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P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是什麼?

CDP全名為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是由英國前首相布萊爾(Tony Blair)於2000年發起,從要求企業公開對氣候的衝擊開始,逐步擴大揭露的領域及對象,目前主要數據集中在氣候、水、森林及塑膠(含生物多樣性)等4大領域,揭露對象從企業延伸至城市及國家。

CDP透過問卷方式揭露並評比受測對象的表現,藉此作為投資者等利害關係人在決策及行動上的參考依據。根據官方網站2023年超過2.3萬家企業向CDP揭露資訊,企業市值占全球的3分之2,牽涉的投資金額高達142兆美元(約新台幣4.5兆元),另外總計有1,100個城市及國家參與。

企業參與碳揭露計畫的好處?

根據CDP的調查,7成企業認為該調查計畫有助於了解自身對環境的衝擊 ,以及進行影響力管理,此外也列出5大好處:

  1. 保護及提高企業聲譽:針對大眾日趨重視的透明度建立信任感,以及針對環境議題做出回應
  2. 提升競爭優勢:有助於在股票市場、資金挹注、標案競爭上取得領先優勢
  3. 目標設定及追蹤:透過國際認證的永續發展分數及回饋,了解自身氣候行動表現並與同業進行比較
  4. 發現風險及機會:辨別可能被忽略的新興環境風險及機會,並提供擬定策略所需的資訊
  5. 領先於監管:隨著各國逐漸強制企業揭露相關訊息,透過CDP同時滿足不同地區的監管規定

CDP的問卷類型?

CDP於今年新增以中小企業(SME Corporate Questionnaire)為主的問卷形式,提供相較於完整版更簡單的內容,同時強化操作指導,以減輕中小企業的負擔,目前題目聚焦氣候變遷,未來將納入森林與水安全兩大領域,另外也將針對個別產業調整問題內容。

而完整版調查問卷(Full Corporate Questionnaire)在2024年推出多重環境議題形式(multi-environmental issue format)的問卷,將過去氣候變遷、森林與水安全的三份問卷合併為一份,也將生物多樣性、塑膠議題一同整併至問卷中,藉此減少填表企業重複回答的麻煩。但分數仍依照3個領域分開評量,目前暫時還不會將生物多樣性、塑膠議題納入評分。

CDP的評分等級與標準?

CDP從2010年開始對企業進行評分,主要為邀請制,目前的問卷內容著重在行動,也就是在訊息揭露後採取的策略及改變,並透過不斷修正方法學確保問題的重要性及適用性。一般來說,要取得評級A或B,企業必須證明了解自身對環境、森林砍伐、水安全的衝擊,並根據《巴黎協定》中,控制全球升溫在1.5度C以內的原則下採取適當措施。

問卷設計依各領域的環境議題進行分類,而在領導力及管理級別的評分方面,將重要性進行分數加權,CDP將評級分成五個級別:

  • 領導力級別(A或A-):企業能與CDP合作推進環境治理方式,並在策略及行動中展示最佳實踐。
  • 管理級別(B或B-):企業能就自身對環境衝擊程度的了解,提供環境友善良好管理的證據。該級別除了檢視管理行動,也衡量是否朝領域領導者目標邁進。
  • 認識級別(C或C-):企業能就業務範圍與環境議題進行全面性評估,但不包含具體行動。
  • 披露級別(D或D-):企業能回覆問卷中的多數問題,細項分數依問題所需的資料及其重要性而定。
  • 未揭露(F):未能針對所有環境議題揭露訊息,但不一定代表企業真實的環境管理現況。

CDP對企業的影響?

台灣作為全球供應鏈重要的一員,愈來愈多企業受到邀請或主動參與CDP,統計2023年參與填覆的台灣業者共有841家,較2020年翻倍成長,其中有20家名列「領導力」的A級榜單,氣候問卷A級者有18家、水問卷有10家,而同時獲得雙A的有8家;填表企業的行業別則從電子製造擴大到傳統製造、金融服務等。

CDP被認為是氣候行動評比的指標,每年都會更新問卷及評分方法,加上不斷與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框架等其他國際標準對接,能有效幫助企業降低人力與時間成本,同時提升價值鏈上的氣候資訊透明度。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Deloitte)認為,利害關係人對於全面性氣候管理與績效揭露的重視,將對企業造成新壓力,並預估範疇三減排、自然與生物多樣性管理、土地利用、塑膠減量等將成為下階段關注的重點議題。

CDP作為國際指標性永續評比機制,之所以讓企業願意花時間、人力整理答覆,除了能幫助檢視各項永續行動的效果、協助企業進行氣候風險管理外,也希望成為判斷企業競爭力的參考依據。

國際再生能源憑證I-REC是什麼?

隨著環保意識的日益提升,越來越多人意識到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是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有效途徑。不論是政府、企業,甚至是個人,都逐漸參與到這一議題中。此外,國際間已有組織透過國際再生能源憑證(I-REC)來加速再生能源的推廣。接下來,我們將對I-REC進行簡單介紹。

「International REC, I-REC」是一種國際型再生能源憑證,由I-TRACK Foundation所發行,舊名為「I-REC Standard」(The International REC Standard Foundation,國際再生能源憑證標準基金會)。

目前,I-REC在全球60多個區域被承認並使用,其好處在於,它是一個被全球許多國際倡議組織(例如:CDP、RE100、ISO等)認可的國際型標準,具備高透明度、可追蹤性的特色且發行過程監管嚴格,企業購買該憑證後,不必擔心無法發揮效益或履行減碳義務。 

 

I-REC在全球60多個區域被承認、使用,並獲得全球許多國際倡議組織(例如:CDP、RE100、ISO等)認可。

除了現有的I-REC(E)系統外,I-TRACK Foundation又新增了3種產品代碼,「I-TRACK (G)」(天然氣)、「I-TRACK (HX)」(氫氣)、「I-TRACK (CDR)」(二氧化碳移除),目前總共有四種憑證項目。 

從企業角度來看,終端用戶在承諾使用綠電後,可以透過購買I-REC憑證來實現其公開的減碳目標,並滿足國際性的綠電使用要求(如RE100)。

在全球快速成長的背景下,國際再生能源標準組織的影響力日益增強,企業對多樣化再生能源種類和相關憑證的重視程度也逐漸提升。因此,未來企業需要積極掌握再生能源的知識和規範,了解綠電、再生能源憑證及購電合約,這些將是企業保持市場競爭力的關鍵要素。

COP29會議總結

COP29於亞塞拜然落幕,本屆大會聚焦氣候財務議題,推動多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協議,包括「新集體量化氣候財務目標」(NCQG)、清潔能源投資以及《巴黎協定》第6條的相關條款,對全球氣候行動具有深遠影響。

一、全球氣候財務新目標:2035年承諾每年3000億美元

本屆大會達成的全球氣候財務新目標備受矚目,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對於投入資金目標中間一度產生分歧。最終已開發國家承諾在2035年前,每年提供至少3000億美元支持開發中國家,較先前草案增加500億美元。此外,全球公私部門將於2035年前每年提供1.3兆美元氣候融資,幫助開發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展現大幅提升的氣候融資承諾。

二、碳市場新篇章:《巴黎協定》第6.4條通過!非會員國參與全球碳市場

通過條例包括第6.2條,建立國家間碳交易機制,規範碳信用交易的授權程序與登記系統運作,增強碳市場的透明度與可靠性;第6.4條,確立全球統一的碳信用市場機制,提供落後國家技術支持和資金流入,並允許非會員國參與全球碳市場,促進更廣泛的國際合作;第6.8條,完成非市場機制的談判,透過國際合作支持國家氣候計劃的實施,並推動永續發展目標的實現。

三、清潔能源投資突破2兆美元

COP29延續COP28承諾,聚焦化石燃料退出、三倍化可再生能源發展及提升氣候韌性。2024年全球清潔能源投資將首破2兆美元,為開發中國家帶來就業增長、經濟加速及更清潔能源。英國和巴西承諾在新一代NDCs中強化氣候行動。

多邊金融機構支持「10GW燈塔倡議」,計劃到2030年投資新興市場氫能項目,從100MW到1GW規模;逾50家航運業者承諾2030年前每年生產500萬噸綠氫。另有50多國簽署《減少有機廢棄物甲烷排放宣言》,涵蓋全球51%的相關排放量,推動甲烷減排目標。

四、COP29對台灣影響與啟示

作為全球半導體重鎮,台灣若希望保持競爭力,需加速再生能源應用、降低化石燃料依賴。吸引國際清潔能源投資將有助於本地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並透過多元化能源結構提升能源安全性,助力碳中和目標實現。

另外,COP29就《巴黎協定》第6條達成共識,確立國家間碳交易和集中式碳市場機制,為台灣參與全球碳市場提供參考框架。根據第6.4條,台灣可作為非會員國參與碳交易,活絡本地碳市場,為減排提供經濟支持並推進淨零排放。

COP29強調透明氣候報告的重要性,已有13個國家提交《雙年透明報告》(BTR)。台灣需建立完善的碳排放監測與報告系統,以增強國際信任,並融入全球氣候治理架構。 亞太地區在COP29中展現巨大的合作潛力,台灣應積極參與區域氣候行動,分享技術經驗並強化國際角色。

 

解析淨零、供應鏈管理、人權趨勢

PwC Taiwan表示,企業首要關注的永續議題,隨著時間經過而有所不同。管理階層必須持續辨識永續風險與機會,以適時滾動式調整企業的永續策略。以環境面議題為例,PwC發布的《2024淨零排放經濟指數報告》指出,若要將全球暖化限制在1.5°C,企業須以20倍的速度減碳,包括提高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至於社會面議題,隨著歐洲議會正式通過《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以出口貿易為主的臺灣,除了思考如何將減碳成效擴及至供應商外,人權盡職調查亦是關注的重點。此外,臺灣在2026年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後,企業如何溝通永續績效,避免漂綠而誤觸法網,則是治理面重要的議題。

(PwC研究指出若要將全球暖化限制在1.5°C,企業須以20倍的速度減碳。

根據 PwC《2024 淨零排放經濟指數報告》,2023年全球碳密集度僅減少 1.02%,降幅為十年來最低,因此,許多國家正加強對碳排放的監管力道,尤其是範疇三及產品碳足跡的揭露。此外,由於供應鏈碳排為企業總碳排放的主要來源,張嘉宏指出範疇三與產品碳足跡為下階段的重點,然而實際面大型集團,光在第一步碳盤查的過程,大量數據的彙整就已是一大挑戰。企業面臨減碳的壓力,他提出:建制度、先低碳、後零碳三步:
(1)建立碳管理制度,了解目前碳排放的情況並分析相關風險
(2)其次採取可大幅降低碳排的手段,例如,提升能源效率、設計綠色產品、使用替代與回收材料等方式
(3)最後,再透過各種碳中和的方式,減少剩餘的碳排放,進而達成淨零的目標

來自供應鏈的碳排放量(範疇三)是直接營運排放量(範疇一及二)的 26 倍。然而,僅一半企業評估了上游碳排放所帶來的財務風險。若企業可以減少範疇三的碳排放,約能節省136億美元的成本並促進減碳4,300萬噸,同時為財務及環境帶來效益,透過供應鏈的數據,更可以有效驅動更多供應商加入正向循環,建議企業可以透過管理階層的支持、員工培訓、供應商議合、提供財務誘因等方式,重塑綠色供應鏈。

從環境邁向人權 人權盡職調查日益重要

人權議題日益受到重視,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標準 ESRS中,就提出包含企業裡員工的工作條件、公平待遇與機會、勞動相關權益等;BSR 商務企業社會責任國際協會,也針對不同產業提出人權議題識別,例如:金融產業的客戶和員工隱私、貸款實踐中的歧視;資通訊行業裡面的加密技術、兒童權利、仇恨言論等問題。國際上也制定供應鏈盡職調查法規,要求企業評估其營運所帶來的人權風險。企業若不重視人權議題,可能使消費者有疑慮、投資人卻步,產品被海關扣留,或是不符合商業夥伴要求而無法往來,更嚴重可能導致相關法律責任。

舉例而言,涉及AI的產品或服務,從研發、製造到銷售,都需要重視個人資料保護;運用大量低階勞動力的製造業需要評估是否有強迫勞動的之重大風險。因此,建議企業採取以下流程,以完善人權盡職調查及人權影響評估:(1) 制定人權保護政策、(2) 識別企業人權議題、(3) 辨識、分析、評估人權風險、(4) 制定減緩與補救措施、(5)持續追蹤與公開揭露。

2024台灣CEO前瞻調查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發布《2024台灣CEO前瞻調查》顯示,為確保企業競爭力及穩健營運,超過六成的台灣CEO表示已將永續思維深植於經營決策中,並預期在三至五年內可見ESG投資回報。

隨著今年底台灣碳權交易平台正式啟動,以及2026年台灣資本市場即將迎來「永續元年」,永續發展已成為企業轉型的重要課題。報告指出,為達成企業成長目標,台灣CEO認為首要營運關注事項是「落實ESG計劃」

調查顯示,64%的台灣CEO表示已具備足夠能力與人才因應永續報告標準要求,較去年的22%大幅提升,且高於亞太區55%的平均水準。並且近9成的台灣CEO認同高階管理團隊中實現性別平等有助於達成營收成長目標,高於全球平均的79%。

然而據調查顯示,與全球範圍CEO主要認為供應鏈複雜性為主要難點不同,46%的台灣CEO對2030年減碳目標的信心程度較為保守,主要面臨三大挑戰:脫碳成本(36%)、供應鏈複雜性(22%),以及缺乏適當的技術解決方案(16%)。

減碳並非單一企業可獨立完成的任務,需要從碳盤查、揭露、減量到確信等環節,攜手供應鏈共同達成低碳轉型目標。另一方面,因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及國內碳費徵收上路,低碳轉型牽涉的財務成本也是企業需提早準備的課題。

分析積極推動ESG政策的原因,調查發現台灣有近8成的CEO表示,若未能滿足利害關係人期望,將可能面臨,讓競爭者取得優勢(46%)、高階主管續任問題(20%)、面對融資困難(12%)、客戶流失(8%)等風險。

隨著全球科技業大廠加強碳管理要求,淨零轉型已從單純的環保議題,演變為關乎產業競爭力的重要經濟課題。過往已有多起國際企業因ESG相關爭議,不僅可能引發嚴重公關危機,更可能導致市值大幅縮水或面臨信任危機,影響企業的永續經營發展。

中小企業將供應鏈永續規範化「煩」為簡,陪伴客戶永續轉型

面對客戶要求提供碳排放數據、水資源使用報告、營運的人權檢查和回收循環管理等資料,中小企業的日常被鋪天蓋地的永續規範給困擾著。客戶在供應鏈管理上所需的 ESG 資訊,也是呼應世界各地陸續頒布多項新的永續供應鏈政策,像是歐盟進口商因應《碳邊境調整機制》的規範,開始向出口台商要求產品碳足跡數據,我國相對應的碳管理法規和公司治理評鑑也急起直追,要求企業提升在供應鏈管理中的透明度。中小企業位處供應鏈的一環,該如何提前佈局和主動出擊,以面對客戶日益嚴格和複雜的 ESG 規範,將是一個重要的差異化競爭力來源。

與此同時,繁雜的不只是永續或 ESG 規範,還有時刻在變化的終端市場及消費者行為。根據全球研究,大約 60% 的消費者表示他們對氣候變遷的關注在過去兩年有所增加。消費者越來越希望了解購買的產品是在何處及如何生產的,並會用消費來鼓勵擁有透明供應鏈的企業,拒絕購買不符合標準的產品。此外,有越來越多投資人參考永續相關的績效評比,尋找具有永續價值的投資標的。面對多方利害關係人的要求,如何化繁為簡地提前佈局永續供應鏈,將會成為掌握商機和順利應對ESG風險的典範企業。

•  是否了解客戶的終端市場樣貌?

了解客戶的終端市場對供應商至關重要。例如,成衣廠需要知道消費者的喜好變化。根據商業周刊的報導,時尚品牌如艾琳費雪(Eileen Fisher)和 Patagonia 已經公開其供應鏈資訊,並採取措施改善勞工人權和環境影響,以回應消費者對產品來源和生產過程的關注。這些品牌的成功案例顯示,了解並適應消費者需求變化,可以幫助企業在市場中保持競爭力。

•  是否看過客戶揭露的永續資訊?

供應商應主動了解客戶揭露的永續資訊,以更好地協調和配合客戶的永續目標,提升合作關係的質量和深度。例如,艾琳費雪和 Patagonia 等品牌不僅公開供應鏈資訊,還參與了 Higg Index 社會與勞工模組等評估計畫,以改善工作條件和工資。在台灣,許多企業也積極參與國際永續聯盟或組織活動,並在供應鏈中推動特定議題,確保產品對人和環境友善。這些資訊為供應商提供了參考基準,從產品思維轉為服務,提供能夠達成企業永續目標和需求的解方。

•  是否有主動訪問客戶了解他們的永續難題,並與客戶分享已做好的準備?

完成上述兩個步驟後,供應商應主動訪問客戶,了解他們的永續難題,並分享自身企業作為解方的優勢。例如Patagonia 在供應鏈中推廣再生有機農業,並要求供應商支付外籍勞工零仲介費及公平貿易溢價,這些措施為供應商提供合作前的借鑒。若客戶尚未有明確規範,中小企業主可以通過主動蒐集和歸納同產業的永續策略資訊,與客戶溝通準備的方向和可能的解決方案。

根據上述趨勢解析與三個步驟,可以協助中小企業在面對全球各地新的永續供應鏈政策和消費者對永續性的需求時,達到主動出擊和提前佈局,並轉變為服務思維。通過了解客戶的終端市場、掌握客戶揭露的永續資訊,以及主動了解客戶的永續難題,提升商業與合作優勢!

SMR、核融合是什麼?

面對氣候變遷,大眾對再生能源寄與厚望,但發電量往往只能「看天吃飯」,因此具有低碳、供電穩定特性的核能備受各國青睞,特別整理核能發電技術優缺點與國內外新進展。

核能發電技術歷史悠久,1954年世界第一座民用核能電廠啟用,根據《2023世界核能產業現況報告》,截至2023年中期,全球共有407座反應爐在32國家運轉中,裝置容量達到365GW(百萬瓩),全球總發電占比約為9.2%。曾經有一段時間,核能因為核災事故沈寂多年,不過近年來在淨零、氣候變遷議題下,核能減碳的優勢又重新獲得眾人目光。

什麼是核能?

核能(nuclear power)是透過放射性燃料鈾235分裂過程所釋放的熱能,使水沸騰製造水蒸氣,驅動渦輪機產生動能。跟火力發電一樣都是用水蒸氣熱能,但發電過程不會產生二氧化碳與溫室氣體,也被視為是潔淨能源(Clean Energy)。

核能發電原理

現在常見的核能機組,主要是指核分裂技術(nuclear fission),運用物理學中的連鎖反應,以重原子核經中子撞擊後,會釋放出新的中子,再撞擊其他原子核,只要有足夠的原子核,分裂反應就能一直持續下去,並且釋出能源。補充燃料後可以連續運轉18個月,扣除歲修時間,平均全年產能利用率(容量因數)可達90%以上。

核能發電優缺點

在2050年淨零目標下,核能發電最大優勢在於所需燃料少、發電穩定、過程不會有任何的碳排放,有效降低國家與企業的電力排碳係數;加上發電量不會因為天氣、季節與日夜有所差異,提供電網穩定供電。

然而核能發電也因為其核廢料、核能安全與核武擴散風險等缺點備受社會檢視。核能反應伴隨著高輻射性的廢棄物,又分為低階、中階與高階,低放射線廢棄物如紙張、工具、服裝,中階如化學污泥、受污染反應爐部件;以及危險性最高、放射性可達萬年之久的高階核廢料(high level waste,HLW),如用後燃料棒(spent fuel)。

此外,核能的安全性始終令人憂心。1986年車諾比核災、2011年日本311大地震引發福島核災後,核能安全議題不斷被提起。除此之外,在俄烏戰爭中,核電廠更成為攻擊目標,歐洲最大核電廠——札波羅熱核電廠(Zaporizhzhia)多次陷入核災風險。

核能有哪些新技術

為了降低核能風險,已有許多科學家與民營企業正投入新一代核能研發,分為核分裂技術的「第四代核能反應」與「核融合技術」。

第四代核能技術(Gen IV)

科學家們在1938年發現核分裂,進而衍伸原子彈、核子反應爐應用。若以年代區分核能的發展,其中1950~1970 年為第一代電廠、1970年至今的現役核電廠則是第二代,2000 年後為再改良的則是第三代,目前科學家與核工業大廠們則正在研發第四代先進反應爐。

相較於前幾代,第四代核反應爐聲稱更永續、經濟與安全,處理更少的核廢料。其技術包括小型模組化核能反應爐(SMR) 、高溫氣冷反應爐(HTGR) 、氣冷式快反應爐(GFR)、鈉冷快中子反應爐(SFR)、鉛冷式快反應爐(LFR)液態氟化釷反應爐(FHR) 、熔鹽燃料反應爐(MSR)等。

小型模組化反應爐顧名思義,為傳統大型核電廠的縮小版本,容量不超過300MW(千瓩),有的甚至低於100MW,聲稱可以先在工廠組裝後再送到現場裝置,藉由大量生產、大量組裝,節省建廠時間跟成本,只是現在也面臨規模小、成本上升的挑戰。

核融合(nuclear fusion)

與此同時,現在也有許多國家以太陽的核融合反應為靈感,正研發核融合技術,希望能在地球上打造一顆「人造太陽」。

透過兩個較輕的原子核,在高溫高壓下結合形成一個較重的核和一個極輕的核,以原子核互相聚合作用產生巨大能量,但目前該技術尚未跨出實驗室。

ITER

ITER 是目前正在建設世界上最大的實驗性托卡馬克核融合反應爐。(圖片來源:ITER

台灣核能發電現況與政策規劃

在台灣的能源配比規劃中,現階段仍無核能身影。

目前台灣能源結構現況,2023年台灣發電組合為燃氣39.5%、燃煤42.2%、再生能源9.5%、核能6.3%、其他2.4%,預計2025年核電發電量將歸零。政府已設定2030年「綠電占比30%,燃煤占比20%,燃氣占比50%」,達成增加再生能源、天然氣,減少燃煤發電的減碳效果。

核三2號自今年10月21日起進行停機大修41天,核電發電暫時歸零。(圖片來源:台電)

核三2號自今年10月21日起進行停機大修41天,核電發電暫時歸零。(圖片來源:台電

依照《核管法》現行法令規定,核電廠執照有效期間為40年。如今台灣核一、核二廠已停機,核四廠未啟用,僅存的核三廠於2023年4月通過除役計畫,核三1號機已在7月27日執照屆期日停機,核電占比降至3%,核三2號機將於2025年5月17日除役。

若核電廠要延役,依照《核管法》得在5年前提出延役措施,時間上已來不及。因此依法核三2號機仍得在2025年5月退場除役,台灣核電發電量真正歸零。

目前政府對於新型核能計畫持開放態度,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先前重申有3前提,必須要有核安、核廢處理及社會共識。但目前台灣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欠缺法源依據,依台電計算,最快也要2055年才能完成高階最終處置場的建造與運轉試驗。

雖然核安、核廢料議題未有解答,但為了同時滿足淨零、穩定供電目標,各國政府都把核能視為減碳的選項之一,興起核能復興浪潮。

ESG大調查 台灣企業「已知少行」

國立政治大學發布2024台灣企業ESG調查,顯示各類企業對ESG的認知與關注程度高,但行動落實仍有差距。中小企業關注環境,大型企業重視社會,上市櫃公司則聚焦治理

分享中小企業、大型企業、上市櫃公司最新的ESG認知和執行的輪廓首次浮上檯面調查發現規模最大、受約束最多的上市櫃公司,最關注「治理」;至於規模其次、經營自主度相對高的大型企業,最關注「社會」,而台灣比例最多的中小企業最關注「環境」。

調查顯示在認知方面,受法規頒布與媒體報導影響,無論規模大小皆呈現高度關注,且對ESG、CSR、SDGs、DEI都有一定了解。其中,中小企業、大型企業、上市櫃公司,關注度依序為79%、95%、100%,而87%的企業至少關注一項永續作為。雖然企業都呈現高度關注,但動機各異,像中小企業主要是「為配合合作方與符合理念」;大型企業經營自主度較高,因此「符合理念」排第一;至於受法規納管的上市櫃公司,除必須配合資本市場要求外,但符合理念、但配合合作方占比亦不低。

另外,在重大性排序第一的氣候轉型風險中,中小企業擔心環保永續產品和服務的替代威脅者占比最高(26%),大型企業對產業減碳壓力(20%)最為有感,上市櫃公司則視氣候相關財務揭露(27%)為最攸關的氣候轉型風險。

進一步比對實踐作為與認知,三類企業共通點在於關注程度皆大於行動程度,當中又以「環境」較受關注。具體行動上,中小企業的ESG實踐以「社會」面向為主,大型企業在「治理」面向有進步空間,上市櫃公司受法規影響,較早啟動,由知而行的比例相對明顯。
三類企業對ESG關注與行動對照圖(圖片來源:政大商學院信義書院)

調查小組指出,危機即轉機,將ESG視為企業永續轉型的三軸座標,有賴企業主和高階主管正向理解後,提出適配該企業的對策,轉威脅為多元發展動能。三類企業依規模,切入點各不同,例如中小企業可從永續趨勢帶動的長短期技術革新、產品創新入手;大型企業若更重視公司治理、提升董事會辨認經營風險意識,以及增進利害關係人溝通,將有助強化永續經營體質;上市櫃公司進一步加強ESG與經營策略扣連,或能助攻營運績效表現。

 

 

 

COP29通過的《巴黎協定》第6.4條是什麼?

Q1:什麼是巴黎協定第6條?

《巴黎協定》第6條(Article 6)規定全球碳市場的原則,有助於各國攜手合作減排,可藉由資助他國減排計畫來抵銷自身碳排放,促成碳權買賣的碳市場。且透過市場機制相互合作,也可以把財政資源導引到最有效的區域和專案上,因此《巴黎協定》雖經歷了多次談判失敗,仍備受期待。

《巴黎協定》第6條也被認為是為開發中國家提供氣候融資的重要機制,雖然即將重返白宮的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已揚言讓美國再度退出《巴黎協定》,然而碳市場一旦啟動,即使川普退出《巴黎協定》,也可以繼續運作。

Q2:第6.2條、6.4條的市場機制有何區別?

第6條之下有許多細分條目,最廣為人知的就是第6.2條與6.4條。

其中6.2條提出國際可轉讓減緩成果(ITMO)概念,允許國家自行訂定雙邊、多邊碳交易協議條款,作為未來碳權交易額度,也可以兼顧「國家自定貢獻」(NDC)減排目標。聯合國表示,截至今年10月,共有56個國家達成91項相關協議。

COP29新通過的第6.4條,則是以建立全球碳權交易機制,為國家、公司創建一個由聯合國管理的中央系統,藉由交易碳權抵銷碳排放。

Q3:第6條對自願性碳市場的影響?

COP29揭幕首日就通過關鍵第6.4條文,在聯合國的監管之下,第6.4條將為全球自願性碳市場建立一套統一的標準與監督機制,有助於提升碳權品質與資訊透明度,提振市場信心。

隨著監管機制的逐步確立,將吸引更多國家與企業參與碳交易,得以擴大市場規模,並進一步帶動低碳技術的發展與減碳項目的投資,加速全球邁向低碳經濟轉型。然而,胡湘渝也點出,第6.4條目前仍有諸多相關執行細節尚待完善。

Q4:對於台灣的影響是什麼?

第6.4條下允許國家、企業乃至個人參與由聯合國監管的碳權交易機制,這為台灣開放了一條參與國際市場的管道,值得期待。

對台灣企業來說,若作為碳權需求端,透過參與碳交易市場,購買高品質的碳權來抵消自身排放量能夠加速達到減碳目標。若是開發商等碳權供給端,能藉此參與國際碳交易舞台,企業自身的減量成果將能用於滿足多國市場的碳權需求。

隨著更多企業參與碳交易市場,將能有效刺激低碳投資與技術升級,進一步加速企業低碳轉型。

亞太區企業溫室氣體範疇三管理

溫室氣體範疇三排放是指由企業營運活動上游和下游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涵蓋原料生產、運輸、產品使用階段、廢棄物處理、外部投資等,約占公司整體碳足跡的70%至90%。由於範疇三超出企業自身影響的範圍,除了獲取正確數據耗時且昂貴之外,如何分配足夠資源以驗證數據準確性、具備充分技能以管理不同廣度與深度的數據等,皆是企業目前面臨的重大挑戰。以下分析亞太區338家上市公司2022年至2023年的ESG報告,解析亞太區企業於範疇三之排放管理現況與最佳實務。

關注上游供應鏈排放數據揭露

338家亞太區企業中,62%企業將範疇三排放納入ESG報告,其中以日本與澳洲企業的占比最高。隨著香港交易所和澳洲證券交易所於2024年起逐步實施範疇三揭露標準,以及日本交易所集團、新加坡交易所集團、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亞洲交易所開始強制要求上市公司遵照IFRS S2永續揭露準則,企業將必須更積極回應範疇三相關的強制性和自願性揭露標準。

相較於下游排放數據,亞太區企業更關注於揭露上游供應鏈的排放數據。有40%以上受調查企業揭露上游排放項目,包含購買產品與服務(49%)、上游運輸與配送(48%)、員工差旅(49%)、能源相關活動排放(47%)、營運產生的廢棄物(42%)、員工通勤(42%)及資本財(40%);另一方面,只有約30%企業揭露下游排放數據,包含產品使用階段(34%)、下游運輸與配送(31%)及產品廢棄階段(31%)。這是由於涉及上游供應商時,企業的角色是客戶,所以控制力相對較強;但當涉及下游利害關係人時,企業在售出產品之後,對其產品的使用或加工方式影響有限,也因此較難掌握數據。

採用生命週期評估、結合數位科技

計算範疇三排放主要包含五種方法,分別是支出基礎法(Spend-based method)、活動基礎法(Activity-based method)、特定供應商法(Supplier-specific methods)、混合法(Hybrid method)、以及產品基礎法(Product-based method,或稱為生命週期評估法(Life cycle assessment, LCA))。在選擇計算方法時,企業除了考量數據類型與可取得性之外,也須考慮是否該產業已有標準方法、是否有充分資源滿足該方法的要求、範疇三盤查之目的與優先排序。由於目前沒有放諸四海皆準的做法,因此企業必須持續在準確性、可行性和資源限制之間尋找最佳平衡,進而逐步提高數據準確度。

善用合作夥伴關係

範疇三管理涉及面向既廣且深,實務上可見企業透過與其他組織合作獲得所需的專業知識與協助。本研究調查顯示,亞太區企業較傾向與非政府組織(40%)、產業協會(36%)及外部顧問(27%)合作,而與政府單位(14%)與大學及研究機構(11%)合作情況較少。合作對象與不同國家的發展脈絡息息相關,日本與中國企業更傾向與政府單位合作,南韓企業更願意與非政府組織建立夥伴關係,而澳洲企業則是高度信任外部顧問。

加強上下游價值鏈管理及生產流程創新

要達到去碳化,企業必須正視其商品和服務所帶來的影響。針對價值鏈下游,部分亞太區企業已透過調整物流網絡、或遷移製造地使得企業更接近主要客戶等,降低產品運輸與配送時的排放。除此之外,亞太區企業也偏好利用參與或舉辦活動的機會,與客戶直接溝通減碳規劃。

針對價值鏈上游,66%受調查企業表示,已要求供應商在成為合作夥伴前,必須符合一定程度的環境與社會要求,並有63%企業定期對供應商進行評估與稽核,反映出企業採購部門對ESG的重視度。然而,卻只有26%企業會優先選擇具有環境認證與標章的供應商,顯示創造誘因之行動仍稍顯不足。

為了降低自身產品和服務所產生的排放,已有51%的亞太區企業優先投資在產品設計與創新,其次為永續包裝(41%)和產品能源效率提升(21%)。其中又以日本與韓國企業面臨國內能資源稀缺與政府規範要求等因素,展現出更為積極的行動。

化挑戰為機會

隨著邁向2050淨零排放的路徑越來越明確,未來新興的範疇三揭露規範、利害關係人期待等,促使兼具「供應商」和「客戶」雙重角色的價值鏈中堅企業,必須加速管理範疇三排放。縱然具有挑戰性,但範疇三管理不僅為公司提供了數位化轉型的機會,拓展數據分析能力並輔助實質減量行動之外,也可助力推動企業深化合作夥伴關係,進而加深研究與創新解決方案的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