格已從30種減少到3種(Lightning、Micro USB、USB Type-C)。然而,為了進一步減少電子廢棄物,歐盟決定立法統一規格。

此政策預估能減少歐盟每年超過1千公噸的電子廢棄物和約200公斤碳排放。「透過消除不必要的充電器購買,」歐盟民眾每年將可因此省下至少2億歐元(約新台幣68.43億元)的支出。

根據聯合國《2022電子全球電子廢物監測報告》統計,2019年全球電子垃圾產量達到5360萬噸,較五年前增加超過兩成,而其中僅有17.4%進入回收系統。若不採取有效改善措施,預計到2050年電子垃圾產量將突破1億噸。

台灣2030減碳目標最高30%!碳盤查範圍擴大

環境部舉行記者會,公布我國2030年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將較基準年2005年減排26%至30%,相比2022年國發會提出的國家自訂貢獻(NDC)目標最高25%提升5個百分點。

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環境部需每5年制定一期的階段管制目標,2026年至2030年的第三期目標須於今年底前完成。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此次設定的2030年減碳目標,較基準年2005年減少28%加減2個百分點,並在亞洲區域中僅次於日本的41%。

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碳盤查範圍擴大

目前,國內碳盤查對象為年排放量達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大戶,涵蓋國內總排放量的約54%。未來,環境部計畫擴大碳盤查登錄範圍,新增製造業、高耗電需求的百貨、量販、倉儲業,電信、交通(軌道)業、大型醫院及大專院校等,預計增加約500家企業納入盤查。

 

《財劃法》帶來之衝擊

立院20日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草案,未來中央須多釋出3753億給各縣市。經濟部召開記者會,說明經濟部若按比例刪預算,恐減少近300億元經費,將衝擊水利、科技研發、中小企業低碳轉型跟深度節能ESCO補助。

財劃法是什麼?

民眾繳納的國稅跟地方稅收,是中央與地方施政的財務來源,這塊財源大餅要怎麼組成跟劃分,便是「財劃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的關鍵,先垂直分配決定中央與地方可用多少,接著劃分地方政府如何水平分配。

25年未能完成修法的財劃法則在12月20日三讀通過,原先中央分配給地方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為4676億元,修法後增加3753億元,增加80.3%至8429億元。但多個地方政府獲配財源可能將超過支出所需,修法內容也並未通盤考量事權劃分,在程序上,中央與地方政府分配仍有爭議。

財劃法對於經濟部的影響?

依照目前的財劃法修正案試算,中央歲入減少逾3700億元,經濟部指出,扣除法定義務支出後,其他的支出將受到中央資源減少的影響,約28.47%預算受影響,減少297億元。

新法將衝擊經濟部在民生經濟的公共建設計畫、科技研發,民生福祉跟台灣產業相關發展都會因為中央財源減少受衝擊或延宕,影響包括跨縣市的水利災防、創新科技研發、中小企業低碳轉型、深度節能ESCO等。

科技研發

經濟部產業技術司長邱求慧說明,在科技預算中有兩大項目,針對沒有研發能量的中小企業,藉由補助給法人幫助研發、技術移轉、申請轉型;針對有研發能量廠商,則能提供部分經費補助降低風險。他坦言,科技研發具有延續性,受到財劃法影響,科技研發跟進展勢必會受到影響。

外商都已規劃3到5年長期佈局,美光、AMD、輝達、科林、新思、艾司摩爾等已和經濟部簽行政契約的外商均受影響,將影響台灣的國際聲譽。

中小企業低碳轉型

中小企業是台灣重要經濟基石,全台有超過167萬家中小企業,中企署長李冠志表示,原先2025年將啟動4年期中小微多元振興發展計劃,跨部會撥出116億元預算,新財劃法將衝擊中小企業低碳轉型跟ESCO深度節能計劃。

新財劃法將衝擊傳統產業低碳升級輔導轉型工作,其中節能設備汰換、輔導產業碳盤查都會放慢,影響產業減碳工作目標、各行各業的永續發展,最後衝擊企業在國際接單。

財劃法會影響哪些能源相關預算?

《財劃法》修法後,經濟部預算將會減少297億元。

  • 公共建設計畫預計減少109億元:影響民生供水、防災、經濟與能源。

  • 科研計畫預計減少116億元:影響科技創新、跨領域資安、半導體、太空、運動科技跟6G規劃。

  • 一般支出減少76億元:石油、能源基金,影響深度節能ESCO及家用熱水器、電冰箱節能電器汰舊換新。

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是什麼?

隨著越來越多國家要求企業提交永續報告書,歐盟於2023年實施的「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成為全球企業關注的法規。帶你了解CSRD的定義、受規範的公司類型,並比較CSRD與ESRS、CS3D的差別,以及台灣企業該如何應對這項法規變革,落實永續轉型。

什麼是CSRD?

「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CSRD)是歐盟於2023年1月正式實施的新法規,這項指令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依照《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披露其在環境、社會與治理(ESG)方面的表現,並取代先前的「非財務報告指令」(NFRD)。

CSRD要求大多數大型企業定期發布永續報告,並統一披露標準,內容涵蓋環境影響管理、社會責任履行及治理結構等,目的是加強企業社會責任,並促使企業將永續發展納入核心業務策略。透過透明的數據和目標披露,企業能讓投資者、消費者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更清楚了解其永續表現。

哪些類型公司會受到規範?

CSRD規範影響超過5萬家歐洲企業、1萬家國際企業,數量較先前受NFRD規範的1萬多間企業明顯增加。國際企業當中又以美國企業占比達30%最多,其次是加拿大和英國。具體來說,受CSRD影響的公司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 在歐盟監管市場上市的公司

所有在歐盟市場上市,且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司,都必須遵守CSRD:

  • 淨營收超過4,000萬歐元
  • 總資產至少2,000萬歐元
  • 員工人數超過250人

不過,上市微型企業(員工少於10人,或淨營業額少於2,000萬歐元)除外。

2. 大型非上市歐盟公司(包括總部位在歐盟外的歐盟子公司)

大型非上市歐盟公司的定義,指的是過去2年需滿足以下2個條件之一的企業:

  • 平均員工數超過250人
  • 淨營收超過5,000萬歐元
  • 總資產額大於2,500萬歐元

3. 在歐盟具有重大業務的非歐盟公司(第三國企業)

重大業務的定義為過去2年內,在歐盟銷售的每年淨營業額均超過1.5億歐元,且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 在歐盟擁有上市子公司或非上市大型子公司
  • 在歐盟的分公司淨營業額超過4,000萬歐元

CSRD有哪些規範?

根據CSRD規定,符合條件的公司必須在報告說明《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所定義的永續影響、機會和風險。這些標準由歐洲財務報告諮詢小組(EFRAG)制定,並分為跨領域一般準則(2項),以及環境(5項)、社會(4項)和治理(2項)等主題準則。

跨領域一般準則

  • ESRS 1:一般原則(General principles)
  • ESRS 2:一般、策略、治理、重大性評估揭露要求(General, strategy, governance and materiality assessment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主題準則:環境

  • ESRS E1:氣候變遷(Climate change)
  • ESRS E2:污染(Pollution)
  • ESRS E3:水和海洋資源(Water and marine resources)
  • ESRS E4: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Biodiversity and ecosystems)
  • ESRS E5:資源再利用和循環經濟(Resource use and circular economy)

主題準則:社會

  • ESRS S1:自有勞動力(Own workforce)
  • ESRS S2:價值鏈中的員工(Workers in the value chain)
  • ESRS S3:社區影響(Affected communities)
  • ESRS S4:消費者和終端使用者(Consumers and end-users)

主題準則:治理

  • ESRS G1:治理、風險管理和內部監控(Governance, risk management and internal control)
  • ESRS G2:商業行為(Business conduct)

此外,CSRD也規範企業的永續報告必須進行第三方驗證,並將「雙重重大性」(Double materiality)原則列為企業永續資訊揭露的重點。

雙重重大性包括「影響力重大性」(Impact materiality),即公司供應鏈和價值鏈對外部環境的長短期影響;以及「財務重大性」(Financial materiality),即永續議題對公司財務表現可能帶來的重大風險或機會。

ESRS規定永續資訊須具備一定的揭露品質,符合代表性、相關性、可驗證性、可理解姓、可比較性等要求。(圖片來源:資策會)

會影響台灣企業嗎?要如何因應?

台灣企業會受到CSRD(企業永續報告指令)影響,主要體現在2個方面:一是與歐盟有業務往來的企業,二是擁有歐盟子公司的企業。

  1. 歐盟子公司影響:如果台灣企業擁有在歐盟的子公司,這些子公司將需遵守CSRD規定,根據ESRS編制並提交永續報告。報告必須反映企業的環境、社會與治理(ESG)表現,並經第三方審核。

  2. 歐盟業務往來影響:台灣企業若在歐盟有重大業務,將須按照CSRD要求,在集團永續報告中揭露與其運營及供應鏈相關的環境及社會影響,並採取適當的識別和監控措施,確保符合歐盟客戶的要求。

台灣企業若是與歐盟有業務往來,或擁有歐盟子公司的企業,都會受到CSRD規範影響。

台灣企業若是與歐盟有業務往來,或擁有歐盟子公司的企業,都會受到CSRD規範影響。(圖片來源:Pixabay

至於台灣企業該如何因應?資誠永續發展服務公司董事長李宜樺就建議,受到影響的企業可以朝3個方向提早因應:

1. 掌握雙重重大性原則並調整主題鑑別方式

不同於GRI(永續性報導準則)和IFRS(永續揭露準則)的重大性定義,ESRS要求企業根據雙重重大性原則披露永續議題。在編制ESRS準則的永續報告書時,企業必須採用此原則來鑑別重大主題,並確保符合披露要求。

2. 分析揭露資訊缺口並補強內容

相比目前普遍參考的GRI準則,CSRD和ESRS對於揭露要求更為詳盡,尤其在特定議題上,例如在「E1-氣候變遷」主題中,除了溫室氣體排放量外,還需揭露內部碳定價等數據。因此,企業應進行缺口分析,逐步建立資訊蒐集和揭露機制。

3. 加強內部監管流程,提升資訊品質

企業應將永續報告編制納入日常營運監管中,完善ESG資料蒐集流程,並透過數位工具確保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定期檢視內控制度,並透過第三方確信,提升永續資訊的可靠性。

CSRD的實施將影響全球企業,尤其是與歐盟有業務往來的公司。台灣企業需要密切關注這些規範要求,積極強化永續報告編制及披露機制,並逐步補齊資訊缺口。若想知道更多企業可能面臨的永續法規挑戰,歡迎諮詢卓洋永續,每週獲得全球綠色轉型新知。

RE100台灣2024報告

RE100台灣2024報告指出,調查會員在台灣採購再生電力時面臨兩大不足,即再生能源不足,以及成本競爭力不足,報告聚焦於取消國產化規定的重要性,支持台灣政府調整國產化政策承諾,認為此舉有助於吸引更多國際投資並提升市場靈活性。

台灣綠電力供應量不足、價格缺乏競爭力

RE100是指百分百再生能源,由氣候組織與碳揭露計畫共同組成,加入會員的企業須公開承諾2050年前採用100%綠電。

根據RE100台灣2024報告,RE100作為推動全球淨零電網的領航計畫,目前已有超過120家外商及本土企業在台成為會員,承諾最遲於2050年達成 100%使用再生電力的目標。然而,隨著目標年限逐漸逼近,台灣市場的再生能源供應與價格挑戰愈發顯著。

會員企業反映,在台灣採購再生電力時,主要面臨兩大問題:再生能源不足、成本競爭力不足。再生能源需求快速增長,但現有基礎設施與供應能力無法完全滿足企業需求;且台灣再生電力價格相較於其他地區及化石燃料電力價格居於劣勢,成為採購時重要的考量因素。

開發成本的上升也使台灣的躉購費率(FIT)居高不下,進一步抬高了再生能源的整體價格。李承歡建議,台灣應逐步淘汰躉購費率制度,並期望政府能制定完善的配套措施,推動綠電朝公開市場及充分競爭的方向發展。

 

RE100:取消國產化規定,有助吸引外資

 

RE100支持台灣政府因應歐盟關切而進行政策調整的承諾,認為此舉將有助於吸引更多國際投資並提升市場靈活性。

此外,報告分析市場中新創的採購模式,包括綠電憑證(TREC)、長期購電協議(PPA)及電力零售選擇,並根據「3A 原則」(可負擔性、易取得性及外加性)評估其對企業的價值與挑戰。

 

若要實現2040年全球淨零電網及台灣2050年的再生能源目標,政策創新與市場合作至關重要。RE100報告書建議政府,擴大基礎建設投資,加快逼風電與太陽光設施建設,以及透過政策改革,吸引國內外資本投入,同時,激勵企業採用符合3A原則的綠電購買方案,促進市場流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