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如何用5大面向檢視貿易韌性體質?

美國最高法院在2月下旬以6:3判決,多數認定川普政府動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大範圍關稅超出法律授權,宣告這一輪「全球關稅」違法,對川普以關稅作為經濟與外交核心工具是一記重擊。

但判決出爐不到一天,川普立刻宣布改用另一條過去幾乎沒人用過的法律(關稅法第122條),預告自2月24日起對全球進口商品加徵10%關稅,並公開表示不排除往15%拉高。

 

對台灣企業來說,這一次最大的衝擊,恐怕不是「關稅幾%」,而是「制度與政策的不確定性,已經成為一種新的結構性風險」。在這樣的環境中,企業不能只問:「已收的關稅會不會退?協議會不會重談?」

更關鍵的問題是:「在一個政策可以被法院推翻、總統可以隔天換工具再課、國會又隨時可能介入的世界,我們的營運與財務結構有多少『韌性』?」

「關稅高低」之外:不確定性本身已變成新的成本

從2025年開始,聯合國貿發會議(UNCTAD)就一再提醒:全球「貿易政策不確定性指數」在2025年第一季已經創下新高,企業面對的不是單一關稅上調,而是一連串難以預測的政策訊號。其實企業在實務上感受到的壓力,遠不止關稅本身:

 

• 為了避免未來關稅再上升,被迫提前拉貨、囤貨,提高庫存成本與資金壓力。

 

• 為了分散風險,只好繞遠路、改走成本較高的航線或中轉國,物流成本上升。​

 

• 金融市場因為政策擺盪出現匯率波動、資金抽緊,中小企業取得貿易融資更困難。

UNCTAD用一句話點出關鍵:「不確定性本身,已經成為一種新的關稅。」

換句話說,即使名目稅率還沒調整,企業為了應付「可能會調整」所付出的額外成本,很多時候已經超過那幾個百分點。

在如此多重疊加情境下,企業如果只盯著「關稅會不會退?新關稅會不會生效?」其實很難做出穩健決策。真正需要的是:把這一切視為「常態化的不確定環境」,從風險管理的角度設計出一套有韌性的營運與財務架構。

用風險管理的語言重寫問題:從「預測」轉向「承受與調適」

傳統上,企業面對關稅調整時,會傾向問三個問題:

 

1. 這次關稅會漲到多少?

 

2. 會維持多久?

 

3. 會不會退回來?

這是「風險可量化」的思維:我們假設可以抓到一個或幾個比較可能的情境,再去算損益表與現金流的影響。你過去在對等關稅與信用保險的情境分析中,就是用這種方式協助企業在不同關稅水準下評估毛利與壞帳風險。

在當前的情境裡,風險管理的核心問題應該改成:

 

1. 如果未來三年關稅規則反覆變動,我們的商業模式是否承受得住?

 

2. 在最壞情境下,我們能承受多大的毛利壓縮、多大的訂單波動、多長的市場重構期?

 

3. 我們有沒有設計好「替代通道」與「備援市場」,讓同一個衝擊不會一次摧毀整個營運?

這是把企業帶進「韌性」(resilience)的語言:不再假設世界是穩定的,只偶爾出現風險;而是承認世界本身就是波動的,我們要設計的是能承受波動的結構。

貿易風險的升級:從合規問題到董事會議題

過去企業面對關稅,多半從技術層面處理,例如調整HS Code、重新議價、成本轉嫁或提出法律救濟。然而,當政策可能因行政命令、司法判決或選舉結果而迅速翻轉時,風險的本質已然改變。

企業現在面臨的,是一種「政策可逆性風險」,意即政策方向可能反覆、決策頻率加快、政治連動性提高,並且伴隨供應鏈傳染效應與金融面衝擊。關稅調整不僅影響毛利率,更可能引發客戶轉單、訂單延遲、庫存錯置與應收帳款風險。

因此,貿易風險必須被重新定義為「地緣政治型貿易風險」,這是一項橫跨營運、財務與戰略層面的整合型議題,理應進入董事會討論層級。在這個治理層次上,關稅與地緣政治風險不再只是「外部變數」,而是被納入公司治理與ESG架構中的一部分。

韌性比預測更重要

在高度不確定的政治環境中,企業無法依賴預測,而必須依賴架構。成熟的貿易風險管理通常包含三個層次:

第一層是戰術緩衝。例如分段出貨、保稅倉操作、短期價格調整與交期彈性安排。這些措施可降低立即衝擊,但本質上只是爭取時間。

第二層是結構分散。供應鏈區域分布是否過度集中?單一市場營收比例是否過高?是否具備雙供應商設計?合約中是否納入關稅調整與政策變動條款?這些問題決定企業是否具備吸收政策波動的能力。

第三層是戰略選項。真正成熟的企業,會為自己保留選擇權,例如在主要市場設立輕量組裝據點、與當地客戶建立策略合作、或納入當地產業補貼框架。當政策環境改變時,有選項的企業能夠迅速轉換營運模式,而非被動承受衝擊。

如何判斷企業的貿易韌性成熟度?

企業可以從五個面向自我檢視。

1. 首先是供應鏈分散程度。若仍為單一產地,屬於高風險結構;若已形成多區域配置,風險吸收能力將顯著提升。

2. 其次是客戶集中度。單一市場或單一客戶占比過高,將在政策變動時放大衝擊。

3. 第三是合約彈性。是否已納入關稅調整條款與不可抗力條款,是衡量成熟度的重要指標。

4. 第四是政策監測能力。若僅被動接受新聞資訊,則風險反應時間將落後;若能建立內部預警與情境分析機制,則具備主動管理能力。

5.最後是金融工具整合能力。匯率避險、信用保險與供應鏈保險等工具,能在波動時維持資產負債表穩定。

韌性的核心,是在波動中維持運作,避免營運中斷。

與政府的協作同樣重要

在高度政治化的貿易環境中,企業不應單打獨鬥。透過產業公會整合數據,量化關稅對毛利與投資的影響,有助於政府在對外談判中掌握實證基礎。

同時,政府亦可透過出口信用保險強化、融資保證與匯率避險支持,降低產業不確定性。建立常態溝通與早期預警機制,比事後補救更為關鍵。

在混亂中建立秩序,才是真正的專業

如果未來數週政策再次翻轉,並不令人意外。真正值得企業思考的是:在高波動時代,是否已經建立可持續運作的結構?

企業競爭力不再只來自成本與技術,而來自在不確定環境中維持營運能力的設計。風險管理的核心,不是消除不確定性,而是讓企業即使在高度不確定下,仍然能夠穩定前行。

歐盟碳市場改革

歐盟碳市場規則近期迎來許多重大變化。歐洲議會近期表決通過,將歐盟2040年減碳目標從85%提升至90%(基準年為1990年)。另外,歐盟也正重新設計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調整碳市場中對產業提供的免費排放配額機制,目標是在推動企業加速減碳的同時,避免因成本增加而喪失國際競爭力;並推出全球首個具有法律依據的永久性碳移除自願性標準。

歐盟調整ETS免費配額,提3項改革方案

排放交易體系(ETS)是歐盟最核心的氣候政策機制,要求發電廠與工業部門依排放量購買碳配額。現行制度允許部分產業取得免費配額,以降低企業減碳成本,但歐盟正逐步縮減免費配額,以強化減排誘因;同時,ETS也持續下調整體排放總量上限,推動各產業逐步減少碳排。

歐盟正評估三項改革方案,調整現行ETS的免費配額。第一,分階段取消免費配額,最晚於2034年全面退場;第二,將免費配額與企業是否投資低碳技術掛鉤,只有積極減碳的企業才能獲得配額;第三,則大致維持現行制度,僅進行小幅修正。

此外,ETS改革的另一項關鍵,是重新調整排放總量上限機制。歐盟正評估放棄原先設定2039年碳排許可總量歸零(等於完全不許排放)的設計,改為與歐盟2040年的氣候目標接軌。此舉意味著在達成減排目標的前提下,未來仍可能允許部分產業保留一定程度的排放空間。

歐洲議會通過2040減碳90%目標

歐洲議會也表決通過了一項《歐盟氣候法》修正案,提升歐盟2040年的氣候目標。根據新目標,歐盟須在204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較1990年的基準減少90%,以期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

修訂後的《歐盟氣候法》在實現2040年目標方面也引入了更大的靈活性。自2036年起,有彈性允許5%的排放減量可由從歐盟以外地區購得的國際碳信用額度(碳權)來計算。另也包括利用國內永久性碳移除補償歐盟排放交易體系中難以減排的排放的可能性,盼綠色轉型和提高歐盟競爭力齊頭並進。

歐盟的ETS2實施時間也從2027年延後到2028年。 ETS2將涵蓋建築物和道路交通燃料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該修正案還需歐盟理事會批準,隨後將在歐盟官方公報發佈20天後生效。

全球首個永久性碳移除CDR自願標準

永久性碳移除(Permanent Carbon Removal, CDR)正快速成為淨零碳排的主流技術。歐盟近期也推出世界上第一個自願性的永久性碳移除自願性方法,採納《碳移除和碳農業(CRCF)條例》下的第一套方法,涵蓋直接空氣碳捕捉與封存(DACCS)、生物碳捕捉與封存(BioCCS)和生物炭移除 (BCR)。

此舉標誌著多種二氧化碳移除(CDR)途徑的重要轉捩點。該方法明確定義了一噸碳移除的標準,並規範如何確保碳移除的永久性,以及如何應對洩漏和責任等關鍵風險,同時解決新興碳市場中「漂綠」行為與治理風險,為碳移除公司和投資者提供了期待已久的清晰指引。

透過批准首批 CRCF 方法,歐盟也進一步鞏固了其在全球碳管理領域的地位。「歐盟正在採取果斷行動,引領全球碳移除工作。透過制定清晰、強有力的自願性標準,不僅在歐洲內部促進負責任的氣候行動,也為其他國家樹立全球標竿。這是實現氣候中和目標、確保可持續未來的重要一步。」

碳費最新動態

年排放量超過2.5萬噸的排碳大戶,將於今年5月繳交首筆碳費,若通過自主減量計畫則可獲得碳費優惠費率。環境部公布共收到430件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案,在2030年可減碳高達4745萬公噸,比先前預估高出1000萬噸,但其中有24件因業者評估無法達成減量目標而主動撤案,須回歸每噸300元的一般費率。

而在首期碳費「打2折」的高碳洩漏風險產業申請方面,共234家提出申請,包括符合鋼鐵、水泥等17項行業別認定計212家,而受美國對等關稅、反傾銷影響毛利者計22家,環境部評估4月底前可完成審定。

自主減量成效預估優於預期 減碳量提升28%

至於自主減量計畫帶來的減量成效與成本分析,經環境部統計,自主減量計畫總共提出約2781項減量措施,至2030年可帶來每年約4745萬噸CO2e(二氧化碳當量)的溫室氣體減量貢獻,比原先評估3700萬噸CO2e減量成效多了28%,環境部說明,原本估算值是以所有徵收對象皆提出符合附表二減量指定目標保守估算,而最終有約67廠選擇減量門檻較嚴格的附表一,因此預期可達到更高的減量效果。

環境部進一步分析,430件計畫合計提出約2,781項減量措施。預計到2030年,每年可貢獻約 4,745萬噸CO2e(二氧化碳當量)的減量額度,較原先保守評估的3,700萬噸提升28%。超標成效主因在於約67家企業選擇挑戰更為嚴格的「附表一」減量目標。

進一步分析各類型措施帶來之減量成效,其中屬低碳燃料轉換約佔55%、製程改善及能效提升類型之措施約佔40%,最後是使用再生能源類型(含自發自用及外購綠電)約佔5%,委員也建議後續可以蒐集相關案例適時對外揭露,以擴大鼓勵我國產業共同參與減碳轉型。

減量措施具負成本的經濟效益,驅動產業主動轉型

此外,環境部也進一步分析自主減量計畫之減量成本,發現目前提出之減量措施仍有部分具負成本的經濟效益,換言之,攤提下來節省的能源經費支出大於設置及維運成本,主要為能源效率提升及製程改善等類型,顯示碳費制度確實驅動產業更主動去採行長期可帶來經濟效益的減量措施。

針對委員關心的透明度問題,環境部表示,預計今年二月底將批次於系統公開核定通過之自主減量計畫,包含其減量目標及採行之減量措施等內容。

最後,審議會委員皆對於碳費徵收對象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的比率以及超過原預期之成效表達高度肯定與讚許。此外,多數委員也強調本審議會於2024年提出之費率路徑調升建議,即以兩年為一期,至2030年分階段調升,以及高碳洩漏風險排放量調整係數未來將分階段提升之規定,提醒產業應即早投入減碳,以因應碳費制度的中長程規劃。

屋頂光電強制化倒數

大型新建物屋頂光電強制設置新制今年8月上路,屆時屋頂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須加裝太陽能板,預估每年可因此新增約660MW(千瓩)裝置量,等同20萬戶家庭用電。

屋頂光電轉為強制,能源安全與出口壓力成推力

為推動建築部門參與能源轉型,內政部與經濟部於2025年12月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規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物,只要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上,就必須設置太陽能板,並以每20平方公尺(約6坪)設置1kW(瓩)為原則,預計今年8月1日正式實施。

強制設置屋頂光電並非台灣獨有。德國柏林、美國加州、加拿大多倫多及日本東京都,皆已有類似制度。

屋頂變電廠,防眩光、安全與抗風設計成關鍵

當太陽能板被視為建築的一部分,安全性自然成為外界最關切的問題之一。台灣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呂良正認為,若是自願設置、社會已有共識,就相對單純,但如果是用「強制」的方式推動,就可能會有爭議。「問題的根本,還是台灣再生能源比例不夠高、推動速度不夠快,導致政府想用這種方式補強。」

談到結構風險,屋頂越高,風力越大,何況台灣還有颱風的風險。結構設計必須考量不同高度的風場條件,並以極端強風強度作為設計基準,所有設置都應由結構技師負責設計。

針對台灣多颱風,現行法規也已納入耐風要求。根據「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光電模組須具備5400Pa(帕斯卡,壓力單位)的耐風荷重能力,能承受高達17級強風。

除了結構安全,城市環境還有其他必須克服的課題。屋頂光電在市區常被關注的是「防眩光」與「抗風設計」。太陽能板表面為強化玻璃,因此材料本身需要改良;就連鋁框也可能反光,因此現在多半已改為黑色塗裝以降低影響。

如果太陽能板採平貼式設計,問題通常不大;但若是架高型,即便模組具備抗風壓能力,只要施工不確實、螺絲未鎖緊,仍可能出問題,這並非太陽能板本身的缺陷,而是施工管理的問題。

此外,建築與光電之間的「語言落差」也是實務難題,如果要把太陽能板當成建材,就不能只看發電效率。SSDC作為建築業跟光電業者的溝通橋樑,光電業者和建築專業對話時,雙方因專業背景不同,很容易出現理解落差,許多細節都只能邊做邊學,每個案子幾乎難以複製,過去的失敗率也偏高,「建築師談的是面積與比例,光電業者談的是kW裝置量,兩邊的邏輯完全不同。」

建築設計的材料跟設備偏好30公分的倍數,綠建築講求模組化,邏輯也是如此。但光電模組來自地面型思維,尺寸多是1.1公尺、1.3公尺、1.7公尺等非常大片,很難套用到建築物常用的模矩尺寸。

光電的本質仍是發電,裝置量要看能使用的模組、實際發電效益,以及建築全年用電量的「再生能源替代率」,也就是該棟建築一年用多少電,光電能替代多少,這樣算才合理。他也認為,光電建築真正需要的是,從材質、模組尺寸、防眩光等面向,重新思考「為建築而生」的設計。

房價、消防與維運疑慮浮現,制度配套仍待補強

除了結構安全,屋頂光電也牽動房價、消防與後續維護問題。姜暭先指出,依照台灣建築法規,只要接地做好,基本上不會有漏電問題。過去與國際上的光電失火案例,絕大多數都發生在農舍,尤其是豬圈、雞舍,主要原因是老鼠咬線,如今新案子都會要求線路必須使用密封管,確實封好避免鼠害。

在消防安全上,太陽能板使用的是強化玻璃,即使破裂也不會飛濺。模組中的EVA膠結構,類似汽車前擋玻璃,即便破裂,仍可維持整片不散落。但消防方面,仍須注意消防人員的安全,太陽能板只要有光就會持續發電,國外已有明確標準,包括必須穿戴絕緣鞋、絕緣手套。

滅火使用水霧即可,並保持3公尺以上距離,水霧本身不會導電。但台灣消防隊未必都有完整配備,因此實務上常選擇先控制燃燒,等待台電與業主到場。目前許多大型企業的廠房已裝設屋頂太陽能,具備相當多實務經驗,也可導入快速關斷跟降電壓設計,當系統偵測異常時即可跳脫或降低電壓。

隨著政策轉為強制,後續的管理與維護也開始被討論。許多大樓管委會對於光電設施的維護保養責任歸屬仍有疑慮。

至於是否會推升房價,以1,000平方公尺屋頂為例,大約可設置50kW容量;若不規劃空中花園,採平貼式安裝,成本通常最低。以每kW約3萬元估算、20平方公尺可裝1kW來看,分攤到一棟十層樓建築,占整體開發成本的比例其實非常小。

除了成本,收益模式也是建商關注的重點。早在十多年前,就有建商評估將售電收入納入房貸帳戶,雖然帳面負債提高,但住戶實際還款壓力反而下降。原因在於,台電躉購再生能源的報酬率約5.25%,高於房貸利率,對建商與住戶都具吸引力。

以建築總成本來說,實際上材料和勞動力成本的上漲更為顯著,已經達到30%,且在屋頂的綠化法令下,光電安裝面積也只能到30%。

若選擇不賣電、改為自發自用,光電建築產生的電力,也期待能轉換為再生能源憑證並進入市場流通。以目前情況來看,多數憑證由台積電等大型企業購入,若屋頂光電規模足夠,未來也可能形成新的供應市場。

《2026 美國飲食指南》

2026年初,全球營養與農業領域迎來了一次重大的典範轉移。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HHS)與農業部(USDA)聯合發布的《2025-2030年美國飲食指南》(Dietary Guidelines For Americans),不僅是一份公共衛生建議,更像是一份針對現代食品產業的校正回歸宣言。

走進超商,選一份米其林廚師聯名的微波食品,配上一罐標榜高蛋白的燕麥飲,已是繁忙上班族解決餐食最省心的公式。在這些快速方便的超加工食品背後,隱藏著不可忽視的健康危機。當權威官方正式向「超加工食品」宣戰,過去企業賴以生存的高毛利加工邏輯正在瓦解。

更強調「原型食物」,籲少碰超加工品與糖份

和過去的官方報告比起來,這次大更新有幾點不同?

首先,是呼籲民眾「吃真正的食物」(eat real food.),提倡應從斤斤計較卡路里的思維,轉而擁抱原型食物。

「這些指導方針讓我們回歸基本,」美國衛生部長Kennedy解釋,美國家庭必須優先選擇營養豐富的天然食物,像是蛋白質、乳製品、蔬菜、水果、健康脂肪和全穀物,並大幅減少高度加工食品的攝入,才能讓美國重回健康之路。

報告中也首次將「超加工食品」(highly processed foods)列為健康公敵,並且點名汽水、加工肉品與高糖零食等,都是威脅國民健康的破口,甚至嚴格規定10歲以下孩童,應禁止攝取添加糖。

這些政策風向,勢必會對食品、加工製造、零售通路等相關產業,帶來不少衝擊和促進轉型的信號。

《2025-2030年美國飲食指南》不建議10歲以下孩童攝取任何含量的添加糖。資料來源:USDA

然而,這份指南在強調營養的同時,也引發了學界與環保團體的激烈辯論。

「蛋白質」引爭議:來源、品質、產業勢力疑雲

例如,將每日蛋白質攝取標準,提升至每公斤體重1.2至1.6公克,意味著一名體重60公斤的成年人,每日需攝取約 72 公克的蛋白質,相當於 11 顆雞蛋。

哈佛大學營養系主任Frank Hu教授認為,這份報告只寫對了一半。另外一半錯在哪?

如果一昧地猛吃蛋白質,卻忽略了蛋白質的「來源」,將對人體造成健康風險。

比方,相同克數的蛋白質,若由牛肉和豆腐來攝取,油脂量就會差很多。光靠牛肉來攝取蛋白質的話,也會吃進多餘脂肪,對人體並不健康。而同樣質量的蛋白質,若轉向豆類或豆腐攝取,吃進的油脂與飽和脂肪將有天壤之別。

更令人質疑的是,報告封面將牛肉、奶油與全脂牛奶,皆以顯眼的比例呈現,不少營養學者認為,政府似乎有被肉類與乳製品產業強力遊說,看起來像在做推銷。

諸多跡象都顯示,往後消費者不僅關注蛋白質的含量,也會更挑剔其「來源」.及其背後隱含的健康風險,讓業界面對更嚴厲的食物品質檢視壓力。

肉品碳排高,應吃「高品質、低浪費」的真食物

而這次《2025-2030年美國飲食指南》的大改版,也可能影響相關產業的氣候行動。

國際糧食政策研究所(IFPRI)便在最新的《全球糧食政策報告》(2025 Global Food Policy Report)警告,農業每年消耗全球 70% 的淡水,且排放近四分之一溫室氣體。若未來民眾飲食持續往高碳足跡的紅肉傾斜,不僅有礙淨零目標,更無法遏止熱帶森林的砍伐。

全球糧食系統對九大地球邊界施加的壓力程度。圖片來源:EAT-Lancet 2025。

面對消費者更關注健康、環境生態也要加速減碳的雙重挑戰,食品業該如何因應?「高品質、低浪費」,已成為國際社會公認解方。

世界資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WRI)呼籲,若須攝取肉類,應優先選擇支持落實「再生農業」(Regenerative Agriculture)的供應鏈和友善廠商,企業端則應力推「減少剩食」策略,鼓勵用戶端減少浪費食物,是目前唯一能同時滿足人類營養需求與地球降溫目標的最大公約數。

根據EAT-Lancet 委員會(The EAT-Lancet Commission)發布的《EAT-Lancet 2.0 報告》 (EAT-Lancet 2.0 Report),其更新的 行星健康飲食(The Planetary Health Diet, PHD)指出,食品產業若永續轉型得宜,不但每年可減少 1,500 萬人死亡,還能將全球食物系統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半。對於企業而言,這不僅是 ESG 的合規挑戰,更是新藍海商機。

原型食品、減糖、少鈉、更透明的生產履歷、投入再生農業,這些都是往後食品業必須知道的ESG關鍵密碼。

IPBES 報告《企業對生物多樣性的衝擊與依賴》

IPBES 發布方法學評估報告,系統盤點「企業如何依賴、也如何衝擊」生物多樣性,以及目前衡量與管理的工具到底成熟到哪裡。本文摘譯 10 點關鍵訊息,直指制度誘因失靈、資金流向與揭露不足如何放大系統性風險,並提出建立「有利環境」讓企業行動可被驅動與究責的路徑。你會看到企業能做什麼、該用哪些方法、以及為何沒有單一通用解方。

什麼是 IPBES ?

IPBES全名為「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政府間科學政策平台」(Intergovernmental Science-Policy Platform on Biodiversity and Ecosystem Services),是一個由不同國家的政府共同成立的國際獨立機構。組織設立的目的是加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的科學政策,以維持生物多樣性和人類長期福祉,得以永續發展。他不是一個聯合國機構,但會接受聯合國的請求,提供報告資訊作為聯合國生物多樣性政策討論的基礎。

報告簡介

《企業對生物多樣性的衝擊與依賴與自然對人類的貢獻》方法學評估報告(The methodological assessment report on The Impact and Dependence of Business on Biodiversity and Nature’s Contributions to People)於本月發布。

報告在前言中提及,企業在推動邁向公正轉型與永續未來的改變,扮演著核心角色。報告指出,不永續的經濟活動,以及以國內生產毛額(GDP)作為衡量成長的核心指標,是生物多樣性與自然對人類貢獻下降的重要推動因素,並阻礙了轉型性改變的實現。

報告提到生物多樣性的範疇廣泛,從基因、物種到生態系。因此雖然已經有一些方法,可用來分析企業對生物多樣性的衝擊與依賴關係,然而,要將特定企業行為與具體的生物多樣性結果直接連結,仍具有挑戰性。報告認為,建構一個能夠為企業提供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永續利用誘因的「有利環境(enabling environment)」是重要的解方,包括政策、法律與監管架構,經濟與金融體系,社會價值、規範與文化,科技與資料,以及能力與知識。

因此這份評估報告將回顧並批判性檢視,用於衡量企業對生物多樣性衝擊與依賴關係的方法,並探討這些資訊如何被運用以改善生物多樣性及自然對人類的貢獻。本評估亦討論多元行動者在促成這「有利環境」中的角色。

關鍵訊息 Key Messages

KM1. 所有企業都依賴也衝擊生物多樣性,並且可能成為正向改變的推動者。

生物多樣性與自然對人類的貢獻構成經濟體系的基礎,因此所有企業都直接或間接地依賴生物多樣性。自1820年至2022年,全球經濟規模從1.18兆美元成長至130.11兆美元,企業在此一成長過程中扮演了核心角色。然而,未能將自然納入考量,並將其價值整合進經濟與金融體系,已導致自然環境劣化,生物多樣性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流失,在18類自然對人類貢獻中,已有14類呈現下降趨勢 [1]。生物多樣性及人類從自然的獲益下降,在國際與國內都有分布不均的狀況,且已成為威脅經濟、金融穩定與人類福祉的關鍵系統性風險,並衝擊人權。這些源自生物多樣性衰退的系統性風險,凸顯推動轉型的迫切性。

然而,個別企業往往未能採取行動以因應其衝擊、依賴關係、風險與機會,部分原因在於缺乏相關認知。因企業在規模、產業、組織結構及其與生物多樣性的關係上皆有差異,若要有效行動需要依據特定情境與產業,具備關於衝擊與依賴關係的專門知識。由於企業具有高度影響力,且在具備動機、資訊與適當支持時能迅速行動,因此它們能成為正向改變的重要推動者。

KM2. 企業目前的外在營運條件,不見得有助於實現公正與永續的未來,反而延續了系統性風險。

儘管部分企業已採取有利於生物多樣性的行動,但現行制度中仍存在不足或扭曲的誘因,使舊有營運模式得以延續,並阻礙企業及其他行動者採取能夠遏止並扭轉生物多樣性流失、同時因應氣候變遷與污染交互影響的行動。企業所處的營運條件各不相同,且對不同產業與企業的衝擊並不一致。目前缺乏足夠的獎勵與懲罰機制,以有效驅動企業採取行動,促進生物多樣性的保育與永續利用,並確保基因資源及利用相關傳統知識所產生的效益,可以被公平合理的分享。

企業往往沒有把其商業行為對生物多樣性造成的負面衝擊內部化。許多政策不僅鼓勵對生物多樣性有害的商業活動,甚至阻礙有利於生物多樣性的行為。例如,大量補貼被導向促成生物多樣性流失的商業活動,且往往在既得利益的企業與產業協會遊說支持下持續存在。

2023年,全球對自然造成直接負面衝擊的公共與私人金融資金流估計達7.3兆美元,包括對環境有害的公共補貼,及投入高衝擊產業的私人投資。在這些資金中,公共部門對環境有害補貼的支出約為 2.4 兆美元。相較之下,2023年僅約2,200億美元的公共與私人資金流向有助於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永續利用的活動。這同時突顯了巨大的機會,以及調整金融資金流向以支持生物多樣性成果的迫切需求。

當企業守法程度不足、執法不力時,將削弱法律與監管措施的有效落實。此外,由於企業資訊揭露多屬自願性且並不普遍,企業通常未被充分究責。企業普遍缺乏資料與知識,以量化其對生物多樣性衝擊與依賴關係,而且許多相關的科學文獻,並非以企業為主要受眾撰寫。這些情況導致價值鏈(value chain)中缺乏透明度,包括資源開採、使用、再利用與廢棄管理永續性相關的風險與機會,這也是進一步行動的重大障礙。此外,生態循環(如生態系復原)所需的時間尺度,並不符合企業決策所承受的時間壓力,也不符合企業對投資報酬與資訊揭露的時程。

KM3. 協作、集體行動與個別行動對於建立「有利環境」至關重要,使企業能夠為公正且永續的未來做出貢獻。

在有利環境中,企業所處的條件與誘因,能使其自身利益與對生物多樣性及社會有益的目標相互對齊。建立有利環境涉及以下面向的改變:

  1. 政策、法律與監管架構
  2. 經濟與金融體系
  3. 社會價值、規範與文化
  4. 科技與資料
  5. 能力與知識。

這可透過加速所有層級的協作與集體行動來實現,包括政府、金融行動者、其他行動者、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合作,以及企業與金融機構內部的合作。儘管協作具有關鍵重要性,個別行動仍然能夠為建立促成性環境做出貢獻。

KM4. 所有企業皆有責任因應其對生物多樣性產生的衝擊與依賴關係。

企業(包括金融機構)目前即可採取多項行動,以同時造福企業本身與生物多樣性。個別企業應承擔的行動責任程度,屬於社會層級的決定,並可依其對生物多樣性的衝擊與依賴規模,來加以判斷。目前已有方法可用於衡量企業對生物多樣性的衝擊與依賴關係。這些衝擊與依賴關係,可能為企業帶來風險與機會。企業透過理解並管理其衝擊與依賴,能降低風險,並為企業自身與生物多樣性帶來正向成果。理解與管理衝擊,可能導致企業依賴關係的改變,而理解依賴關係,則有助於支持因應衝擊的行動。從歷史來看,企業管理負面衝擊的行動,多半是由法規所驅動。企業當前可行的行動:

1. 建立企業治理與策略架構,為改善其營運、價值鏈與投資組合中生物多樣性成果的行動設定方向並提供支持。

2. 在營運層級採取行動,在場址、陸域/海域景觀尺度上創造有利於生物多樣性的成果,包括依循「減緩層級」(mitigation hierarchy),實施避免、降低、復原及抵換衝擊措施。

3. 針對價值鏈採取行動,直接因應衝擊與依賴關係,或透過影響上游供應商,及下游經銷商、零售商與消費者互動,來促進改變。

4. 就金融機構而言,將投資組合中的資金,從有害活動轉向具有正向影響的行動。

透過上述各層級的行動,企業可為建立有利環境做出貢獻,並影響其他行動者以改善生物多樣性成果。為避免「漂綠」(greenwashing),企業必須根據對自身衝擊與依賴關係的理解,制定透明且具可信度的策略,並清楚展現可驗證的生物多樣性成果。

KM5. 現有的方法、知識與資料,已可用於衡量企業對生物多樣性的衝擊與依賴關係,並可進一步直接及透過價值鏈,為決策與行動提供依據。

目前,用於理解與衡量企業衝擊與依賴關係的科學基礎,已被實際應用於引導企業行動。已經有一些企業運用科學基礎採取行動,而隨著評估工具改善,所有企業都可以擴大行動。相較於依賴關係的評估,衝擊評估方法的應用與理解程度較為成熟。衡量方法及其所需的基礎資料,可取得程度會因產業別、生態系領域與司法管轄區域而有所差異。目前,各產業內部及產業之間對方法的應用與採用程度仍偏低且不均衡,在不同地區與國家之間亦存在差異,反映出資料可用性與技術能力的不同。

來自不同知識社群的專業,已提出可適用於多元企業情境的可信方法學,各自提供不同途徑以因應衝擊與依賴關係。生物多樣性與自然對人類的貢獻涵蓋多個層面,皆可能與衡量企業衝擊與依賴關係相關,包括基因、物種與生態系層級,以及自然對人類貢獻所帶來的多樣化利益。

應衡量哪些面向,取決於具體情境、地點,以及所欲採取的行動或所需支援的決策。因此,為全面掌握生物多樣性與自然對人類的貢獻,往往需要結合多種方法或指標,其中可能同時納入科學知識、原住民族知識與地方知識。

KM6. 不同產業、決策層級與企業目的,需要採用不同的方法來衡量與管理其對生物多樣性的衝擊與依賴關係。

世界上不存在一套適用於所有企業決策的單一方法。不同產業、不同決策層級以及不同的衡量目的,需要採用不同的方法與指標。營運層級的決策需要有場址的特定資訊。透過「由下而上」的方法所產生的場址特定資訊與資料,包括基於地點的觀測、參與式監測與製圖,以及基於這些資料來源的空間分析。此類方法可運用反映在地價值、知識、權利與其他群體利益的資料與指標,包括原住民族與地方社群。由下而上的方法能在地方尺度上提供更高的精確度,並能顯示具體行動或現地活動所帶來的成果變化。

累積性衝擊是指,企業與其他行動者在特定地點,隨時間累積所造成的綜合衝擊,這類衝擊較適合在區域尺度(如場址、地景或海景)進行評估,而非僅針對單一企業。「由上而下」的方法包括生命週期方法與宏觀尺度的環境經濟模型,適用於投資組合、企業整體及價值鏈層級的決策。依衡量目的不同,這些方法可使用空間解析度較低、但涵蓋地理範圍較廣的資料來進行。在部門內具有足夠解析度(例如可依地理位置或產品類型區分)的情況下,投資組合層級的決策,可由具全球可比性的方法加以引導。企業層級的決策,則可透過使用企業特定資訊的方法來支援。價值鏈層級的決策,可運用生命週期方法來評估價值鏈的潛在衝擊,但須注意,此類方法在評估依賴關係方面的適用性較低。

由上而下的方法可提供對潛在衝擊與依賴關係的評估,並支援如篩選與方案比較等決策。然而,這些方法在追蹤特定企業行動所帶來的進展方面,能力可能有限。此外,使用粗略解析度資料的由上而下方法,往往無法充分反映在地生態價值,也較難呈現自然的多元價值,包括原住民族與地方社群的價值與利益。因此,未來由上而下方法的重要發展方向之一,應包括提升空間與時間解析度的資料品質,並更有效地與自然多元價值相互交織,以加深對依賴關係、衝擊、風險與機會的理解。

KM7. 可依據涵蓋範圍、準確性與回應性,選擇適當的方法來衡量與管理企業對生物多樣性的衝擊與依賴關係。

方法是否適用於特定目的,可依三項整體特性加以評估:涵蓋範圍、準確性與回應性。涵蓋範圍同時指地理尺度,以及所納入的衝擊與依賴關係的廣度。為符合特定用途,一項方法或多項方法的組合,需在相關地理尺度上,涵蓋與企業活動相關的衝擊與依賴關係。準確性指結果正確反映其設計欲衡量對象的程度。被視為「適用於特定目的」所需的準確性,會因決策層級與衡量目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回應性則指方法能否偵測出可歸因於企業行動與活動的變化。為符合特定用途,方法需能清楚連結生物多樣性及自然對人類貢獻的變化,與具體介入措施之間的關係。

目前可取得的方法,並非在所有企業應用情境下皆能同時滿足這三項準則。當方法未能符合必要要求時,可能無法完全被視為適用於特定目的;然而,這些方法仍可能產出企業可據以行動的有用資訊。企業需理解這些限制。此外,不同方法在所需專業能力、資源與成本上存在差異,對中小企業而言尤具挑戰性。在認知這些限制的同時,企業仍可開始使用相關方法,並隨時間逐步提升自身能力

KM8. 企業可透過適當地與科學以及原住民族與地方知識、方法與實踐互動,更有效地衡量與管理其衝擊與依賴關係。

關於企業對生物多樣性的衝擊與依賴關係,相關資料與知識存在於科學社群、原住民族與地方社群,以及企業本身之中。然而,這些資料與知識往往彼此分散,且未能在企業決策過程中被有效整合與運用。科學文獻通常並非以企業為主要受眾撰寫,加上缺乏轉譯與對企業需求的關注,使科學研究成果的採用進展緩慢。在企業之中,對於原住民族與地方社群作為生物多樣性守護者,以及其在保育、復育與永續利用方面所擁有之知識,普遍缺乏理解。若能加深此一理解,將有助於改善企業決策。另一方面,原住民族與地方社群在研究與決策過程中,經常未獲得充分代表,這進一步削弱其聲音與貢獻,也可能導致企業錯失向其學習的機會。這亦可能影響企業遵循近用與利益分享(access and benefit-sharing)機制與做法的能力。

儘管已有將原住民族與地方知識與科學方法相互交織的實例,企業仍普遍缺乏與原住民族與地方社群合作的經驗,難以確保其知識能被適當呈現,其價值亦能在決策中被納入考量。企業的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應包含同意機制,包括依據國內法規取得原住民族與地方社群的自由、事前且知情的同意。

透過結構化的協作,促成資料與資訊、科學洞見以及原住民族與地方知識在企業衝擊與依賴關係上的共享與更有效運用,可轉化為對企業風險更佳的管理,並實現更多機會。

KM9.必須透過補強重要的知識缺口及其應用,來強化現有的知識基礎。

企業可依據現有知識立即採取行動,然而,目前的知識基礎與指引仍存在限制。來自不同企業之衝擊,缺乏定量化、標準化與可比較的估計,限制了各方行動者全面理解並有效管理企業活動的能力,亦使金融機構難以選擇能降低負面衝擊或最大化正面影響的投資。不同情境、尺度與產業的需求各異,亟需發展並傳播一致的方法學,以產出準確結果,特別是在需要跨場址、價值鏈或企業進行比較或彙整的決策情境中。現有方法尚未能在所有產業或企業間,產生全面且可比較的影響因子。

此外,評估結果在企業帳務與流程中的整合程度有限,也削弱了其對行動的支援能力。知識及其應用方面的明確缺口包括:

  • 與企業決策相關的資料
  • 資料的可近用性與透明度
  • 證據的完整性
  • 方法的採用程度
  • 方法的適用性

補足這些缺口,將大幅提升企業衡量其衝擊與依賴關係的能力,並有助於其理解風險與機會,進而加速對企業與生物多樣性皆有利的行動。優先行動可包括:

  • 促進企業更廣泛採用現有方法與知識,並將其整合至企業會計與管理系統。
  • 蒐集並分享可比較的資訊,包括透過揭露機制,關於企業活動、地點、營運與價值鏈的資訊。
  • 提供情境分析,以支援依據既定目標與標的進行績效評估。
  • 提供可操作的指引,協助企業依其情境與需求選擇適當方法。
  • 透過包含原住民族與地方社群的參與式方法,共同創造基於方法與知識的行動。

易於理解、標準化、透明、可互通、實用且可行動的資訊,是企業與金融機構選擇有利於生物多樣性與社會行動的基礎。要將揭露與認知轉化為全社會層級的知情行動,需要具體且依情境而定的知識,以理解企業對生物多樣性及自然對人類貢獻的衝擊與依賴關係。

就依賴關係而言,強制或自願揭露可支持科學進展,使目前在工具與方法中代表性不足的非物質性與調節性自然貢獻,得以被更準確地衡量,例如休憩、學習與啟發、身分認同的支持、污染物調節、氣候調節與授粉。

KM10. 建立促成性環境可為企業、生物多樣性與社會創造誘因,邁向公正且永續的未來。

在現行條件下,對企業而言的獲利行為,往往導致生物多樣性流失;而對生物多樣性與社會有益的行動,則經常缺乏經濟誘因。企業多以財務重大性為核心,追求短期目標與獲利,進而削弱其因應具系統性、長期影響問題的能力。為解決此一問題,已有努力要求企業不僅考量財務重大性,也須關注對生物多樣性與社會而言的重要性。儘管這有助於企業與金融機構在決策時納入多重面向,卻仍延續了一種將獲利與生物多樣性視為取捨關係的制度架構。

建立能為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永續利用,以及自然對人類貢獻提供誘因的促成性環境,有助於使「具獲利性」與「對生物多樣性與社會有益」之行為相互對齊。此一環境的建立,將使企業與金融機構成為推動轉型、邁向公正與永續經濟體系的正向行動者,透過因應彼此相互連結的生物多樣性流失、氣候變遷與污染問題,發揮關鍵影響力。

參考資料與註釋:

[1]報告指出,過去50年來的全球趨勢顯示,幾乎所有自然與生物多樣性對人類的調節性貢獻(棲地、授粉與種子傳播、空氣品質調節、氣候調節、水量和流量調節、水質調節、土壤形成和保護、災害調節和害蟲調節)以及非物質性貢獻(學習和靈感、經驗、身份、選擇)均有所下降,而一些物質性貢獻則增加(能源、食物和飼料、材料)。

證交所ESG評鑑新制上路

台灣證券交易所過去推動之「公司治理評鑑」以治理制度落實為核心,涵蓋董事會運作、資訊揭露及股東權益保障等議題。

隨著ESG成為國際資本市場標準,證交所自2026年起將該評鑑升級為「ESG評鑑指標」,評鑑架構由治理(G)擴展至環境(E)與社會(S)。

在環境面向中,能源與碳管理指標同步強化,新增:

  • 指標E-9:公司是否揭露過去兩年能源使用狀況?
  • 指標E-15:公司是否制定並揭露推動自然碳匯之策略與措施,並說明實施情形?

上述變革顯示,證交所已由制度合規評估,進一步轉向要求企業揭露具體能源數據與碳策略布局。以下將針對相關指標進行進一步解析。

能源管理:建構基本盤至碳權面的遞進路徑

面對新增指標E-9,企業毋須將其視為獨立加分項目,可與既有指標E-8能源管理整合布局,建立由「揭露」到「管理」,再到「資產轉化」的完整路徑。

  • 指標E-8:公司是否制定並揭露能源管理計畫及其執行情形?
    【若導入ISO50001或類似之能源管理系統標準,並取得第三方驗證,則總分另加一分。】

E-8指標要求企業制定並揭露能源管理計畫,若進一步導入ISO 50001並取得第三方驗證,則可於原有基礎上,總分再加一分。

兩項指標高度互補,若能同步推進,有助於在評鑑中取得優勢,並為後續節能類型之自願減量專案奠定基礎,以下將進行細部講解。

1. 基礎數據化:優先建立ISO 14064-1

優先導入ISO 14064-1為因應指標E-9的關鍵路徑。E-9要求企業揭露近年能源使用狀況與再生能源占比,相關資訊高度仰賴ISO 14064-1盤查所建立之活動數據。

證交所提供的E-9參考案例亦顯示,官方對經ISO 14064查證之數據具高度採信度,因此以此架構進行能源揭露,兼具科學性與公信力。

另依金管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時程,2026年全體上市櫃公司均將納入個體盤查範圍。企業可評估提前導入盤查之策略價值,以銜接ESG評鑑與後續碳管理需求。

2. 管理系統化:進階導入ISO 50001

在E-9的數據基礎上,接續執行既有指標E-8的管理計畫。E-8指標要求企業制定並揭露能源管理計畫及其執行情形,若有了前項盤查作業,便具備了基期年、熱點分析、再生能源使用率等基礎數據,較容易去訂定未來短、中、長期的能源使用目標。

同時,企業可導入ISO 50001取得進一步的加分條件,此時前項的盤查作業也能提供穩健的數據基底。

3. 價值轉化:碳權開發

當企業具備穩健的「盤查」與「管理」能力後,即可將節能成效轉化為資產。

在台灣的自願減量專案中,逾7成案件屬免確證類型,且以辦公室與燈具節能相關方法學為主,主因在於其資金與時間成本相對較低:

  • 節能設備除可降低電費,亦可產生減量效益。
  • 監測數據多可直接由設備或建築管理系統取得,無須額外投入高昂的MRV(監測、報告與驗證機制)成本。
  • 方法學成熟、導入速度快,適合多數企業快速落地。

由於銀行、人壽、百貨最大的碳排熱點是辦公室能耗,故選擇「辦公室節能」是目前較易取得減量核准的管道,也使其成為自願減量專案中的主要類型。

相較之下,高碳排製造業若選擇製程型減碳專案,雖具備更高減量潛力,但往往需承擔顯著工程成本與較長開發期,是否具備成本效益,仍須個案評估。

碳管理:從合規揭露邁向資產價值的轉型路徑

在2026年的ESG評鑑中,E-15自然碳匯對多數企業而言屬於全新議題,相較其他新增指標,理解與執行門檻明顯較高。以下就該指標之評分邏輯與企業可行應對策略進行拆解。

企業欲於E-15指標中取得分數,須同時符合兩項要件:

一為訂定與「台灣2050淨零轉型自然碳匯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對照之策略與措施;二為揭露當年度前項之措施進度或達成情形。換言之,該指標不僅要求政策對齊,更重視實際行動的可追蹤性。

「台灣2050淨零轉型自然碳匯關鍵戰略行動計畫」之2030年目標,預計在森林、土壤、海洋三方面合計增加135.7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之碳匯。其中,森林碳匯因發展較為成熟,已成為現階段政策與MRV架構相對明確的重點。相較之下,海洋碳匯雖具潛力,但相關量測與驗證機制仍在發展中。

綜合政策目標與成熟度差異可知,自然碳匯在MRV架構、方法學成熟度與政策明確性上仍處於不同發展階段。因此,企業可依驗證性高低,區分短期落地之評鑑布局,與中長期具資產化潛力的策略投資方向。

1. 短期1~3年:優先對齊揭露行動,回應E-15評鑑要求

短期策略上,企業可對齊「自然碳匯關鍵戰略行動計畫」所列措施進行布局,並結合自身本業屬性推動具體行動,於增匯同時創造額外品牌價值。

以跨國食品巨擘雀巢(Nestlé)為例,其3分之2的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上游農業。透過增進土壤健康之行動,與50萬名農戶、15萬家供應商以及在地社區協作,雀巢於提升農場韌性的同時,大幅強化土壤固碳的能力,成功達成「品牌永續形象」與「實質土壤增匯」的雙重效益。

此外,儘管土壤與海洋碳匯之MRV架構尚未成熟,企業仍具評鑑得分空間。原因在於行動計畫已將「強化碳匯相關技術研發能量」納入重點方向,企業若於量測或驗證技術上有所投入與突破,仍可適度納入評鑑之合理依據。

2. 中長期3~5年:聚焦成熟之綠碳方法學,銜接移除型碳權與淨零目標

從中長期觀點來看,若企業最終目標不止於評鑑中得分,而是更進一步取得具市場認可度之碳權資產,森林碳匯仍為目前較具可行性的核心路徑。一方面,其MRV架構相對成熟,國內政策方向亦較為明確;另一方面,在台灣自願減量專案體系中,綠碳的方法學較多,再加上屬移除型碳權,在品質與合規性上具備相對優勢。

相較之下,土壤與海洋碳匯雖具長期潛力,但在量測與驗證機制尚未完全成熟前,更適合作為策略性布局與技術參與標的,恐難以成為短期碳權取得之主軸。

雖然目前受限於查驗機構量能有限,專案多停留於註冊通過階段,但若展望未來3~5年,隨著查驗體系與市場機制逐步到位,相關專案的推進與轉化空間仍值得關注。

放眼長期趨勢,ESG評鑑只是起點,企業如何制度化能源與碳管理,才真正決定其長期價值。

【永續新聞快訊】北極異常升溫,氣候系統逼近臨界點

本週永續快訊呈現五大焦點。北極在短時間內出現異常升溫、海冰退縮與極地渦旋失序,不僅引發歐美寒潮,也揭露生態系統正在逼近臨界點,北極熊的短期適應更可能只是假象。制度層面,歐盟正式通過全球首套永久型碳移除自願標準,試圖為高成本、長回收期的碳移除技術建立可信的治理框架。法律層級,德國法院要求政府補強氣候計畫,凸顯氣候目標已具實質拘束力。能源轉型方面,澳洲再生能源與儲能首度撐起過半供電,顯示系統轉型具可行性。相對地,巴塔哥尼亞野火失控,則提醒在氣候衝擊加劇下,緊縮政策可能將代價轉嫁給第一線人員與生態系。

1. 北極異常升溫的連鎖效應:從極地高溫、寒潮南下,到北極熊的「短暫適應假象」

今年1至2月,多項觀測資料顯示北極進入異常高溫狀態,部分區域地表溫度較長期平均值高出 3–6°C,同期海冰範圍降至歷史低位,巴倫支海與喀拉海出現大面積開闊水域。1月中旬與2月初,北極上空約30公里處更接連發生兩次平流層突然升溫(SSW),高空氣溫在數日內激增超過 50°C,導致極地渦旋分裂與拉長,冷空氣被迫南移,形成「北極偏暖、歐洲與北美偏冷」的劇烈反差。

在生態層面,發表於《Scientific Reports》的研究顯示,挪威斯瓦巴群島(Svalbard)北極熊在1992–2019年間,儘管海冰快速減少,成年個體體脂與健康狀況卻短期改善,可能與陸域獵物回升及海豹集中、捕食效率提高有關。然而,研究與氣候學者一致警告,這是一種短暫的適應性紅利。隨海冰持續退縮,覓食距離拉長、能量消耗增加,幼熊與老年雌熊存活率已下降,部分地區甚至可能在2100年前出現局部滅絕,顯示極地生態正快速逼近臨界點。

2. 歐盟通過全球首套「永久型碳移除」自願標準 碳移除市場正式進入制度化階段

歐盟執行委員會正式採納《碳移除與碳農業框架規範》(Carbon Removals and Carbon Farming Regulation, CRCF)下的首批認證方法學,並建立全球第一套針對「永久型碳移除(CDR)」的自願性標準。該制度為碳移除企業與投資人提供明確、可執行的規則,涵蓋「一噸 CO₂ 如何被認定移除」、永久性要求,以及洩漏風險管理。首波納入的三種技術路徑包括:直接空氣捕捉與封存(DACCS)、生質碳捕捉與封存(BioCCS),以及生物炭碳移除(BCR),皆因成熟度與減碳潛力而獲選。歐盟氣候事務專員Wopke Hoekstra 表示,此舉不僅有助於實現2050年氣候中和目標,也將為全球碳市場樹立基準。新規將送交歐洲議會與理事會審查,預計4月初生效,並可能影響今年對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與碳邊境調整機制的後續討論。

補充今年初的市場動態:買家俱樂部

與CRCF方法學同步啟動的,還包括「EU Carbon Removal Buyers Club(歐盟碳移除買家俱樂部)」。該機制由歐盟牽頭,聯合跨國企業進行集體採購,以分攤DACCS等CDR技術在早期商轉階段面臨的高昂成本。

市場普遍認為,隨著CRCF認證標準確立,碳移除專案的風險輪廓趨於清晰,銀行與投資機構才具備放貸與進場的制度基礎,為高成本、長回收期的碳移除技術打開資金通道。

3. 德國法院裁定政府須補強氣候計畫,停滯兩年的法律戰正式落幕

德國萊比錫聯邦行政法院裁定,駁回政府對2024年判決的上訴,確認 2023年氣候行動計畫未符合《氣候保護法》要求,並要求政府立即修正並強化氣候政策。本案由環保團體德國環境援助(Deutsche Umwelthilfe, DUH)提起,判決已具最終效力。法院指出,現行措施無法確保2030年相較1990年溫室氣體減量至少65%,且各部門年度排放上限缺乏具體達成路徑。德國政府表示,將以全新方案取代被否決的計畫,並於3月底前 提出。綠黨與民間團體呼籲,運輸等長期超標部門須立即採取結構性改革,以回應法律與氣候風險。

補充說明德國政府為何敗訴?

1. 預測差距法院採納了氣候問題專家委員會 (ERK) 的分析,指出根據現行政策,德國到 2030年的累計排放量將超標約2億噸CO2當量。法院認定,政府明知存在缺口卻未在計畫中提出對應的補償措施,違反了 《氣候保護法》(KSG)第 8 條的「強制修正義務」 。

2. 被點名的「交通部門」判決書特別點名交通運輸部門。儘管其他部門(如能源、工業)表現優異,但交通部門的排放量已連續多年超標。法院認為,政府不能僅依賴其他部門的餘額來抵銷交通部門的無作為,必須提出針對該部門的特定緊縮路徑。

4. 澳洲能源轉型終於奏效:再生能源與儲能首度撐起過半供電,但挑戰仍在

近期,澳洲主電網再生能源與儲能供電占比首度突破50%,批發電價也較一年前下跌逾40%,在破紀錄熱浪下電力系統仍大致穩定運作。風電發電量年增近三成、太陽能成長明顯,電池儲能輸出幾近倍增;相對地,天然氣發電降至 25年低點、燃煤亦創歷史低位。電池快速擴張是關鍵:自2024年以來,約 4,000兆瓦的電網級儲能上線,能吸收白天過剩的風光電、於晚間尖峰釋放,開始在成本與彈性上勝過燃氣機組。

不過,轉型尚未完成。輸電建設延宕迫使部分燃煤與燃氣機組延役;天然氣仍需作為快速備援。政府並研議改革天然氣市場,賦予澳洲能源市場調度中心 (Australian Energy Market Operator, AEMO)更大介入權限。整體而言,短期趨勢正面,若延續,今年中零售電價將有望回落,但中長期仍需補齊輸電、儲能與市場治理。

補充說明:電池如何改寫市場規則?

1. 「削峰填谷」的財務優勢今年初,澳洲大型電池(Grid-scale BESS)展現了強大的獲利能力與穩定作用。電池在Q4頻繁於負電價時段充電,並在晚間尖峰(夕陽後)以較低成本取代昂貴的燃氣機組進行放電。這直接導致了批發電價44%的降幅。

在南澳(South Australia),第四季有近48%的時間出現負電價,顯示太陽能過剩已成為常態,而電池正是儲存這些「多餘財富」的關鍵容器。

2. 氣候韌性測試:2026 熱浪:上個月,澳洲東岸經歷了六年來最嚴重的熱浪。儘管空調需求激增,但透過 2025年新增的1.8 GW發電與儲能設施,電網並未發生大規模停電。電池在此期間提供了關鍵的首線防禦,快速應對雲層變化造成的太陽能波動。

 

2026節能補助怎麼領?

立法院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確定將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延長至2029年12月31日,較原定今年6月14日到期再延4年半,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經濟部也於2025年底宣布再延長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申請到2027年1月31日止。

目前中央單位規劃的節能補助計畫,分別為經濟部主辦的「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以及財政部推出的「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基本資料整理如表一。

名稱 商業服務業節能補助計畫 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 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
負責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 財政部
補助對象 商業服務業 一般民眾 一般民眾、營利事業、一般組織及團體
補助內容 一級能效空調、電冰箱、瓦斯爐、具節能標章照明燈具、冷凍櫃、熱泵熱水器等設備,補助購置金額的50%,每一申請單位最高補助50萬元。 冷氣機、電冰箱。每個產品補助上限為3,000元。 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視產品級距退還稅額上限為2,000。
受理時間 2026年2月10日到4月10日止。 2027年1月31日止 2029年12月31日止
申請資格 在不超過各品項補助上限前提下,企業可依實際需求汰換設備並申請補助 須提供舊產品回收證明 無須汰舊,只要購買新產品即可申請

表一、2026年中央節能補助計畫一覽。

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

針對購買家用一級能效冷氣機及電冰箱提供補貼,採先汰舊後補助的方式,且經濟部能源署已宣布「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再延長,2026年12月31日前將家中老舊冷氣及電冰箱汰換為一級能效產品,並配合舊機回收,每項新品補貼3,000元,同時可向財政部國稅局申請「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每台最高退稅2,000元,等於汰換家中老舊冷氣或冰箱,改用一級能效產品,合計可享最高5,000元的節能優惠。詳細補助產品可至指定網頁查詢

節能補助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申請至2027年1月31日止(圖片來源:經濟部能源署)

申請條件及準備文件

在時間內購買指定一級能效冷氣機及電冰箱之消費者可申請該補助,並須備妥下列文件:

  1. 申請表
  2. 申請人之證件影本(身分證、護照、居留證)
  3. 裝機地址的電費單影本
  4. 產品統一發票影本
  5. 產品保證書、保固卡或相關資料影本
  6. 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
  7. 廢四機回收聯單影本

節能補助如何申請

可透過網路平台或郵寄掛號申請。

管道1:網路線上申請

  1. 確認手機能收到驗證碼,以及申請過程中補件、撥款等通知。
  2. 上傳身分證明文件、存簿照片、電費單照片,並填妥姓名、聯絡方式等基本資料。
  3. 上傳統一發票、產品保證書、廢四機回收聯單,並填妥相關資料。
  4. 確認資料無誤後送出申請。

節能補助網路線上申請流程。(圖片來源:經濟部能源署)

管道2:郵寄掛號申請

詳細填寫紙本申請書,並依規定黏貼6項影本,最後再以掛號寄至板橋郵政第8-17號信箱,收件人為「經濟部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

節能補助郵寄掛號申請流程。(圖片來源:經濟部能源署)

常見Q&A

由於電費單主要目的在於確認補助產品裝機地址的用電種類為「表燈非營業用戶」,因此可在沒更動的情況下提供任一期電費單。此外,如果是電子發票,須提供包含發票日期、產品型號等交易明細的截圖。

入帳時間:審查時間視案件多寡而定,原則上從送出申請單到補助入帳需要2個月。

補助期限:受理時間至2027年1月31日止,若經費用罄可能提前結束。

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

針對購買第1級或第2級能效的冷(暖)氣機、電冰箱、除濕機提供補貼,不須汰舊,且不論是住宅或營業單位都適用,並視每個產品級距決定退還稅額,最低為500元,最高為2000元(見表二)。

表二、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資料來源:財政部)

申請條件及準備文件

消費者購買指定類別之產品,且沒有提供銷售、也沒退換貨者,可在購買日次日6個月內提出申請,並須備妥下列文件:

  1. 申請書
  2. 身分證明文件
  3. 購買證明文件(載明廠牌、品名及型號之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如為雲端發票或電子發票則免)
  4. 產品保證書、保固卡影本
  5. 退稅帳戶存摺影本

節能補助如何申請

可透過網路平台或紙本臨櫃、郵寄申請。

管道1:網路線上申請

網路申請有兩種身分認證方式,如果有讀卡機,一般消費者可用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登入,若為營利事業可用工商憑證,再依序填妥、上傳資料。

另外也可選擇簡化身分認證方式,則無需使用讀卡機,但退稅方式僅限直撥退稅,也就是直接填寫金融機構帳號,無法使用支票退稅的方式。

管道2:紙本臨櫃申請

填寫申請書後連同證明文件到國稅局(含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臨櫃辦理,或以郵寄方式辦理。

常見Q&A

貨物稅是消費稅的一種,透過售價轉嫁給消費者,因此為了避免業者未按減徵稅額降價,因此由消費者申請退還,以達到真正鼓勵節能減碳的效果。

入帳時間:審查時間視案件多寡而定,原則上從送出申請單到補助入帳需要1個月。

補助期限:受理時間從2025年6月14日止延長到2029年底。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達節能減碳目標及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總統在2025年6月13日修正公布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條文,購買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退還減徵貨物稅,延長適用期間至2029年12月31日止。

無論是企業或個人都可申請節能補助,達到汰換老舊設備、鼓勵購買節能產品的效果,讀者可以參考補助網站的最新資訊,或是追蹤訂閱《RECCESSARY》電子報,了解國內外最新的節能減碳資訊。

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2026/2/3更新)

經濟部2026年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將在2月10日開放線上申請,需求企業到時可至補助網站提出申請。本年度補助受理至2026年4月10日止,經費用罄將提前截止。

本次補助品項包含一級能效空調、電冰箱、瓦斯爐(燃氣台爐)、具節能標章照明燈具、冷凍櫃、熱泵熱水器等設備,在不超過各品項補助上限前提下,補助購置金額的50%,每一申請單位最高補助50萬元,企業可依實際需求汰換設備並申請補助。

根據經濟部計算,「商業服務業節能補助計畫」近3年來已累計補助超過5.7萬家次業者投入節能改善,汰換超過10萬台空調設備及56萬具照明燈具,累計每年節電約6.8億度、減碳約33.6萬公噸。

解析ETS收緊與CBAM效應,全球供應鏈如何應戰碳成本?

2026年初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中的碳排放配額價格,來到每噸92歐元以上,創下自 2023 年 8 月以來新高。此次上漲反映:排放上限持續收緊、政策訊號轉強、CBAM 正式啟動,以及市場對未來配額稀缺性的預期,顯示碳定價正成為歐盟氣候治理與產業轉型的核心槓桿。

 

從制度本質看起:市場重新定價「結構性稀缺」

作為全球規模最大的碳市場,EU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EU ETS)自 2005  年上路以來,即採用「總量管制與交易」的設計邏輯。

歐盟先設定整體排放上限,再將碳排放配額分配或拍賣給受管制產業,企業必須持有足額配額,才能覆蓋其實際排放量。每持有 1 單位的歐盟碳排放配額(EUA),即代表企業獲得排放 1 公噸二氧化碳(或等量溫室氣體)的權利。

這個制度的關鍵不在於交易本身,而在於「上限會逐年下降」──當可用配額持續減少,而產業活動仍需排放,市場自然會透過價格機制反映稀缺性。換言之,只要減碳目標不變,碳價上漲本就是制度內建的結果。

本月,EUAs 突破每噸 92 歐元,相較去年同期上漲約 27%,並連續數週走高。市場解讀也相當一致:這並非回到過去的投機高點,而是企業與投資人開始正視被延後消化的現實——未來可用的EUAs,確實會更少

其中最直接的變化來自配額供給。根據拍賣行事曆與市場穩定儲備機制(MSR)的運作設計,2026 年 ETS 年度拍賣量將明顯低於前一年,從約5.89 億噸 CO₂e,降至約 4.82 億噸。當拍賣量與免費配額同步縮水,企業只能在市場上競逐更有限的配額,價格自然被推升。

政策訊號轉強:2040 年減碳目標被「提前計價」

除了眼前的供給縮減,更關鍵的是長期政策方向早已高度明確。歐盟曾對外釋出  2040 年相較 1990 年減排 90% 的長期目標,這意味著 ETS 的排放上限不只是緩慢下降,而是將持續加速收緊。

這也對市場釋放出清楚的訊號:未來十多年,碳成本不太可能回到低檔。這類「高度可信的政策承諾」,往往不會等到正式立法完成才反映在價格上,而是提前體現在期貨與現貨市場之中。碳價的上行,某種程度上正是市場對這條減碳路徑的提前折現。

在制度與政策之外,市場結構也有一定的影響,受資金與季節性影響,短期動能被放大。近期投資基金增加碳期貨部位,使價格動能被放大;同時,冬季推升能源與工業需求,增加合規性購買壓力。加上排放申報與繳交期限逐漸逼近,不少企業選擇提前進場補足配額,進一步支撐價格。

CBAM 上路,碳成本不再只屬於歐洲內部

今年 1 月正式實施的 CBAM,標誌歐盟碳定價機制的重要轉折。過去,碳成本主要由歐盟境內企業承擔;隨著 CBAM 上路,鋼鐵、水泥等高碳產品的進口商,也必須支付相當於 EU ETS 水準的碳成本,使碳定價不再侷限於歐洲內部市場。

在此背景下,歐盟亦將同步推進境內產業「免費配額」的退場機制。其政策邏輯在於:既然 CBAM 已對進口高碳產品施加相應的碳成本、降低碳洩漏風險,歐盟企業便不再需要透過免費配額來維持競爭條件。隨著免費配額縮減,市場上可流通的 EUAs 將進一步減少,實質供給趨緊,成為支撐碳價中長期走高的結構性因素。

更關鍵的是,碳定價的影響範圍由此正式延伸至全球供應鏈層級,促使跨國企業重新評估其生產布局、供應鏈配置與投資決策,碳成本也逐步轉化為影響產業競爭力的核心變數之一。

回顧與前瞻:碳價正走向「百歐元常態」

 

 

若拉長時間軸來看,這波上漲並不突兀。2024 年 EU ETS 平均碳價約為每噸 65 歐元,2023 年曾一度突破 100 歐元高點。

多數市場調查已預期,2026 至 2030 年的平均價格將接近 100 歐元,部分能源分析甚至推估 2030 年可達到 126 歐元。預計於2027 年 ETS II(涵蓋建築與運輸部門)啟動後,需求面仍有進一步擴大的可能。Bloomberg NEF 指出,在相關情境下,2030年碳價不排除上看 149 歐元。

值得注意的是,ETS 並非只帶來高價格。根據官方數據,ETS 涵蓋的排放量已較2005年下降約 50%,主要來自電力部門去煤化與再生能源快速成長,並為 2030年減排 62% 的目標奠定基礎。

然而,正因總排放下降、配額更少,單位排放所承受的碳價格壓力,反而會持續存在,甚至升高

歐盟碳價再走高,氣候治理體系下的「新常態」

 

 

放眼全球,約 28% 的溫室氣體排放已被某種形式的碳定價工具涵蓋,而 EU ETS 仍是最具價格影響力的指標市場。世界銀行(World Bank)指出,穩定且具強度的碳價,正在改變企業的投資邏輯、技術選擇與供應鏈配置。歐盟碳價再創新高,顯示碳定價已不再僅是政策工具,而成為驅動產業轉型與引導資本流向的關鍵力量。

碳價正在被制度化為長期成本,企業無法再以短期波動視之;碳風險管理正快速轉為營運與投資決策的核心議題;而 EU ETS 所釋出的價格訊號,已開始影響其他國家的碳市場設計與全球供應鏈的重新配置。