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領袖到底怎麼看ESG?最新調查報告:7成CEO不接受氣候友善投資回報較低

《2024臺灣企業領袖調查報告》結果顯示,認為需在十年內轉型的企業領袖,更能辨別外部風險,藉此釐清方向,才能聚焦關鍵目標,進一步掌握時機,展開大刀闊斧的「重塑」。

重塑」與「轉型」的差別在於,目標更具體、範疇更廣、速度更快。企業領袖需將眼光放遠,設定策略目標、盤點資源,擬定具體行動計畫、快速行動,方能在激烈競爭中維持生機。

近半數臺灣企業領袖預估今年全球景氣有望提升,尤其來自科技、媒體與電信產業,以及消費民生產業。即使景氣最壞的時候已過,總體經濟不穩定、通貨膨脹,仍是全球與臺灣企業領袖今年所面臨的前兩大威脅,而來自新科技顛覆、氣候變遷、地緣政治的外在威脅,壓力比過去更甚

報告指出,全球(22%)、臺灣(17%)企業領袖認為在過去五年中,氣候變遷對企業獲利造成重大影響,而有更多(全球30%、臺灣25%)企業領袖認為氣候變遷將在未來三年高度影響企業獲利;全球(41%)、臺灣(29%)企業領袖掌握先機為企業永續投資,可接受氣候友善投資報酬率較其他項目低。

因應氣候變遷,最能採行的方案:提高能源效率

報告指出,在重塑的過程中,企業如何應變氣候變遷將是關鍵。因應氣候變遷的相關行動之中,提高能源效率是全球與臺灣企業最能採行的方案:10% 全球企業領袖表示已完成,65% 表示正在進行;臺灣也有 3% 受訪者表示已完 成,76%表示正在進行。

卓洋永續顧問服務公司為了縮短企業的減碳摸索期,加速進入減碳實踐期,卓洋推出一站式「淨零解方」,提出四個轉型對策:從碳盤查、規劃減量路徑、制定轉型策略到永續溝通揭露,根據不同產業提供相對應的建議與解方,輔導企業逐步邁向淨零。

台灣電力結構已從經濟調度、環保調度走向低碳調度,全綠電建築即將出現

 

電價調漲、開徵碳費,為何勢在必行?

對談主持人:「CSR@天下」頻道總編輯黃昭勇;與談人: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

黃昭勇:近年國家邁向淨零,也出現不少綠能發展相關爭議,在氣候治理驅動下,中央與地方各自扮演什麼角色?又該如何攜手促成更好的轉型?

林子倫:謝謝,我想這問題很重要。2022年當我們制定12項淨零關鍵戰略時,也一併考量城市勢必為關鍵角色,如交通運輸規劃、建築部門節能減碳等,城市都是當中很關鍵的節點。站在第一線關切地方企業與民眾的,也都是地方政府。為此最近中央成立對話平台,包含每年3月舉辦智慧城市展,去年開始加入「淨零城市」的主題。

另外,我也看到地方政府近年陸續訂定「地方自治條例」,鼓勵在地永續發展,舉再生能源發展為例,各縣市因地制宜,利用在地資源優勢,各自投入風光電或地熱等。以區域電網系統來看,我想很多城市都能藉由強化自身能源優勢,在地發展出具備韌性的電力系統。

從中央到地方,也有些創新做法出現。如經濟部標檢局目前正推動「整棟使用綠電的建築」,地方政府若能與這些綠能建築合作,輔導地方廠商進駐、直接取得綠電。未來中小企業想達成RE100(100%使用綠電),也無須自己慢慢買綠電達標。我想城市具備很多創新方案,中央與地方都能找到自己足以貢獻的領域。

林子倫認為,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都能以各自的方式,為永續城市盡一份心力。圖片來源/未來城市、CSR@天下

黃:現在熱議的話題包含碳費起徵費率、4月電價全面調漲,你認為政府應如何協助企業,將環境成本內部化呢?

:先推薦大家去讀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研究《台灣的碳定價選擇》(Carbon pricing options for Taiwan),環境部目前制定碳定價的邏輯都遵循這篇。其中有張圖表值得關注,顯示台灣十多種分項產業的電力成本佔比。

當時我看了很訝異,台灣多數重要產業的電力成本佔比不到10%,甚至很多都在5%以內。所以這次電價調漲,我也很感謝部分企業支持,有能力的企業用戶,至少得補繳到原來應有的用電成本。我想台電本來就不是為營利使用發電,至少不能讓台電營運不符成本。

事實上,全台每期用電量700度以下用戶占比約94%。相信大家都很清楚電價須合理化,付得起的大企業,不該接受來自國家、來自全民的電力補貼,這都是不公平的交叉補貼。

這次4月電價調漲,已做出細緻調整,我不便在此談數字。有關照顧能源弱勢,我們也都先算過,將偏鄉教育及醫療、社福相關機構等,納入凍漲行列,盡可能照顧受到衝擊的民眾。

但是碳費這題,我認為未來民眾仍要有心理準備,排碳有價未來一定會產生相應的成本。

應從缺不缺電,改談「電力系統轉型」

黃:最後,2025年各國即將更新「國家自訂減量目標(NDC)」,台灣如何因應?

:台灣得務實面對自己的減碳情境。藉此先澄清NDC的意涵,例如韓國NDC訂到40%,因採用基準年為2018年、韓國達碳巔峰,實際上相比台灣以2005年為基準年、NDC訂24%,韓國NDC 40%減的量反而比台灣還少。

不僅各國設定的基準年不同,每個國家產業結構差異,推動減量涵蓋部門也不同,如部分國家以農牧業為主,在國家淨零路徑裡排除農牧業等。所以我們不可能單就NDC設定的數字比較,聯合國提議的是「國家自己跟自己比」。

回到台灣情境,我個人對此審慎樂觀,目前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已突破10%,今年春節全台綠電使用一度達到50%。當然有人會質疑,那只是短暫幾小時的高占比。

對此我公開演說常強調,輸配電系統的典範正在轉移,過去總用固定能源配給的思維,認為全年度綠電達50%才叫做電力穩定,這其實是錯的。未來綠電使用趨勢,能源佔比會隨大自然環境變動,盡可能綠電使用極大化(如英國能現在能達到一天100%再生能源),而國家原訂50%燃氣則是為確保能源安全供應。

林子倫說明,台灣現今能源占比已逾10%,未來綠電使用率將隨著自然環境變動。圖片來源/台灣電力公司

建議各位觀察兩大綠電市場,一是綠電憑證交易市場、二是台電的電力交易市場,這裡頭有非常多商機,包含多數企業都已開始佈局的儲能。未來我們討論的焦點不是台灣缺不缺電,而是整個電力系統及電力市場的變化。我們已有很多企業投入輔助台灣供電或輸配電服務,不再讓台電扛下所有電力調度服務的供給。

從過去經濟調度,轉換成環保調度——多燒天然氣、少燒煤,到如今走向低碳調度——事實上台電所有電力調度,儘可能都以越低碳的能源越優先。這當中系統性的轉變,我想也需要更多社會對話,讓大家了解電力系統轉變、輸配電新思維,這都將影響國家NDC規劃,理解才有助於清楚思考台灣NDC如何訂。

 

供應鏈議合是什麼?

供應鏈議合:幫供應商減碳,其實就是在幫自己減碳

公司減碳不單只是自己的事,而是會跟其他公司、供應鏈或國家一起算總帳。你的上游供應商的排放量,會計入成你的類別四排放;因此如果能幫上游供應商減碳,就等於幫自己減碳。

以臺灣的優勢產業—ICT產業為例,其類別一及類別二的排放量僅約占30%,有65%~70%的排放量來自於上下游的間接排放。也因此,除了專心減少自身生產過程中的排放之外,近期產業降低盤查排放量的重要策略之一,即是與供應商合作,更高效地生產、或共同開發能夠在客戶使用和丟棄時消耗較少能源的產品和服務,如此將反過來減少其排放量。

而品牌商為什麼壓力最大,一直要求他的供應商減碳呢?因為品牌商位於最下游,他的供應商全部都是他的上游,所以要透過企業與供應商共同合作—即常聽到的供應鏈議合(engagement)。

隨著世界各國允諾淨零時間表、品牌商與大廠建置綠色供應鏈,企業持續要求供應鏈透明揭露,供應商落實減碳已迫在眉睫,然而,企業減碳進度卻遠遠落後於預期!

中小企業必須將資源放在最有利、最關鍵的地方,發揮事半功倍的效益。對焦減碳議題時,建議率先針對所處的產業、客戶與產品進行自我盤點,了解最切身相關的國內外法規(例如我國的溫管法),並檢視現有客戶的合作規範,是否要求ISO、綠電、直接材料……等細節,提前做好準備、避免潛在風險。

再生能源巨獸來了,美國全力開發地熱能,未來可供應全美一成電力。

地殼內存在著無限的熱量,但人類還沒有技術能夠大規模利用,只有冰島這樣的少數地方能夠使用地熱做為主要的供暖和電力來源。隨著電力需求愈來愈高,人類有急迫性的脫碳需求,地熱有巨大潛力,美國準備投入鉅資,發展地熱能,未來可供應全美一成電力。

地熱能提供源源不絕的清潔能源,可以填補電網中間歇性太陽能和風能發電的空白,但是,地熱只有在熱能在地表附近沸騰的情況下才可行,例如在溫泉或間歇泉中,才容易抽取熱水或蒸汽來驅動渦輪機並發電。

要真正擺脫化石燃料,必須利用太陽的力量到腳下的力量,全面探索再生能源的可能性,然而必須有新的技術,才能在除了容易到達的溫泉之外,在陸地上任何地方都可以開採地熱。

地熱壓裂技術對環境傷害很大

地熱能潛力非常巨大,美國清潔空氣工作小組 (CATF) 與荷蘭特文特大學開發的模型估計,其中一種下一代地熱,稱為超熱岩石能,深鑽達到攝氏 400 度或更高的溫度,理論上就足以滿足世界電力需求,估計世界超熱岩石潛力的 1% 可以提供 63 太瓦的清潔電力,將滿足全球電力需求的近八倍。但專家也提醒,新一代地熱開採使用的地熱壓裂技術對環境傷害很大,如果世界要避免氣候災難,就必須逐步淘汰這種技術。

MSCI《淨零追蹤報告》:今年Q1碳權價格季減4%,但使用增長10%!2030年再生能源佔比近6成

最新MSCI《淨零追蹤報告》指出,按照當前的脫碳路徑,全球上市公司將使全球氣溫在本世紀內上升3°C,但加速能源轉型、完善自願性碳交易市場體系,在未來幾年有助推動脫碳進展。

 

報告核心亮點包括:

 

上市公司肩負重任,他們將是各國履行COP28期間所簽署承諾的助力,將再生能源產能增至三倍:

 

1、根據國際能源署《淨零排放路線圖》報告,截至2030年,上市電力公司將提供全球所需風電產能的43%和太陽能產能的15%。

2、為取代發電燃料中的煤炭,僅中國、印度和東南亞市場,就需要全球再生能源產能增加約三分之二。

3、在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中,分別有約35%和15%的公用事業企業,已設定到2030年增加再生能源產能,或在其燃料結構中提高再生能源比例的目標。

 

由於企業已逐步將其氣候承諾轉化為氣候行動,因此可更好評估其脫碳進度:

 

1、38%企業的進展符合將氣溫升幅控制在2°C或以下的目標,另有11%的企業則符合1.5°C的溫控目標。

2、按當前路徑,亞太地區的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將在本世紀末分別升溫3.0°C和3.3°C。

3、為了避免全球暖化帶來的嚴峻影響,上市公司的排放總量需要在明年達到高峰,並在2030年底之前每年減少約7%。

4、近60%的上市公司已揭露範疇一和範疇二溫室氣體排放訊息,較兩年前提升16個百分點。

 

隨著自願性碳交易市場進一步完善與及規模化,該市場成為減排路徑之一:

 

1、2024年第一季度數據顯示,碳信用額的每月平均價格為每噸二氧化碳當量4.7美元,較2023年第四季度下降4%。

2、2024年第一季度所使用的碳信用額較去年同期增長10%,其中石油和天然氣公司及運輸公司是最大的使用者。

3、隨著市場趨於穩定,2024年第一季度發行的碳信用額與上一季度保持一致,共計83.7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ESG很貴,但不理它的代價更高

ESG議題攸關生物存亡,相關準則必須透過法令對所有產業實施。

不要期待產業會自動自發投入。它代價高昂,但地球所有人必須共同面對、齊力解決。

一位長年跑步好友日前被診斷出得了肺癌,周遭的朋友沒有人比他的生活方式更健康了,所以我們只能假設,正因為他嚴格規律的長跑習慣,以致肺部長期暴露在飽受汙染的空氣中,如燃煤電廠的空汙環境。所幸朋友的肺癌發現得早,治療後應無大礙。

 

有些人聲稱環保法規,包括碳權機制,只會給產業帶來額外的成本負擔。甚至有人說,這是西方政府的陰謀,以墊高中國的製造成本、削弱其競爭力;並認為碳的累積與大氣層暖化無關,或說數萬年來大氣變化起落,眼前只是正常循環。

 

這個說法或許沒錯,但是,看看金星吧!金星早期環境與地球相似,金星地表是否曾有液態水、海洋或湖泊,尚無定論,但一些研究表明,金星早期可能存在液態水,後來由於溫室效應加劇而蒸發,並覆蓋著濃厚的二氧化碳,地表溫度接近攝氏五百度。溫室效應一旦接近臨界點,大氣層便陷入不可逆轉的災難循環。如果要等到溫室氣體被證實是地球暖化的元兇,才開始要採取行動,基本上跟玩火沒兩樣。金星的例子還不夠嗎?

碳盤查報告書4/30截止,環境部將深度查核20廠家!

4月30日為碳盤查報告書繳交截止日,為落實溫室氣體排放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地方環保局也將在截止日期前一周提醒相關事業單位登錄。事業單位完成登錄後,除了第三方查驗外,環境部還將從中篩選出20家事業進行深度查核。

根據2023年9月修正發布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每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的事業單位,應於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盤查與登錄,並在10月31日前完成查驗作業。環境部強調,如未按時完成登錄,將面臨10萬至100萬的罰鍰,限期補正,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雖然在繳交碳盤查報告書時可能會出現資料錯誤,但大多能按時登錄,待事業單位完成登錄後,環境部除了安排第三方查驗外,還將篩選出20家廠商進行深度查核,實際進場比對,透過廠商的平面配置圖確認各排放源都有計算,以確保排放源的準確性。

英國版CBAM預計2027前上路

英國政府去年底承諾,將在2027年前推出英國版碳邊境調整機制(UK CBAM),以避免碳洩漏風險。這項重大宣告將導致不少進口商面臨與國內生產商相當的碳價。英國版CBAM 收取的費用將取決於進口商品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量,以及原產國碳定價與英國碳價的差距,涵蓋鋼鐵、鋁、化肥、氫、陶瓷、玻璃、水泥等產業,機制的設計與明確範圍將於2024年進一步研商。

英國是全球最早將淨零碳排立法的領頭國家之一,在G7國家中的減碳速度也位居前哨。不過,要達成淨零碳排目標,英國能源轉型路徑中產業去碳的工作至關重要,一旦做不好,也會進而影響到其他國家的碳排放量。

英國CBAM VS. 歐盟CBAM

根據規劃時程,英國CBAM將晚於歐盟CBAM推出,歐盟CBAM雖已於去年10月上路,但到2027年正式實施前都算是過渡期。至於英國版與歐盟版的CBAM,兩者關係還沒有進一步的討論。

不過,英國有刻意與歐盟版做出區隔,例如英國版的CBAM沒有納入進口電力,但額外增加了陶瓷與玻璃產業。兩者囊括的產業不一致,至少在歐盟和英國還沒有相互承認彼此的CABM之前,進口商暫時需要遵循兩種制度,也增加了執行複雜度。

不同的是,英國版將不會如歐盟CBAM規定須購買產品的CBAM憑證,而是直接向進口商徵稅。

ISO 14067 碳足跡查證是什麼?對企業有什麼好處?

國際組織在 2018 年正式公告制定 ISO 14067 規範,並以該標準生命週期架構碳足跡量化流程。目前 ISO 14067 為「產品」或「服務」於生命週期階段之碳排放量計算與溝通的方法。對於產品而言,這包括各種生命週期階段的分析,從原料的提取和加工、製造、配銷,到產品使用階段和產品壽命終止階段之處理方式。

ISO 14067 碳足跡查證

 

國際組織在 2018 年正式公告制定 ISO 14067 規範,並以該標準生命週期架構碳足跡量化流程。目前 ISO 14067 為「產品」或「服務」於生命週期階段之碳排放量計算與溝通的方法。對於產品而言,這包括各種生命週期階段的分析,從原料的提取和加工、製造、配銷,到產品使用階段和產品壽命終止階段之處理方式。

 

許多企業藉由此種評估方法掌握其產品供應鏈之溫室氣體排放行為,並設法找出製程改善與節能減碳的多重商機,以緩解未來碳關稅制度之潛在衝擊。

 

根據經濟部工業局說明,國際標準組織 ISO ,在 2018 年 8 月正式公告「 ISO 14067 」 條文規範:2018 溫室氣體—產品碳足跡—量化之要求事項與指導綱領(Greenhouse gases —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 —

Requirements and guidelines for quantification )。

 

▲圖片來源:https://www.innovationservices.philips.com

 

此條文是以符合國際標準 ISO 14040 、 ISO 14044 與「生命週期評估 (Life Cycle Assessment,LCA)」,而制定了碳足跡的量化與產品報告。並以兩氧化碳當作單位計算,讓產品的溫室氣體的生命週期(原料、製造、運輸、使用與處置/回收)之排放情況完整被量化紀錄,用此實施相關的碳足跡減量措施。

 

▲圖源:鼎新知識學院製

 

ISO 14067 生命週期

指產品從原料採集到生命終結處理的過程,常見模式有三種:

 

  1. 搖籃到墳墓
  2. 搖籃到大門(不包含產品配送)
  3. 大門到大門(不包含產品配送)

 

ISO 14060系列關係

 

▲圖源:Leadership製

 

產品碳足跡盤查與ISO 14064-1溫室氣體盤查與量化有何不同?

 

▲圖源:鼎新知識學院製

 

ISO 14067產品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為與一項服務或產品的整個生命週期過程所直接與間接產生的碳放量;計算產品和服務在整個生命週期內(從原材料的取得,到製造/服務、場地使用、行銷、運輸、儲存、使用階段和最終處理)之溫室氣體排放量。

 

而ISO 14064-1溫室氣體盤查與量化則只針對廠內活動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簡單的說,在盤查溫室氣體時分為範疇一、二、三;其中範疇三是只說明不量化,但若是針對產品碳足跡則需要量化範疇三(如供應商、廢棄物清運廠商等)。

 

碳標籤:何謂碳標籤?

 

▲圖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碳足跡標籤(Carbon Footprint Label),又稱碳標籤(CarbonLabel)或碳排放標籤(Carbon Emission Label),是一種用以顯示公司、生產製程、產品(含服務)及個人碳排放量之標示方式,其涵義是指一個產品從原料取得,經過工廠製造、配送銷售、消費者使用到最後廢棄回收等生命週期各階段所產生的溫室氣體,經過換算成二氧化碳當量的總和。英國政府於2001年所成立的Carbon Trust,於2006年所推出之碳減量標籤(Carbon Reduction Label)是全球最早推出的碳標籤。

 

若產品或服務需要申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稱環保署)碳標籤,企業必須計算完整生命週期從原(物)料取得至最終處置後各階段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並換算成二氧化碳當量總和。申請減碳標籤使用權之產品,其五年內碳足跡減量需達3%以上,經審查通過後即可取得減碳標籤使用權,讓消費者在購物時即考量減緩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問題,優先選購減碳標籤產品。

 

▲國內碳足跡產品類別規則CF-PCR(案例)

 

碳標籤圖示下載

 

 

導入 ISO 14067 對企業的好處

 

 

  • 用於產品市場宣傳,提升產品附加價值。
  • 滿足消費者/客戶對低碳商品的採購需求,引導低碳產品市場。
  • 有助於企業申請國家綠色專案。(如:環保署碳標籤)
  • 因應國際碳邊境交易稅,為產品進入國際市場做準備。
  • 提供產品綠色設計依據,為降低原物料使用與增加低碳供應商的選用提供參考。

 

Tether USDT里程碑!完成最高等級SOC合規審計「黃金標準」

當前市值突破千億,年初至今成長超過 14% 的穩定幣龍頭 USDT,其發行商 Tether 在安全審計上創下新的里程碑。

Tether 宣布成功完成系統組織控制(System Organization Control, SOC)2 第一類型審計,這是一個組織可以展示的「最高安全合規等級」的初步階段。該審計由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制定,是安全合規領域的「黃金標準」。

執行長 Paolo Ardoino 表示:

這項合規措施向我們的客戶保證,其資產和數據被妥善管理於一個達到數據保護和資訊安全最高標準的環境中,對我們的安全控制進行這種獨立的驗證對 Tether 極為重要,展示了我們致力於成為世界上最值得信賴和合規的穩定幣的決心。

SOC 2 審計的五大標準

公告說明,SOC 2 審計的標準是基於五個關鍵的「信任服務原則」:

  1. 安全性 (Security):這是保護消費者數據不受未經授權訪問的措施,包括防火牆、入侵檢測系統以及加強的身份驗證協議。
  2. 可用性 (Availability):專注於維持一個可靠且活躍的網路,同時也關注問題解決的效率。這意味著系統需要達到既定的可操作標準,且在發生問題時可以迅速修復。
  3. 處理完整性 (Processing Integrity):關注系統是否實現其目的,即按正確的價格和正確的時間提供準確的數據。
  4. 機密性 (Confidentiality):限制對數據的訪問和披露,僅限於獲授權的個人或組織,並強調在數據傳輸過程中對數據進行加密。
  5. 隱私 (Privacy):確保個人資訊的收集、使用、保存和披露方式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