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SEC氣候揭露法案

此法案規定申報資訊包含氣候相關風險、企業風險管理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此類風險的監督及治理,並要求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財務報表中揭露極端天氣及自然災害事件對企業財務報表的影響。

此外,規模較大的企業被要求揭露溫室氣體範疇一及二的排放量資訊,並需進行外部第三方的確信。

氣候揭露法案雖然參考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TCFD)的概念,但在許多規範仍與目前已知其他法規(如CSRD)和框架(如ISSB所發布的永續揭露準則)不同,且在此法案中並無等同條款(equivalency provisions)。

除了直接受到這美國法規影響的公司,也建議台灣企業要關注這個法規對台灣證券主管機關未來政策法規的影響,以及美國客戶對台灣供應鏈企業的影響等。

美國SEC氣候相關揭露規定需揭露什麼?

一般規定

受規範的企業需揭露對其營運過程產生重大影響之氣候風險,相關定義及一般揭露資訊摘要如下:

  • 氣候相關風險:對企業的商業策略、營運結果或財務狀況已經或合理可能將產生重大影響的氣候風險,及該風險所產生的實際或潛在影響。
  • 重大性定義:同SEC申報資訊MD&A(Management’s Discussion and Analysis of Financial Condition and Results of Operations)重大性定義,意即同財務重大性。
  • 影響期程定義:分為短期(亦即未來12個月內)及長期(亦即未來12個月之後 )。
  • 需描述管理階層及董事會對氣候相關風險的評估及治理,且氣候風險評估程序是否整合到企業的風險管理流程中。
  • 企業如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且為達成該目標,已經或合理可能影響企業業務、營運結果或財務狀況,應揭露相關重大支出及財務估計及假設。

範疇一及二:最終法案針對溫室氣體資訊,僅要求部分企業強制揭露,說明如下:

  • 大型加速申報者(Large accelerated filers,LAFs)及加速申報者(Accelerated filers,AFs),需揭露範疇一及二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最終法案要求揭露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所使用的方法及決定組織邊界的方法。如該組織邊界與合併財務報表邊界有差異時,則需說明原因,此外允許僅揭露重大之範疇一或二排放資訊

  • 新興成長公司(Emerging growth companies,EGCs)、小型申報公司(Smaller reporting companies,SRCs)及非加速申報人則豁免揭露溫室氣體排放量。

範疇三:不強制企業揭露溫室氣體範疇三資訊。

確信要求:

  • 有限確信:大型加速申報者(LAFs)依規定於2027年首次申報2026年溫室氣體範疇一及二排放量;加速申報者(AFs)依規定於2029年首次申報2028年度溫室氣體範疇一及二排放量,並分別於資訊揭露後3年進行有限確信。
  • 合理確信:僅規範大型加速申報者(LAFs)於2034年申報2033年度資訊時,需進行合理確信。

財務報表揭露資訊規定

  • 極端天氣事件:因極端天氣或其他自然災害事件(例如颶⾵、⿓捲⾵、洪⽔、乾旱、野⽕、或海平⾯上升等)而影響財務報表:
  1. 如因上述事件導致資產負債表影響金額超過股東權益1%,則需揭露,惟影響金額小於美金500,000元,則無需揭露。
  2. 如因上述事件導致損益表影響金額超過稅前淨利(損)1%,則需揭露,惟影響金額小於美金100,000元,則無需揭露。
  • 碳抵換(carbon offsets)及再生能源憑證(RECs):如與碳抵換(carbon offsets)及再生能源憑證(RECs)相關的資本支出、費用及損失是企業達成氣候相關目標(如凈零承諾)計畫中的重大部分,應在財務報表中揭露等相關量化資訊。
  • 財務估計及假設:(1)極端天氣事件及其他自然災害事件,或(2)已揭露氣候相關目標或轉型計畫,是否對財務報表的估計和假設產生重大影響,以及如何產生影響。

    國際間各永續資訊揭露法規與框架

    為增加投資人信心,並強化企業面對氣候變遷及其他永續風險的韌性,各國政府紛紛制定永續揭露框架及強制申報資訊,且負責單位多由各國證券主管機關擔任,例如上海、深圳及北京證券交易所為強化永續發展揭露工作,分別於2024年2月發布新的上市公司持續監督指引並徵求意見稿,顯示國際趨勢已將永續資訊視為一般用途財務報表的一部份,依現況可分為三大法案/框架,彙整資訊如下:

    1. SEC《氣候相關揭露規定》(The Enhancement and Standardization of 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
    2. 歐盟《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CSRD)及《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ESRS):相關資訊可參閱資誠於2024年1月發行之資誠企業永續發展新訊「掌握歐盟CSRD新規定 提升歐盟市場競爭力」。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轄下之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ISSB):相關資訊可參閱資誠於2023年8月發行之資誠企業永續發展新訊「財務長永續長攜手救地球!ISSB永續揭露準則S1及S2」。

     

 

IFRS 永續揭露準則,範疇三統計困難怎麼辦?

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於 2023 年 6 月正式出版 2 大國際永續資訊揭露框架準則IFRS S1、S2。
其根基於「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 和 「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SASB) 既有架構發展,同時攜手「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等永續揭露標準框架單位合作,確保資訊揭露在符合資本市場與投資人的期待下,也能滿足不同利害關係人的需求。

目前各個領域永續揭露中的「財務」與「非財務」資訊定義與詮釋各有不同,更因此造成利害關係人一定程度的混亂。

然而,自「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TCFD)」發布以來,我們即能看見永續資訊管理與財務績效表現彼此之間有著緊密相連的相互影響關係,且能夠影響組織經營與決策,因此 ISSB 的永續揭露準則所要求揭露的永續資訊,應被視為財務資訊的一部分。

ISSB 主要聚焦於評估和報告對投資者決策過程具有直接影響的資訊,因此更加強調重大性(materiality)的層面。在 ISSB發布的框架下,永續性資訊的披露不僅是企業組織對外部環境的影響,更重要的是這些資訊如何影響企業財務表現和價值評估。透過此概念鼓勵企業集中關注對投資者最為重要的資訊,並將其視為決策過程的重要部分。

 

以三大面向來說明 IFRS S2 中,提供企業組織統計範疇三時可思考的三大主要面向:

 

重大性評估的靈活性

ISSB 原則允許企業組織根據自己的財務重大性評估決定是否揭露特定氣候相關資訊。因此,即便所有的揭露要求都必須經過財務重大性評估,但若企業組織認為某些資訊(包括範疇一、範疇三排放)從財務重大性角度而言非必要且重要,則企業組織可自行選擇不做報導揭露。

風險和機會的視角

財務重大性的評估不僅須從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影響(impact)進行審思,更重要的是從企業組織本身面臨之風險與機會的角度來評估。其中包括轉型風險(transition risk),即企業組織因應氣候變遷相關法規變化,以及市場趨勢轉變所面臨的潛在風險與機會。

 

分析範疇三排放的重要性

即使許多企業組織認為範疇三排放難以控制和計算,不過當這些排放量代表著企業組織源自於價值鏈上游(供應商)、下游(客戶)的重大管理風險時,我們仍鼓勵企業組織積極進行這方面的風險預測和分析,以提前了解並準備這些風險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保護企業組織各面向的長期經營價值。

2024年碳定價發展現狀與未來趨勢

根據世界銀行最新發布的《2024年碳定價發展現狀與未來趨勢》年度報告,去年全球碳定價收入達到創紀錄的1040億美元(約新台幣3.34兆),但稅費收益仍不足以達到《巴黎協定》的目標。

全球目前運行著75種碳定價機制,其中一半以上的收入被用於支持氣候和自然相關項目。碳定價是幫助各國減排的強有力工具之一,隨著碳定價工具的應用範圍擴大和適應性增強,以及與其他措施的協同作用,這些工具將發揮更大的作用。

這份報告的發布旨在幫助政策制定者了解相關知識,找到有效的減排措施,並認識到需要提高碳定價的覆蓋範圍和價格,以實現減排目標。儘管全球碳定價機制目前已覆蓋了24%的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但其中大多數的碳價仍然不夠高,只有不到1%符合或高於碳定價高級委員會認定的達成氣候目標所需的水平。為縮小各國氣候承諾與政策實施之間的差距,需要更強有力的政治承諾。

為了將溫度上升限制在攝氏2度以下,根據建議2030年碳價範圍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63至127美元。

 

 

10 Breakthrough Technologies 2024

隨著科技的快速發展,每年都會有新的創新技術突破現有的界限,為人類的生活帶來革命性的改變。MIT麻省理工學院技術評論每年都會列出可能對世界產生重大影響的有前景的技術。以下是他們在 2024 年推出的 10 項破壞性創新技術:

  1. AI for Everything: 我們正處於人工智慧時代。數百萬人使用ChatGPT等生成工具根據提示產生文字、圖像、影片等。它們的受歡迎程度塑造了科技業,使人工智慧家喻戶曉,並迫使頂級公司進行大量投資。

  2. Super-Efficient Solar Cells: 超高效率太陽能電池的研究和開發正在不斷進行中,這些太陽能電池通過添加一層鈣鈦礦材料來提高其能量轉換效率。鈣鈦礦是一種奈米級的晶體,能夠吸收比傳統矽基太陽能電池更多波長的光線,從而在將太陽能轉換為電能的過程中達到更高的效率。有研究指出全鈣鈦礦太陽能電池在實驗室的效率已超過33%,顯示了這項技術的前景令人期待。

  3. Apple Vision Pro (VP): 蘋果將在今年開始發售 VP 混合實境耳機,該耳機具有此類設備有史以來最高解析度的顯示器。現在還為時過早,但它可能會成為殺手級應用。

  4. Weight-Loss Drugs: 肥胖是一種全球流行病。Mounjaro / Wegovy等藥物現在是治療此疾病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它們還可以預防心臟病和中風。

  5. Enhanced Geothermal Systems: 地熱能是清潔、可用且幾乎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能源,但工程挑戰減緩了其成長速度。新的鑽探技術可以打開更多利用地球熱能生產清潔能源的大門。

  6. Chiplets: 利用摩爾定律變得越來越困難,電晶體每年都變得更小/更快。工程師需要新的方法來取得進展,而小晶片(可以連接在一起的專用晶片)可能是讓電腦變得更強大的答案。

  7. The First Gene-Editing Treatment:  基於 CRISPR 的治療方法已經出現多年。 Vertex 剛剛獲得美國/英國監管部門批准用於治療鐮狀細胞疾病。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8. Exascale Computers: 新的超級電腦可以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處理資料。這將使科學家能夠對氣候、核分裂等進行高階模擬。

  9. Heat Pumps (HP): 熱泵可以為建築物製冷/供暖,更廣泛的採用可以減少排放。在美國,銷售量不斷成長,採用率已超過瓦斯爐。

  10. Twitter Killers:  自從 Elon Musk 收購 Twitter 並將其變成 X 以來,一切都改變了。他減少了員工並削減了內容審核,對使用者和廣告商產生了重大影響。 Bluesky、Threads 等替代方案正在取得進展。

台灣2060沒冬天!

國科會與環境部近期發布《國家氣候變遷科學報告2024:現象、衝擊與調適》指出,台灣氣候變遷加速,近30年來平均氣溫每10年上升0.27度,高溫日數增加、夏季延長、冬季縮短等極端天氣現象頻率及強度皆明顯增加,預估到了本世紀末,冬季將剩不到1個月。

未來高溫將長達74天,台北更明顯

根據報告指出,台灣平均氣溫自1990年起呈現逐年上升趨勢。長期趨勢來看,每10年平均增加0.15度;近50年觀察,每10年平均增加0.25度;近30年觀察,每10年平均增加0.27度。其中,夏季平均氣溫由0.15度增溫至0.32度,冬季平均氣溫由0.15度增加至0.29度,顯示台灣升溫速率越近期越是明顯加快。

根據中央氣象署定義高溫溫度為36度指標來看,若全球暖化分別升高1.5度、2度、3度與4度情境來看,未來高溫天數將增加5.4天、10.6天、28天與54.5天。尤其在台北盆地、中部山區、高屏山區增加天數最多。

減碳無成果,台灣夏天7個月冬天恐歸零

若全球暖化情形持續惡化,到了21世紀末,台灣的夏季天數在SSP5-8.5情境下將長達7個月,冬季則可能在2060年完全消失。屆時,台灣全年將幾乎處於溫暖至炎熱的狀態,氣候型態將更接近熱帶國家。

全球暖化2度台灣淪陷!雲林台南基隆成水鄉

全球暖化也造成全球海平面上升,若暖化程度持續上升,台灣四面環海將受到直接衝擊。根據報告顯示,1993至2015年間,台灣周遭海平面每年平均上升2.2公分,蘭嶼提升最高為3公分左右,其次是新竹2.9公分與屏東墾丁2.5公分。

報告同時根據潮位站資料與衛星測高儀資料分析,台灣海平面上升速度逐年加快,近20年來平均每年上升4.4至5.2公分。進一步分析南北部海域,北部每年上升2至3.1公分,南部則每年上升2.3至3.4公分,顯示南部海域的海平面上升速度較快。

每升高1度,憂鬱症將增加7%

氣候變遷會直接或間接導致身心壓力,除了可能加劇民眾原存在的心理健康問題,也會誘發新的急慢性和長期精神疾病。根據報告指出,臺灣民眾長期暴露於高溫環境下,年均溫高於中位數23°C的地區,每增加1°C會導致重鬱症的發生率增加約7%。此研究結果顯示,氣候變遷與心理健康之間存在密切關聯,尤其對高齡族群的影響更為顯著。除造成憂鬱症外,其他也會造成心肌梗塞、氣喘等情況。在兒童健康方面,也證實相關溫室氣體包括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與PM2.5都會造成兒童肺功能惡化,更嚴重的是,全世界約有58%與人類有關的傳染病都是與氣候災害產生。

精算碳排量更有利於企業發展

在碳有價時代正式來臨之後,產業端開始為碳權、碳稅、碳費等一系列「多出來的成本」感到焦慮。尤其是首當其衝的製造業,由於生產過程或多或少都需要耗電耗能,因此很容易就會成為碳排大戶,像是頂起台灣外銷市場半邊天的工具機產業,從沒有想過自己過往幾十年來乖乖納稅,並且積極響應企業社會責任,做過淨灘淨海、參與過植樹活動,也多次捐助環保團體,但如今才知道原來這些都還遠不足以抵銷自家工廠造成的「環境負債」。

環境負債是由傳統會計所延伸而來概念,簡單來說就是把企業的運營對環境帶來的破壞或影響實質量化,並將其視為企業的負債,必須透過相對應的作為來承擔責任並抵銷負債。儘管環境負債的確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要納入財務報表還言之過早,不過這卻是企業因應ESG問題的合理解方,所以環境負債會計系統目前在歐美國家也以相當快的速度逐步優化中,實際落地的日子看來已近在眼前。

提出環境負債概念的卡錫克‧拉馬納教授及羅伯‧柯普朗教授,以「精算企業的環境負債」一文拿下2022年麥肯錫論文獎殊榮,文中就深入探討了環境負債的計量與披露,尤其是針對範疇三需要計算到上下游整個供應鏈的碳排,係數更多、牽涉更廣,複雜程度難以言喻。然而在套用了環境負債的概念之後,一切就會變得一清二楚,像是運輸過程中的碳排該如何認列,兩位教授的觀點就是隨著交易的發生而轉移。

披露碳排成本,遏止漂綠亂象

以工具機零件製造商為例,加工原料從加工廠運送到零件製造商這段路程所產生的環境負債,會在交貨之後由零件製造商承擔;工具機零件製造好之後,從送出貨物裝卸區一直到交給下游工具機製造商為止,這段運輸的環境負債就轉移給製造商。

藉由完整的環境負債披露,終端顧客便可以從源頭一路追蹤碳排當量,而且由於碳排會不斷轉移,所以也就不太會有作弊、操控,以及多報少報等等的問題產生,這對於漂綠亂象的遏止相當有幫助,畢竟歐盟已經通過「反漂綠法令」(Anti-Greenwashing Directive),未來產業端不能再用綠色行銷術語或不具第三方公平驗證的產品訊息來誤導消費者。

影響力投資(impact investing)

當全世界從國家政策、商業運作到個人生活型態皆受到「世界不永續風險」的威脅,「永續」二字將重新定義未來好幾代人的科技文明、工作及生活模式,面對系統性轉型所需龐大的資金缺口以及迫在眉睫的永續轉型壓力,身為投資人該如何解讀這樣的訊號?

企業與永續發展委員會(Business &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ommission, BSDC)曾針對全球永續轉型市場進行估計,其中光是永續能源、城市發展、糧食與農業、以及健康照護四大關鍵經濟領域,預計就可創造至少12兆美元的商機。另根據Bloomberg 於2021年發表的一項研究資料顯示,由於針對氣候變遷及其他社會問題的擔憂,大量的資金持續湧入永續投資市場,刺激了整體市場的資金規模,預計到2025年全球ESG資產規模將有機會超過53兆美元。

「影響力投資」該怎麼定義?又怎麼實踐?以及與其他ESG投資有何差異?首先,根據全球影響力投資聯盟(Global Impact Investing Network, GIIN)的定義,影響力投資是指「有意為社會及環境問題造就正面的、可衡量的影響力,也同時創造利潤的投資」,其次,需要關注的重點則是,近年來雖然「影響力投資」逐漸成為一種新興的資產類別,但是「影響力」本身並不屬於資產的種類,而是一種「將影響力融入投資決策的管理方法」,因此,創造了什麼正面且可衡量的「非財務報酬」將是投資重點;同樣的,一般常見的「ESG投資」,則是將ESG融入投資決策的投資方式,其大多是以「不造成社會或環境的負面影響為前提進行投資標的篩選」,由此可知,ESG投資與影響力投資的關鍵差異在於,前者是從「風險管理」的角度出發,著重在風險趨避,後者則是從「解決問題」的角度出發,試圖挖掘潛在投資機會,進一步追求將風險變現。

影響力投資

要將風險變現的前提在於該投資標的確實可以對永續風險造成正面的影響力,換句話說,就是「必須要成為解方才有機會將風險變現」,因此,在將影響力納入投資決策的時候,其非財務目標的設定是否精準的對應到永續議題之中的根本問題,將是進行影響力投資時相當重要的一環。

歐盟《無毀林產品法規》(EUDR)

《無毀林產品法規》(EUDR)是全球反對毀林鬥爭的重要轉捩點。將於2024年12月30日開始適用。

新毀林法規的10大重點

1.商品涵蓋範圍廣泛,從牛肉到書籍

EUDR所規範之項目涵蓋牛、可可、咖啡、油棕、橡膠、大豆和木材等七種商品,及上述類別中的附屬產品,例如牛肉製品、皮革、巧克力、咖啡、棕櫚油衍生物、天然橡膠製品、大豆、大豆粉、薪材、木製品、紙漿、印刷書籍等,因此建議業者須仔細檢查法規文件中的羅列之項目,同時可參考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 code)項下的分類。此外,EUDR適用於2023年6月29日後生產之商品,惟木材與木製品除外,針對木材與木製品的部分,若已於2023年6月29日前就開始生產,並將於2027年12月31日起投放至歐盟市場,則視同規範範圍內。

2.不遵守EUDR者無法進口商品至歐盟以及從歐盟出口

若被規範之商品有毀林之行為、並非依循生產國之相關法律來生產,以及盡職調查聲明有不合格之風險,自2024年12月30日起,將禁止相關產品在歐盟市場進出口,而中小企業則從2025年6月30日開始適用。

3.EUDR 涵蓋合法毀林與森林退化

EUDR目標是依據生產國的法律合法砍伐森林。然而「無毀林」係指2020年12月31日後,並未使用、餵食或含有從森林轉變為農業用地之土地所生產之相關商品。此外,關於森林退化則是指2020年12月31日後含有木材或使用木材製成之產品,在從事森林採伐之後沒有引起森林退化。

4.必須遵守生產地之社會、環境、法律

EUDR要求生產產品時須符合生產國之相關法律,例如土地使用、環境保護、森林相關之規、利害關係人權利、勞工權利、貿易法等。

5.今日之生產塑造明天的合法性

儘管生產者是從2024年12月30日起才須正式履行EUDR規範,不過這些規範正直接或間接的影響現階段已生產的相關產品之銷售能力。

6.歐盟進口商是主要履行義務者

自2024年12月30日起,若EUDR規範之相關產品進口至歐盟市場,進口商需要先上傳本公司承擔產品符合 EUDR 責任之盡職調查聲明至歐盟委員會的資訊系統。反之,EUDR也適用於將相關產品出口至非歐盟市場。因此預期未來非歐盟企業未來也會逐步對歐盟出口商要求必須提供相關聲明文件,以遵守EUDR規定。

7.盡職調查需於整個供應鏈中保持資訊透明

EUDR針對如何進行盡職調查也有所規範,因此義務人所提交之盡職調查文件內容需收集證明產品符合EUDR之詳細資料、對每種產品進行風險評估、透過進行獨立調查、收集額外文件或透過能力建構與投資與供應商合作以降低風險。

8.期待國家主管機關定期進行檢查

EUDR的主管機關為歐盟各個成員國。EUDR規定國家主管機關有義務對其境內設立之營運商和貿易商進行檢查,以確保其遵守EUDR。若有相關產品有較高比例不符合規定,主管機關可以要求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9.期許私部門主動對運營商或貿易商提出審查要求

EUDR允許私部門在認為一個或多個運營商或貿易商不遵守EUDR規定十時,可以向運營商與主管機關提交經證實之疑慮。

10.懲罰機制嚴格

針對違反EUDR規定者除歐盟成員國有訂定相應之懲罰機制,而歐盟委員會自身也替EUDR立下相關處罰條件,如下說明:

  • 對損害環境之物品祭出高額罰款,最高可達公司上一年度營業額之4%。
  • 沒收產品或沒收從該商品獲得之收入。
  • 暫時排除公共採購流程與公共資金。
  • 對於嚴重或重複之侵權行為,產品將暫時禁止於歐盟進行,或禁止使用簡化之盡職調查程序。

該如何面對歐盟的毀林新法規?

進行符合歐盟規範的碳盤查。以目前 ISO14064-1 組織型溫室氣體(GHG)盤查自廠與供應商、客戶,全面檢視自廠內及供應鏈上下游的碳排放情況,確保資訊的完整性和透明, 並建置完整的碳排放量資料庫方便自廠與供應鏈提交必要的資訊。

 

 

歐盟《關鍵原材料法案》

關於歐盟關鍵材料指的是許多戰略產業部門(包括淨零產業、數位產業、航太與國防產業)必要的材料。

由於意識到對關鍵材料的需求將大幅增加,歐盟非常依賴進口,通常是從準壟斷的第三國供應商進口關鍵材料,歐盟必須減緩這些戰略依賴的供應鏈風險,以提高其經濟韌性,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後的供應短缺與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後的能源危機,都有可能使歐盟實現其氣候和數位目標的努力面臨風險。

執委會主席Ursula von der Leyen強調關鍵材料法將明顯改善歐洲關鍵材料的精煉、加工和回收,關鍵材料對於歐盟「雙軌轉型」(指綠色及數位轉型)的關鍵技術製造非常重要,例如風力發電、儲存氫或電池等。

1. 設定明確的行動優先順序:

 

除更新關鍵材料清單外,關鍵材料法指出戰略材料清單,係指對歐盟綠色和數位行動、國防及太空應用重要的技術,同時係屬於未來有供應風險可能的技術。關鍵材料規章包括在歐盟法的關鍵與戰略材料清單,關鍵材料規章擬定在戰略材料供應鏈國內能力的明確指標與在2030年以前多元化歐盟供應,即

(1)歐盟年消耗量的至少10%用於開採、

(2)歐盟年消耗量的至少40%用於加工、

(3)歐盟年消耗量的至少15%用於回收、

(4)來自單一第三國的任何相關加工階段,每種戰略材料不超過歐盟年消耗量的65%。

2. 創造有保障和韌性的歐盟關鍵材料供應鏈:

 

關鍵材料法將減少行政負擔與簡化在歐盟關鍵材料計畫的核准程序。經挑選的戰略計畫將獲得取得融資的支持和更短的核准期限(開採許可24個月、加工及回收12個月);會員國並得發展開發地質資源的國家計畫。

3. 確保歐盟可以減緩供應風險:

 

為確保供應鏈的韌性,關鍵材料法規定監控關鍵材料供應鏈與在會員國間戰略材料庫存的協調,特定的大型企業必須進行在企業層級組成的壓力測試稽核其戰略材料供應鏈。

4. 投資於研究、創新與技能:

 

執委會將加強在關鍵材料方面採用和部署突破性技術;更進一步,針對關鍵材料建立一個大規模的技能夥伴關係與材料學院促進在關鍵材料供應鏈相關勞動力的技能,對外將運用全球閘門(Global Gateway)作為協助夥伴國家發展其自己開採和加工能力的工具,包括技能發展在內。

5. 透過改善關鍵材料的循環性和永續性保護環境:

 

經改善有保障和負擔得起的關鍵材料供應必須與減緩所有不利衝擊更好的努力合作,在歐盟與第三國以尊重勞工權利、人權和環境保護。努力改善永續發展關鍵材料的價值鏈亦有助於促進在第三國的經濟發展與永續治理、人權、解決衝突和區域穩定。全體會員國應通過與實施會員國的措施改善收集富含關鍵材料廢棄物及確保其回收至派生的關鍵材料。會員國與私人廠商應從在目前採礦活動的開採廢棄物調查回收關鍵材料的可能性,但亦可從過去的採礦廢棄物場所調查回收的可能性。含有永久磁鐵的產品應符合循環性的要件與提供可回收和回收含量的資訊。

6. 多元化歐盟的關鍵材料進口:

 

歐盟永遠無法在供應關鍵材料上自給自足,大部分的消費仍將繼續依賴進口。因此國際貿易對於支持全球生產與確保供應多元化非常重要,歐盟應加強與可靠夥伴的全球作為以發展和多元投資、促進國際貿易穩定與加強對投資人的法律安定性,特別是歐盟應和新興市場及開發中經濟體在全球閘門策略架構下,尋求互利的夥伴關係。

G7 ITALIA ,不再反對核能、2035 年底前逐步汰除燃煤發電

這次於義大利杜林(Turin)舉行、為期2天的G7能源和環境部長級會議是自COP28以來的首次大型政治會議,會後發布的一份相當重要的核能共識公報:七國集團(G7)不再反對核能,就算本國不選擇核能,也會支持那些選擇使用核能的國家繼續發展相關技術。

公報提到「我們認識到,核能作為清潔/零排放能源的潛力,它可以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以解決氣候危機,並改善全球能源安全。」那些堅持不使用核能的G7成員國,未來也不會再發表反對核能的言論,反核只能是自己的選擇。

G7部長們注意到,去年12月在杜拜舉行的COP28 氣候會議期間,25個已開發國家發表的宣言:「目標到2050 年,全球核能發電能力增加兩倍」,這顯示對核能使用國來說,核能對於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支持向淨零過渡、確保能源安全都發揮關鍵作用。

另一項共識為2035 年前逐步汰除燃煤電廠,G7承諾「在2030年代前半逐步汰除我們能源系統中現有的、有增無減的燃煤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